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大众共住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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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共住规约
自从马祖建业林,百丈立清规,僧因聚众而居,体制自兹而始,然以门庭不同,故施设不等,本寺大众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真痴,以法华为宗,戒律为行,净土为归,本此精神,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则通则》及《泰兴市佛教寺院共住规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情况,列以下数条以约众,不论知事清众,应各自躬身执行,切莫恣心纵意,辜负己灵,当念生死苦集,莫灭修道,勉是盼。
一、凡于本寺共住,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若违法乱纪,破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二、凡于本寺共住,须遵守佛制及常住各项规章。若学而不行,恣住己性,不受谏劝,任性违规,损坏常住利益和形象者不共住。
三、凡于本寺共住,当以护持常住为己任,任劳任怨。不得恣心耗费损坏公共常住物。若有损失,应自动及时赔偿。若不赔偿,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四、常住大众要用功办道,弘法利生,不得非理募化,攀缘各利,拉朋结党,慢师侮友,搬弄是非,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五、无事不得往白衣家,早晚功课,出坡劳勤,尼众会议,除生病,请假,公事外出,均须参加。若无故缺席者,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
六、大众出入,须到客堂告假、销假,不得不请假离寺,夜不归宿,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
七、不得因事生净,乃至吵闹,传说是非,影响大众,谏劝不止者罚。
八、凡知事清众不得无故串,若有事及会客应到客堂,不得将客人领
入竂中闲谈,若有亲朋及居士来寺住宿必须先到客堂登记后安排住宿,不得私自安排,违者罚。
九、凡于本寺共住,应保持寺院内外环境清净,殿堂庄严,竂舍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傍晚不得随便开僧伽蓝门,若有客来及为三宝事,须经客堂许可,违者罚。
十、斋堂饭菜皆由典座安排,无论知事清众,不得任意选择饭菜,挑饭食好恶,违者罚。
十一、寺内大众行住坐一切时,应注意威仪,保持寂静,不得高声喧哗,、戏笑,谈说无益之语,亦不得天黑时躲在暗处谈话,违者罚。十二、大众共住,应互相帮助,展转谏劝,以诚相待,见人过失应如法谏劝,不得冷嘲热讽,挖苦戏弄,若违者罚。
十三、被遣者,以后一律不予来寺常住。
十四、当家师以一寺之主,是全寺尼众之依止师,故应以身作则,用人唯贤,赏罚分明,须以因果的原理掌管财物、物资,以清规戒律来规范大众三业,忠于职守,为常住任劳任怨,若违法乱纪犯根本戒者报上级审批备案,予以免职。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常住大众各谊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