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YYT1742-2021FDIS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YYT1742-2021FDISICS 11.100 C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 1742—2021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Adenosine deaminase testing kit 2021-03-09 发布2022-10-01 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i—刖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岀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岀。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德赛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华梁、欧元祝、杨忠、谢清华、邹艳芳、肖禄生、任轶昆、林晓荣、陈阳。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过氧化物酶法对人血清和血浆样品中腺苷脱氨酶进行定量测定的试剂盒(以下简称: 试剂盒),包括手工、半自动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使用的试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第2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试剂3要求3.1外观外观应符合如下要求:a)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b)包装标签文件符号应清晰。
3.2装量试剂盒液体净官亳不少于标示值。
3.3试剂空白3.3.1试剂空白吸光度用空白样品加入试剂测试时,在试剂盒说明带齢的测量波长(光径1 cm)试剂空白吸光度应不大于0.3。
单胺氧化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单胺氧化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单胺氧化酶的活性。
1.1 规格试剂盒是由试剂组成的液体单试剂,质控品为冻干粉。
规格及装量见表1。
表1 规格及装量1.2主要组成成分试剂主要组分:质控品主要组分:2.1外观试剂为无色透明澄清液体,液体试剂不得有沉淀和絮状物;质控品为白色至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文字符号标识清晰。
2.2装量试剂瓶内液体装量不应低于规定规格的标准体积。
2.3 空白吸光度当用纯化水作样本分析时,波长340nm(副波长405nm), 比色光径1cm, 反应温度37℃检测,吸光度大于1.0。
2.4分析灵敏度测定浓度为20U/L的样品时吸光度差值:△A≥0.005。
2.5线性2.5.1在(1,98]U/L区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2.5.2(1,45)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6.75U/L;[45,98]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重复性重复测试控制血清,变异系数(CV)应<10%。
2.7 准确度参照EP9-A2的方法,用比对试剂盒同时测试40例线性区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
其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
每个浓度点在(1,45)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6.75U/L;[45,98]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批间差试剂(盒)批间相对极差应<15%。
2.9 质控品批内瓶间差变异系数(CV)应≤10%。
2.10质控品赋值有效性质控品测值应在靶值范围内。
2.11 稳定性2.11.1效期稳定性原包装的试剂盒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8个月后的试剂进行检测,应符合本标准2.2、2.3、2.4、2.5、2.6、2.7、2.10之规定。
2.11.2复溶稳定性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7天,稳定期满后1天内,性能应符合2.10的要求。
腺苷脱氨酶检测试剂盒
腺苷脱氨酶检测试剂盒【产品名称】通用名称:腺苷脱氨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英文名称:Adenosine deaminase Test Kit(ColorimetricMethod)【预期用途】用于人血清腺苷脱氨酶的体外定量测定。
腺苷脱氨酶是反映肝损伤的敏感指标,可作为肝功能常规检查项目之一,用于判断急性肝损伤及残留病变,协助诊断慢性肝病,并有助于肝纤维化的诊断。
【检验原理】腺苷脱氨酶腺嘌呤核苷+ H2O————→次黄嘌呤核苷+磷酸PNP次黄嘌呤核苷+Pi————→次黄嘌呤+磷酸核糖XOD次黄嘌呤+2H2O+2O2 ———→2H2O2+尿酸POD2H2O2+4-AAP+TOOS————→醌化合物在波长546nm处测定醌化合物生成速率,计算出腺苷脱氨酶活力。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试剂密闭贮存于2~8℃,可稳定一年。
【样本要求】血浆、脑脊液、胸腹水、血清,采血后应及时分离,避免溶血。
血清、血浆、脑脊液、胸腹水贮2~8℃三天内结果不会改变。
【检验方法】试剂配制:适合加双试剂的仪器直接使用,试剂更稳定;(仪器读取的吸光度A为A主波长-A副波长)试验结果的计算:腺苷脱氨酶(U/L)= (A△测定/min-A△空白/min)×F理论F=1763(1cm光径,546nm)质量控制程序:采用DIZAZYME公司的质控品,控制相对误差在性能指标范围内。
【参考范围】血清:0~15U/L根据正常人95%的分布区间确定【检验结果的解释】溶血对测定有干扰,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溶血。
【产品性能指标】线性范围:0—150U/L(判定依据:r2≥0.995);准确度:测得值在质控品规定的偏差范围内;精密度:批内CV≤6.0%;批间相对极差≤10.0%;试剂空白吸光度:波长546nm,光径10mm,测得试剂吸光度值A≤0.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波长546nm,光径10mm,测得试剂吸光度变化值△A/min≤0.01。
