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讲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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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招聘与配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吸引人才,保留优秀人才,规范员工招聘配置过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配置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以权谋私和任人唯亲现象;
(二)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试用期1-3个月;
(三)辞退员工不得录用原则;
(四)择优录取原则。
三、职责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门
1. 汇总各部门人员招聘需求计划,编制年度招聘计划和招聘费用预算,并依据权责手册进行报审报批;
2. 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评估;
3. 负责求职者薪资洽谈工作
4. 子公司基层员工招聘由子公司负责,中层员工招聘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高层管理人员由总公司招聘或委派。
(二)公司其他部门
1. 向人力资源部门上报招聘需求计划;
2.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招聘工作。
四、招聘配置方式
(一)内部招聘: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
(二)外部招聘:可通过网络、报纸、现场招聘会、猎头公司、同行业推荐、公司员工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人员需求计划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单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报总裁审批;
2.年度需求计划外的招聘需求,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需求申请,先后报经单位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总裁审批;
3. 经公司审批通过的人员需求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部招聘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及岗位说明书要求,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内部信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布,别的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自行发布;
2.应聘员工应首先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交应聘申请;
3.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内部应聘者进行笔试及面试,择优录取;
4.被录用者需办理完结原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5.公司内部的岗位竞聘活动,一般岗位经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结果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重要岗位的竞聘活动,须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外部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为实施外部招聘的职能部门,负责招聘信息发布、应聘简历收集,以及应聘人员考评录用的组织工作;
2. 所有求职人员需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3. 初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复试;
4. 一般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复试通过。
重要岗位人员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公司总裁面试通过;
5.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面试情况和公司薪资政策,结合市场同类人员薪资水平,初步确定被录用人员的薪资待遇,最后由公司总裁审批决定;
6. 拟定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其提供的个人证件、履历情况、职业道德等进行背景调查;
7. 背景调查无问题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8. 体检通过人员,方可录用进入公司;
9. 未录用人员资料存入公司应聘人员信息库。
五、录用细则
(一)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可根据员工的表现及业务能力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办理新进员工入职手续:
1.验证体检表;
2.签订劳动合同;
3.建立新员工人事档案,包括电子档案。
(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者,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停止试用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经考评后决定是否终止试用。
(四)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员工,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五)公司有关单位因业务需要,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或实习生,应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六)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可对新员工岗位进行调配。
第二节新员工入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管理工作流程,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
二、职责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门
1. 入职前准备工作;
2. 审核新员工体检报告、证书原件等;
3. 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 对新员工进行生活指引;
5. 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公司其他部门
1.所在部门与新员工进行入职面谈;
2.所在部门负责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引;
3.所在部门负责新员工上岗培训,并为其指定一名入职引导人;
4.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新员工相应的办公用品事项等;
5.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新员工工资卡事项等。
三、入职办理程序
(一)新员工上班首日,先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二)新员工报到提交材料
1. 本人2张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片;
2. 体检报告;
3. 身份证及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职称证明;
6. 资格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
7. 原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时需提交《个
人承诺书》;
8. 个人社会保险办理资料(应届毕业生除外);
9. 公司事先约定的其他材料。
(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
1. 体检报告审核
a)体检报告是否为三甲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出具;
b)体检报告时间是否为入职前3个月内;
c)体检项目是否齐全(以公司要求为准);
d)体检报告结论是否合格。
2. 相关证件审核
审查人员应对新员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在征得新员工本人同意后,审查人员可通过网络查询、电话核实、向知情人员求证等方式进行。
审查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核查
证件复印存档。
(四)入职表单填写
新员工报到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引导新员工填写《入职声明》、《承诺书》等相关表单。
(五)签订劳动合同
1. 被录用的新员工,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一份由新员工自留。
若涉及关键岗位,如采供、会计、出纳、收银、库管等公司指定岗位需由第三方办理担保手续,签署《担保合同书》。
2. 新员工劳动合同签定期限一般为三年,其中包括试用期1—3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若不续签,须在聘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四、新员工培训
(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主要内容:
1. 公司的发展历程、目前概况、发展规划等;
2. 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观;
3. 公司组织架构、职能划分,以及行政、人力资源、费用报销等规章制度;
4. 了解岗位环境(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二)用人部门应指定一名新员工入职引导人(一般是该岗位的上级或骨干员工)负责新员工的上岗培训。
入职引导人职责:
