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及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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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 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 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 规定免税的所得;
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பைடு நூலகம்
居民条件:(两者具备其一)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 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 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 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 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 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处 理: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 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数。
注(1)雇员取得除年终奖以外的其他各种名 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等,一律与当月 工薪收入合并纳税。(2)年终奖计税方法, 每年每人只能采用一次。(3)实行年薪制和 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 绩效工资也按年终奖计税办法。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注意: 1.从2008年10月9日后,存款利息所得暂不征个人所 得税. 2.个人取得的国债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股票转让所得目前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8、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设备取得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注意:个人举报各种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9 月1日开始) ②对外国专家、外籍人员(含港奥台同胞)和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 得工资所得的个人,扣减费用为在3500元基础, 再减1300元。
速算 扣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王某是在境内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国公民, 月工薪收入扣除四项基金后为20000元, 其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 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 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 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两者具备其一) ①无住所又不在中国居住的外籍人员、华侨或 港澳台同胞; ②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 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 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社保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 国务院颁发的专家津贴);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 (不包括差旅费津帖、误餐补助;独生子女补 贴等);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指会计、咨询、法律、医 疗、设计、翻译、广告等;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 著作权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张某、刘某月工资都已经超过免征额, 张某取得年终奖54000元,刘某取得年终 奖55000元。分别计算张某和刘某的年终 奖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税的计算
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 券、建筑物等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指个人中奖、中彩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 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 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根据纳税义务人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 税人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1、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来 源于境内、境外所得都必须纳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综上可知,居民纳税义务人包括:
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 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国大陆 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 门、台湾的同胞。
2.指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 澳门、台湾同胞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 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 及税收筹划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其发展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 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 不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 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次修订——1993年10月31日 第二次修订——1999年8月30日 第三次修订——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次修订——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7 超过80000元部分
税率 (%)
3 10 20 25 30 3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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