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刑法的空间效力所解决的是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从各国刑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来看,一国刑法不仅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内,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也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外,但刑法在国外的适用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制约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国际法原则,就是国家自我保护与国际协同。当行为与本国具有场所的、人的、物的关系,侵犯了本国国家或其公民的利益时,就有适用本国刑法的权力。防止犯罪和保障犯罪人的权利,是现代国际社会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各国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相互协力追求的目标。

刑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涉及对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

(二)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

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人,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刑法第6条第1款是对属地管辖原则的规定,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以及陆地以下的底土)、领水(内水、领海及其领水的水床及底土)和领空(领陆、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

“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以下几类情况:(1)不适用中国刑法(广义刑法)的情况,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我国刑法。(2)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及其他具有普遍效力的刑事法律的情况,即我国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适用其本地刑法,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及其他具有普遍效力的刑事法律;但由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属于我国的区域性刑法,故不能认为这些地区不适用“中国刑法”。(3)不适用刑法典的情况,即刑法典颁布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特别刑法,出现法条竞合的情况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适用刑法典,而适用特别刑法。(4)不适用刑法典的部分条文的情况,即民族自治地区不能全部适用刑法典,而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时,行为符合该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适用该变通或补充规定,而不适用刑法典条文。

作为属地管辖原则的补充原则是旗国主义,即挂有本国国旗的船舶或者航空器,不管其航行或停放在何处,对在船舶与航空器内的犯罪,都适用旗国的刑法。因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中国刑法(刑法第6条第2款)。

犯罪行为具有多种因素,采取属地管辖原则与旗国主义,要求以一定的具体标准确定犯罪是否发生在本国领域、本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地的确定)。我国刑法采取的标准是,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第6条第3款);基于同样的道理,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据此,行为与结果均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刑法;仅行为或者仅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不仅如此,仅行为的一部分或仅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也适用我国刑法。在未遂犯的场合,行为地与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都是犯罪地;在共同犯罪场合,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

(三)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

国外犯有三种情况:一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二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权益的犯罪;三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我国刑法针对这几种情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原则。

1.属人管辖原则。这里的属人管辖原则,是指积极的属人管辖原则,即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也适用本国刑法。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权益。因侵犯本国国家利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家保护原则;因侵犯本国公民权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民保护原则(消极的属人管辖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第8条的规定,以保护管辖原则为根据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3.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各

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认为凡是国际公约或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参加国发现犯罪人在其领域之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根据国际公约及各国刑法的规定,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受到一定限制:(1)适用该原则的犯罪必须是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2)管辖国应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3)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规定该行为是犯罪;(4)犯罪人出现在管辖国的领域内。根据刑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因此,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法律根据是国内刑法,而非国际条约,因为国际条约没有对罪行规定法定刑,而是要求缔约国或参加国将条约所列的罪行规定为国内刑法上的犯罪。

(四)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

不难发现,如果各国都同时采取上述管辖原则,必然产生刑事管辖的冲突:几个国家对同一犯罪都具有管辖权。于是产生了如下问题:本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行为,受到外国确定的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时,本国是否承认这一判决?

我国刑法第10条采取了消极承认的做法,即外国确定的刑事判决不制约本国刑罚权的实现。具体而言,不管外国确定的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对同一行为本国可行使审判权,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换言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进行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与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力)。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定罪量刑应以行为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因此,对于行为时不受处罚的行为,不能适用事后刑法定罪量刑;在刑法变更时,对行为时受处罚的行为,不能适用比行为时更重的刑法;对行为时虽被禁止但法律没有规定法定刑的行为,事后不能判处刑罚。

(二)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

从我国的刑事立法实践来看,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9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如现行刑法典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形更有利于公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结果。

