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学生版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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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金融资产
第一节金融资产概述
一、金融资产的概念
1、定义: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长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东西的总称。

2、特征:金融资产最大特征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3、内容:金融资产主要包罗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单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资产等。

衍生金融资产包罗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衍生东西不作为有效套期东西的,也属于本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P33--34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资产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比方,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将某些金融资产组合从事短期获利活动;
衍生东西的公允价值变更,不含有效套期东西。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防止计量根底不同导致的利得或损掉的差别;
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办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例如为了防止涉及复杂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而直接指定。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泼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一般企业因发卖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例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提示】概括来讲,这四类的划分应该表达办理者的意图,按照办理者的意图对金融资产做出不同的分类,这就意味着同一项债券投资可能因办理者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不同类此外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例】关于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项选择〕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克不及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克不及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E.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答案】AC
【解析】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克不及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克不及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金融资产确认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
对金融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其目的是为了进行不同的会计措置。

〔1〕初始计量:第一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三类有区别:
第一类金融资产用其买价〔即公允价值〕入账,作为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不计入投成本钱,应是计入投资收益。

后三类都应是用其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来确认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

〔2〕后续计量:
第一类金融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来计量,直接调整相关资产账户。

第二类和第三类应按照摊余成本来进行后续计量;
第四类金融资产应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更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成本公积。

四、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金融资产的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克不及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克不及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不得随意重分类。

第二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和底子特征
〔1〕定义: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在活泼市场上有公开报价、公允价值能够
持续可靠获得的金融资产。

〔2〕底子特征:○1持有目的:近期出售
○2活泼市场上有公开报价
○3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获得
〔3〕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办理的可识别金融东西组合的一局部,且有客不雅证据说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办理。

○3.属于金融衍生东西〔不作为有效套期东西的衍生东西,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更大于零时,应将相关变更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东西的衍生东西、属于财政担保合同的衍生东西、与在活泼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克不及可靠计量的权益东西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东西结算的衍生东西除外〔即:如果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衍生东西,那么不确认为金融资产〕。

【提示】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衍生东西的目的有两种:投机〔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套期保值〔按套期保值准那么进行核算〕。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根底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掉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的风险办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根底进行办理、评价并向关键办理人员陈述。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措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设置
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为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别离“成本〞、“公允价值变更〞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应收利息〞科目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因债券投资而收取的利息的增减变更情况及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债券利息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利息;期末余额在借方,暗示尚未收到的债券投资的利息。

3、“应收股利〞科目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因股票投资而收取的股利的增减变更情况及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股利;期末余额在借方,暗示尚未收到的股利。

4、“投资收益〞科目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企业对外投资的损益情况,企业应设置“投资收益〞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取得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掉;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暗示投资的收益或损掉的净额,年终时应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可按投资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措置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措置
【说明】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工程,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包罗支付给代办署理机构、咨询公司、
券商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分录】
按其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揭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即: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例】2007年3月20日,甲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置A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该笔股票在购置时公允价值1000万元。

〔A公司未宣揭发放现金股利〕,在购置股票时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5万元。

甲公司账务措置如下:
〔1〕2007年3月20日,购置A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00000
〔2〕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25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5000
2、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元宣揭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元宣揭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更〕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公允价值变更损益〞科目〕,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贷记“公允价值变更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分录。

〔1〕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
贷:公允价值变更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
4、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措置〔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更〕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按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更,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更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更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更〕
贷:投资收益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更损益
说明:之所以这样结转是因为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更实际上是没有引起经济利益流入的,只有出售后赚取了价差,才真正实现了投资收益,所以出售时做这样的结转是为了反映真正实现投资收益的这个业务本色,这样得出的投资收益是最合理的。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投资收益〞科目可以反映原始取得成本〔初始计量金额〕与出售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从而全面反映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累计收益。

【例】:甲企业所持丙公司债券,“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明细账户借方余额2500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明细科目借方余额50000元。

2008年1月15日甲公司出售了该批债券,售价为2580000元。

不考虑其他费用,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措置:
借:银行存款258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00000
——公允价值变更50000
投资收益30000
同时:
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明细科目的余额,调整公允价值变更损益,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5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
【例】p36---38
【例】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 000元。

