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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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学院201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过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专业教学改革思路的具体体现和专业建设的载体,也是学校组织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依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文件精神,适应淮海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现就制订201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为指导,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宗旨,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在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职业能力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设计。形成适应淮海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符合高职教育规律、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原则。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淮海经济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方面,提出反映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各专业应加强与企业单位合作,共同研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原则。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业的特点,摒弃“学科型”课程体系框架的束缚,围绕职业岗位和核心技能培养,加大课程的整合力度,优化课程内容。大力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的课程,理工科专业的专业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不少于3-5门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要通过与企业共同研讨,落实基于企业实际工作过程各个教学环节的安排,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总体比例为1:1。

3、坚持工作过程导向原则。基础理论教学以服务专业知识学习为目的,结合专业对基础课程知识的要求设置教学内容。职业技术课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应用性;在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相结合中,坚持能力本位的课程设计原则,把提高学生技能、技术应用能力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强调理论知识以应用为目标,强化职业技术、

技能培养,将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取证课程要紧密结合职业技能(资格)认证课程;落实“双证书”制度,必须明确每个学生毕业前至少应获得的一项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等级。

4、坚持职业素质养成原则。坚持素质教育与职业、专业教育相结合,坚持职业技能训练不断线,并形成递进型实践教学体系,将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素养的养成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学学期与学时学分安排

1、教学学期安排

(1)根据九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定位,采用学年二学期制人才培养模式。集中教学活动时间统一为2.5+0.5学年。各学期教育教学周数原则上按20周安排,其中期末考试1周。编制校历时个别学期周数增加或减少后,有效教学周数相应增加或减少。

(2)新生第一学期军训2周计2学分。

(3)大学生“体能测试”安排在体育课课外学时进行。

2、学时、学分安排

(1)教学总学时数=课内教学总学时数+集中性实践环节学时数(按每周25学时计)。

(2)单门课程学时数=周学时x教学周数。

(3)各专业课内教学周学时数控制在24-26学时之间,总学时数控制在1700-1900学时之间,三年总学分控制在140-150学分之间。课内教学按16学时左右折合1学分,体育课按32学时左右折合1学分,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周每周按1学分计算。实践教学环节[含军训(入学教育)、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大作业)]的课时不低于总学时的50%。

四、课程体系构成及课程类型

课程体系由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组成。

1、理论教学课程组成及要求

理论教学课程主要分为四大块: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技术课程、职业拓展课程及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1)职业基础课程指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职业基础教育为主的课程,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基本保证。除学院规定的课程外,还包括和专业岗位技能相关的基础课程。(2)职业技术课程指按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基本知

识、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所开设的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在这一类课程中体现,要打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界限,重新架构学生职业技能、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教学内容和课程组合,合理安排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3)职业拓展课程原则上以适应就业岗位及岗位群的需要,拓宽学生的就业面,培养学生掌握一至两项特色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4)专业选修课程由各专业根据需要自行选定,公共选修课由学院统一安排。

在职业技术课程和职业能力拓展课程中,要根据专业岗位能力培养的要求,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配套开设“理实一体化”等课程,并有完整的职业岗位技能和技术能力培养的教学安排,一般以教学周为教学单元,实践课时应达到模块总学时的1/2-2/3。

2、实践教学课程组成及要求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学环节,主要由操作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和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等实践课程组成,在制订中要求:(1)各门课程的课内实践教学时数必须根据专业培养规格对学生的技能要求合理分配,并严格执行,在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应列出实验(训)内容和项目名称,并有配套的实验(训)指导书。理论教学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采用精讲、多练或边讲边练的方式,实施“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

(2)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含课程实训)、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大作业)等],是各专业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内容,要充分发挥校内、外实习(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应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实际操作训练,掌握人才培养目标中规定的各个岗位操作技能和本专业的综合技能,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各系应研究建立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课程体系。

3、课程类型

分为A类(理论课程)、B类(理论+实践课程)、C类(实践课程)。

五、制订规则

1、机电工程、土木工程、会计三个专业群要按专业群制订培养方案(具体格式见附件2),同时群内各专业方向要制订具体的教学实施计划(具体格式见附件3)。

2、其余非专业群内的专业则按照附件1格式制订相应的培养计划。

六、制订的组织与审定程序

在系主任领导下成立以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为组长、相关教师和专业指导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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