刑法的失效时间,主要有两种情形:(1)由立法机关明文宣布原有法律效力终止或者废止,如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废止15个单行刑法。(2)新法的施行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三)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判决未确定或者未裁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1949年10月1日至1997年9月30日这段期间所发生的行为,如果未经法院审判或判决未确定,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即不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现行刑法,即不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3)行为时的法律与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4章第8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行为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但是,如果现行刑法的处刑比行为时的法律处刑轻,则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刑法第12条规定的“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4)现行刑法施行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根据刑法第12条的精神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适用1979年刑法(即行为时法,以下简称旧刑法)第77条的规定。(2)对于酌定减轻处罚、累犯的认定、自首的认定、立功的认定、缓刑的撤销、假释的适用与撤销等问题,应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进行处理。例如,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适用旧刑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3)对于旧刑法没

有明文规定的犯罪,根据旧刑法需要类推处理而没有处理的,不管现行刑法是否规定为犯罪,都不得以类推方式定罪量刑。(4)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而行为连续或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对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行为适用现行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12月7日《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

刑法第1~12条

本章要理解和掌握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其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刑法是最为严厉的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手段,具有严厉性。在刑法的三大原则中,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最为重大。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确定的罪刑法定)。在刑事司法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对多元化的刑法解释方法的运用要合理,要注意掌握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绝对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二审刑事判决书

二、二审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刑期从……)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刑期从……)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略) 说明:书写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着力于针对一审判决中的错误以及上诉、抗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叙事和说理。 2、对各方意见有分歧的要详写,没有异议的可以略写;对上诉、抗诉意见都应当进行分析、论证,充分阐明肯定或者否定的理由。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刑事和解的 适用条件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适用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理应 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当前,刑罚的目的已经从报应性惩罚转变为教育改造为主。刑事 和解虽然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获得宽缓处理为结果,但其并非 简单的“以钱买刑”,其同样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改 造从而协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所以,刑事和解必然要以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真诚悔罪为必要条件。所谓真诚悔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等相关人员和组织带来 的损害,并且通过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方式所表现出来。 2.获得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凉解是达成刑事和解的决定性条件。刑事和解以当事人双方,特别是被害人的和解意愿为前提,而被害人谅解是被害人表达和 解意愿的行为方式。 如果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悔罪,而被害人没有表达对其 谅解,那么刑事和解也无从达成。 3.被害人自愿和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是指,被害人做出谅解并且达成和解协议是出于 其自由意志做出的,而非因受到外来压力的影响而做出。自愿性是刑 ‘事和解的应有之义,是保证刑事和解正当性的必要条件。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被害人违背自己的意愿 做出同意和解决定。为了保证被害人和解的自愿性,刑事诉讼法第278

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对和解自愿性实行审查。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做出从宽处罚,甚至在检察环节就能够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宽缓处理不但要以其真诚悔罪为前提,同时还 要考虑到其主观恶性以及由此所反映出的社会危险水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5年以内有过故意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所以, 非但不应对其宽缓处理,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从重处理的理由。在这样 的状况下,无从适用刑事和解。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5年以内未曾 故意犯罪既包括已经被追究的故意犯罪,也包括未被追究的故意犯罪。

