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判定,证明,保护法规
家庭暴力伤情如何鉴定,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伤情如何鉴定,家庭暴⼒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遭遇家庭暴⼒,需要及时做鉴定。
以留存证据,确定受伤程度,为将来提出损害赔偿留下充分的证据。
但是很多朋友就会疑惑,遭遇家庭暴⼒,如何做鉴定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家庭暴⼒如何鉴定
家庭暴⼒伤情鉴定中⼼是⾯向社会、⾯向群众的服务性机构,需要鉴定的,受暴者可⾃⾏到鉴定中⼼或委托妇联办理伤情鉴定⼯作。
对经济上确有特殊困难的受暴者,妇联还会协调伤情鉴定中⼼在费⽤⽅⾯给予⼀定的特殊照顾。
⽬前,家庭暴⼒伤情鉴定中⼼还⽆法对家庭“冷暴⼒”做出等级鉴定。
⼆、家庭暴⼒伤情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是指法医鉴定⼈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
如果当事⼈⾃⼰委托鉴定,被鉴定⼈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CT⽚、核磁共振⽚等)。
携带本⼈的有效证件,被鉴定⼈本⼈应到场。
关于损伤程度的分级,⽬前应⽤最为⼴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根据最新版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指南》,擦伤⾯积20平⽅厘⽶或挫伤⾯积15平⽅厘⽶、单个伤⼝长度超过1厘⽶才能够得上“受伤”的标准。
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一)社会救助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二)民事救济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三)刑事惩罚
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
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四)行政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5.03.02•【文号】法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02•【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为此,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
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来源:中国法学网 2011年03月09日17时33分 316[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家庭暴力防治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法规文件典型案件论文文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家庭暴力定义】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下列行为是家庭暴国家保护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防治家庭暴力的各项制度,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政府主导,多机构合作】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多机构合作干预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人民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家庭暴力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救助的公益事业及其他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反家庭暴力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第六条【早期干预,预防为主】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应当坚持早期干预,预防为主。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应当给予必要的教育、矫治和制裁。
第七条【对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给予及时的保护和救助。
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救助等相关事务,应当尊重受害人的意愿。
第八条【优先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对未成年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对未成年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给予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
第九条【保密责任】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当事人的隐私予以保密。
第十条【准用条款】具有恋爱、同居等特定关系或者曾经有过配偶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准用本法。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全文)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全文)Regulations on the 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domestic vio lence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全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等成员。
第三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领导,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应当予以经费保障。
第五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投诉和举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网络和合作机制,指导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投诉站(点);(三)协调、督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有关机关和组织,依法及时受理、调解、查处家庭暴力案件,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救助等服务。
家暴及婚外情情况下离婚法律文件(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家暴及情况下离婚法律文件(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1.2 家庭暴力1.3第二条家庭暴力的界定2.1 身体伤害2.2 精神伤害2.3 经济控制2.4 其他形式的暴力第三条的界定3.1 婚外性行为3.2 情感投入3.3 经济往来3.4 其他形式的第四条离婚条件4.1 家庭暴力4.24.3 其他离婚条件第五条离婚程序5.1 提交离婚申请5.2 调解阶段5.3 诉讼阶段5.4 判决与生效第六条离婚财产分割6.1 共同财产的界定6.2 财产分割的原则6.3 特殊财产的处理6.4 财产分割的生效第七条子女抚养权与探望权7.1 子女抚养权的界定7.2 抚养费的支付7.3 探望权的行使7.4 子女监护权的变更第八条精神损害赔偿8.1 损害赔偿的适用8.2 损害赔偿的计算8.3 损害赔偿的支付方式8.4 损害赔偿的生效第九条律师费用与诉讼费用9.1 律师费用的承担9.2 诉讼费用的承担9.3 费用支付的程序9.4 费用支付的生效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界定10.2 保密义务的履行10.3 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10.4 保密条款的生效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终止条件11.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11.4 合同终止的生效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2.1 协商解决12.2 调解解决12.3 仲裁解决12.4 诉讼解决第十三条法律适用13.1 合同的准据法13.2 法律适用的一致性13.3 法律适用的例外情况13.4 法律适用的一致性生效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修改14.2 合同的补充14.3 合同的解除14.4 其他条款的生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甲方:(姓名),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住址:____。
