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浅析孔子的生命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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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浅析孔子的生命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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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孔子的生命观本质
摘要:孔子生死观的本质就是“仁”学生死观。

他对待生死强调“知天命”和“顺天命”的超道德价值,提倡人们面临生与死、仁与义的抉择时,不应贪生怕死,而应为追求心安德全的超道德境界当死而死。

提倡“君子之息”和“身死心存”,为实现其建功立业的人生理想努力行“仁”;孔子站在人生现实的角度上考虑,提出“事鬼”为“事人”,先“知生”再“知死”的务实伦理观,正是其“仁者人也”和“仁者爱人”思想的生动体现。

关键词:孔子;生命观;仁学;理性主义;人文主义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为历代统治者和文人所推崇,他“仁”的思想对中国人的伦理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形成都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本文拟从孔子的天命观入手,结合其“仁”学思想,系统分析孔子的生死观,以求对孔子生死观的本质获得进一步的认识。

孔子生死观尽管涉及到了其天命观、政治观、贵名思想和鬼神思想等方面,但是这些思想都是孔子“仁”的思想的具体体现。

“孔子的‘仁’是以伦理学的‘仁’为始初出发点和立足点,达到实践政治学的‘仁’的理想要求,而修身学的‘仁’则是实践前两者的根本关键所在
一、孔子生死观之天命思想
梁漱溟先生认为“两千年来中国之风教文化,孔子实为其中心”,虽“有不少外来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

然试问:这些宗教进来,谁曾影响到孔子的位置,非独夺取中心
地位谈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对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并无冲突,或精神一致。

结果大家相安,而他们都成了‘帮腔’”,结论便是中国缺乏宗教。

梁漱溟先生又说“然在宗教总脱不开生死鬼神这一套的,孔子偏不谈它,这就充分证明孔子不是宗教”,中国缺乏宗教,而孔子又不是宗教且又为中国两千年风教文化之中心,结论便如辜鸿铭先生所说“中国人没有感到需要宗教的原因,是他们拥有儒家学说这一哲学和道德规范的体系,一个能够取代宗教位置的人类社会和文明的综合体”。

如上所述,孔子既不是宗教又可取代宗教之位置,那它何以能够解决宗教才能解决的问题,亦即生死问题?孔子的“天命思想”乃是其对于生死问题的根本理论,有此理论,中国人便有了对生命的信仰。

何为“天命”?用辜鸿铭先生的话来说,“天命就是宇宙的神圣秩序,就是生命的法则”。

在孔子的思想里,“天命”正如辜先生所说具有宗教性和道德性两个性质。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道之将行也与?命也。

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这是天命对于“道”的决定作用,表现了其不可动摇的宗教性,同样对于个人亦有此作用,“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

但是,是不是“天命”是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在孔子看来当然不是,“天命”是可知的,孔子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天命”是如何被知的呢?在孔子看来,“天命”是
需要通过学习与思考去发现其所蕴含的宇宙与生命的秩序,更需要人通过生命去体验,如果一个人真正体验并且认识到“天命”的神圣秩序,那么决定人命运的力量不再是“天命”而是人,这里蕴含着极大的人文主义思想。

辜鸿铭先生在解释“率性之谓道”(《中庸》)一句时说“实行生命的法则称之为道德律”,“生命的法则”即“天命”,这里“天命”的宗教性转化为道德性,在道德性上知“天命”与行“天命”,是最重要的,其内容解决了生死这个人生的根本问题。

孔子说到自己知“天命”的人生历程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由此看来,一个人要想知“天命”,必须积累一定的生命体验,且努力地去学习与思考,逐渐体悟到天命中的积极成分,进而去追求个人生命的意义和死亡的意义,认知到这些,才能以坚定的意志的大无畏的心胸去行天命,在个人之心灵即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宋国司马魋想要杀孔子,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在匡地被人围禁时,他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在孔子看来天命并不是出于被动的,相反知天命者必担天下兴亡,文化传承之责,必以大无畏的气概以行天命。