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

中文打字速度测试软件v1.4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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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适用的构建 [摘要]藏族刑事习惯法在当前藏区的适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与国家的刑法适用有着严重的冲突,是藏区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刑事和解的提出和构建使得刑事习惯法与刑法有一个良好的融合,有利于藏区的法治现代化和整个国家法制的统一。 [关键词]刑事和解;刑事习惯法;适用 法治化道路是我国当前和未来的必然走向。对此葛洪义先生认为有关法治建设:“制度是法律实施的基础。法治建设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只有通过一个个具体制度的完善,才能形成国家的法治。”因此,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制不完善的藏区构建正切合此意。 一、调解主体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特别是适合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制度,必须要符合我国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即刑事和解中的刑事犯罪发生后,必须在专门的司法人员主持、审议和监督下由被害方与被告方直接协商,已达成谅解,协商的结果直接影响刑事处分措施。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藏族地区有关刑事的和解一般都由乡政府司法人员、寺管会代表、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三方组成调解小组,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斡旋,最后达成双方谅解。但是从中发现和解的组织主体显得混乱,出现多头管理,调解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以致容易使案件处理流于形式,有损法制尊严,所以必须在充分考虑到藏区特有的情况下予以司法规范。 具体操作上笔者认为,可以尝试类似于听证的方式,由专门司法人员主持、审议和监督,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监护人和亲属,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或监护人、亲属,犯罪嫌疑人生活村社或就读学校人员以及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人员参与,通过听取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认错与道歉以及侦查部门的相关意见,然后进行协商,并制作和解协议书,其内容可以包括:1.向被害人道歉及立悔过书; 2.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的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 3.可以向村社提供一定的义务劳动以表明其行为; 4.照顾被害人及家属的生活,保护被害人及家属的安全义务等等。最后,相应的专门司法人员同时对和解协议的内容予以审议,并对和解协议的执行进一步跟进监督,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依据,这样以做到充分保证刑事和解在统一的司法规范下运行。 二、适用范围 关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要有一个很好的界定和把握,否则非但会流于形式,而且会给法治社会的建设带来负面效应。因此,刑事和解的范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总体来说,范围过宽,有可能瓦解社会对犯罪的认识评价体系,牺牲法治的权威,影响国家刑罚权的有效实现;范围过窄,则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不利于发挥刑事和解的价值功能。大多数学者对这方面的认识是,刑事和解的范围应以轻微刑事案件为主,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作为刑事和解的重点,这也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体现。但必须予以注意的是,如果单单是以未成年人犯罪举例说明是恰当的,而仅以轻微刑事案件为主就显得未免宽泛了。在这里我们必须考虑到藏区这么一个特殊情况。 具体言之,在藏族地区就重刑犯罪的刑事和解适用来看,应该消除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误解,没有侵犯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一般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刑事案件,因为这类案件只体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纷争,多由民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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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何某故意伤害案论刑事和解的适用 摘要 刑事和解是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处理机制,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国家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案情介绍,本文对一个较为典型的刑事和解案例----何某故意伤害案作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本案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冲突、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条件、检察机关能否主持刑事和解、刑事和解能否以撤案方式结案等问题。 第二部分以我国刑事法律为理论指导,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深入分析,紧密结合何某故意伤害案,进一步讨论了本案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笔者的观点。 第三部分以刑事和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期求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事和解,检察机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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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精选模板