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措置如下:
〔1〕5月1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股利60 000
投资收益 1 000
借:银行存款 1 061 000
〔2〕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60 000
贷:应收股利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更: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更损益300 000
〔4〕8月15日,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更300 000
投资收益200 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300 000
贷:投资收益300 000
【例】20×7年1月1日,ABC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 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 000元。

该债券面值1 000 000元,残剩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ABC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BC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下:
〔1〕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6〕20×8年3月31日,ABC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ABC企业的账务措置如下:
〔1〕2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利息20 000
投资收益2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2〕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利息20 000
〔3〕20×7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更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150 000
贷:公允价值变更损益150 000
借:应收利息20 000
贷:投资收益20 000
〔4〕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利息20 000
〔5〕20×7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更和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5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50 000
借:应收利息20 000
贷:投资收益20 000
〔6〕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利息20 000
〔7〕20×8年3月31日,将该债券予以出售:
借:应收利息10 000
贷:投资收益10 000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应收利息10 000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更100 000
投资收益70 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更损益100 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第三节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及特征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泼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所以股票就被排除在外了。

因为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

所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形式必然是债券。

〔二〕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表达了划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尺度。

如果企业办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那么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克不及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

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克不及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那么将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四〕非衍生金融资产
因为衍生金融资产我们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已经提到,持有目的就两种:投机目的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套期保值目的的,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4号套期保值的有关规定。

所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就长短衍生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工程。

1、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是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实际支付的价款,包罗支付给发行企业的购置价格、支付给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佣金、手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①购置价格有两局部组成:一局部是收到的本金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另一局部是各期利息收入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

财政办理
②我国现行会计准那么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相关交易费用在性质上属于投成本钱,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期间,采用与债券溢、折价绑缚的方式分期摊销,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的收益。

2、在大都情况下,企业购入债券不是在付息日,因此在债券购置价格中通常包含了自上一付息日至购置日的应计未到期利息。

①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工程,不计入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②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在实际支付价款中包罗应付未到期的利息,应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也采用与债券溢、折价绑缚的方式分期摊销,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的收益。

3、在进行初始确认,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财政办理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期间还应对投资收益进行计量。

平价购入——按票面价值购入债券,称为平价购入。

溢价购入——购入价格高于票面价值,称为溢价购入。

溢价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

债券溢价对投资者而言,是为以后各期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

折价购入——购入价格低于票面价值,称为折价购。

折价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债券折价对投资者而言,那么是为以后各期少得利息而预先求得的抵偿。

各期投资收益=各期票面利息+折价摊销额
〔各期利息收入〕
各期投资收益=各期票面利息-溢价摊销额
〔各期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法下:某一期间摊销额=本期利息收入-本期应收利息
=本期投资收益-本期票面利息
=本期应收利息-本期利息收入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措置
措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措置
〔一〕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设置
1、“持有之到期投资〞科目
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在“持有之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其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之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按持有之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别离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

〔1〕“成本〞明细科目
取得时按债券面值计入“成本〞明细科目借方,到期收回时将该明细科目的余额从贷方予以冲销(此明细科目只核算债券的面值)。

〔2〕“应计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票面利息〕
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按面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该明细科目的借方,到期收回时从贷方予以冲销。

〔3〕“利息调整〞明细科目(此科目核算债券的溢、折价)
①溢价或折价总额=初始投成本钱—相关费用—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债券面值
②利息调整总额=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债券面值+应收利息或应计利息);
③各期摊销额=各期实际利息收入-各期票面利息收入
=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④溢价在借方,摊销的溢价在贷方;折价在贷方,摊销的折价在借方。

【注意问题】实际支付的交易费用不该计入“成本〞明细科目,而应计入“利息调整〞科目,颠末持有期间的摊销,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时,该明细科目无余额。

2、“应收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债券)
1.借方核算内容
(1)认购时买价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而尚未支付的利息。

(2)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2.贷方核算内容:收回的利息
3、“投资收益〞科目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筹办〞科目
1.核算期末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差。

2.已提减值以后可以转回。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措置
1、取得时---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会计措置〔即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额〕
2、持有期间---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在持有期间主要是:措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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