虽然天命论有其宗教性,但是孔子弱其宗教性,如“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子不语怪、力、乱、神”
(《论语·述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而更加强调其道德性,主张发挥人的主动性去知天命,行天命,梁漱溟先生说“儒家没有什么教条给人;有之,便是教人反省自求一条而已,除了信赖人自己的理性,不再信赖其它。

这是何等的精神!人类便再进步一万年怕亦不得超过罢!”所以梁先生认为孔子思想“是道德,不是宗教,道德为理性之事,存于个人之自觉自律,宗教为信仰之事,寄于教徒之恪守教诫。

中国自有孔子以来,便受其影响,走上以道德代宗教之路”。

二、孔子之生死关系
(一)为“道”而死,为“仁”而亡
在孔子看来,人死亡的一层意义就是可以为“道”而死,为“仁”而亡,这样死亡的意义便延续了生命的意义。

宋国司马魋想要杀孔子,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

孔子畏于匡,他心地坦然的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老子曾说孔子“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

博辩广大危其自身者,发人之恶者也。

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孔子与弟子们周游列国多年,不仅没有得到重任,反而险些丢掉性命,但是孔子以一身正气担当天下兴亡之责,文化神州的安危和人文传统的延续,为坚持“道”“仁”以身作则,临危不惧,这就是孔子及孔子以后的大思想家,大儒和志士仁人的品格。

这也是“天命思想”的一层含义,要做到此
非个人有“君子”之十分修为不可,否则不可能做到。

(二)死为天命,超越自然之道
人的生死如同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人的生老病死对于大自然来说是必然的不可违背的。

孔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天命”就是一种神圣的秩序,生死这个自然法则,客观规律便是这秩序之一。

然而正如前面所说,人是有理性的或者说是有灵魂的,是不可能仅仅满足于这种纯粹的自然观,孔子从“天命”的道德性出发形成的超越自然之道的生死观,其内容主要是“孝”和“忠”,这两个内容虽是儒家伦理之内容,但是在数千年的潜移默化中成为中华民族心灵上的依托,给他们一种心灵上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其最能体现儒家学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长久性与深刻性,而不仅仅限于孔子的思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是因为作为中国人都知道自己不能忘祖宗,现在许多农村每个家庭都有其家族的祭祀祠堂或牌位,以敬奉祖先。

死亡,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就像一个很长,很长的旅行,如果没有希望,至少也会有很大的‘可能’重逢。

”这是一种多么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观念,甚至都有一些浪漫,所以后来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孟子·离娄》)
三、孔子天命观的本质
(一)、知顺天命,杀身成仁
孔子对生死的观点是同其“天”和“命”的天命观紧密相联系
的。

孔子认为人的生死是“天”和“命”规定下的必然,正确理解他的“天”和“命”的观点是准确把握其生死观的逻辑前提。

孔子所谓的“天”是能赋予人以使命的客观意志。

孔子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以天赋予自己保存和传播周文化的使命为信念来对抗困境。

孔子所谓的“命”是在“天”的主宰地位逐步动摇和难以维系情况下的变形,是“天”的意志对于人的社会关系及人本身的规定,包括人的种种遭际(富贵贫贱)和死生。

然而,孔子并未将“天”和“命”对人的规定完全宿命化,认为认识天命是使人活得高尚和有价值的先决条件,提倡人们面临生与死、仁与义的抉择时,应为追求心安德全的超道德境界当死而死。