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 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0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 (××××)×刑×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经本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遗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原××书……(写明错、漏的原字名及其所在页次和行数); 现更正为……(写明改正、补充的字句)。 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下列温度最接近23 ℃的是 .人体的正常体温 .北方冬季的平均气温 .让人感觉温暖、舒适的房间温度 .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物质的状态通常会发生变化。下列现象中物态变化判断正确的是 .初秋的早晨,草叶上出现的晶莹剔透的露珠属于固态变为液态现象 .晒在太阳下的湿衣服变干是气态变为液态现象 .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液态变为气态现象 .初冬树上的霜是液态变为固态现象.下面是四位同学用温度计测水温的实验操作过程,其中正确的是 )4.在测量水的温度时,甲、乙、丙三位同学按如图所示方法读数,正确的是__乙__,水的温度是__42__℃,温度计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体的__热胀冷缩__。.摄氏温度规定,在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为 A.120 ℃ B.100 ℃ C.90 ℃ D.80 ℃6.下列温度值最接近实际的是 .健康成年人的体温是39 ℃ .让人感觉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度是25 .洗澡时淋浴的适宜水温是60 ℃第一节物态变化与温度 .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盐水的凝固点是0 ℃.下面分别表示几位同学在练习用温度计测液体的温度实验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8.如图所示的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 .该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 .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 .该温度计的量程是20 ℃~100 ℃ .该温度计此时的示数约为21 ℃9.如图所示是实验室常用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 .该温度计的示数为39 ℃ .该温度计的分度值是0.1 ℃ .常用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 .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10.物质通常有三种状态:__固态、液__态和__气__态。在个标准大气压下5 ℃的酒精、氢气、铁三种物质中,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是__铁__,既没有固定的体积又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是__氢气__。11.把①糖、②醋、③白雾、④碗、⑤勺子、⑥味精、⑦水蒸气、⑧二氧化碳、⑨干冰按物质的状态进行分类:属于气态的是__⑦⑧__;属于液态的是__②③__;属于固态的是__①④⑤⑥⑨__。均填序号)12.气象学里的平均气温是一日当中的时、时、14时、20时这四个时刻气温的平均值,若某地某日这四个时刻的气温如图所示,则此地的最高气温是__5 ℃__,最低气温是-2 ℃__,一天的温差为_7 ℃__,平均气温是__1.25 ℃。13.在寒冷的冬天,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若冰面上方气温是-10 ℃,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冰的上表面为-10 ℃,下表面是 ℃ .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10 ℃ .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 ℃ .冰层下表面的温度是-10 ℃14.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世界上最小的温度计碳纳米管温度计。研究人员在长约10-米,直径10-米的碳纳米管中充入液态的金属镓,当温度升高时,管中的金属镓会膨胀,通过电子显微镜就可读出温度值。其测量范围为18 ℃~490 ℃,且精确度高,可用于检查电子线路是否异常毛细血管的温度等许多方面。根据以上信息,你认为下列推测错误的是 )A.碳纳米管的体积在18 ℃~490 ℃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熔点很低,沸点很高.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比较均匀15如图所示,甲是体温计,乙是实验室用温度计,它们都是利用液体__热胀冷缩__的性质制成的。可用来测沸水温度的是__乙__;没有甩过的体温计的读数是38℃,用两支这样的体温计给两个病人测体温,如果病人的体温分别是37.℃和38.6℃,则这两支体温计的读数将分别是__38__℃和__38.6__℃。16.如图所示是小明同学设计的一个气体温度计的示意图。瓶中装的是气体,瓶塞不漏气,弯管中间有一段液柱。(1)这个温度计是根据__气体__的热胀冷缩来测量温度的。(2)将此装置放在室内,温度升高时液柱向__左__(选填左或右移动。(3)若放到冰水混合物中,液柱处的刻度应标__0__℃。(4)该温度计测量温度时__会__(选填会或不会”受到大气压的影响17.有一只刻度均匀,但实际测量不准确的温度计,把它放在冰水混合物中,示数是4 ℃;把它放在标准大气压下的沸水中,示数是94 ℃。把它放在某种液体中时,示数是22 ℃,则该液体的实际温度是__20 ℃__,当把该温度计放入实际温度为40 ℃的温水中时,温度计的示数为___40 ℃__。第四节地球上的水循.水是生命的乳汁、经济的命脉,是自然界奉献给人类的宝贵资源。下列关于地球上的水循环和水资源,认知正确的是 )A.水循环的过程伴随着水的物态变化过程.水循环按照固态→液态→气态的固定顺序循环进行.地球上的淡水大约占地球总水量的3%,淡水资源丰富.大量开采地下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损害,可以解决部分地区饮水问题.霜、露、雾、冰、“白气”中,由液化而形成的是 .霜、雾、白气 .霜、露、白气 .露、雾、白气 .露、雾、冰.冬天晾在室外的湿衣服里的水会结成冰,但是冰冻的湿衣服也能晾干,这是因为衣服上的冰升华成水蒸气了__。.有下列物态变化:①洒在地上的水慢慢变干的过程;②放入衣箱中的樟脑球变小的过程;③冬天室内的水蒸气在玻璃窗上形成“冰花”的过程;④出炉的钢水变成钢锭的过程。其中属于凝华的是__③__,属于吸热过程的是__①②__填写序号。5.有一天,雨、露、冰、雪四姐妹在一起争论自己的出生由来,谁也不认同谁。下列她们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A.