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合同部管理办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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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合同部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永古高速公路Y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4 第一条适用范围――――――――――――――――――――――――4
第二条编制依据――――――――――――――――――――――――4 第三条编制目的――――――――――――――――――――――――4 第二章计划合同部主要职责――――――――――――――――――――4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制度―――――――――――――――――――――5 第一条编制目的――――――――――――――――――――――――5 第二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6 第三条统计管理――――――――――――――――――――――――7 第四章合同管理制度―――――――――――――――――――――――7 第一条合同管理的目的―――――――――――――――――――――7 第二条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8 第三条合同的签订制度―――――――――――――――――――――9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10 第五条合同监督检查―――――――――――――――――――――12 第六条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12 第七条处罚措施―――――――――――――――――――――――13 第八条其他―――――――――――――――――――――――――14 第五章验工计价管理办法――――――――――――――――――――14 第一条总则―――――――――――――――――――――――――14 第二条对局指挥部验工计价管理――――――――――――――――14 第三条对作业队费用的管理―――――――――――――――――-15 第四条对机械租赁费用支出的管理―――――――――――――――15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16
第六条对下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16 第六章作业队管理办法―――――――――――――――――――――17 第一条编制目的――――――――――――――――――――――――17 第二条总则――――――――――――――――――――――――――17 第二条作业队管理人员及劳务工的产生――――――――――――――18 第三条项目部对作业队的管理――――――――――――――――――19 第四条作业队内部管理―――――――――――――――――――――20 第五条其他――――――――――――――――――――――――――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古高速公路YG1合同段项目
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计划合同部管理工作。
项目部除按本办法进行计划合同管理外,还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与业主签署的《施工合同》;
2、《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3、集团公司及监理有关文件要求。
第三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古高速公路YG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工作内容,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计划合同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计划合同部主要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计划合同工作。
2、负责项目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评审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及协议。
3、负责现场的计划统计、图纸检算、索赔及清概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加强对合同文件的学习、管理工作,并对合同的条款负责监督执行。
5、会同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为项目部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数据。
6、负责对上的验工计价工作,按时向公司上报月、季、年验工计价表。
7、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上报项目部各类施工计划、统计报表。
8、根据项目办对项目部所下达的各项计划,编制项目部的施工计划并负责计划的监督落实。
9、负责劳务工的招聘工作,并负责审查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特种工作业资格证书。
10、参与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并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及履约能力、报价等工作。
11、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分项工序进行工、料、机了解,为施工成本提供基础资料。
12、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涉及计划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
13、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施工管理和项目控制,最大限度地获取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计划统计、合同的有章可循,根据集团公司计划统计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项目部所属三个工程队(以下简称工程队)必须遵循均衡施工、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安排配置人力、物资、机械设备及财力资源,力求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最佳经济效益。
第二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1、熟悉设计情况,掌握施工承发包合同,参与并掌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
计,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总体安排统筹规划,根据计划有序施工,确保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2、项目部根据项目办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为依据编制月、季度建议计划。
计划编制说明应反映本计划实施的工程全貌,详细阐明计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工程总体实物形象进度,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形象进度,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3、根据项目办安排,旬报上报为每月9日、19日,月报为每月22日,要求各工程队对每天的工程进展情况报计划合同部汇总,便于向项目办上报并考核检查。
4、项目办于每月1日召开的施工生产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安排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通报考核评比各队的上月完成情况。
月计划一经下达,各队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计划目标分解到单位工程每一循环的每一道工序上,分解到班组、个人,每天进行检查分析。
计划合同部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每月25日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其结果作为当月实施奖罚和计划考核的依据。
5、施工计划是各级领导部署工作,安排劳力、配备设备的依据,一定要结合实际,周密编排、切实可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确保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条统计管理
1、统计报表人员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做好原始资料积累,做到统计台帐登记及时、指标齐全、准确、完整、清楚,能满足填报统计报表和管理的需要。
杜绝迟报、漏报、拒报现象。
2、项目部统计工作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工程队应指派专人负责上报本队统计工作,各业务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统计人员要精通业务,深入工地,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合同管理目的
在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许多经济合同,其中,工程施工合同是最有代表性、最普遍,也是最复杂的合同类型。
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它是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它是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关键。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
1、项目部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袁松青
副组长:张鹏张强
成员:陈充岳赵伟国秦俊峰宋文斌
2、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合同部,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3.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总结合同管理经验。
3.2认真学习解读与业主签署的《施工合同》。
3.3.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
3.4.参与重大合同论证、起草、谈判、审核和签订。
4、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4.1.依法参加合同的谈判、签订、变更、解除。
4.2.审查合同,防止出现不合法、不完善合同。
4.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4.4.负责合同的收集、编码和保管,建立台帐、填写合同统计报表。
4.5.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4.6.做好合同管理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合同的签订制度
1、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国家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及单位的公共利益,谋取非法收入。
