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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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

日本割台后,不仅在军事上实行大规模的血腥镇压,而且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加紧奴役和迫害台湾人民。

1.残暴歹毒的殖民统治
日本在台湾实施残酷的殖民统治,1896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了“法律第63号(简称“六三法”)”,其中规定台湾总督有权“在其辖区内得颁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的命令,称为律令”。它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基本法。此法确定台湾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督的独裁权力。台湾总督便集军政、行政、司法、立法等大权于一身,镇压和蹂躏台湾人民。1906年,颁布实质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两法没有根本区别,中国人遭受的苦难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越来越沉重。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台湾成为日本帝国南进的最重要的战略基地。为了巩固这个基地,彻底奴役台湾人民,台湾日本殖民统治者根据近卫内阁(9)的“国民精神总动员计划”,制定了强迫全体台湾人民“皇民化”的方针。1937年9月30日,台湾殖民当局在台北市公会堂召开“(日本)国民精神总动员讲演会”,臭名昭著的“皇民化运动”就此开始。主要内容是,进行亲日思想宣传和精神动员,通过种种措施,极力消除台湾民众的祖国观念,灌输大日本臣民思想。1941年4月9日,殖民当局成立了“皇民奉公会”(10)。奉公会由时任总督的长谷川清(11)兼任总裁,自总督府到街庄都设有分会,并且均由当地的行政长官负责。此外,还成立了奉公团、青年学生报国会、青年奉公会、女青年奉公会、产业奉公会、核心俱乐部、模国挺身队等名目繁多的外围组织,作为推行“皇民化”的社会基础和基本力量。600万台湾民众都被纳入奉公会之内,强迫台人从骨子里消灭中国文化,而代以日本文化。
要想禁止中国文化,首先从禁止使用汉语着手,强制推行日语是“皇民化”的主要内容。就在“七七事变”(12)前后,日本总督府已下达了撤销全台学校汉语课程、废止各种报刊中文版的命令,强迫台湾民众不分男女老少都必须学习、使用日语。规定公务场合如果不用日语者立即解职,不学日语者要罚金。买车票不用日语买不到车票。日本殖民当局公开叫嚣:“不懂日语者滚回支那去。”禁止汉文汉字,是日本文化侵略中最毒辣的一招。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主要靠军队、宪兵、警察维持,建立了一套系统完备的警察制度。日本警察遍及台湾社会的各个角落,警察权利极大,对外事、户籍、保安、兵役、征役、防火、防空、防疫、风纪、卫生、征税、派捐、经济管

制,以及劝募公债、征求储蓄、强制收购土地等等,无所不管。甚至民间的婚丧活动、娱乐活动警察也要插手,横加干涉,颐指气使,台湾成为名符其实的警察社会。以1902年为例,全台设有10个厅警察课、97个支厅、计有992个派出所,全岛共有警察机构达到1500余处,警察人员18000余人。据1922年资料统计,日本在本土的警察设置与百姓的比例是1228:1,在朝鲜殖民统治区是919:1,而在台湾是547:1。台湾的一切政务都是通过警察来实行的。

为维持在台湾的殖民统治,镇压台湾人的任何反抗和不满行为, 1898年,日本殖民当局颁发“匪徒刑罚令”(5)、“台湾刑事令”、“治安警察法”、“法院条例改正令”、“保甲条例”(6)等一系列律令,大规模地镇压残杀台湾人民。1898年又实施“保甲条例”,规定保甲作为警察军事统治的辅助组织。规定10户一甲,置甲长一人;10甲一保,置保正一人。全保全甲内部负有连坐责任。保甲另外组织壮丁团,接受警察当局指挥、监督,主要从事守望、巡逻、防火、防灾和搜捕罪犯等活动。保甲制度作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民众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手段,其实质是用“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当地中国人。


台湾总督的独裁权利、特殊的警察统治和保甲制度,成为日本在台湾建立殖民统治秩序的三大支柱。日本殖民者倚此对付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人统治台湾的50年,实际上成了台湾人民反对殖民统治斗争的50年。
日本占领台湾后,在以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台湾人民没有停止反抗。日本宣扬全台平定,但是台湾人民的反抗没有停止,由正面抗战转为抗日游击战。就在第一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宣布“全岛完全平定”的没几天,北部义军揭竿而起。林大北在大里筒袭击日军分遣队,打响抗日游击战争第一枪。林大北起义后,新竹胡阿锦,台北简大狮、陈秋菊,宜兰林李成,以及许绍文、江振源、陈瑞荣等义士