雨说:我是水汽化而来.露说:我是水蒸气凝华而来.冰说:我是水凝固而来.雪说:我是水升华而来6.对下列现象的成因解释正确的是 .早春,河中的冰逐渐消融——汽化 .盛夏,剥开包装纸后冰棒会冒“白气”——熔化 .深秋,清晨的雾在太阳出来后散去——液化 .严冬,堆起的雪人逐渐变小——升华7.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蒸发和沸腾在任何温度下都能发生 .烧水时在壶口上方看到的白气是水蒸气 .衣柜里的樟脑丸逐渐减少是汽化现象 .霜的形成是凝华现象,放出热量8.以下常见的物态变化实例中,放热的是 .春天,冰雪消融 .夏天,积水干涸 .秋天,草木上出现了霜 .冬天,冰冻的衣服变干9.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判断,正确的是 .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升华现象,需要吸热 .夏天会看到冰棒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需要吸热 .秋天的早晨花草上出现小露珠,是液化现象,需要放热 .寒冷的冬天室外飘起了雪花,是凝固现象,需要放热10.关于自然界的水循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水蒸气在高空遇冷吸热液化成小水珠 .冰山上的积雪只能先熔化,再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 .江河湖海中的水吸热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 .积雪放热熔化成水归入大海11.英国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激光橡皮。在激光照射下,纸张上的黑色碳粉直接__升华__填物态变化名称为高温碳蒸气,字迹消失;经过特殊冷却装置,高温碳蒸气又直接__凝华__成碳粉。这样,废纸和碳粉重新得到了利用,可有效地节约资源并保护环境。12.夏天,从冰箱中取出饮料瓶,可观察到瓶子表面有小水珠,擦干后很快又形成,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物态变化是__液化__;南极地区年平均气温是-25 ℃,降水量很小,但这里的空气却很湿润,这是由于冰发生了升华现象,升华过程需要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13.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去呼风唤雨的神话已成为现实。人工降雨的原理是用飞机在空中喷洒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在空气中迅速吸热__升华__,使周围空气温度急剧下降,空气中的水蒸气遇冷__凝华__成小冰粒,冰粒逐渐变大而下落,下落过程中遇到暖气流就__熔化__成水滴,水滴降落就形成了雨。均填物态变化名称)14.农谚说霜前冷,雪后寒,其中蕴含的道理是:气温低的时候水蒸气会凝华形成霜,雪熔化形成水的过程中需要__吸__热。15.阳光照射下,海洋、陆地上的水会不断地__汽化成水蒸气;夜间气温降低时,水蒸气会__液化__成小水珠,附着在空气中的浮尘上,形成了雾。冬天,夜晚气温如迅速降到 ℃以下,你家窗户的玻璃上会形成一层冰花,这是水蒸气__凝华__而成的,这层冰花在你家窗户玻璃的__内侧__(选填外侧或内侧。16.某同学在探究物态变化的实验中,在试管中放入少量碘。塞紧盖子放入热水中,观察到试管中固态碘逐渐消失,变为紫色的碘蒸气并充满试管。(1)此过程固态碘发生的物态变化是升华_(填物态变化名称。(2)在上述实验中,小明同学猜想:固态碘是先变成液体,再变成气体,因为速度太快,液态碘出现的时间太短,因而没有观察到。为验证猜想,他查询了一些小资料:碘的熔点是113.5 ℃;碘的沸点是184.4 ℃;水的沸点是100 ℃。请你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说明小明的猜想是错误的原因:__热水温度低于碘的熔点,碘不可能熔化__。(3)为了进一步探究此类现象,小明在试管中放入适量温水,然后放入一小块干冰固态二氧化碳,此时观察到水中有大量气泡产生,同时水面上有大量白雾。水中大量的气泡是由__干冰升华吸热__形成的。水面上大量的白雾是由__水蒸气遇冷液化__形成的17.有霜的季节,农作物常被冻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遭到霜冻。实际上,农作物不是因为霜而受冻的, ℃以下的低气温才是真正的凶手。当空气干燥时,即使温度降低到-20 ℃~-10 ℃,也不会出现霜,但此时农作物早就被冻坏了,农民们称这种情况为“黑霜”。(1)霜是由__水蒸气__直接变为小冰晶形成的,对应的物态变化名称是__凝华__。(2)请根据短文,对霜形成的条件提出猜想。猜想:霜的形成条件是__空气湿润__和__气温在0 ℃以下__。(3)某同学为验证上述猜想,做了如下实验:从冰箱取出一些-10 ℃的冰块,放在不锈钢杯子里,一段时间后可看到在杯底出现一些白色的小冰晶即霜。你认为该实验能否验证上述猜想,请简要陈述理由第三节汽化和液.下列措施中,能使蒸发加快的是 )A.给播种后的农田覆盖地膜.把新鲜的蔬菜装入保鲜袋中.把盛有酒精的瓶口盖严.给湿头发吹热风.下列哪一种现象属于液化? )A.钢水浇铸成火车轮.倒在地上的水一会儿变干了.清晨,草的叶子上有露水凝结.用久了的灯泡的钨丝比新时.如图是对一定质量的水持续加热过程中温度随加热时间变化的图像,由图像可知:水的沸点是__98__℃;水在沸腾过程中,需要不断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其温度__保持不变。第题图题图.如图是草叶上出现的露珠,露珠的形成是__液化__现象,形成的过程中需要__放__(选填“吸”或“放”)热。.张家界景区雨后云雾缭绕,犹如仙境。关于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雾是水蒸气 .雾是山中冒出来的烟 .雾是水蒸气凝固形成的 .雾是水蒸气液化形成的6.人游泳上岸以后,风一吹感觉身上很凉。这是因为( C )A.水中的温度比岸上的气温高.人的皮肤产生的错觉.人身上的水分蒸发,要从人体吸热.风把身上的热量带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春天,早晨经常出现大雾,是汽化现象 .夏天,从冰箱中取出的易拉罐过一会儿表面出现水珠,是液化现象.深秋,枯草上出现的霜,是凝固现象 .冬天,窗玻璃上会出现冰花,是汽化现象8.如图甲、乙所示,是在“探究水的沸腾”实验时,两组同学分别安装的实验装置,图丙是他们根据实验数据绘制的水的温度跟时间的关系图像。根据有关信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图线对应的是乙实验中的数据.图线对应的是甲实验中的数据.水的沸点跟水的多少无关.到100℃时温度不再上升是因为水不再吸热9.夏天,人们常吃雪糕解暑,剥开雪糕包装纸时,雪糕周围冒“白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熔化时要放热 .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汽化时要放热 .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液化现象 .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10.下列关于水沸腾的实验说法正确的是 B .水沸腾时冒出的“白气”是水蒸气 .水的沸点随气压的降低而降低 .水沸腾的现象只发生在液体的表面 .水沸腾后继续加热,水的温度会不断升高11.取一只大的注射器吸进适当的乙醚,用橡皮帽堵住注射器的小孔,向拉