2、对外经济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授权的代表人进行签字方可有效。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项目部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应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凡对对方资信不明的,有权拒绝签订或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担保证明,明确担保责任才可以签约,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按照担保约
定,由担保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部对外部劳务及物资采购等合同均应在遵循建设部标准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将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
5、签订合同内容要做到合法可行,合同条款力求简洁明了,文字表达准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责任分明,内容全面,结构严谨。
不允许出现意思表达模棱两可的条款,防止造成合同争议。
6、所有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现,均应加盖公章,有项目经理签字,有合同生效日期,在书面合同的每一页上有经办人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7、在选择劳务公司(劳务人员)及进行物资采购时,应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外部劳务工招聘办法》、《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办法》进行劳务招聘及物资招标,招聘及招标结果报公司审核备案。
8、所选择的中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者;2.具有一定的技术人员、资金、和管理水平;3.具有良好的信誉。
9、使用外部劳务工时必须在用工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督促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用人合同或与劳务工本人签订用人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要齐全,建立合同台帐,严格合同管理。
10、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时,劳务公司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人员花名册并注明工种,同时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证复印件。
与劳务人员签订用人合同时,劳务工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证复印件。
11、所有签订的合同报财务部备案,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客观特殊
情况,而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列入的项目和数量说明原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对于所发生的无合同、没有备案合同的项目费用,项目部不予结算。
12、工程料款及机械租赁费的费用结算必须是供货方法人代表、出租方法人代表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办理,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
13、项目部在签订的合同时应本着为本企业利益着想的原则,所签合同是项目部班子集体意见的表达,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签订有关协议合同,以避免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1、合同的履行
1.1.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人员应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不能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保存好有关证据。
1.2.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人员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及时将对方情况报告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合同的变更
2.1.当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时,在情况发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2.2.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的,应当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附件,若不同意变更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2.3.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2.4.因合同的变更涉及原合同价款变更的处理。
2.4.1对业主合同变更的处理
项目部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变更申请书交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主管工程师复核,项目总工审核,计划合同部项目主管工程师根据变更项目及数量编制预算后上报监理、业主审批。
计划合同部根据批复的变更预算及时对责任成本预算调整,包括劳务工费及材料、机械费用的调整。
2.4.2对劳务公司(劳务工)、机械出租方合同变更的处理
与劳务公司(劳务工)、机械出租方合同出现需变更情况时,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变更项目、数量及理由,并与上述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批准后计划部可与其变更合同,并将变更部分合同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3、合同的解除
3.1.当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阐述理由。
3.2.在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书面表述我方是否同意的意见。
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五条合同监督检查
1、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法规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情况。
2、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2.1.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2.2.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
2.3.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2.4.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2.5.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情况;
2.6.对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有损单位形象和声誉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2.7.检查有无其他违反国家合同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出现。
第六条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1、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后,签订合同的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时,要一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协助。
2、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后,要先通过协商解决,由争议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对重大复杂的纠纷案件,应聘请律师进行代理。
必须在诉讼、仲裁有效期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加以解决。
第七条处罚措施
1、在合同管理中不负责任,有下列行为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1.1.签订合同未详细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盲目签约的;
1.2.承办人代表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没有经过授权委托或越权签订合同的;
1.3.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用语含糊的;
1.4.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在合同书上盖章的;
1.5.按规定应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
1.6.项目部所有涉及到施工技术资料、合同等工作人员对外泄露有关工程数量、单价等信息的;
1.7.不履行或不按程序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
1.8.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1.9.对发生合同纠纷应积极处理而不积极处理的;
1.10.隐瞒真情不报,弄虚作假的;
1.11.丢失合同及函件、电报、单据的及其他违反合同管理制度行为的。
2、有以上行为之一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视损失数额、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予以下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办法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执行。
2、本办法自二00九七月一日起实行。
3、本办法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五章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包西铁路工程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清算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根据中铁二十一局包西铁路工程指挥部验工计价办法,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局指挥部验工计价管理
1、验工计价的依据:1.与指挥部签定的《项目经营业绩责任合同》;2.
