从逻辑思辨到理性架构——牟宗三逻辑哲学思想讨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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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思辨到理性架构——牟宗三逻辑哲

学思想讨论-

应当说,在20 世纪中国哲学史和思想史的历史长卷上,绝少不了哲学家牟宗三这浓墨重彩的一笔。但长期以来,囿于研究者学术视野和哲学诸学科部门之间( 如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 学科壁垒的限制,学界一般把牟宗三作为哲学大师或新儒学大师。纵观牟宗三的学思历程,西方的数理逻辑、认识论与分析哲学一直都是其学术兴趣。但遗憾的是,国内甚至包括台港地区也鲜有学者对牟氏的逻辑哲学思想作一详尽确当的研究与评析。研究者甚至包括牟门弟子一般也是从学思历程、历史文化、中国传统哲学、中西哲学会通四个方面介绍和论析牟氏的哲学思想,鲜有人从逻辑学或逻辑哲学的维度,对牟氏的学思进路进行讨论和研究。可以说,欲理解与把握牟氏在新儒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人生哲学、宗教哲学、比较哲学等方面的思想价值,对其逻辑哲学、数理逻辑等逻辑学思想进行研究确实不可或缺。鉴于此,笔者愿意做一粗略的尝试。

一、牟宗三主要的逻辑学成就

牟宗三( 1909 ~1995) ,1927 年初考入国立北京大学预科,两年后直升哲学系本科。当时牟宗三的授课老师主要有张申府、金岳霖、张东荪三位先生,此三人是牟宗三的逻辑学、哲学启蒙老师。牟宗三在回忆自己的大学时光时曾说:那四年中,给我帮助与影响最大的,在校内是张申府与金岳霖先生,在校外是张东荪先生。年,自北京大学毕业,牟宗三曾先后执教于华西大学、中央大学、金陵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主授逻辑学与西方

哲学。1949 年,牟宗三只身渡海至台湾,任教于台湾师大和东海大学,讲授逻辑学、中国哲学及人文课程。在台湾地区逻辑学的输入酝酿阶段,在台湾大学里讲授逻辑课程最知名的三位教授是陈大齐、牟宗三和殷海光。1960 年以后,牟氏主要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讲学。

牟宗三求学于北京大学时,师辈中对其影响最大的是张申府和金岳霖,相应地,牟氏的主要学术兴趣在数理逻辑、分析哲学与新实在论,平时研习的也主要是罗素( Bertrand Russell,1872 ~1970) 、怀特海( 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 ~1947) 、维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1889 ~1951) ,并由此上提到康德等人的逻辑学、哲学,而牟氏本人对中国哲学的主要意趣也仅限于《周易》。直至1932 年遇到业师熊十力先生,才激发出牟氏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真正兴趣,但即便如此,逻辑分析和知识论也仍是牟宗三的基本学术家底。

从西方文化的视野来看,中国传统哲学和思想史上没有严格意义形式化、符号化的逻辑学,也缺乏近现代意义上的认识论( 或知识论) ,据此原因,中国文化也就没能产生近现代意义上的数学和科学来。牟宗三的老师熊十力深以为憾,毕生决力由其来补正中国在认识论上的不足,并坚持经由其《新唯识论》作为境论来开出量论时,牟氏给熊师写信: 老师的学问传不下来,您要靠我去传您。遗憾的是,熊先生由于精力不济,终生也未开出量论。牟宗三作为熊师的衣钵传人,熊师也希望由牟来承接他的遗愿。牟宗三果不负所望,以西方现代逻辑和知识建构为基础,相继撰写出《逻辑典范》( 1941) 、《认识心之批判》( 1949 年) 、《理则学》( 1955 年) 、《现象与物自身》( 1975 年) 四部大著。这四部作品,可以看作是牟宗三逻辑哲学思想的核心。此外,牟