刑事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诉人”。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此处写明对原判的上诉、抗诉和本院二审作出的裁定或判决及其年月日和字号。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原一审案件无此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简写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肯定原审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的,证据确凿、充分。对事实、情节方面如有异议,应通过对有关证据的分析论证,予以否定)。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进一步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分析批驳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对原判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论证原判的正确性)。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原系一审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第二、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 第三、原系二审改判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会被问及诸如刑事案件能否和解、和解是否意味着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和解制度”虽已被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但却并不被大众所了解。因此,武汉律师认为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刑事和解制度的相关规定。刑事和解适用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仅在以下两类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案件中: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首先,该类刑事案件起因子民间纠纷。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关于民间纠纷的范围,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从反面的角度列举了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的范围。 这些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3)涉及寻衅滋事的; (4)涉及聚众斗殴的; (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6)其他不宜和解的。 其次,涉嫌案由必须是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最后,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也就是说,即便法定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只

要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其有可能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首先,前已述及刑事和解的适用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一般认为过多犯罪之于故意犯罪而言其主观恶性较小,虽然这类犯罪造成了相对严重的犯罪后果,但是考虑到其并非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而为,其较容易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应当允许此类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其次,之所以将渎职犯罪排除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之外,主要是由其较为特殊的犯罪客体所决定的。渎职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其侵害的直接对象是国家利益而非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财产权利,仅“获得被害人谅解”这一条件就无法满足,因此刑事和解无从适用。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和解适用案件的解读。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一家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中铁十一局大厦,本所秉持“良心服务,朋盈天下”的理念,致力于将本所打造成一家诉讼与非诉领域优势结合的新型律师事务所。通过专业化服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格式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 (1)一审自然人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格式 【文书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注:上述内容构成文书的首部。 以下是文书正文,由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结果等内容构成。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注: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

