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XXXXX公司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建项目合同是指基建项目项下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下统称合同)。所称合同主办单位是指在各项目中的项目公司。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基建项目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工程技术部是基建项目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
工程技术部可以提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专(兼)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项目公司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三)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按要求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
(五)协调和处理项目公司采购合同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合同主办单位对合同内容全面负责,主要职责为:
(一)合同主办单位要认真把控合同签约程序,严格按照招标询价及合同谈判的成果起草合同。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
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资格资质;
(二)起草合同,并经审查确认后经方可提交审批;
(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
(四)全面履行合同及与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宜。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合同公章实行专人管理、执行用印审批制度。
第九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结清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应具体、明确、权利与义务对等、逻辑性强、用语确切、严谨。
第十二条合同条款的拟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检验(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叁份,一份由工程技术部归档,一份由项目公司归档,一份归财务审计部归档。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
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采用终身存档制。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对外签订的合同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首先要协商解决,形成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执行,如协商不成,应完整保存协商时的各种资料,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决策,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章合同的分类及编号管理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按标的物不同可分为三大类:
(一)工程发包类合同(分EPC、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
(二)货物类合同(分材料、设备及其他类);
(三)服务类合同(分勘察、设计、招标、咨询、监理及其他类)。
第十八条为实现合同有序、受控管理,合同号的编排均应遵循本办法。
第十九条编号规则:
在每个项目启动阶段,需确定各项目公司及水厂简称代码,合同编号由9部分组成,分别说明如下:
1--项目公司代码;
2--污水处理厂代码;
3--合同分类,代码如工程发包和同类01、货物类02、服务类03或其他类04;
4--签约年度代码,2位,如2014年度为14;
5--水务公司代码SW;
6--合同流水号,按升序排号。
第二十条如后续补充合同,需在正式合同号后加A、B、C等英文字母予以区分。
第五章合同的审批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单位将合同文本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审批,工程技术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合同审批权限将按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审批的职能部门包括工程技术部、财务部、专职法律咨询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工程技术部重点审核合同经济商务和专业技术条款;财务部重点审核价款计算、支付、发票、税收等财务条款;专职法律咨询机构重点审核适用法律、违约责任、纠纷争议解决等法律条款;其他相关部门重点审核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