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标明比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源期刊网
新国标: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标明比例
作者:高利珍
来源:《烹调知识》2018年第12期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19-2018)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有些调整和我们的日常联系很紧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
要点:标准实施后,配制酱油不得以“酱油”为食品名称。
解读:该国标将配制酱油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标准中移除,在本标准2018年12月21日起实施后,不得再以“酱油”为食品名称,此后,配制酱油将适用复合调味料等相关标准。
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确实很不同,酿造酱油是对大豆、小麦等原料经过了微生物发酵,营养物质更丰富,而配制酱油则是用酿造酱油与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调配而成,营养价值相对较低。
其实,可以通过包装上的标签来辨别酿造和配制酱油。若酱油标签上的酿造工艺处写的是“高盐稀态”,酿造时间相对较长,而如果写的是“低盐固态”或者“无盐固态”的酱油,则可能是人工高温加热快速发酵而成,质量欠佳。
另外,标签上还有一个指标也很重要,那就是“氨基酸态氮”(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含量越高,说明其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浓,质量越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