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 [摘要]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对被害人和加害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思想,因此它的价值兼容了被害人与加害人利益的全面恢复。刑事和解制度,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刑事和解;法律价值;社会价值 一、刑事和解制度概述 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或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调解,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并愿意对被害人给予经济赔偿,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国家专门机关或者专业法律人员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国家专门机关不再对加害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其在适用方面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加害人真诚悔罪。刑事和解通过宽缓的处理方式对那些可以感化和值得宽恕的人,给予其悔过的机会,促使其回归社会。二是被害人真心谅解。被害人真心谅解是刑事和解的重要条件,只有双方矛盾真正化解才能实现刑事和解的积极效果,若被害人内心未能得到充分的抚慰而仅仅是为了得到赔偿,则双方的和解只能是一种表面上的暂时缓和,矛盾的根源没有得到解决,所以随时都有再次激化的可能。三是加害人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刑事和解既着眼于修复犯罪行为引起的社会危害,也致力于消除加害人再犯罪的可能。 刑事和解理论基础有三个方面:首先强调犯罪不仅是对法律的违反,更是对被害人、社会的伤害;强调刑事司法程序应有助于对这些伤害的弥补;提倡被害人和社会对司法权的参与。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这种诉讼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减少社会矛盾,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在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诉讼阶段均可以适用,和解过程也相应的由公检法等机关主持进行。这一制度的落实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体现。 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刑事和解制度应用较成熟的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刑事和解体现了新的刑事观念,如刑事诉讼的经济性、刑罚的谦抑性、行刑的社会化等等,是一种符合国际刑事法治的新的司法模式。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部门尝试在公诉案件中通过当事人和解的方式解决刑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刑初字第21号 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文××,男,19××年×月×日生,×族,××县人,农民,住××县××乡黑豆涧村,19××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辩护人:代×,××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省××市人民检察院于19××年×月×日以被告人文××犯故 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及其辩护人代×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19××)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于19××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佃打死,被告人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文××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文××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年××月×日晚,被告人文××酗酒后到其大哥文×训家闹事,被文×训等斥责并撵出,被告人文××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永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训家门前,扬言要打文×训。其堂兄文×佃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的辱骂,文×佃欲弯腰捡石块打文××,被文××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佃头部,致文×佃颅脑损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文××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被告人文××亦供认不讳;被告人文××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实,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从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土制猎枪;××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佃的血型一致;××县公安局法院对文×佃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佃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另

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 - 法律文书

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法律文书 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刑字第号 公诉机关: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 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______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死亡。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根据已有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终止审理,不追究被告人______的刑事责任。” 第二、根据已有材料尚难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终止审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八)、(九)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决定终止审理时使用。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的除外。