宗三还译注了维特根斯坦的《名理论》( 后来学者译作《逻辑哲学论》) 。除此之外,牟氏还先后撰写了数十篇逻辑学学术。较有影响的主要有: 《逻辑与辩证逻辑》、《略评金著逻辑》、《矛盾与类型说》、《AEIO 的四角关系》、《论涵蕴》、《传统逻辑与康德的范畴》、《关于逻辑的几个问题》、《评述杜威的逻辑》、《公孙龙子之名理》等。

二、逻辑究竟是什么

牟宗三在已公开发表的论著中,关于逻辑是什么,有不少论及。可以说,牟氏是我国近现代学者中少有的较早深入系统地讨论逻辑是什么这一逻辑哲学根本问题的人之一。早于牟宗三研究这一问题的恐怕也只有牟的老师金岳霖和张申府二人。

( 一) 逻辑学研究的对象

牟宗三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和认识,是在对当时学者观点的分析和批评中逐步建立起来的。牟氏在《逻辑典范》中认为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标准逻辑,即经典二值逻辑。他认为,逻辑的对象是理性发展之理则,而无所逃之必是其必然性,二价系统最能肖似纯理自己之发展,故二价系统是标准系统,足以代表逻辑自己,人类理性发展的理则只能是一而不能是二。这便是惟一的逻辑对象。表而出之,便是标准逻辑。牟宗三认为逻辑是一不是多,逻辑的对象也是唯一,即二值逻辑系统。后来到了著《理则学》一书时,牟宗三的逻辑视界已经开拓,思想理论也已渐趋成熟,认为逻辑系统除了经典逻辑以外,还包括真值蕴涵系统、代值学( 即逻辑代数) 、三值逻辑及多值逻辑系统等。他在其后著《认识心之批判》时,也表明了这一点: 凡成文的逻辑系统皆显示推理自己,显示理性自己之展现,亦皆有一特殊结构模式,因皆有其逻辑句法之构造故。合起来是一个大系统之发展,分开

来无一有绝对性,优越性。

( 二) 逻辑、逻辑学、逻辑系统三者之间的关系20 世纪40、50 年代,许多学者对于逻辑、逻辑学、逻辑系统三者是含混使用,甚至很多场合是同一个意思的。但是牟宗三将三者予以疏分厘清,他认为,逻辑在本质上是推理,而逻辑学讲的则是研究推理本身之结构的学问。逻辑全是普遍的,形式的,意义不定的命题函数间的必然的推演关系。逻辑学可定为研究推理自己之结构之学,它不要牵涉着具体事物或真实世界( real world) 而讲。牟所谓结构即是推理的形式,不难看出,牟氏认为逻辑不等同于逻辑学,逻辑是推理,而逻辑学是研究推理自已。应当说,牟氏当时已经认识到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形式有效性的。这个观点在今天来看,亦不过时。在逻辑与逻辑系统的关系上,牟氏认为,逻辑系统与逻辑不同,成文系统之多既不碍逻辑是一,而在形式上又实可层层融组而为一,则即表示成文系统之多实不是随意的多,其成也不是随意约定的成。我们在本部里已经介绍了三个系统,这三个系统都是纵贯的推演系统,而且都是形式化了的系统,所以我们也可以叫它们是些成文系统。这些系统都是代表逻辑。牟氏所言的代表逻辑,即是认为逻辑系统是逻辑的表现形式,形式化的逻辑系统不过是推理的外化或显示的结果。这样,牟宗三就把逻辑与逻辑系统分开来表述。

区别开了逻辑和逻辑学,又区分了逻辑与逻辑系统,为何他在逻辑理论层次上不顺理成章地走向逻辑多元论,而且坚守其逻辑一元的主张呢? 笔者认为,牟宗三坚定其逻辑一元论信条,除了其对逻辑本质的不同理解这一原因外,更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则是服务于其构建的哲学系统。这一潜在原因,在牟氏后期构建自己的道德的形而上学、两层存有论、智的直觉哲学体系中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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