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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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02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版本第 A 版规定日期2017/12/06

修订号第 1 次修改规定部门综合部

1.0目的

1.1为规范对公务出差人员报销标准及报销行为的管理,明确报销、暂支等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所有人员。

3.0职责

3.1由综合部制定、各相关部门实施,总经理审批签发。行政部配合通知,财务部监督执行。

4.0定义

无。

5.0参考文件

无。

6.0作业内容

6.1暂支流程

6.1.1暂支单需由借款人本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借款人本人至财务部办理借款。

6.2差旅费标准

6.2.1差旅费标准依据人员级别和职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

费等项目,具体标准参照下表:

备注:以上标准为报销上限,原则上实报实销。

6.3出差交通工具

6.3.1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标准中列示的交通工具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公司鼓励员工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按上表中的交通工具先后顺序选择搭乘。

6.3.2苏州及周边短途外出办公,优先选择公交、地铁,不方便时可选择公车或出租车。私家车公用时由行政部开具《用车申请单》,由门卫记录往返公里数,按1.2元/公里标准报销。

6.4住宿标准

6.4.1入住当地有公司协议酒店的,需入住协议酒店,如无,则按照差旅费标准入住其它酒店。

6.4.2如两位同性别员工一起出差,需入住一个标准间。

6.4.3出差期间公司只报销入住酒店的住宿费,其它如物品赔偿、洗衣费、电话费等各种消费一律自行支付。

6.4.4出差人员返程当日的住宿费,应结算至当日中午12:00,无特殊原因,超出部分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经有权限部门负责人批准(如总经理),经批准后可适当延后至当晚18:00结算。

6.4.5出差人员应提前将批准过的出差信息告知行政部,以便行政人员预订票务。

6.5差旅费报销流程

6.5.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理好相关票据并报销,报销单备注一栏,需写明每一张票据的使用事由,票据粘贴顺序需与报销单填写顺序一致,便于相关人员审核。

6.5.2出差人员填写好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总经理签批,总经理批准后,提交财务部进行审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通知报销人员领款。

6.5.3出差借款需提前审批。前次借款未清,不得再次借款。

6.5.4核销差旅费借款时,由财务部根据本规定的标准审核销账。

6.6其他

6.6.1招待费单次超过500元的招待费需向总经理短信/微信/电话申请后执行。招待费报销单须写明事由、人数。

6.6.2通讯费员工视工作需要,向行政部申请公司手机,通讯费不再另行报销。

6.6.3出国相关费用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国参观、考察,随同上级主管部门或旅行社组团同行的,全部费用已经包括在团费中,公司不另行补贴。如实际确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酌情报销。

6.6.4出差人员返程,在下午15:00前到达回程目的地者,需回公司上班(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可不回公司上班。未经批准而不回公司上班者,视同旷工处理。

7.0附则

7.1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由财务部监督各部门执行。

7.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7.3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等其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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