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血源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血源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血源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做好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医院职工职业健康和安全,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传染病防治法》,制度本预案。

一、相关科室及部门职责

1、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针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核实和针对薄弱环节进行血源性防护的现场宣传和教育,进行全院职工职业暴露防护技术指导和咨询,建议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

2、临床科室:对本科室职业暴露者做好报告、登记、心理疏导等管理,督促

其完成相应的追踪监测。提供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医务人员血液防护相关教育和培训。

3、检验科:及时完成对暴露者和源患者的血源性病原体相关检测并及时通知

结果,并进行后期的追踪检测。

4、护理部:针对护士的血源性职业暴露,进行相关控制和管理,同时负责医

院护理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培训,个人防护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

5、后勤处:提供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围裙、工作服、面具或者面

罩、护目镜、口罩和其他防护装置与设备。

二、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一)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1、局部处理

⑴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⑵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

洗。

⑶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

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2、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填写职业暴露表后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3、病人若无血源性传染病,则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仅密切观察。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当立即给患者进

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二)暴露者填写报告单,源患者和暴露者的血液检查报告应一起上交存档。(三)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预防治疗。

1、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污染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⑴、一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

间较短。

⑵、二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

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⑶、三级暴露: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且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

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

⑴、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

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⑵、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且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

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⑶、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三、职业暴露后的预防、随访和咨询

病人为HBsAg (+)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 (+)不需注射疫苗或HBI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 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 并注射疫苗刺伤后6个月,一年监测GOT,GPT,HBsAG,anti-HBs,anti-HBc 病人为HCV抗原 (+)

受伤者HCV 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

病人为HIV抗体(+)

1、确认或疑似污染HIV,尽快采取暴露后预防措施,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

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方案和强化用药方案。

(1)基本用药方案: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 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2)强化用药方案: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4、HIV暴露后随访和咨询的内容还包括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处理。

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做好隐私保密工作。

病人为梅毒抗体TP(+)

源患者为梅毒抗体阳性应实施以下药物预防病人为梅毒抗体TP(+)

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接触后三个月追踪梅毒标志物。

青霉素预防:长效青霉素240万U/次,肌注,每周1次,共3次

青霉素过敏:大环内酯类药物-阿奇霉素1000mg1次,口服

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工作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梅毒、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出现可能被感染情况。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够通过血液、体液进行接触传播他人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进行防控。 第四条 职业暴露防控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院感科和防保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三)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二)、院感科及预防保健科: (1)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案。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院感科接到感染确认报告后,负责情况的上报和治疗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血源性职业暴露预案(处理流程图)

血源性职业暴露管理(处理流程图) 一、医疗锐器伤的防护 (一)医疗锐器刺伤的预防措施 1.对临床护理人员加强教育,加深临床护理人员对医疗锐器刺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刺伤的措施。 2.了解与锐器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以在临床工作中避免和减少发生锐器伤。与锐器刺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用过的注射器未及时处理针头等过程中不规范操作。 3.掌握医疗锐器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第二次污染。医疗锐器处理原则是用后的锐器一定要放在固定的坚硬的容器内;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 (二)护理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程序 详见流程图处理方法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 (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1.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 2.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 3.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4.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5.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6.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7.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 8.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的含有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9.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方法 1.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接触患者前后,包括脱手套后,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被患者血液/体液/人体组织污染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 2.戴手套:预料手要接触血液/体液污染物时;手上有伤口时;在进行抽血、静脉穿刺、伤口换药、处理污染器械、持血标本等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手套破损立即更换。 3.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目镜、帽子、隔离衣、鞋套、口罩、面罩等。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防护用物脱去,放置在指定位置。 (三)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详见流程图处理方法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院感科和防保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员:院感科主任、预防保健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 检验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三)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务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胡青山 成员:于学山、闫学平、李辉、吴冬薇、王晶晶、郑玉岭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三)为科室