起而响应,给予刚刚在台湾建立统治的日寇予沉重打击。北部起义一直坚持数年,林大北、詹振、简大狮等义军首领在其后的战斗中都壮烈牺牲,但抗日的火焰并没有熄灭。
1896年6月,简精华、柯铁在台湾中部率义军一千多人在云林县斗门镇东南10公里处的大坪顶举义,他们坚持斗争达6年之久。1898年林少猫等也举起抗日义旗,在台湾南部转战数年,极大的鼓舞了台湾人民的斗志,沉重地打击了日寇的殖民统治。
1907年蔡清琳在北埔高举抗日义旗,武装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1912年刘乾林在圮埔起义,黄朝在土库暴动;1913年罗福星领导了苗栗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

起义。

这些革命志士,前仆后继的斗争,给日本在台湾的统治予以有力的打击。这一斗争一直持续到日本人战败撤除台湾的那一天。
2.丧心病狂的经济掠夺
日本占领台湾,是为了把它作为掠夺的对象。1895年通过实施“林野取缔规则”(7),强占全台94.15%的山林原野。1898年,台湾殖民当局颁布了“台湾地籍令”、“土地调查规则”, 1905年实施“土地登记规则”,1911年又公布“土地收买规则”,根据这些法令,任意用极低的价格强制征购人民的土地。在他们的巧取豪夺下,全台湾的土地有68.5%落入日本殖民者手中。
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强占了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后,对广大台湾人民进行超经济的剥夺。 他们将食盐、烟酒、火柴、煤油、樟脑、

鸦片等都划归政府专卖。在专卖的幌子下,日本殖民当局可以任意控制产量,提高价格,攫取暴利。台湾输出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有糖、米、香蕉、樟脑、凤梨罐头等,而由日本输入台湾的产品主要是纺织品、化肥、机械、五金等,台湾俨然成为日本的原料供给地和工业品倾销市场。

 日本殖民者还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向台湾人民征收80多种的苛捐杂税。据统计,台湾总督府每年的收入有一半来自向老百姓征收的土地税、房屋税、商品税、印花税、关税等。殖民当局将这些税收所得,除了一部分用于日本官吏的薪俸和补贴外,大部分的税收所得用于勘测地下能源、修筑铁路、公路,兴建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修建港湾设施,以及对垄断企业的巨额劝业补助费等。还有相当部分的经费都是日本殖民当局用于军事扩张所做的基础建设上。如军用机场的建设,防空系统费用的开支,战时保险费、军事援助开支、临时军费、气象台建设费、红十字会费用等日本殖民当局,还利用政治力量,大力扶植日本在台湾的垄断资本,排斥西方经济势力,打击和抑制台湾的民间资本。日本的三井、三菱和铃木等财团,掌控了台湾的经济命脉,台湾成了日本资本家投资的天国。1899年设立的台湾银行,发行各种债券,吸收大量的资金,又以低息贷给日本财阀,在所涉及的交通、能源、邮电通讯、工业厂矿、农牧林渔,还有商业贸易方面,尽其可能给日本垄断资本以方便。而对台湾民间资本却百般刁难。

 为了更加彻底地扼杀台湾的民间资本力量,日本殖民当局强行规定:禁止台湾人单独发起或组织任何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立的由台湾银行购买股权以控股。此令一下,台湾较大的企业无一不为日本金融企业所控制,台湾民间资本的发展,在日本殖民的统治下,逐渐走向衰亡。台湾史研究专家陈碧笙

先生在他的《台湾地方史》一书中,对日本殖民当局统治下的台湾经济的描写,引用了一段外国学者的话,其曰:“台湾情形濒于绝望。所有大企业、银行、交通运输及对外贸易,无一不为日本人所操纵,加以政治受其控制,居民无权过问。在这种独占制度下,台湾居民本身几无发展可能”。外国学者还评论:“殖民侵略国不限于台湾,但侵略程度却从没有象台湾这样的系统而彻底”。

