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商城财务委派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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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商城规章制度编号:

燕京商城

财务委派人员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委派人员的要求及职责权利 (2)

第三章委派人员的选拔及人事管理 (4)

第四章委派人员的考核评价 (6)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实行财务委派人员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约束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各子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堵塞企业财务管理漏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财务委派的范围及对象

范围:燕京商城所有下属子公司;

对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财务委派的原则

(一)层层委派的原则

燕京商城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燕京商城委派,子公司有下属公司的,由子公司进行委派。

(二)谁委派谁管理

委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考核等事项在派出单位,委派人员不在委派单位报销费用。

(三)回避原则

委派人员与被委派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委派至该单位任职。

(四)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公司内部进行财务委派人员的定期轮换。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两年,任期届满,经委派部门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

第二章委派人员的要求及职责权利

第四条财务委派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实事求是的品格;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和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第五条财务委派人员的职责

财务委派人员的职责主要有财务管理及财务监督

(一)财务管理职责

1、参与制订财务计划、资金预算方案,参与评价其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同时强化

对各子公司重大投资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存贷款行为、担保、背书行为、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及应收账款等的风险管理,健全其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制度,协助降低消耗、节约开支,完成财务计划、提高经济效益等;

2、参与对所在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3、组织企业财会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企业对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委派,对

所在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4、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二)财务监督职责

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支持所在单位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单位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单位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资产流失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定期向委派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

情况和单位财务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

3、委派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财务委派人员的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

效性;

2、有权审核企业的重要报告和财务报表、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处理不良资产行

为、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投资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有权参与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4、有权对所在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

出方案;

5、有权向委派部门报告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

事项和单位财务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委派部门规定的其他权限。

第三章委派人员的选拔及人事管理

第七条委派人员的选拔和聘任

1、委派人员的来源:可由燕京商城直接培养委派或从各子公司选拔交叉委派,也

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委派人员的选拔聘任程序:

第八条被委派单位发现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书面报告委派单位,经委派单位审查核实后,按任免程序进行调整。

第九条派驻的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聘:

1、患病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3、工作中违法违纪,渎职失职,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和经济重大损失的。

解聘后的财务负责人,不再具有原任职权限,属正常离、退休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条经录用的财务委派人员由燕京商城统一聘任,纳入燕京商城人员编制,人事档案、薪酬考核由燕京商城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十一条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由燕京商城统一拨付,在燕京商城列支。

第十二条派驻的财务负责人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馈赠、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在企业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四章委派人员的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考评机构

燕京商城的总经理办公会是考核的领导机构;

燕京商城人力资源部是考核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考评的内容

委派人员的考评内容主要由以下三个维度组成:

(一)绩效:指被考评人员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评:

1、任务绩效:考评委派人员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结果。包括岗位职责任务指标和

每个季度计划中的临时工作任务指标(具体参见附表1:《委派人员任务绩效

考评指标》)。

2、周边绩效:考评工作(业务)相关部门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

间的顺利推进。

3、管理绩效:考评委派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态度:指被考评人对待工作及与工作中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态度。

(三)能力:指被考评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人际交往能力

2、影响力

3、领导能力

4、沟通能力

5、判断和决策能力

6、计划和执行能力

7、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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