1. 新员工办公点确定、办公设备与物料领用等;
2. 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概况、本部门职能、介绍同事;
3. 讲解新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传递公司对其的期望;
4. 给新员工业务指导以确保其尽快胜任新工作;
5. 给新员工生活指引等;
6. 了解新员工的实际需求并协助解决等。
五、其他
(一)内部调动和招聘的新入职员工,无需提交相关证书和体检报告,也可不必安排生活指引。
(二)在每月15日前(含)新入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在新员工入职当月办理;在15日后入职新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在新员工入职次月办理。
对于内部调动和内部招聘的新入职员工,原则上由调入单位在入职次月办理。
(三)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三节员工试用与转正管理办法
一、目的
明确新员工试用、转正程序,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运作的顺畅。
二、职责权限
(一)公司领导
1. 负责权限内新员工转正谈话;
2. 按相应权限审核/审批转正申请。
(二)部门负责人
1. 负责权限内新员工转正谈话;
2. 按相应权限审核/审批转正申请。
(三)人力资源部门
1. 及时了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适应、熟悉情况程度及工作表现;
2. 与相关部门完成新员工试用、转正手续的对接;
3. 子公司基层员工转正由子公司负责,中层员工转正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高层管理人员转正由总公司负责办理。
(四)入职引导人
1. 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规章制度及专业要求;
2. 主动关心新员工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等;
3. 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新员工试用情况并作评价;
4. 审核新员工转正申请。
三、新员工试用
(一)试用期
1. 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特别优秀的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门、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可以提前转正;
2. 新员工试用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二)试用期间员工凡有以下情形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
a)品行不良;
b)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
c)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者;
d)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章所禁止事项;
e)工作不能胜任者;
f)经考核不合格者。
(三)试用期员工辞职
试用期间员工欲辞职,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四、新员工转正程序
(一)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撰写工作总结,并填写《转正审批表》,对本人在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价。
(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新员工试用期间进行评价,先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填写审批意见。
(三)人力资源部门与试用员工进行面谈,将审批意见通知转正员工。
(四)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转正审批结果知会其所在部门负责人。
五、提前转正、延期转正和辞退
(一)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试用部门可以提出让其提前转正,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司总裁批准。
(二)试用期中或结束后在预先入职岗位经评估为不合格的员工,可作如下安排:终止试用,延长试用或转岗安排。
(三)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试用部门认为表现不佳或不适合继续录用的,需填写《延期转正审批表》或《员工辞退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继续试用或辞退该试用员工。
第四节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提升员工素质,提高企业整体绩效,满足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的要求,打造优秀的公司团队,规范公司培训流程。
二、培训原则
培训应遵循针对性、实用性、经济性及系统性的原则。
三、职责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门
1. 负责编制公司培训计划;
2. 负责组织公司级培训活动;
3. 配合各部门专业培训的对外协调与联系;
4. 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公司其他部门
1. 向人力资源部门上报培训需求或专业培训计划;
2. 组织实施部门内日常的专业培训;
3.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四、培训内容与类别
(一)知识培训
通过不断实施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任职者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必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通过不断实施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工作标准等培训,使任职者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
(三)态度培训
通过不断实施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团队合作、组织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使员工认同公司文化、价值观。
(四)培训类别
1. 按员工职业发展阶段划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 按受训者层级划分: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3. 按培训的方式划分:内训、员工自我培训和外派培训。
五、培训计划
(一)年度培训计划确定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级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执行;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年度培训计划内容:
1.培训类别及内容;
2.计划培训时间;
3.培训方式;
4.培训讲师;
5.受训者范围;
6.考核方式;
7.培训预算;
8.培训实施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9.其它事项。
六、培训实施
(一)培训实施的审批
1. 实施通过审批的年度培训计划,不需支付培训相关费用,由培训组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需支付培训相关费用,具体实施前需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公司总裁审批后执行。
2. 单位组织的计划外培训(临时培训需求),需按年度培训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培训工作的开展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培训课程、聘请培训讲师,并负责公司级培训的组织实施;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情况;
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中的外派培训项目与相关培训机构联系,必要时负责与培训机构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4.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中的内部培训项目,需提前做好培训教材、确定好培训场地、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
5. 培训现场应按培训要求进行布置,放置相应的培训设备;
6. 内部培训的教师可由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部具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三)培训纪律
1. 培训时参训员工应按时出席,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2. 培训全程参训员工应关停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不得在课堂内随意拨打电话;
3. 培训课堂应尊重讲师与其他学员,避免大声喧哗吵闹;
4. 参训员工应做好相关笔记,做好记录。
(四)培训评估
重要培训课程或有必要进行评估的课程,由培训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培训评估分为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效益评估、培训师资评估和培训体系有效性评估等。
(五)员工培训协议
1. 员工参加外部培训,费用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参训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
员工参加培训后,需履行培训协议中承诺的工作服务年限。
因劳动合同到期,应补签劳动合同延期至培训协议约定期限。
2. 员工参加培训后,在要求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需按培训费用额度与服务年限要求,赔偿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培训费用总额除以要求服务月数乘以未服务时间月数。
