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病案首页数据报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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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病案首页数

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办医函[2016]3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6.11.14

【实施日期】2016.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病案首页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医函〔2016〕3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了解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现状,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提升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推进医院评审和医疗质量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制度(2016年版)的通知》要求,现请你们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报送出院病人病案首页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5-2016年度病案首页电子版。

二、报送范围

所有综合及专科医院(含民营医院)、妇幼保健院。具体数据上报参照国家卫统4报表要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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