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二)、医务科: (1)发生职业接触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案。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院感科接到感染确认报告后,负责情况的上报和治疗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4)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5)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分析,随访复查。 (6)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辅导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服药等,并负责与上级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得到技术指导。 (7)做好被暴露者的跟踪随访,及时安排定期复查,情况严重者,送上级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8)加强对所有人员的院感知识培训和教育。 (9)督导临床科室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治疗,避免医院感染和职业暴露。 (三)、临床科室: (1)负责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 (2)获取暴露源(病人)的病情资料,如暴露源情况不明,设法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或病情资料报送医院防保科,以备对照评估。 (3)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科室、医务科或护理部) (4)当事人被暴露后,由科室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抽取血样标本,经医院院感科主

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检验科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检验科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二)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各种医疗检验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检验科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三)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四)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五)设立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感染管理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能: 1.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员:检验科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 各临床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 2.职能 (1)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2)组织科室所有人员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3)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4)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5)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6)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能: 1.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案。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感染管理科接到感染确认报告后,负责情况的上报和治疗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4.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 5.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分析,随访复查。 .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辅导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服药等,并负责与上级疾控6. 中心取得联系,得到技术指导。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规范

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规范 一、目的 医院的工作环境存在潜在的职业危险,医护人员常在患者未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对病人进行各种处置和抢救,因此医护人员常暴露在多种职业危险因素中,职业性损伤潜在危险性大。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的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锐器损伤,造成血源性职业暴露,制定本规范。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各种疾病的传播途径。 2、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感染性物体时应做好职业防护,减少血源性职业暴露。 3、医务人员接触病原物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在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有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立即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高危人员给予疫苗等预防接种。 三、发生锐器损伤后的伤口处理流程 1、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进行清洗;禁止进行伤口的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登记报告流程 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再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填写锐器损伤登记表,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报院感管理科审批、备案,进行血源性疾病检查、预防用药指导和随访等。 五、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处置 (一)医务人员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处置 1、乙肝职业暴露后人员如HbSAb(-)HbSAg(-),未接种过乙肝疫苗,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单位,同时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注射,即6月内完成3次乙肝疫苗注射(0、1、6),如以往接种过乙肝疫苗,无抗体产生,除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单位外,还需强化注射一次乙肝疫苗。 2、乙肝职业暴露人员HbSAb(+),定量<10iu/ml,除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单位外,还需强化注射一次乙肝疫苗。 3乙肝职业暴露人员HbSAb(+),定量>10iu/ml,则不需要预防注射。 4、医务人员乙肝病毒暴露后六个月追踪检查一次。 (二)医务人员丙肝职业暴露处置流程 接触源病人为丙肝(HCV)抗体阳性,主要是对局部伤口进行处理,目前无特效预防措施,3个月后取血查Anti-HCV、肝功能进行追踪观察。 (三)、医务人员艾滋(HIV)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完整)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完整)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院感科和防保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DOC)

目录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2) 一.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 (2)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处理程序 (2)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及处理措施 (4)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职业暴露的预防 (4) 4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5) 图示1 锐器损伤后处理流程 (8) 图示2 乙肝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9) 图示3 丙肝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0) 图示4 梅毒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1) 图示5 HIV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2) 附表1 天津市儿童医院**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14)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一.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 1目的 明确各种病毒检测筛査实验室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对意外和事故能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减少感染的发生,缩小污染范围。 2适用范围 各种病毒检测筛查实验室。 3处理程序 3.1意外和事故 3.1.1意外:指发生了未导致个人伤害偶然发生的危险,但也可能已经发生了伤害。 3.1.2事故:指发生了人身伤害。意外和事故都可被分为小型的和重大的。 3.1.3小型意外:少量潜在传染性物质漏到椅子上,常用于这种情况的有效处理措施是消毒污染处。 3.1.4重大意外:指任何情况下,如果怀疑有严重性的意外,都将被视为重要的,实验室必须被清空、上锁,并且实验室管理者要请教安全专家,听从他们的意见。 3.2发生意外事故时,应针对事故的类型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3.2.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3.2.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5%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2.3黏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污染部位。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都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人抓伤、咬伤等,都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我国目前人口中乙型肝炎总感染率高达60%左右,乙型肝炎病毒携带都已有1.3亿,艾滋病的流行在我国也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艾滋病病人已出现猛增趋势。国内学者调查发现,临床医务人员HBV、HCV、HGV等肝炎总感染率为33.3%明显高于普通人群(12.3)。医务人员正面临着严峻的职业暴露的危险,因此,医务人员明确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与处理程序尤为重要。 (一)医务人员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危害 1,病人血液中会有致病因子,是造成医务人员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先决条件,医务人员经常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等,职业暴露后感染的几率较常人高。血源性致病因子对医务人员的传染常发生于锐器和针刺损伤皮肤黏膜或破损皮肤接触等方式传播,多发生于护士,其次是检验科人员及医师。 2,长时间从事采血,急救工作以及妇、产科、血液科的操作,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机会大大增加,接触血量越大,时间越长,机体获得致病因子的量越大。医疗、护理活动中一切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操作,包括注射、采血、输血、手术、内镜、透