第五节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得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
充沛的工作精力,保障公司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权限
(一)各管理层级领导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请假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门
1.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请假申请;
2. 考勤打卡的审核和统计工作;
3. 员工请假备案。
(三)请休假审批权限
备注:上述权限列表是终审权限,请假人需按照前置流程依次履行审批手续,终审通过意见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三、考勤与请休假管理
(一)作息时间
一般职能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大、小周相间(遇法定节假时适当调整)的工作制, 大周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小周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具体上
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营销、工程、物业管理部门和特殊工作岗位的作息时间,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灵活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考勤打卡
1. 未迟到(早退)而忘记打卡,经上级领导核实签字并到人力资源部门核销,每次视为一次不超过30分钟的迟到(早退)。
未进行核销,视为旷工处理;
2. 因公外出而未打卡者,回到公司两天内须填写考勤核销单,报请上级领导核实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未及时核销,视为一次不超过30分钟的迟到(早退);
3. 打卡失灵,须立即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否则视为忘记打卡处理;
4.乘坐公司班车上班员工迟到,驾驶员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备,乘车员工不算迟到但需到岗即打卡。
班车驾驶员需准时发车,因驾驶员自身原因未准时发车导致乘车员工迟到,记为驾驶员迟到。
(三)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
每月度达三次不超过30分钟的迟到(早退),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以半天为最低计算单位)。
半天事假扣除半天工资,旷工按每天扣除2倍日总工资计算。
当月累计旷工5天,连续旷工3天者, 予以扣款并给以劝退处理。
(四)加班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的(例如:安排小星期的周六加班),由所在部门每月底
统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统计;其它非特殊情况需加班,需预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同意批准,公司才认可其加班时间。
原则上,加班后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经公司总裁审批同意,按季度计算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五)请休假手续
1. 员工申请各类假(包括调休假),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得到最终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休假。
假期结束后,须于当日到人力资源部门销假;
2. 员工遇急事或急症,可电话向上级领导请假,但随后须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请休假发现有虚假事项者,均按旷工处理;
4. 请休假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同事代理。
四、假期管理
(一)法定节假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年休假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工作性质,公司员工的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期间,与春节合并一起休假。
春节未休完的年休假,可另行申请休假,也可冲抵病、事假。
春节未休完的年休假当年度有效,年度计算时间以员工入司时间为起点。
(三)事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确有私事需处理,须预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
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员工事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全额工资,经过批准的审批单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四)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并出具三甲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一次病假在2日之内(含2日),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病假期间工资的30%,一次病假在2以上至10日(含10日),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病假期间工资的50%,一次病假在10日以上,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病假期间工资的80%计算。
(五)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上级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同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生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工伤假期和有关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等有关规定执行。
费用需公司报销的,单据须一次性交齐。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去世,可申请有薪丧假5天(含路程时间);其他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姨妈、舅舅、叔伯、姑母)去世,可申请有薪丧假3天(含路程时间)。
丧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请假时间超出公司丧假标准时间,按事假处理。
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顺延。
申请丧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休假后补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七)婚假:
进入公司后到民政登记结婚的员工,方可享受婚假,婚假有效期限为一年。
员工婚假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出具结婚证原件,人力资源部门复印备案。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7天(加上3天法定婚假,可共休10天婚假)。
再婚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
婚假须在结婚登记日期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顺延。
(八)产假: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妊娠37周的,可以申请产假。
休假时须提供市(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断证明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女员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按50%发放,另发放社保部门根据公司缴纳社保给予的津贴。
(九)学习假
学习假为带薪休假。
员工参加学历考试、职称考试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可申请学习假。
学习假为考试当天使用,并需提供准考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十)换休假
因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日常加班,原则上实行等量换休,无法安排换休的按季度计算加班工资;国家法定节假加班,若员工不愿领取加班费且有条件换休,按加班时间的2倍时间换休。
第六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
二、职责权限
1.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授权代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 子公司中、基层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由子公司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由总公司负责办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
(一)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员工须亲笔填写相关事项并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生效。
(二)公司劳动合同统一采用格式合同,双方协商需另立条款的可签订补充协议。
(三)公司劳动合同期一般为两年,其中包含试用期2个月。
(四)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