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消费税的税收筹划2012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筹划
进口环节是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环节,进口 企业在选择进口产品、进口渠道等方面进行 合理筹划,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负担 。例如,在进口环节选择具有关税优惠的产 品和进口渠道,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 负担。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消费税负担。 例如,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 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这一政策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降低消费税负担。
企业应对消费税改革的策略
调整经营策略
企业应关注消费税改革动向,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 结构和服务模式,以适应新的 税收环境。
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账 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确保及时 、准确地缴纳消费税。
开展税收筹划
企业应开展税收筹划,合理降 低消费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 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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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
目
CONTENCT
录
•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 消费税筹划的实践应用 • 消费税筹划的风险管理 • 未来消费税的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01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在生产、流通和消 费环节征收的间接税。
它通常以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或数量为基础,通过增 加成本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 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 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 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 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 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 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 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一斤。
2)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每条0.6元 比率税率分为二档: 调拨价格,70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
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 整核定其应纳税额。 5、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 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 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第四章 消费税的筹划
• 一、法律规定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 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2.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 征收后,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 委托代销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受托人。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由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但是,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一律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由委托方在委托方所 在地缴纳消费税。
• 假定合并后,甲厂鹿茸药酒的销售额也为2亿元, 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 则合并后甲厂应纳消费税=20 000×10%=2000 (万元) • 而在合并前甲厂销售的粮食白酒的销售额为 2亿元, 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 合并前甲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 5000×2×0.5=9000(万元) •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9000-2000=7000(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 税价格计算纳税。 •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l-消费税比例 税率) •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 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 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 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税务筹划PPT(4)第四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4.2.2.6 包装物的筹划
酒类产品包装物的税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规定: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 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 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 税。
4.3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比例税率 1.雪茄烟、烟丝
2.其他酒、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消
5.鞭炮、焰火
费
6.汽车轮胎 7.摩托车
税
8.小汽车
税
9.高尔夫球及球具
率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相关法规 4.3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500(公斤)×2×0.5+120×500×20%=500+12 000=12,500(元)
因此,该税务机关提出补缴消费税的结论符合税法 规定。黄山酿造厂应补缴消费税税款 : 12,500-8,500 4 000元
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案例总结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案例4-2 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4.2.2.3 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2013年12月,黄山酿造厂以500公斤B牌白酒抵偿原 企业经营中欠东方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的债务40,000 元。该酿造厂以80元/公斤的价格计算并按期申报缴 纳该笔抵债白酒的消费税税款: 500×2×0.5+80×500×20%= 500+8 000=8 500(元) 2019年初,税务机关在稽查时发现该酿造厂当月销 售B牌白酒的情况为:以8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 600公斤,以10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1 500公斤, 以12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600公斤。决定用于抵债 的白酒应当补缴消费税。该税务机关提出补缴消费 税的结论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
第四章_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
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1)酒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0.5/500克) +销售额×比例税率(20%)
【案例】:粮食白酒生产成本每公斤为1元。销售价格为每 公斤1.5元。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1+5%)+1 000】/(1-20%)
=6 5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6500×20% = 2300(元)
增值税的销项税=6500×17%=1 105(元)
或:增值税销项税=【4000×(1+5%)+2300】×17%=1 105(元)
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3、消费税税目
国际上有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两种。我国实行的是特别消费
税,共设立14个税目,以奢侈品作为征收对象,但不是所有的奢侈品。
(1)烟 (3)化妆品 (5)鞭炮、烟火 (7)汽车轮胎 (9)摩托车 (11)高档手表 (2)酒及酒精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成品油 (8)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2)游艇
备破产。 此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 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 企 业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合并分析
