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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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
基本内容及主要监管指标
marykay凡惠选录
❖本文参考文件:《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银行机构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Basel III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率等监管标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也对这些指标作了相应要求:农村银行应按照银监会统一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同步实施新监管标准,其中流动性覆盖率应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和贷款拨备应在2016年底前全部达标。
提示:对于全省已达标、正在组建农商行的单位,也应按此意见执行。
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监管指标
(一)Basel III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1、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上均不得低于最低资本要求:
(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2)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
(3)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总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2、商业银行应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储备资本指金融监管当局要求银行持有一定数额的高于最低资本要求的超额资本,用于吸收严重经济和金融衰退给银行体系带来的损失。若银行未能满足这部分超额资本要求,监管当局将采取限制银行利润分配、奖金发放以及资本回购等手段,强制银行满足这部分资本要求。)
3、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
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信贷高速增长时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以抑制过度扩张,经济表现低迷时释放以刺激增长,计提比例为0-2.5%,一般情形下无须计提。)
4、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除以上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银监会可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根据风险判断并基于一定规则,银监会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银监会针对单价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主要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来划分,目前有四大国有银行及交行、招行、中信银行七家银行被定为系统性重要银行。)
与Basel II相比,Basel III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有以下不同:资本质量更高:将现行的(Basel II)一级资本划分为核心一家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并且提高了一级资本的充足率要求,Basel II要求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资本数量更大: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Basel III还要求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等其他资本。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核心一级资本包括:
(1)合格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2)资本公积,应进行以下调整:
①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和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公允价值: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
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以简单理解为市场价值,下同)
②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变动未实现部分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
③现金流套期有效部分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现金流量套期,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②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例如,2006年2月A银行与B银行进行利率互换为例。假设,该利率互换交易的名义本金为50亿元、期限10年,B支付固定利率2.95%、A银行支付浮动利率(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目前是2.25%)。从B来说,通过收入浮动利率,与客户存款产生的负债成本相匹配,降低了利率风险,形成对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现金流量套期。)
④扣除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
⑤扣除将可转换债券中可转换权分拆确认为权益的部分。
(3)盈余公积;
(4)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
(5)未分配利润,应进行以下调整:
①扣除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
②若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部分为净利得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扣除;为净损失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加回;
③扣除当期利润中预计分配但实际尚未分配的利润。
(6)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一级资本包括:
(1)合格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包括:
(1)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①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过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部分)可计入二级资本,但计入部分不得超过对应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
②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部分)可计入二级资本,但计入部分不得超过对应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0.6%
(3)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的50%;
(5)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的70%;
(6)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
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业银行应从核心一级资本中全额扣除以下项目:
(1)商誉;
(2)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3)非暂时性因素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4)贷款损失准备缺口,包括:
①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算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相应贷款损失准备低于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缺口;
②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相应贷款损失准备低于预期损失的缺口。
(5)与资产证券化销售相关的收益;
(6)养老金资产抵扣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股票;
(8)银监会认为需要扣除的其他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其计算公司为:
风险加权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