灵敏度:试剂检测下限≤ 2.0 U/L。
腺苷脱氨酶(ADA),试剂标准操作规程(SOP)--ADA
试剂标准操作规程目录1.检测原理2.标本采集与处理2.1 受检者的准备2.2 静脉采血2.3 抗凝剂2.4 标本处理3. 试剂3.1 试剂3.2 校准血清3.3 试剂与校准血清的稳定性4. 仪器5. 操作6. 计算7. 操作性能7.1 精密度7.2 准确度7.3 灵敏度7.4 可报告范围7.5 特异性7.6 干扰8. 参考值9. 临床意义附录A: 参数1. 检测原理腺苷在腺苷脱氨酶作用下脱氨基形成黄苷。
黄苷在PNP作用下生成次黄嘌呤,次黄嘌呤在黄嘌呤氧化酶(XOD)作用下转化为尿酸和过氧化氢(H2O2)。
H2O2与EHSPT和氨基安替比林(4-AA)反应生成有色染料,产物的颜色与ADA活性成正比。
ADA腺苷+H2O -----------------------黄苷+ 氨PNP黄苷+ 磷酸------------------------次黄嘌呤+ 核糖-1-磷酸XOD次黄嘌呤2H2O2+2O2----------------------尿酸+H2O2POD2H2O2+4-AA+EHSPT -----------------------醌式染料2.标本采集与处理2.1 受检者的准备:病人空腹12h,不饮酒24h后采集血样。
体检对象抽血前应有两周的的正常状况记录。
注意有无应用影响测试项目的药物。
此外,对于体检者,采血的季节都应做相关记录,因为样本中各项目的含量有季节性变动,为了前后比较应在每年同一季节检验。
应嘱体检对象在抽血前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2.2 静脉采血:除非是卧床的病人,一般在采血时取坐位。
体位影响水分在血管内外的分布,会影响测试项目的浓度。
在采血前至少应静坐5分钟,一般从肘静脉取血,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超过1分钟,穿刺成功后立即松开止血带。
2.3 抗凝剂:血浆使用EDTANa2(1mg/mL)作为抗凝剂。
2.4 标本处理:血标本室温放置30min~45min后离心分离血清或血浆,置洁净试管加盖低温保存。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莱帮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的酶活力。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1 产品型号:试剂1(R1):1×40ml 试剂2(R2):1×20ml;试剂1(R1):2×40ml 试剂2(R2):2×20ml;试剂1(R1):2×60ml 试剂2(R2):2×30ml ;2.1外观试剂盒文字符号清晰;试剂1为淡黄色液体;试剂2为无色清澈液体。
2.2净含量试剂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2.3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用蒸馏水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其空白吸光度≤1.0。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用蒸馏水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其空白吸光度≤0.01△A/min。
2.4分析灵敏度测定指定浓度为62.0U/L时,其吸光度差值的绝对值应≥0.0001△A/min。
2.5线性范围本试剂盒线性(0,300)U/L区间内,其相关系数r≥0.9900;在(0,20]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3U/L,在(20,3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精密度2.6.1重复性用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测试同一批号试剂盒,其变异系数(CV)应≤10%。
2.6.2批间差用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测试三个不同批号试剂盒,其批间差应≤10%。
2.7准确度比对试验:在线性范围(0,300)U/L内,线性相关系数r不低于0.975,其中(0,20]U/L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3U/L,(20,300)U/L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稳定性试剂盒在2-8℃条件可保存12个月,取效期末的试剂盒,检测其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准确度,线性和重复性等,其质量指标应符合2.1,2.2,2.3,2.4,2.5,2.6.1,2.7的要求。
髓过氧化物酶测定试剂盒(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髓过氧化物酶测定试剂盒(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髓过氧化物酶的活性。
1.1规格试剂1: 1×24mL,试剂2: 1×12mL,试剂3: 1×9mL;试剂1: 2×24mL,试剂2: 2×12mL,试剂3: 2×9mL。
1.2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主要组分:试剂2主要组分:试剂3主要组分:2.1 净含量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3: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505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1.2;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3。
2.4 分析灵敏度测试150 ng/m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低于0.0055。
2.5 准确度在样品中加入一定体积的纯品,计算回收率,应介于90%-110%之间。
2.6 重复性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2.7.1在[50,1300] ng/m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2.7.2 [50,156 )ng/mL 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18.7 ng/mL;[156,1300] ng/mL 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2%。
