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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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就业
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吉人社办字[2018]17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8.03.15
【实施日期】2018.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8〕1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扩大)暨脱贫攻坚视频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现将《吉林省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5日
吉林省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扩大)暨脱贫攻坚视频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帮助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搭建动态管理、用工对接、技能培训、帮扶吸纳、创业服务、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维权保障等8个平台,使全省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得到积极就业政策扶持,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为每名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的技能培训。
全年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400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38个,创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30个,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5000人,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6500人,全省实现就业贫困劳动力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搭建动态管理平台
1.调查摸底。
各地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联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农村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核实确认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
2.建立台账。
根据调查结果,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实名登记,编制贫困劳动力台账,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技能水平、就业失业状况、求职意向、就业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等。
3.录入系统。
将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录入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打好基础。
4.动态管理。
按月对录入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
息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加强后期的跟踪管理,通过电话回访和短信联系等方式,了解贫困劳动力就业后的基本情况,促进稳定就业。
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继续加大帮扶力度,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尽快就业。
(二)搞好服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
1.建立与重点企业联动机制。
发挥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强与发改、工信、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入当地重点企业收集用工岗位,与企业建立互动机制。
2.挖掘就业岗位。
深入园区、企业挖掘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进行筛选分类,结合贫困劳动力登记的就业意愿和本人自身条件,及时推荐就业岗位。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社会需求,开发一些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
3.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在贫困地区较大乡镇(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