(1)因合并前,企业B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 为零。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B全部债务),不用缴 纳所得税。 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 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四章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新)
第一节 消费税基础知识
三、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 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有无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二)征税环节与税目
1.征税环节: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自产自用;零售(金 银首饰),批发(卷烟)。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
(1)包括:价款及价外费用; (2)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发票开给买方;发票转交买方);同时符合条件 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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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税的计算
2.自产自用时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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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筹划方法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由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和特定的环节征 税,因此可以通过企业的合并,递延纳税。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继续加工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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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烟:(雪茄烟:36%,烟丝:30%); 酒及酒精(其他酒:10%,酒精5%);化妆品
(30%); 鞭炮焰火(15%);汽车轮胎(3%);游艇(10%); 摩托车(3%或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 高档手表(20%); 木制一次性筷子(5%); 实木地板(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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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 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适用20%的税率。企业B以企 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 适用10%的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不含 税价),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企业B共欠 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 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第四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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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
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第四章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
❖ 基本要求: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 税收筹划方法,熟悉流转税各税种的基本法 律规定
❖ 重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 划、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 难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收筹划的 基本方法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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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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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某卷烟厂本月销售卷烟100箱,每标准条 调拨价格8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
❖ =100×150+100×250×80×56%
❖ 例题:某卷烟厂本月销售卷烟100箱,每标准条 调拨价格3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
❖ =100×150+100×250×30×36%
❖ 注意:每条(200支)每箱250条
2.中轻型商用客车
3% 5% 9% 12% 25% 4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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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 (2010年CTA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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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题: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 =(250+88.92÷1.17)×5%=16.3(万元)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委托加工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外购应税消 费品生产应
税消费品
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四、不同生产加工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2.筹划思路
无论何种生产方式均要纳税,只是纳税环节稍 有不同,通过构造不同的税基,从而使不同生产 方式的应纳税额出现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 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一】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 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 瓶)。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成套的化妆品销路更广,于是将
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工具等产品组成包装成套的化妆套件
进行销售。每套化妆品套件的产品组成及成本如下:
化妆品系列
香水一瓶(25元) 指甲油一瓶(10元)
化
口红一支(20元)
妆
套 件
面霜一瓶(30元) 护肤护发品系列
(三)分析评价
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达到税基 最小,缴纳税款最少,利润最大。
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进行连续生产时,应选择工业企 业而不是商业企业。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金银首饰生产企业要尽量使用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自行加工生产,以避免重复征税而减少利润。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消费税是一种以消费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其税率通常较高,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消费税的纳税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合理的进销存管理进销存管理是企业常用的一种库存管理方法,其目的是通过控制库存数量和种类,实现商品优化配置和生产运营成本的降低。
但是,在消费税纳税中,进销存管理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合理控制库存,降低税率。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的,而销售额是由销售数量和售价共同决定的。
因此,在控制库存的同时,还需要合理控制售价,避免过高或太低。
二、巧妙运用免税政策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组织或个人参与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应的免税政策。
例如,在我国,对于科技企业研发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都享有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如果企业能够巧妙地运用这些免税政策,即可实现一定范畴内的消费税免征或减免。
三、优化企业内部管理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制造、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用,从而降低销售价格,达到减少消费税的目的。
通常来说,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包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
四、合理运用进口税收优惠很多消费品都是通过进口方式获得的,因此,合理运用进口税收优惠也是一种有效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式。
在我国,针对一些关键的进口消费品,例如稀缺资源、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政府通常会采取减免或退税政策,使进口成本降低,进而降低消费税的税基和税率。
总之,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影响。