2.8 批间差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12%。
2.9 稳定性取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2个月后的试剂进行检测,应符合本标准2.2、2.3、2.4、2.5、2.6、2.7之规定。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ideman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ideman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的含量。
1.1规格试剂1(R1):3×60mL、试剂2(R2):1×60mL;校准品(选配):1×1mL。
低值质控品(选配):1×1mL;高值质控品(选配):1×1mL。
1.2组成试剂盒由试剂、校准品(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 Tris缓冲液:50mmol/L pH 8.0;4-氨基安替比林:4mmol/L;4-AA :2mM ;PNP :0.1U/mL;XOD:700U/L;过氧化物酶:2KU/L;试剂2(R2):mops缓冲液:50mmol/L pH 7.0;腺苷:10mM;EHSPT:2mM。
校准品组成:单个水平的冻干校准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稳定剂0.1%。
定值范围:(80~180)U/L。
质控品组成:两个水平的冻干质控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稳定剂0.1%。
定值范围:(20~50)U/L和(80~180)U/L。
2.1 外观液体双试剂:试剂1(R1):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R2):无色澄清液体。
校准品:冻干品,溶解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质控品:冻干品,溶解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示体积。
2.3 溯源性:根据GB/T 21415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该校准品溯源至参考物质(BCR-647,IRMM)。
2.4 试剂空白2.4.1 空白吸光度在37℃、(546nm±10%范围内的)波长、1cm光径条件下,用去离子(或生理盐水)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3 ABS。
2.4.2 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37℃、(546nm±10%范围内的)波长、1cm光径条件下,用去离子(或生理盐水)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 0.003 ABS/min。
腺苷脱氨酶 速率法和过氧化物酶法
腺苷脱氨酶速率法和过氧化物酶法
腺苷脱氨酶是一种重要的酶,它在生物体内起着关键的作用。
速率法和过氧化物酶法是两种常用于测定腺苷脱氨酶活性的方法。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腺苷脱氨酶速率法。
速率法是通过测定酶催化下底物消耗或生成产物的速率来确定酶活性的方法。
对于腺苷脱氨酶来说,速率法通常涉及测定腺苷脱氨酶催化下腺苷转化为腺嘌呤的速率。
这可以通过测定底物或产物的浓度随时间的变化来实现。
通过测定反应开始后一段时间内底物或产物的浓度变化,可以计算出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其次,过氧化物酶法也是测定酶活性的常用方法之一。
过氧化物酶法是利用过氧化物酶催化底物氧化反应的速率来测定酶活性的方法。
对于腺苷脱氨酶来说,过氧化物酶法涉及测定腺苷脱氨酶催化下特定底物的氧化速率。
这可以通过测定底物消耗或产生的产物来实现。
通过测定底物或产物的浓度随时间的变化,可以计算出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总的来说,速率法和过氧化物酶法都是常用于测定腺苷脱氨酶
活性的方法。
它们各自有其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方法取决于具体的实验条件和研究目的。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丹大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组成: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ADA的含量。
2.1外观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液体无渗漏,文字符号标识清晰;试剂1、试剂2为透明液体,不得有沉淀和絮状物。
校准品质控品为冻干品,复溶后为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2.2 装量每瓶不少于标示值。
2.3试剂空白吸光度用指定的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光径1cm下,在波长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A≥1.0,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3。
2.4分析灵敏度试剂测定30U/L被测物,吸光度变化△A/min≥0.004。
2.5线性范围2.5.1在[2,200] U/L被内,相关系数R≥0.990。
2.5.2在[2,60] U/L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6U/L;(60,200] U/L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精密度2.6.1重复性重复测试(30±10)U/L和(80±20)U/L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6.2批间差测定(30±10)U/L和(80±20)U/L 样本,所得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准确度回收率应在85%-115%范围内。
2.8 质控品赋值有效性试剂盒内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
2.9 瓶间差瓶间差CV≤10%。
2.10稳定性2.10.1 效期稳定性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取到效期后一个月内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应符合2.3-2.6.1、2.7和2.8项要求。
