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心理学视角探讨中国 “房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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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分析中国“房奴”现象

摘要:“房奴”是随着中国大中城市房价的上涨而产生的一个新名词,用以形容通过贷款购房的一部分人,由于购房支出过大而给自身的生活造成极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的生活状态。“房奴”现象中包含着显著的社会心理学意义,本文从“脸面观”、住宅的社会心理意义、社会安全感、消费社会文化及从众心理等角度,对“房奴”现象的产生进行了解释。

关键词:房奴;房地产;住宅;社会心理学

贷款购房虽然使众多的普通购房者快速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但是巨大的购房支出,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心理压力。在另一项针对购房人群的调查中,全国购房后幸福感增强的人不到三成,更多的人感觉“压力倍增”,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因购房而被迫改变了生活,变成了“房奴”。在“房奴”的形成过程中,社会心理的整体转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房奴”的词语追溯

2006年房价飚升成为房市的主要特征。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显示,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5.5%,与房价大涨的2005年全年增长速度相比,增高了0.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一个抱怨房价高涨的新名词——“房奴”也在网上日渐流行。2006年4月17日,《中国青年报》刊文提出“房奴”这一概念。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房贷族月供占收入50%以上,他们成了中国城市中的“房奴”。很多按揭买房的人在享受着高薪、白领、有房等诸多心理安慰的同时,也承受着“一天不工作,就会被世界抛弃”的精神重压。

二、“房奴”的要素特征界定

“房奴”是对一种新的社会现实的概念表述,《中国青年报》的调查已经对“房奴”这一群体的生活状态做了比较完整的描述。本文把由“房奴”现象和“房奴”群体两方面构成的“房奴”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但鉴于这一社会现象本身和其概念表述方式尚处于形成初期,所以本文对“房奴”不做具体的定义,而是提出界定本研究所指的“房奴”现象和“房奴”群体的三个要素特征:第一,以贷款形式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第二,由首付款和月还贷共同组成的购房支出占收入之比很大,导致家庭经济压力明显增加,其他支出明显缩减;第三,由于这种经济压力,导致家庭成员的社会心理处于焦虑、紧张和失调的状态。

三、“房奴”产生的社会背景

(一)住房制度改革与房价上涨

由于中国城市住房供应制度的重大调整,城市居民满足自身住房需求的主导方式已经由单位分房向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转变,购房消费已经成为中国城市居民个人消费中比重最大的项目之一。联合国人居中心认为,房价与居户年总收入比不应超过3∶1,世界银行认为不应超过5∶1。但在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上通行的警戒界限,北京是9∶1,广州是10.4∶1,温州是10∶1,而青岛则达到了17∶1。住房价格总额巨大,因此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借助银行贷款购买住房,这一源自西方的信贷消费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城市购房者所采用。“按揭”、“月供”等住房消费信贷词汇已经成为中国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词汇。

(二)城市家庭结构变化

社会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在家庭结构方面必然产生的一个现象是家庭小型化、核心化,二人世界、三口之家的家庭类型在城市总体家庭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些家庭的住房需求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推力,随之而来的是主力购房群体的日益年轻化。北京市建委2004年底的一个调查显示,在所有年龄段中,21至30岁的购房者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了38.8%。这些初入职场的年轻购房者,由于收入有限和对新观念接受快两方面的原因,普遍采用银行贷款的购房方式。而“房奴”这一新概念,

主要就是指这部分年轻的购房者。

(三)人口流动水平提高

在中国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中,人口流动的频率和速度都前所未有的提高。一些在平均收入较高的行业中就业的年轻人,因其所在行业的良好发展势头而对自身的未来收入水平产生较高的预期,激发了他们在收入尚比较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信贷消费先期享受较高水平住房的想法。而一旦未来收入水平发生波动甚至下降,则住房信贷将成为他们生活中的重压。城市中众多的白领工作都是由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型外来人口所承担,这种趋势在高校扩招之后更为明显。跨地域的职业流动,成为推动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因素,也成为“房奴”问题产生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

四、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房奴”现象

“房奴”现象是一种消费行为,是对住宅这一高额稀缺产品,同时也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房奴”现象已经构成当代中国城市居民的一种消费文化。从消费心理学与消费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房奴”现象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源自西方的消费信贷制度和与之如影随形的消费主义观念。

(一)“脸面观”与住宅的社会地位符号表现功能

“脸面观”是中国人社会行为的重要逻辑基础。人们为了控制他人对自己的印象,使自己被评价为社会上“有面子”的人,往往会运用一些手段虚饰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真实身份,而不论他们是否真的拥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脸面”既可以起到人际互动的象征符号作用,也能够因使用得当给人们的心理带来极大的满足。房产是家庭的重要财产组成部分,尤其因为房产的价值巨大以及对家庭日常生活质量的重大决定作用,房产的质量常常成为人们对他人和自我进行社会地位评价和认定的重要依据。人们为了在社会比较的时候使自身对面子的需求得到满足,自然希望在房产这一重要的社会评判依据方面,给予外界一种有利于自身的社会表现符号。因此,有些人为了满足这种面子的需求,往往将对经济因素的理性计算放在一个比较次要的地位,而选择贷款购买在单价、总面积等方面与自身经济状况不相符的房产,从而导致经济陷入困窘,走进“房奴”的队伍。

(二)传统的置业观与住宅的情感价值

中国的悠久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一个稳定的农业国的历史,农业生产的价值体系在中国有深刻的印记。土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土地恋是中国传统社会思想价值观念中的重要内容。而土地恋情结的一种变形的表达方式,就是对房产的独特情感和对购置房产的独特热情。况且中国的父母也把子女留下房产作为自己应担的责任。房产往往成为中国人的自我价值观念的个性化表达空间和自我张扬的一个不受约束的领地。住宅的投资不仅仅是经济投资,同样也是情感投资。人们对作为家庭存在的最主要空间载体和财富象征的住宅具有深厚的感情。因此,在中国城市中存在对“居者有其屋”这种自有房产居住方式的明显偏好,人们对购房趋之若鹜,而对于租赁房屋居住则认为只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状态,是经济实力尚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候的一种无奈之举。相关资料显示,中国的城镇居民房屋私有率已高达80%,而美国才接近60%,瑞士是42%,英国是46%。

(三)对稳定感的追求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房主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基本是有保证的。因而,拥有一套产权住房,就意味着拥有了在一个城市合法、稳定、长久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保证力量,不会像租赁房屋居住一样,随时面临着被房东驱逐的危险。而合法、稳定的居所又是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房奴”对购房的极大热情,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这种稳定感的追求,以及对家庭今后发展的愿望。房产作为一种视觉上可见的、稳固的物质实体存在,具有重要的价值表现意义,成为财富的象征。

(四)商业广告及消费环境对大众消费心理的诱导和塑造

广告是现代社会商业机构对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塑造的有力工具。商业机构通过广告向消费者传递他们构建的消费价值体系,通过对消费者的这种观念上的诱导和塑造,使消费者对有利于商家产品销售的消费观念和产品本身产生认同,从而最终达成购买行为,乃至更高层次的对这些消费观念、产品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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