析及病人各类标本的采集,传递,检验及废弃处理过程均可造 成职业性感染。综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研究资料,医务人员因 针刺或损伤、接触受污染的血,感染乙肝的危险性为2%-40%,感染丙肝的危险性为3%-10%。护理职业暴露感染HBV的危险性 明显高于HCV,HIV。 (二)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 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病人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直接接触。 2,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消毒灭菌观念。3,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操作过程中, 必须严格执行正确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必须洗手,接触任何含病原体的物质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操作过程中病人的血液,体液可能溅起时,须戴手套,防渗透的口罩,护目镜;在操作时若其血液、体液可能发生大面 积飞溅或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必须穿防渗透隔离衣或 围裙,以提供有效的保护。 (3)建议工作人员暴露部位如有伤口、皮炎等应避免参与血源性传染病如艾滋病、乙肝等感染者的护理工作,也不要接触污染 的仪器设备。

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平凉市中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有可能因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参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修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一、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二、职业暴露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平凉市中医院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李飞鹏(副院长) 副组长:多晓燕(总护士长) 成员:李景荣(医务科副科长) 张惠君(公卫科科长) 黄丽(感染科科长) 巩晓东(检验科科长) 苏江波(药剂科科长) 张小兰(门急诊护士长) 职责:李飞鹏院长:统筹全局工作。

多晓燕:负责检查、落实临床护理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资的配备情况,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 张惠君: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治疗工作。 黄丽:负责落实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 巩晓东: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李景荣:协助参与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暴露后续检测跟踪、用药记录及资料建档工作,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 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公卫科 1、负责HIV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技术的指导及日常咨询等工作。 2、负责组织HIV职业暴露危险因素评估,对暴露源做进一步确定,根据《东莞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中要求对发生职业暴露的暴露源血液样本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跟踪检测和预防治疗。 3、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的个案调查,组织院内专家进行暴露级别及危险性评估,同时在1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按要求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医院感染科 1、负责组织全院有关专业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做好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艾滋病职业防护指导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职业暴露报告和处理小组 组长:科主任 成员:急诊内科全体人员 二、小组职责 (一)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各种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二)科室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三)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各科室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三、科室职责 负责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获取源患者的病情资料,如暴

露源情况不明,设法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或病情资料报送院感科,以备对照评估。对职业暴露者的报告单及时给与确认,检验结果及时送院感科存档,以备跟踪评估。 四、应急处置与追踪 原则:一挤,二冲,三消毒,四上报,五用药,六追踪。 医院常见感染性病原体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梅毒螺旋体。 (一)发生职业暴露后,暴露者应保持镇静,迅速敏捷的按常规脱去患侧手套。 (二)皮肤完整的,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健侧手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或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伤处的血液,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5min,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按压。 (三)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当用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乙型肝炎病毒阳性职业暴露 暴露者如果接种过乙肝疫苗,且HbsAb>10mIU/ml,可以不采取预防措施;若暴露者本身HBsAg(+)或抗-HBc(+),可以不采取预防措施;如果暴露者未接种过乙肝疫苗,除24h内立即接种HBIG外,还应完成乙肝疫苗接种(0、1、6);在接种HBIG同时(不同肌注部位)或7日后给予乙肝疫苗第一剂,此后按常规时间间隔给予第二