2.10.2复溶稳定性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24h。
检测开瓶后的工作校准品,测试结果与靶值的偏差应不超过±15%,开瓶后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
2.11溯源性根据GB/T21415-2008的要求,本产品校准品可溯源至企业内部校准品。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赖皮jiuqiang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腺苷脱氨酶(ADA)含量。
1.1 包装规格试剂1:2×20mL、试剂2:1×20mL;试剂1:3×40mL、试剂2:3×20mL;试剂1:1×40mL、试剂2:1×20mL;试剂1:3×60mL、试剂2:3×20mL;试剂1:3×20mL、试剂2:1×20mL;试剂1:1×60mL、试剂2:1×20mL;试剂1:1×60mL、试剂2:1×30mL;试剂1:3×60mL、试剂2:3×30mL;试剂1:8×3.7mL、试剂2:4×3.7mL;试剂1:8×4.3mL、试剂2:4×4.3mL;340测试/盒(试剂1:2×20mL、试剂2:1×20mL);21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1mL);21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试剂1:1×20mL、试剂2:1×10mL;试剂1:1×42mL、试剂2:1×21mL;160测试/盒(试剂1:1×35mL、试剂2:1×16.5mL);180测试/盒(试剂1:1×35mL、试剂2:1×18mL);180测试/盒(试剂1:2×20mL、试剂2:1×20mL);18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200测试/盒(试剂1:1×42mL、试剂2:1×23mL);240测试/盒(试剂1:2×20mL、试剂2:1×20mL);24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250测试/盒(试剂1:1×50mL、试剂2:1×27mL);250测试/盒(试剂1:1×42mL、试剂2:1×21mL);300测试/盒(试剂1:2×20mL、试剂2:1×20mL);30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360测试/盒(试剂1:2×20mL、试剂2:1×20mL);36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210测试/盒(试剂1:1×42mL、试剂2:1×21mL);340测试/盒(试剂1:1×42mL、试剂2:1×21mL);390测试/盒(试剂1:1×42mL、试剂2:1×21mL);20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33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37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20mL);校准品(单水平):1×1mL;1×2mL;质控品(水平1):1×1mL;1×2mL;质控品(水平2):1×1mL;1×2mL。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1.1规格校准品(选配):1×0.5mL。
1.2主要组成成分校准品靶值批特异,详见瓶标签。
2.1 外观2.1.1 试剂1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可见不溶物。
2.1.2 试剂2为白色或微黄色胶乳液体。
2.1.3 校准品应为白色或浅黄色粉末。
2.1.4 标签内容清晰,字迹不易脱落。
2.2 试剂装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A≤0.5(光径1.0cm,500nm±20nm波长)。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20/min。
2.4 分析灵敏度测定60U/L的样本,吸光度变化率在0.006/min~0.060/min区间内。
2.5 线性2.5.1 [1,200]U/L。
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测定值与样本浓度值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0。
2.5.2 [1,20]U/L区间内,绝对偏差应不超过2U/L;(20,2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 批内精密度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6.2 批内瓶间差校准品批内瓶间差CV≤5%。
2.6.3 批间差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6%。
2.7 准确度相对偏差在±10%范围内(测试国际参考物质(BCR-647))。
2.8 溯源性根据GB/T21415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溯源至国际参考物质BCR-647。
2.9 稳定性2.9.1 校准品冻干粉复溶后在2℃~8℃避光保存稳定30天,测定结果应符合4.6.2和2.7要求。
2.9.2 原装试剂盒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3、2.4、2.5、2.6.1、2.6.2和2.7要求。
腺苷脱氨酶(ADA)检测试剂盒(波氏比色法)
腺苷脱氨酶(ADA)检测试剂盒(波氏比色法)腺苷脱氨酶(ADA)检测试剂盒(波氏比色法)简介:腺苷脱氨酶(Adenosine Deaminase ,ADA)是嘌呤核苷代谢中重要的酶类,属于一种巯基酶,每分子至少含2个活性巯基。
ADA 能催化腺嘌呤核苷转变为次黄嘌呤核苷,再经核苷磷酸化酶作用生成次黄嘌呤,其代谢缓和终产物为尿酸。
ADA 广泛分布于人体各组织中,以胸腺、脾和其他淋巴组织中含量最高,而肝、肺、肾和骨胳肌等含量低。
Leagene 腺苷脱氨酶(ADA)检测试剂盒(波氏比色法)其检测原理是待测样品中的ADA 催化腺嘌呤核苷水解脱氨,产生次黄嘌呤核苷和铵离子,利用波氏显色法,测定氨离子生成量。
其反应公式为:腺苷+H 2O →次黄嘌呤+NH 3。
通过分光光度计检测处吸光度,根据计算公式可得ADA 活力,100T 试剂盒可测50个样本。
该试剂盒仅用于科研领域,不宜用于临床诊断或其他用途。
组成:自备材料:1、离心管或小试管2、水浴锅3、比色杯4、分光光度计操作步骤(仅供参考):1、准备样品:①血浆、血清样品:血浆、血清按照常规方法制备,可以直接用于本试剂盒的测定,冻存,用于ADA 的检测。
②细胞或组织样品:取恰当细胞或组织进行匀浆,低速离心取上清,冻存,用于ADA 的检测。