二、本样式适用于自诉案件时,应当将“公诉机关”改写为“自诉人”;将“×××人民检察院”改写为“自诉人×××”;将“向本院提起公诉”改写为“向本院提起控诉”。 三、本样式系按一人一案的模式设计的。如果死亡的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案件的成员,裁定结果则应当表述为:“对被告人×××终止审理。” 四、本样式系按第一审程序设计的,适用于第二审程序时,应当按照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特点,对首部有关各处作相应的改动。 五、本裁定书的案号应当根据不同审级确定。被告人已死亡的,本裁定书应当向其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送达。

和解之后是双赢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

和解之后是双赢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 X公司位于北京市郊,主要生产油性复胶膜,属于化学制品企业。X公司从2021年开始生产水性透明胶,其产品得到了广大用户好评,销路一直很好。 2021年6月,上海某区公安分局(下称区分局)接到晓华公司的举报称北京X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区分局立案后,委托上海鉴定中心对晓华公司的水性透明胶生产技术是否属于非公知技术进行鉴定。不久,上海鉴定中心出具技术鉴定报告,认为晓华公司的水性透明胶配方设计中特殊的组分,特殊的配对、特殊的用量等属于非公知技术。2021年3月,上海鉴定中心委托中科院上海某研究所对五个聚合物乳液样品中的聚合物成分进行分析。随后,上海鉴定中心出具同比鉴定报告,认可中科院某所的分析结论,并以此认定:×公司生产的U 产品与晓华公司生产的V产品的组分和含量相同。2021年9月初,上海鉴定中心再次出具鉴定报告,认为:从蜀安等人处调取的透明胶工艺流程内容与晓华公司技术档案中查实的透明胶工艺流程内容相同,二者是相同的透明胶工艺流程。 2021年9月13日,区分局将X公司法人青松从北京带到上海。警方察看了X公司的厂房,拍了照,并带走了财务。几天后,上海某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认为:从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X 公司生产并销售水性透明胶160吨,销售收入1800万元,获利700余万元。9月27日,上海某区检察院(下称区检)签发了逮捕令。 2021年12月初,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青松对起诉意见书表示异议,说自己并未指使蜀安、梦宝到晓华公司偷取技术;同时还指出鉴定报告有瑕疵,审计报告有水分。他委托北京四海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下称四海中心)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与上海鉴定的结论不一样。该鉴定报告交给区检后,区检经过慎重考虑,认为警方证据不足,将此案退回警方补充侦查。2021年1月,青松的家人再次委托四海中

我国刑事和解范围扩大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刑事和解范围扩大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国际范围内刑事和解之风盛行,顺应刑事政策的需要,我国许多地方根据当地的需求均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本土化的探索,从200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轻伤害案件处理程序实施规则(试行)》到2006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论证,我国于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写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之成为四个特别程序之一,这无疑在非诉讼手段解决刑事案件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至此,刑事和解已不仅仅是一个刑事理论上的学术名词,同时变为能够广泛运用于刑事司法实务中的制度。有关刑事和解制度运用于自诉案件是被社会民众广泛接受的,然而何种公诉案件才能纳入刑事和解制度却是备受争议,笔者现在所说的扩大刑事和解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公诉案件的。 一、我国公诉案件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现状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将“当事人和解的诉讼案件程序”单列一章,并且第二百七十七条明文规定了能够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

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故意犯罪的案件不得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1.能够适用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类型有限 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能够适用刑事和解层序的公诉案件范围的划定,可以明确得出:能够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仅是部分侵犯人身、财产安全案件以及过失案件。 2.限制公诉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条件苛刻 通过对刑事和解程序适用范围需要满足的条件的分析来看,如果行为人的某个行为构成犯罪,其想通过刑事和解程序来减轻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首先,行为人是在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基于被害人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其次,得区分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是过失犯罪,要同时排除渎职犯罪和可能判处7年以上刑罚两个条件才有适用该制度的可能。如果行为人是故意犯罪,不但要排除其五年内未曾故意犯罪,还得具体分析该犯罪是否是由于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适度扩大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必要性 从立法上来讲,刑事和解的意义在于,在传统的刑罚体系之外为加害人的侵害责任提供了一种新的承担方式。2从其作用来看,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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