因为,通过合理的筹划,不仅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还能够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支持政府相关政策的积极性。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合适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式,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和动力。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价格纳税。 目前同一产品的市场销售价高低不同,企业为避免税可按较低的销售价计算纳税。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筹划思路
由于成本是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重要因素,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组成计税价格的高低,影响 税额的高低。此产品成本又是通过企业自身的会计核算计算出来的。
筹划思路(续)
按照原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很多间接费用、车间经费、企管费均要通过一定的分配方法在 各步骤的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中分配,因此通过计算就能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4.1 降低价格的税务筹划 4.2 通过先销售来降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4.3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4.4 包装物的税务筹划 4.5 酒类生产企业合并的税务筹划 4.6 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选择的税务筹划 4.7 规避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4.8 手表起征点税务筹划 4.9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 4.10 延期纳税的税务筹划
厦门大学财政系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案例一】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 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瓶)。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种类 粮食白酒
药酒 礼盒
销售数量(瓶或盒) 销售单价(元/瓶或元/盒)
15000
30
10000
60
1000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是对某些商品征收增值税后再加征一 道税款的税种。虽然消费税也属于流转税,但无 论是征税范围、纳税人,还是征税环节、计税依 据等,消费税都与增值税有明显的不同。
本章针对消费税的特点介绍税收筹划的原理 与方法。
一份交给社会,事事带头作榜样;另一 份留给 自己, 回首往 事,觉 得生命 无悔;这 第三份 吗,要 交给党 ,看看 我们是 否不忘 初心, 牢记使 命
一份交给社会,事事带头作榜样;另一 份留给 自己, 回首往 事,觉 得生命 无悔;这 第三份 吗,要 交给党 ,看看 我们是 否不忘 初心, 牢记使 命
4.1 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4.1.1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即学即用】
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酒精生产企业 B.汽车轮胎制造厂 C.进口太阳能电池的国有企业 D.委托加工涂料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份交给社会,事事带头作榜样;另一 份留给 自己, 回首往 事,觉 得生命 无悔;这 第三份 吗,要 交给党 ,看看 我们是 否不忘 初心, 牢记使 命
4.1.41.1纳税消人费的税法律纳界税定 人的筹划
④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例如: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关于调整金银首
因此,税收筹划的方法就是将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独立出去,从而将 不应包括在计税价格中的那部分价值剥离出去,进而实现了计税价格最低、 应缴税款较少的目的。
一份交给社会,事事带头作榜样;另一 份留给 自己, 回首往 事,觉 得生命 无悔;这 第三份 吗,要 交给党 ,看看 我们是 否不忘 初心, 牢记使 命
一份交给社会,事事带头作榜样;另一 份留给 自己, 回首往 事,觉 得生命 无悔;这 第三份 吗,要 交给党 ,看看 我们是 否不忘 初心, 牢记使 命
第4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2.卷烟 从量的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0.003 元/支); 从价的比例税率: ★甲类卷烟: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在70元以 上(含70元,不含增值税)的卷烟税率为56%。 ★乙类卷烟:调拨价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 卷烟税率为36%。 ★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 工卷烟等)一律按45%的比例税率。如果一种卷烟 没有调拨价格,则由税务机关计算核定价格。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一、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㈠从价计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
目前实行从价计缴的应税消费品有: 应 税 消 费 品 适 用 税 率 雪茄 烟丝 酒 烟 精 化妆 珠宝 金 品 玉石 银 首 饰 护 肤 护 发 品 0 鞭炮 汽 焰火 车 轮 胎 15% 3% 摩托 小汽 车 车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消费税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即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
销售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生产应
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
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都 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另外,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 外的其它方面都应计算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对于第二笔业务,如果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乙商场签订 合同时,明确“赊销”业务,那么,该笔业务的纳税义务54 万元(180×30%)可以向后递延10个月。 对于第三笔业务,从销售合同的性质上看,显然属于 “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业务,如果公司财务人员认识到 这一点,那么,该笔业务的纳税义务30万元(100×30%)
第四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学生用
第四章消费税的纳税筹划4.1 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纳税筹划4.1.1税收法律规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①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为计税依据,从量定额征收,如啤酒、黄酒、成品油等;②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
在消费税从量计征时,价格只与增值税有关,与消费税无关,筹划的空间不大;而从价计征时,有较大的筹划空间,应选择更节税的价格。
4.1.2纳税筹划思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因此,从尽量减少价外费用出发,应尽可能将由购买方承担的运费等,让购买方承担,以降低消费税计税价格。
凡是给予购买方折扣、折让、价格返回等价格优惠,应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扣除后计收入;否则,要按全额计缴消费税。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要尽可能低定价,以不被税务机关调整为宜。
以产品投资,要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所以采取先销售、后入股的方式,既可以减轻税负,又不会因消费税而影响投资价格谈判。
这些都是降低销售收入定价的纳税筹划,此外还有其他重要的消费税价格方面的税收筹划。
以下从五个方面详细举例说明。
(一)利用企业间并购进行纳税筹划《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可见,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而征收的,如果对有相关业务往来的企业采取并购的方式,就会因为纳税人的改变而给企业带来纳税筹划空间,使原来企业间按照正常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不用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到销售环节再征收这部分消费税税款。
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税率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这事因为前一环节应该征收的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再征收,而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因此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
【案例4-1】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甲和乙,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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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1第四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内容:●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税率的筹划幻灯片2第一节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1、概念: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如打高尔夫球、一次性筷子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