(完整版)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后应急工作预案、流程。 一、职业暴露的概念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彭鹏 副组长:代作进 成员:周瑞雪罗兰代丽刘静杨燕 三、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一)医护人员应当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接触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 (二)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隔离衣。

(四)医务人员在处理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受伤;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 (五)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六)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各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 (一)医护办、院感科、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 (二)医护办:负责检查、落实临床各部门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三)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工作。 (四)药事办: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保管和发放。 (五)后勤保障部: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临床有关防护用品与物质准备。 (六)院感办: 1、立即及时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制定防护措施。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 4、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分析,随访复查。 5、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辅导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服药等,必要时负责与上级疾控中心取得联系, 2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 发生职业暴露 皮肤暴露 血液、体液等污染于皮肤表面,应立即用皂液和流动水彻底清洗污染皮肤直至干净。 锐器伤粘膜暴露 如血液、体液等进入睑结膜、 鼻粘膜等,应立即用生理盐水 反复冲洗干净 发生皮肤针刺伤、切割伤等出血性损伤, 应当立即用健手在伤口旁端挤血。从近心 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 血液,禁止局部用力挤压;再用皂液和流 动水彻底冲洗;冲洗后立即消毒,可用2% 碘矴、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然后包 扎伤口。 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上报公共卫生科 明确医患双方的抗原、抗体情况 Anti-HIV、HBs-Ag、Anti-HBs、Anti-HBc、Anti-HCV、TPHA 病人HIV(+) 报告温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暴露级别决定是否实施预防用药 预防性用药:4h内实施,不超过24h,连续28天。 病人HBs-Ag(+)或Anti-HBc(+) HBe-Ag(+)、Anti-HBe(+) 医务人员 HBs-Ag(+) 或Anti-HBs (+) 无需采取措施 医务人员未注 射疫苗 HBs-Ag(-)且 Anti-HBs(-) 24小时内注射 HBIG并注射 HBV疫苗 医务人员已注 射疫苗 HBs-Ag(-)且 Anti-HBs(-) 24小时内注 射HBIG并补 HBV疫苗1 针 医务人员正注射 疫苗 HBs-Ag(-)且 Anti-HBs(-) 24小时内注 射HBIG并完 成HBV疫苗 全程注射 病人Anti-HCV(+) 暴露后3 月、6月追 踪 Anti-HCV、 肝功能 病人TPHA (+) 医务人员苄 星青霉素预 防注射240u 每周一次, 2-3次 暴露后3 个月追踪 TPHA 暴露后3月、6月追踪HBs-Ag、Anti-HBs、肝功能 凭发票,相关职能科室审批后根据医院规定报销 暴露后4周、8周、12周、6月追踪Anti-HIV

(完整版)职业暴露相关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切实落实职业暴露处置措施,降低职业暴露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等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北城医院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预防被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病原体感染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操作时要求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存充足的光线,

