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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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英国的政府
英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代议民主制国家主,其代议民主制度起源于1000多年以前。其它一些国家也有如此悠久的政治历史,但这些历史往往经受突然的暴力性剧变。尽管英国历史上也曾有过政治不稳定时期,但相对于法国、美国或中国而言,英国的建国历史是一个逐渐演变而不是革命性剧变的过程。这样长久持续的历史在英国现今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中仍然有所体现。(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有关政权、政府制度及政策制定的理论和价值观等。
君主政体
最古老的政府制度是君主政体(由国王统治)。这可以追溯到从公元5世纪开始统治英国直到1066年被诺曼人征服的撒克逊人。埃格伯特国王于公元829年将英格兰统一在自己的统治之下,而现在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他的直系后代。
君王的权利主要来自古老的信条“君权神授”。它认为君主的权威性是来自上帝的,而不是来自他的臣民们。虽然有时不同的家庭之间有王位之争,都坚持说自己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但由于有这种神圣的权利,很少有人质疑过君主制是否应该存在。1000多年来,英国一直是由世袭国王和女王统治。但有一次短暂的例外。在17世纪,英格兰共和派“圆颅党人”(之所以称“圆颅党人”是因为这些人公然藐视流行时尚,而把头发剪得非常短)和保皇派之间有一次内战。圆颅党人由奥列佛·克伦威尔,他想废除君主制,而保皇派卢继续维持它。1642年,圆颅党人成功地罢黜了国王查理一世,统治了整整11年之后,王朝复辟了。
虽然在理论上,君主有上帝撑腰,但实际上,甚至是在中古时代,人们就认为君主不能无限先例权力,而是应该乐于接受杰出人物的建议。
一群封建地主和都会反对约翰国王(1199-1216)的一些政策。这种反对势力如此强大以致于国王最终同意给予他们一个自由宪章和一些政治权利,这个自由宪章现在仍然用的是中古时代的拉丁文名称“Magna Carta”(“大宪章”)。大宪章对于国王进行一些限制,使他不能滥用皇家的权利,这仍然被看作是英国市民有权反对王室的一次典型表现。
议会
英文中的“国会”(parliament)这个词来源于动词“parley”, 意思是讨论或谈话。该术语在1236年被第一次正式使用,用来描述封建贵族和来自各个郡、市的代表们的聚会。当时,国王需要筹集资金时偶尔召集这些人来开会。传统上,中世纪的国王应该用自己的财富满足他们皇室自己的开支。如果需要额外的资源――比如,国王想要发支战争,这是国王们经常要做的事――他就会极力劝服“大议会”给他一些额外的钱。大议会是一群地位显赫的,富有的,一年被国王召集起来聚会几次的贵族们。到13世纪,国王们发现若仅从这一小群人中要钱已不能相抵,因此他们把大议会的范围拓宽了,把各郡、市、镇的代表们包括进来,使他们为他的工程贡献钱财。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大议会后来逐渐包括那些享有世袭贵族头衔的家族、大封建领主(上议院)和公众的代表们(下议院)。这两个院直到现在仍然存在,统称“国会”。下议院很快就赢得了政治上的优势。他们很乐意帮助国王征税和通过法律。但作为回报,他们想要对国王的所作所为有更大的发言权。作为对这种发言权的认可,亨利四世在1407年颁布,所有发放的补助金都要先经过下议院的考虑和批准之后,再提交上议院考虑,这作为一个惯例延续至今。到15世纪,下议院还获得了制定法律的权利。这是一种以前只有国王和他的顾问们才享有的特权。
17世纪把圆颅推上政权高峰的内战起源于国王与议会的权利之争。詹姆斯一世和他的继任者查理一世都坚持“君权神授”理论。他们认为代表人民大众的国会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有真正的政治权利,而是因为国王允许他们存在。正是为了重申议会的权利,才发生了内战。保皇派军队被打败了,国王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死。但是到1660年,王朝复辟了,查理一世的儿子当上了国王,称查理二世。
其下一任国王詹姆二世很明显几乎没有从前几十年中吸取教训。他也企图不经议会的准许而执政。主要的政治家和教会的权威们要詹姆斯的女婿威廉·奥伦治来取代他。作为回报,威廉向这些代表们许诺他将宣布凡是没经过议会同意的统治是不合法的。这本来可能会导致另一场战争的爆发,但詹姆斯二世逃跑了,威廉接任了。1689年,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保证了国王将永远不能忽视议会的存在。
首相和内阁的产生
为使王室和议会保持良好关系,国王或女王常定期与议会一些主要议员碰面,这些人后来
逐渐被称为“内阁”。虽然内阁大臣是由君主任命的,但他们必须在下议院得到足够的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国会通过法律和投票决定税收制度。
1714年,执政女王去世,但她没有子嗣继承王位,因此,英国不得不从德国“进口”了一位英国的皇家成员来统治英国。这位新的国王乔治一世英语讲得很差,而且怎么也对政治不感兴趣。因此,他把主持内阁成员会议的工作留给了他的一位大臣。很快,这位大臣就被称为“首相”。
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的国王或女王仍然非常有影响力,但同时,议会慢慢地变得强大起来,尤其是当它变得更加有组织性的时候,其势力越来越大了。1832年,当通过大众选举来挑选下议院代表的选举制度取代了君主任命制时,现代政治体制诞生了。国会议员们组成各种团体,向选民们宣扬他们的政策和观点以取得支持,这些团体最终逐渐演变成政党。在下议院中赢得最多支持者的政党组建政府,按惯例,该政党的领导就成为首相。
如今的英国政府
从上述简史中,我们可以看出如今的英国政府深受其悠久历史的影响。英国既是一个代议民主制国家,又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虽说国家的官方首脑是女王,但她的权利大部分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和象征性的。国家级和地方级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根据英国的宪法原则统治国家。
由于过去大英帝国的历史,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曾被英国统治过,人们发现在许多殖民地国家存在着类似的政体。按照英国的代议民主制的原则来统治的国家还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印度。除了印度,所有这些国家都承认英国的女王是他们的国家元首。在这样的君主立宪制中存在一位王室的代表“总督”,以行使君主的职责。
宪法
如今的英国的统治方法是以宪法的条款为基础的。以色列和英国是仅有的两个没有书面的成文的宪法的国家,而大多数国家都有这样的宪法。没有一个特定的书面文件来列明关于如何治理一个国家的基本条款,英国政体的基础是成文法、普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成文法是指由国会通过的法律;普通法是指英国法庭历来通过判决而形成的法令;普通法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