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卫政办发[2012]287号
【发布部门】中卫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03
【实施日期】2012.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卫政办发〔2012〕287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产销衔接、供应平稳、调控有力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鲜活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和物价的基本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6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公益性、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
场为主体、企业参与的鲜活农产品市场流通、应急储备、政策支持、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五大体系,形成以农产品流通组织为流通龙头,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为供应主体,“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店、“菜篮子”平价超市、放心肉店、街道社区早市为依托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与市场供应体系。

力争“十二五”末,通过公益性流通设施供应的鲜活农产品占鲜活农产品交易总量的30%以上,年均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8%以内,物价总水平控制在全区较低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

力争2年内完成全市三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中卫市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中宁红宝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海原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完善交易配送、冷藏保鲜、分拣加工、信息发布、质量追溯等配套设施,通过积极培育和创新运营模式,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扩大交易流通规模,逐步把中卫市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农产品流通集散地,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的主渠道作用,带动和促进当地及周边地区农产品的流通,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配合,沙坡头区管委会及两县政府负责落实。


2、加快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和“菜篮子”超市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投入、涉农流通组织参与的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