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再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安尔碘等进行消毒,并用防水敷料覆盖;被损伤的黏膜,应当反复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暴露着(医务人员)应尽快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进行登记备案。 (二)暴露者持科室负责人签字的职业暴露书面证明,尽快报告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三)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调查暴露源(病人)与职业暴露者的情况。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血源性病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管理制度 1、医院领导应重视员工的职业安全,配备必需的职业防护用品,预防锐器损伤、HIV、HBV、 HCV、梅毒等职业暴露。 2、感染管理科加强员工职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发现医务人员临床工作中 不安全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3、对医务人员进行锐器损伤、HIV、HBV、HCV、梅毒等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 掌握职业暴露个人防护知识,在诊疗活动中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4、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适当的防护物 品,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口 罩、帽子、手套、防目镜或防护面罩;当血液、体液有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防渗隔离服。 6、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 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使用后的针头禁止用手复套 针帽。使用后的锐器必须放入锐器盒内。 8、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中,发生锐器损伤、HIV、HBV、HCV、梅毒 等等职业暴露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局部处理。然后从“院感一号” 软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护士长审核确认后上报院感科。 9、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职业暴露类型进行处置:(1)、HBV暴露:发生HBV暴 露后应立即采集血标本检测乙肝六项,并依据免疫状态及抗体水平决定是否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于第3月、第6月复查。(2)、HCV暴露:发生HCV暴露后应立即采集血标本进行抗体检测作为原始资料。以后分别在暴露后第3月、第6月、第9月、第12月检测抗体和肝功能,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治疗。(3)、HIV暴露:1)发生HIV暴露后应采集血标本进行抗体检测作为原始资料。2)感染管理科报告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暴露人员进行风险评估。3)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对发生HIV职业暴露的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4)对暴露者提供知识咨询,并在暴露后1年内(即分别在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定期监测HIV抗体,详细记录监测结果。(4)、梅毒暴露:发生梅毒暴露后应采集血标本进行THPA 检测作为原始资料。对病人采集血标本进行RPR检测,如果病人RPR阳性,暴露者使用青霉素预防性用药。 10、临床科室应对职业暴露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防护措施,减少职 业暴露的发生。

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范文

职业暴露后应急预 案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经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院感科和防保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员:院感科主任、预防保健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 检验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麻醉科主任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三)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二)、院感科及预防保健科: (1)发生职业接触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

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1、医院领导应重视员工的职业安全,配备必需的职业防护用品,预防锐器损伤、 HIV、HBV、HCV、梅毒等职业暴露。 2、感染管理科加强员工职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发现医务人员临床工作中不 安全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3、对医务人员进行锐器损伤、HIV、HBV、HCV、梅毒等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掌 握职业暴露个人防护知识,在诊疗活动中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4、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适当的防护物 品,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口 罩、帽子、手套、防目镜或防护面罩;当血液、体液有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防渗隔离服。 6、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 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使用后的针头禁止用手复套针 帽。使用后的锐器必须放入锐器盒内。 8、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中,发生锐器损伤、HIV、HBV、HCV、梅毒等 等职业暴露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局部处理。然后从“院感一号”软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护士长审核确认后上报院感科。 9、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职业暴露类型进行处置:(1)、HBV暴露:发生HBV暴露 后应立即采集血标本检测乙肝六项,并依据免疫状态及抗体水平决定是否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于第3月、第6月复查。(2)、HCV暴露:发生HCV暴露后应立即采集血标本进行抗体检测作为原始资料。以后分别在暴露后第3月、第6月、第9月、第12月检测抗体和肝功能,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治疗。(3)、HIV暴露:1)发生HIV暴露后应采集血标本进行抗体检测作为原始资料。2)感染管理科报告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暴露人员进行风险评估。3)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对发生HIV职业暴露的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4)对暴露者提供知识咨询,并在暴露后1年内(即分别在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定期监测HIV抗体,详细记录监测结果。(4)、梅毒暴露:发生梅毒暴露后应采集血标本进行THPA检测作为原始资料。对病人采集血标本进行RPR检测,如果病人RPR阳性,暴露者使用青霉素预防性用药。 10、临床科室应对职业暴露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防护措施,减少职业 暴露的发生。

体检中心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体检中心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体检中心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后应急工作预案、流程。? 一、职业暴露的概念?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1.医护人员应当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接触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 2.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隔离衣。 4.医务人员在处理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受伤;使用后的锐

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6.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应急预案: 1.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3.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禁止进行伤口处的局部挤压。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5.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抽取暴露人员血标本送检及详细登记、上报。 6.预防性用药,随时和咨询。 五、处理流程: 发生职业暴露后→肥皂清水液冲洗、挤压、消毒→报告医院感染科→采样、评估、登记→预防性用药→报告给疾控中心→随访、登记、监测 体检中心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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