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e Application of Protecting Infant Industry Theory in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第一章绪论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已经持续了30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国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装备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新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不断培育、壮大,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成为我过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亮点,为我国成为“世界工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在改革开放开始时,中国的现实国情还是工业基础薄弱,农业落后,为国民提供生活资料的轻工业则无法满足人民现实需求。前后对比差距极大。

因而对于改革开放过程中措施的分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其他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改革开放成功的关键在于幼稚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浪潮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处理好经济开放与幼稚产业保护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改革开放30年中,对于中国所采用的开放式保护幼稚产业政策,不应被认为是排斥竞争,而实际是引入竞争的动态保护。这种政策性的保护是短暂的、高效的,旨在促使弱势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使自己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改革开放的成功。

二论文研究的内容及创新点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两方面,首先是对于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产生的背景、理论、措施、影响等方面;再次是对于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分阶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然后得到最终的结论。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论文主要运用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进行深度剖析,创造性的将改革开放分为微观三部分,根再据每部分的主要扶植措施来描述此阶段经济发展情况,取得的成就,以及保护措施造成的负面影响,然后通过微观的组合形成宏观的认识,形成总体上对改革开放的认识,达到论文的目的。

第二章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述

一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产生的背景

18世纪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开创了机器大工业取代手工场的时代。同时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也开始相机进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制度开始在世界普遍建立。资本主义是一种开放的经济形式,它要求对外扩大市场以满足国内工业产能,以避免造成产能过剩,否则就会违背资本主义资源最优配置的要求。率先完成工业革命英国无疑在国际竞争中拥有绝对优势,但尚未完成工业革命的美国,德国等国家则处于劣势状态。同时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亚达·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指出的劳动分工-生产优势产品-然后进行交换的模式已经不能在解释是否应该对幼稚产业进行保护的问题。

按照传统的理论自己处于劣势的产业应当将资源转移出来投入到拥有优势的产业之中,才能是资源达到优化配置,但尴尬的是在有些情况下一些重要的产业如农业或者装备制造业这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支柱产业会处于劣势地位,如果按照“据对优势理论”来说这些产业都应当放弃。但事实上这些产业是不能被放弃的,于是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对与幼稚产业的问题上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

现实的需求刺激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产生,18世纪后半期刚刚结束战争的美国迫切需要发展国内产业,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在其《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最先提出保护思想,紧接着在19世纪中叶由德国的史学派先驱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加以系统化。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决定一国兴衰存亡的关键,而保护民族工业就是保护本国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国家和政府需要作为民族工业发展强有力的后盾,而不是禀承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同时它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则标志这幼稚产业保护了理论的初步完成。

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内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Hlexander Hemilton 1757-1804)提出的,一种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

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经过两个世纪不断的发展完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形成了完整的体的系,其思想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 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应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在他看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并不适用于每个经济发展阶段。各个国家在不同发展的阶段,应但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只有这样,经济才能迅速发展。而同比与古典学说并没有考虑这些差别,他认为古典学说忽视了各个国家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应当选择不同的贸易政策,使不完全的。

首先,他认为在农业阶段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因为一个国家农业越不发达越没有实力将剩余农产品交换出去,只有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才能更好流转产品;在农工商业阶段同样也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因为一个国家从未开化阶段向农工商业阶段发展,积极同国外发达国家进行联系有利于刺激本国的发展;同时在农工业阶段,一个国家在农业,工业,社会,政治上已有了充分的发展而仍然以农产品和初级原料向国外交换工业品,如果持续这种贸易,则该国通过国际贸易改善国内社会状况方面的利益会越来越少,本国工业受到的损害也会越来越大,因而政府此时应带采取保护政策。

(二) 生产力论

古典理论认为贸易的是双方都能从贸易中的到利益即双赢,贸易的目的是既得的利益,但是李斯特认为贸易的目的不应仅仅是贸易利益,还应将产业形成的生产力看做贸易目的一部分,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牺牲暂时的贸易利益来鼓励产业生产力的成长。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是基于静态分析方法和世界主义的立场之上,这与现实世界不符。这样的贸易利益应被视为静态的贸易利益,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贸易,尽管在短期落后国家能够获得一些贸易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该国生产财富的能力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任何时候,各民族的利益都高于一切。当自由贸易损害到一国实际或潜在利益的时候,该国有权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比较优势是动态且可培养的。落后的国家在面临发达国家强有力的竞争时,为了“促进生产力的成长”,有理由采取产业保护措施。针对当时的经济背景,李斯特指出,对于德、美这样的处于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如果与处于农工商业阶段的英国进行自由贸易,虽然表面上在短期能够获得贸易利益,但在长期将损害其生产力,制约其创造财富的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