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山西省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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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晋财建一[2015]229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1.04

【实施日期】2015.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建一〔2015〕229号)

各市财政局、经信委:

为规范和加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信息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山西省财政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们重新修订了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信息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山西省财政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用于推进全省信息化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统筹兼顾、择优扶持、科学监管”的原则,并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预算指标下达,会同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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