2、消费税的特点:1)征税环节单一2)税率档次多3)税负差异大。
【注】纳税筹划的空间比较大。
幻灯片33、消费税税目国际上有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两种。
我国实行的是特别消费税,共设立14个税目,以奢侈品作为征收对象,但不是所有的奢侈品。
(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烟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小汽车(9)摩托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一次性木质筷子(14)实木地板【注】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是真正的负税人。
幻灯片44、纳税人的法律界定我国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三类:(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生产环节(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报关环节比较:消费税价内税计算公式:含税价格=不含消费税价格÷(1-消费税率)另: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增值税与营业税无交叉。
幻灯片5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通常采用:企业合并或分设。
1、合并:是为了延伸生产环节,递延纳税;当下一个环节消费税率比前一个低时,可以直接减轻税负。
2、分设:是为了低价转移产品,降低税负。
幻灯片6【案例4-1】某地区有两家酒厂A和B,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20%。
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的消费税率。
企业A每年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
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
此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
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
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幻灯片7合并分析(1)因合并前,企业B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
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B全部债务),不用缴纳所得税。
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幻灯片8(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
1)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缴纳消费税=20 000万元×20%+5 000万千克×2×0.5=9 000万元;增值税=20 000万元×17%=3 400万元。
2)合并后: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幻灯片9(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但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20%。
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 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25 000×20%+5000×2×0.5==10 000(万元)合计应纳税款=9 000+10 000=19 0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25000×20%+5000×2×0.5=10 0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9 000-10 000=9 000(万元)幻灯片10第二节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幻灯片11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率【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
即:销售额=买价+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如代垫运费、包装费、补贴、违约金等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1)生产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
幻灯片12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2)未出售而移送他用——移送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比例税率)——从价计征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应税数量×从量定率)÷(1-消费比例税率)——复合计证(3)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依据=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消费税(4)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幻灯片132、从量计征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从量计征的主要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规定:1)自产自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2)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3)进口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注】在确定销售量时,如果实际销售的计量单位与《消费税税目表》规定的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应按规定标准换算。
幻灯片14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卷烟、白酒。
1)酒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0.5/500克)+销售额×比例税率(20%)【案例】:白酒生产成本每公斤为1元。
销售价格为每公斤1.5元。
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1×2×0.5+1×1.5×20%=1.3元【注】比例税率,白酒为20%幻灯片15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2)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每条0.6元比率税率分为二档:调拨价格,70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100×56%+100×5%+1×0.6=61.6元。
幻灯片16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1)未出售而移交他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粮食白酒1吨(2000斤)发给职工做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5%,问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是多少?消费税从量税额=2000斤×0.5=1 000(元)从价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1+5%)+1 000】/(1-20%)=6 500(元)应纳消费税=1000+6500×20% = 2300(元)增值税的销项税=6500×17%=1 105(元)或:增值税销项税=【4000×(1+5%)+2300】×17%=1 105(元)幻灯片17几种特殊情况复合计税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2)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比例税率)(3)进口烟、酒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比例税率)幻灯片18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通过缩小计税依据,可达到直接减轻税负的目的。
1、关联企业转移定价1)关联企业之间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依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和非产品转让。
以达到双方之间利益的最大化。
2)因为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此,企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税利益。
3)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销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费税。
幻灯片19【案例4—2】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
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
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
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
幻灯片20筹划分析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400×1000×20%+12×1000×0.5=286 000(元)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200×1000×20%+12×1000×0.5=246 000(元)节约消费税额=286 000-246 000=40 000(元)经过上述筹划后,酒厂管理层看到了独立核算销售部门的优势,第二年,该厂进一步改革企业组织结构;酒厂只进行生产,将原销售处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总公司,负责全厂产品的销售。
这样,缴纳消费税的主体只有酒厂,进一步降低了消费税负担。
幻灯片21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1)直接用于销售;(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注】:无论加工成本比自行制造成本高还是低,委托加工的消费税负都比自行制造的要低。
——因为自行制造是按照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幻灯片22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案例4-3】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税负比较(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