3.同化政策和“皇民化运动”
日本占领台湾,在搜括和掠夺之外,就是永久统治台湾,把台湾作为日本帝国的一块乐土。为此目的,日本殖民当局在台湾推行同化政策,开展奴化教育和“皇民化运动”(8)就是为了消灭台湾人民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意识,让所有的台湾人都成为大日本帝国的顺民。












日本人在台湾的殖民同化政策之一是推行奴化教育。奴化教育主要措施:一是推行差别教育和普及日语。在初级教育阶段,日本人把学校分为小学校、公学校和教育所三种。小学校师资最强,设备最好,是供日本学童就读的;公学校师资和设备都比小学校差,专收台湾学童。台湾“蕃族”儿童进教育所学习,教育所根本谈不上什么设备,教学工作由警察担任。无论在什么学校,都把日语当作基本语言。禁读汉文,并通过修身、历史等课程向台湾学生灌输日本国体观念。学校的教师80%以上都是日本人。
奴化教育的另一措施是防止中国人接受高等教育。从中等教育开始,限制中国学生所学专业。总督府设立的程度较高的台北中学、台南中学和台北第一师范学校,都是专收日本学生的,不收台生的。在高等教育上,日本学生独占优势。 据统计,1928年台北帝国大学,日生49人,而台生仅6人;台北经济专门学校,日生338人,台生仅70人;台中农林学校日生94人,台生仅5人。教学内容更是以传播殖民主义文化为主,有关中国的历史、思想、文化均在排挤之列。1927年9月25日的《台湾民报》撰文抨击这种不合理的奴化教育,文章说:“将台湾人所负担的租税,建设维持学校,然而受教育的恩惠的学生,不但是以收容在台的日本学生为主,甚至每年由日本内地大批移入学生。如此使台湾人负担经费,而教育由日本内地移入的学生,此岂非明白的教育的榨取?”

“皇民化运动”妄想把所有带有中国文化色彩的东西都要加以消灭。他们强迫中国人从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文化艺术、时令节气等方面根除中国文化的东西,学习日本的东西。为使台湾民众生活日本化,殖民当局封闭了中国的寺庙,捣毁了中国的神像,焚烧了中国人的祖先牌

位。强迫台民前往日本神社参拜日本的天照大神。
在社会习俗方面,日本殖民当局禁止台民举行春节等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台湾家庭必须使用日本的风吕(澡盆)、便所、塌塌米,不准穿中国式的服装,女人要穿和服。吃饭要吃日本料理……,概而言之,冠婚葬祭、饮食起居、穿着打扮、岁时节庆都要日本式的。为消灭带有中华民族的色彩的文化,日本殖民当局下令禁演中国传统的戏剧,禁唱中国的歌曲,禁跳中国的舞蹈。凡文艺表演形式,如组织演唱戏剧、青年剧、日本军歌等,都是大和民族的气势,宣扬日本民族的精神“大和魂”。
从40年代初期起,日本殖民当局又开始推行所谓的“改姓名运动”。要求台民将祖先传下来的姓氏和父母取的名字一律改为日本人的姓名。事实上,改用日式姓名运动,是靠政治高压强迫推行的。殖民当局设立更改姓名推进会,由警察胁迫改名。也有一些供职于殖民机构和日人公司的人,因为生存的需要也跟着改名。不改日本式姓名的台民,有工作的将失去工作,没有工作的找不到工作。不改日本式姓名的台民将无法入籍,不能上户口。不改日本式姓名的台民将得不到一切本该得到的好处。
在“皇民化运动”后期,日本殖民当局则把征集当地青年参加侵略战争当作主要任务。1942年他们开始实施陆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1944年9月,进一步实施征兵制,通过警察和保甲制度胁迫,有30万台湾青年被强征入伍,送到中国和东南亚战场去当炮灰。
史实表明,所谓“皇民化运动”,是以暴力为主,欺诈为辅的手段,迫使台湾人民同化于日本。日本殖民统治者,妄图通过种种伎俩和高压手段,彻底割断台湾人民的祖国情结,这是决不可能的。因为五千年文明历史文化是任何人任何方式都无法将其毁灭的。中国人不可能忘掉自己的根。生活在日本人铁蹄下的台湾人民,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仍然用汉文、汉语。祭祀、生活习惯很多是在民间和家庭中进行的。台湾人民自始至终都以各种形式在反抗日本人的奴役与统治,所以说,所谓“皇民化运动”从一开始就是注定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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