从孔子道德境界提升的过程看,他“知天命”和“顺天命”的思想使其认识并体验到了超道德价值。

“孔子到了五十、六十,他就认识到天命了,并且能够顺乎天命,换句话说,他到这时候也认识到了超道德价值。


(二)、仁为己任,以死为息
追求超道德价值的孔子不仅提出“死而后已”的观点,还对“君子”和“小人”的死做了明确区分。

《荀子·大略》记载,“子贡问于孔子曰:赐倦于学矣,愿息侍君。

……孔子曰:望其圹,皋如也,嗔如也,鬲如也,此则知所息矣。

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休焉。

”当子贡对于学习失去兴趣想休息时,孔子在教诲他时指出人在活着时不能苟且活着,只有死后才能够休息。

但是,《列子·天瑞》记载:“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
人伏焉。

”吴生曰:“息伏为韵,作休非是。

”并且晋人张湛对“君子息焉,小人伏焉”所做的注是“乐天知命,泰然以待终,君子之所息;去忧离苦,昧然而死,小人之所以伏也。

”这说明君子与小人有着截然不同的死亡观:“君子之息”是指君子在认识到“天命”之后,明白了生死是人生过程的必然阶段,对于“天”和“命”安排下的人生的种种遭际,都能够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对于死亡的来临更是毫无惧色,安然的等候人生大限的到来;“小人之伏”则指普通百姓由于认识不到天命,不能体验到超道德价值,面对人生的种种苦难而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将死亡看成是最终去除忧愁和脱离现实苦难的途径,结果只能是糊里糊涂地死去了。

然而,清朝中叶的郝懿行认为,“休、息一耳,此别之者,亦犹檀弓记言君子曰终,小人曰死之意。


(三)、不知生死,以仁深告
孔子是站在人生现世生活的角度,看待人鬼和生死问题的,其中饱含了孔子“仁者人也”和“仁者爱人”的思想。

“‘仁者人也’和‘仁者爱人’的命题,是孔子仁学中最重要的两个命题,这两个命题所表达的思想密切相联而又各有侧重。

‘仁者人也’主要表达的是一种道德自觉和由此而来的人道主义态度,‘仁者爱人’则是从思想内涵和实践的层面对‘仁’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规定和展开。

”然而,孔子的生死观要发挥其“仁”的两重性,就必须对当时流行的鬼神思想作出合理解释。

“鬼神迷信是殷周以来传统宗教观念。

殷人和周人相信,他们的先王先公死后为鬼,飞升
到上帝左右,在天上保佑他们在地上的子孙。

他们还相信,各种自然现象都由自己的精灵———神来支配。

鬼神可以赐福人类,祭祀鬼神便能得到他们的福佑。


三、结语
通过此篇论文总结出孔子生死观最明显的两个特点即理性主义与人文情怀,其实论到内容上这两点实为一点。

何为“理性”?如梁漱溟先生所言,人“情的一面曰理性”,变现为人以无私的情感为中心,追求合理的生活,一定意义上可与宗教之“灵魂”概念相通。

然现在科学技术发展如此迅速,人有无宗教之灵魂尚有争议,爱因斯坦说“肉体与灵魂不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只不过是感知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的方法而已”,又说“离开躯体的灵魂的这个概念,在我看来似乎是空的,没有任何意义”。

据现在科学知识来看,人死后与草木同腐,躯体与思维一同消亡,这是对死亡科学且自然的解释,这个争议似乎变成宗教与科学之争,但是孔子的生死观却避免了这个争议。

孔子的思想摒弃了宗教对来生的信仰,而把人死后的希望寄托在自已后代的身上,后代能够“安全”地延续下去,对他们来说便是生命的“永恒”。

这个观念与自然生物延续进化之理相符,蕴含自然之道,如程子所言“孔子言语句句自然”,自然之道便是科学之理,孔子的观念便是循着自然之理变现出其理性之光。

而对于个人之生命,孔子则赋予其积极向上的信念,将生命
视为一个过程,为达此信念而消耗这个过程,这个信念便是君子之“内圣”“外王”。

论语中有一语最能表达此念,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论语·子罕》)我们个人之生命对于对于人类之进化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的努力所消耗的生命过程于此亦不过是千万途中的毫厘,这当然算不得成功。

但如果我们不去做,就连这毫厘都不能前进,君子正是明白了不努力去做,便是失败这个道理,才会“知其不可而为之”,以此而形成的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这个建立在自然之道上的生命观才最具人文情怀。

孔子的生死观是建立在“天命”思想上的,“天命”如上文所述具有极大的理性精神与人文情怀。

参考文献:
[1]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2] 辜鸿铭著,李晨曦译.中国人的精神[M].上海三联书店,2010.
[3] 司马迁撰,韩兆琦译.史记·孔子世家[M].中华书局,2008.
[4] 陈远宁.孔子的“仁”[J].伦理学研究.2006年3月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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