编号名称TE0233 100T Storage试剂(A):氨氮标准(1mg/ml) 1ml 4℃ 试剂(B): 底物缓冲液30ml 4℃ 试剂(C): 波氏ADA 显色液250ml 4℃ 避光试剂(D): ADA Assay b uffer 250ml 4℃ 避光使用说明书高活性样品:如果样品中含有较高活性的ADA,可以使用ddH2O稀释。
④(选做)样品准备完毕后可以用BCA蛋白浓度测定试剂盒测定蛋白浓度,以便于后续计算单位蛋白重量组织或细胞内的ADA含量。
2、稀释标准品:用ddH2O准确稀释氨氮标准(1mg/ml)至25μg/ml,即为氨氮标准工作液,4℃保存,备用。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huayuyikang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1.1 产品型号/规格试剂1:1×15ml、试剂2:1×5 ml;试剂1:1×30 ml、试剂2:1×10 ml;试剂1:1×45 ml、试剂2:4×15 ml;试剂1:8×45 ml、试剂2:8×15 ml;试剂1:2×30 ml、试剂2:2×10 ml;试剂1:2×60 ml、试剂2:2×20 ml;试剂1:3×60 ml、试剂2:1×60 ml;试剂1:4×60 ml、试剂2:4×20 ml;试剂1:5×60 ml、试剂2:5×20 ml;试剂1:8×60 ml、试剂2:8×20 ml;试剂1:3×40 ml、试剂2:2×20 ml;试剂1:4×30 ml、试剂2:1×40 ml;试剂1:8×15 ml、试剂2:8×5 ml;1.2 划分说明试剂1:巴比妥缓冲液PH 7.6 27.7mmol/L磷酸钠 10 mmol/LTODB 2 mmol/LXOD 240U/LPOD 1000U/LPNP 300U/LASOM 2000U/LNAN3 0.6g/L试剂2:巴比妥缓冲液PH 7.3 27.7mmol/Ladenosine 12mmol/L4-AAP 3mmol/L2.1 外观和性状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1应为无色至浅橙黄色液体;试剂2应为无色至浅橙黄色液体。
2.2 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光径1 cm、主波长546nm下,以蒸馏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不大于0.200。
腺苷脱氨酶(ADA)质控品产品技术要求mairui
2性能指标
2.1外观和性状
2.1.1颜色性状
澄清液体。
2.1.2包装
试剂瓶应无泄漏;盒贴、瓶贴、标签标识应完整、清晰。
2.2装量
液体质控品装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均一性
2.3.1瓶内均一性
质控品瓶内均一性应不大于表 2 的要求。
表 2 质控品瓶内均一性要求
2.3.2瓶间均一性
质控品瓶间均一性应不大于表 3 的要求。
表 3 质控品瓶间均一性要求
2.4参考值及参考范围
每批质控品均应提供本批产品的参考值表。
经迈瑞校准品校准的适用仪器及配套试剂对质控品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应在给定的参
考范围内。
2.5生物安全性
质控品使用国家权威管理机构认可的、且不低于我国法定用于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试剂灵敏度的检测试剂,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TP)抗体检测应为阴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1.1 规格
试剂盒是由试剂1和试剂2组成的液体双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均为冻干粉。
规格及装量见表1。
表1 规格及装
量
1.2 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主要组分:
试剂2主要组分:
校准品主要组分:
质控品主要组分:
2.1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
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校准品:白色至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质控品:白色至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546nm(540nm-55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3;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1。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100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低于0.0065 。
2.5 准确度
使用国际参考品(BCR647)对试剂(盒)进行测试,相对偏差应不大于±15%。
2.6 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
2.7.1在(0,150]U/L区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2.7.2(0,40)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6U/L;[40,150]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 批间差
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15%。
2.9校准品批内瓶间差
变异系数(CV)应≤10%。
2.10 质控品批内瓶间差
变异系数(CV)应≤10%。
2.11溯源性
根据GB/T 21415-2008的规定,本试剂盒内校准品溯源至国际参考物质BCR647。
2.12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质控品测值应在靶值范围内。
2.13 稳定性
2.1
3.1效期稳定性
原包装的试剂盒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8个月后的试剂进行检测,应符合2.2、2.3、2.4、2.5、2.6、2.7、2.12之规定。
2.1
3.2复溶稳定性
a)校准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7天,稳定期满后1天内,性能应符合2.5之规定。
b)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7天,稳定期满后1天内,性能应符合2.12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