指挥部下达的年、季度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实际完成符合质量要求并经业主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实物工作量。
2、验工计价要求:对局指挥部计价严格按业主、局指挥部规定的项目、内容、时间、格式办理计价手续。
3、验工计价程序:1.项目部各作业队技术主管提报本期验工数量表,报项目总工审核;2.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依据项目总工审核后的验工数量表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编制验工计价表,经项目经理审查后上报局指挥部。
4、固定资产移交和竣工清算工作:项目部按照局指挥部的要求积极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竣工清算工作。
第三条对劳务费用支出的管理
1、劳务费支付依据:《劳务公司派遣单》、《劳务合同》及经核定后的实际劳务用工数量签认单。
2、劳务费支付要求:1.作业队工班长填报的《劳务考勤表》应采用统一表格,严禁多计、少计或漏计,保证计工单的准确性;2.计工单份数:各作业队报送的《劳务考勤表》一式5份。
《劳务考勤表》一律使用A4纸张;3.所有签字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3、各队务必于每月25日~30日内,上报《劳务考勤表》,以免影响劳务费的按期支付。
4、劳务费计价程序:1.作业队工班长按实际所发生的劳务工工天填报《劳务考勤表》,由作业队技术主管复核并经作业队队长及本人签字,报项目部项目总工审核;2.计划合同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审核后的《劳务考勤表》填写劳务用工费用支付单,计划合同部长复核,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后交
财务部以此作为劳务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对机械租赁费用支出的管理
1、机械租赁费支付依据:《机械租赁合同》及经核定后的实际《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
2、机械租赁费支付要求:1.作业队工班长填报的《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应采用统一表格,严禁多计、少计或漏计,保证签认单的准确性;2.签认单份数:各作业队报送的《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一式5份。
《《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一律使用A4纸张;3.所有签字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3、各队务必于每月25日~30日内,上报《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
4、机械租赁费计价程序:1.作业队工班长按实际所发生的机械台班数量填报《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由作业队技术主管复核并经作业队队长及出租方签字,报项目部项目总工审核;2.计划合同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审核后的《机械台班使用数量签认单》填写机械租赁费用支付单,计划合同部长复核,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以此作为机械费付款的依据。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
1、工程部按验工计价统一格式填报本季度完成《实际工程数量表》、交项目总工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
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配合局指挥部物资部门对我项目部实际用料(由局指挥部调拨我项目部的材料)数量及价值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
3、计划合同部人员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编制验工计价表,报项目经理审批,然后交项目总工,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再由计划合同
部报局计划合同部。
6、财务部对验工计价完毕后的结算款项,按财务制度要求,负责对计价款项的办理工作。
第六条对下验工计价各部门职责
1、工程部对计划及实际劳务、机械台班、材料、数量进行复核和确认;
2、安质部核实作业队质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项目部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按项目部有关工序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并将对作业队管理人员的罚款单交财务部备案收缴。
3、物资设备部要根据工程部核定的材料需用量按进度实行限额供料。
同时建立收发台账、消耗考核记录,及时向计划合同部、财务部提供各作业队的材料领用情况。
4、计划合同部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实际劳务用工数量编制劳务工资支付单;对于机械设备及材料款的支付,计划合同部根据工程部及物资部提供的实际用量按合同单价编制计价单计价,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6、财务部按照审批后的《劳务用工费用支付单》、《机械设备租赁、材料验收计价单》及进行结算。
第六章作业队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铁道部、建总、集团公司、公司及指挥部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公司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确保包西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本工
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决定成立两个综合作业队。
为了规范项目部架子队模式的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则
1、各作业队除遵守执行本办法外,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包西铁路第一项目部施工的所有项目。
3、作业队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负责具体施工安排,对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4、作业队的主要管理人员上场后,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质量、进度、等责任状。
5、作业队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内部在岗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和管理经验,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作业队其他所需劳务可根据工程需要在劳务公司派遣或在社会上聘用,被聘用的劳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
6、严禁作业队将个别工序或整项工程进行分包转包他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立即清退出场。
7、项目结束后,项目部与作业队之间结清劳务工费,经项目部和指挥部评价后,认为有必要继续存在的,可通过内部劳务市场竞聘后转上新的项目,如没有存在必要,可就地解体,人员重新整合。
第三条作业队管理人员及劳务工的产生
1、作业队队长任职条件:
1.1.必须是公司在职职工;
1.2.在施工现场从事过与拟聘任专业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管理工作,累计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1.3.具有较为丰富的队伍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经验。
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
1.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1.5.作业队队长通过竞聘择优选择。
2、作业队管理人员一般定员10-20人,全部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试验、材料、工班长等作业队主要组成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的需要。
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作业队管理人员和作业队队长、副队长由项目部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和指挥部备案。
4、作业队劳务工的产生分公司内部职工、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及社会上招聘三种情况。
公司内部职工由所在项目作业队管理人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向队长推荐,经作业队管理人员和项目部集体同意后报公司派遣上岗;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由项目部负责审查劳务公司资信情况,择优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后由劳务公司派遣上岗;再社会上招聘的劳务工,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再社会上招聘并择优选择录用。
通过公司派遣的劳务工由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项目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然后督促劳务公司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社会招聘的劳务工,项目部直接与其本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