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监督要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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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 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 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
第三条 用语含义
(一)游泳场所 (二)循环净化给水系统 (三)直流式给水系统 (四)直流净化给水系统 (五)浸脚消毒池 (六)强制淋浴
用语含义 解释(1)
(一)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4)
(六)设有深、浅不同分区的游泳池应有明 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者在游 泳池池内设置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 角及底角呈圆角。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5)
(七)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 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 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三章 卫生操作要求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五章 人员卫生要求 附录 推荐的游泳场所、游泳池水清洗消
毒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依据 适用范围 用语含义
第一条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公共卫生间内便池宜为蹲式, 采用座式便池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 垫。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卫生器具宜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和冲洗 阀。卫生间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 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
第九条 通风、照明与水质 (1)
(一)室内游泳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 机械通风设施正常运转,空气细菌总 数、室温、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 碳等空气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 生标准的要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的游泳场所,其空调通风系统应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2)
(三)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 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并 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 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 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设置流动水洗 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透水材料 制造并应按一客一用的标准设置。更衣室通道宽 敞,保持空气流通。常年开放的室内游泳池宜设 有空气调节和换气设备、池水温度调节设施。
第五条 环境卫生
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舒适、明亮、通风,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 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1)
(一)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 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 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 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 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十)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 水质检测设备。
第八条 公共卫生间(1)
(一)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区域内应配备 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地 面应低于淋浴室,地面与墙壁应选择耐水 易洗刷材料铺设。男卫生间每60人设一个 大便池和二个小便池,女卫生间每40人设 一个便池。
第八条 公共卫生间(2)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6)
(九)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 设备,设计参数应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采用 液氯消毒的应有防止泄漏措施,水处理机房不得 与游泳池直接相通,机房内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放置、加注液氯区域应设置在游泳池下风侧并设 置警示标志,加药间门口应设置有效的防毒面具, 使用液氯的在安全方面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3)
(四)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 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 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 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 筑规范要求并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顶用 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淋浴室设有 给排水设施。 (五)为顾客提供饮具的应设置饮具专用 消毒间。
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 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二)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
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 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 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 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用语含义 解释(2)
(三)直流式给水系统:是指将符合生活饮用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监 督要点
wenku.baidu.com生部
文件
国家体育总局
卫监督发〔2007〕205号
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体育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体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游泳 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 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组 织制定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
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 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六)强制淋浴: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
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身体清洗而在通道 上设置的淋浴装置。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设施
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环境卫生 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天然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公共卫生间 通风、照明与水质 废弃物存放与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第九条 通风、照明与水质(2)
(二)室内游泳场所自然采光系数不低于 l/4,夜间人工照明,距离水面1米高度的 平面照度不低于180勒克斯,开放夜场应当 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天然游泳场所游 泳区水面照度应能够满足救生安全需要。
水水质标准的水流,按设计流量连续不断送入游 泳池,再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的流量连续不断 经排水口排出游泳池的给水系统。
(四)直流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地面或地下
水,经过滤净化和消毒杀菌处理达到游泳池水质 标准后,按设计流量连续送入游泳池,再将使用 过的池水按相应流量排出游泳池的系统。
用语含义 解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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