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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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03号)
四、《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加强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收管理有关问 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27号) NEW!!!!
27公告
一、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按照 会计核算及《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研 究开发费用进行辅助核算。
三、按照203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 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前还需要附送备案以下四 项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
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4.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比例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据 • 海淀区国税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 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比 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60%。企业注册时间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 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一、国税发〔2008〕116号(正列举8项可以加 计) 二、财税〔2013〕70号NEW(新增5项) 1.研发人员的五险一金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 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 等费用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 般测试手段购置费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 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四、本公告2014.1.1起执行。
海淀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到税务机关 进行备案,优惠一备三年。 二、2013年汇算清缴期间--备案实行网上备 案--北京市国税局网站--中间--企业所得税优 惠备案--网上提交资料,完成网上备案--即刻 附送纸质备案资料至各征收所--税收优惠受理 岗--取得回执---完成备案--提交203四项资料 至管理所--纳税申报。
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二) 项的标准和口径,区分不同研发项目,对研 究开发费用进行归集。
二、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应完整准确 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并 将辅助账册及相关凭证、表格留存查备。
三、凡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依据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不得享 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注:1.203文件4项报送资料的计算、填报口 径参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认定管 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如下 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的,比例不低于6%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 的,比例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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