乙方:(姓名),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住址:____。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是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些地方思想落后,封建气息严重,导致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存在,这样的不平等封建制度和丑陋的习俗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其中制定了几项具体的规定来约束和制裁这种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需要以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本文对家庭暴力的内涵特征,成因和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将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家暴保证书可以当证据
家暴保证书可以当证据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和家庭都会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
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往往需要一份家暴保证书作为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家暴保证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呢?家暴保证书是指被指控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向受害者出具的一种书面承诺,承诺不再对受害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暴保证书通常会包括对具体暴力行为的承认、对受害者道歉的内容、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自愿接受法律制裁等内容。
在法律上,家暴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保证书是一种书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家暴保证书的证明力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如果家暴保证书是自愿出具的,并且有其他证据证明被指控有家庭暴力行为,那么家暴保证书可以作为定罪和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除了作为证据使用,家暴保证书还有其他的作用。
首先,家暴保证书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施暴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对其产生心理压力。
其次,家暴保证书可以让受害者获得一定的安全感,缓解其心理压力,有助于维护其权益。
最后,家暴保证书可以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依据,有助于受害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家暴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家暴保证书必须是自愿出具的,否则可能会影响其证明力。
其次,家暴保证书的内容需要具体明确,否则可能会影响其证明力。
最后,家暴保证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否则可能会影响其证明力。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
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需要一份家暴保证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虽然家暴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受害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取家暴保证书,并配合其他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伤害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对于保护受害者、制裁施暴者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呢?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首先,家庭暴力的身体伤害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的身体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拳打脚踢、用器械伤害等行为。
在认定家庭暴力身体伤害时,需要考虑伤害的程度、部位以及施暴者的意图。
比如,轻微的皮外伤、擦伤可能不构成家庭暴力,但严重的骨折、内脏损伤则属于家庭暴力身体伤害的范畴。
其次,家庭暴力的精神伤害认定标准。
精神伤害是指施暴者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的精神上的伤害。
比如,长期的侮辱、威胁、恐吓、控制等行为都可以构成家庭暴力的精神伤害。
在认定精神伤害时,需要考虑受害者的心理承受能力、行为改变等因素。
再次,家庭暴力的经济伤害认定标准。
经济伤害是指施暴者通过控制、限制受害者的经济权利,造成受害者经济上的损失。
比如,强行控制受害者的收入、限制受害者的消费、挥霍家庭财产等行为都构成家庭暴力的经济伤害。
在认定经济伤害时,需要考虑受害者的经济状况、施暴者的控制程度等因素。
最后,家庭暴力的其他形式认定标准。
除了身体、精神、经济伤害外,家庭暴力还可能表现为性侵犯、虐待老人、虐待儿童等形式。
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形式的伤害行为,不能仅局限于某一种形式。
综上所述,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涉及到身体、精神、经济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施暴者的行为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
只有准确把握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制裁施暴者,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加强对家庭暴力认定标准的宣传和教育,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
有关家庭暴力的知识
有关家庭暴力的知识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国际社会上,家庭暴力的界定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狭义的家庭暴力,即指实施身体暴力,并造成身体伤害;而广义的家庭暴力则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暴力四种类型。
我国《婚姻法》对家暴的界定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砍击、捆绑、罚跪、拘禁、性虐待等非法暴力。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者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夫妻之间、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伤害是最普遍的。
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是最大的,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的施暴。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逢妻会阴案、到暴打至妻子鼻青眼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概括地讲,家庭暴力就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身体的、精神的以及性的伤害,这其中包括了人身方面的侵害、强制;精神方面的凌辱、胁迫;性方面的强迫、虐待;财产方面恶意损毁、剥夺以及其他造成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损害的行为。
二、有关家暴的法律目前,我国有关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散见在不同法律和政策当中。
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2005年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保障》中对家暴做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三条禁止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伤害身体和精神的手段,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履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职责,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三十四条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有权向公安机关、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请求保护。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方以实施暴力或者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其他成员人身权益的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伤害。
在我国,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我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支持。
这些证据可以是被害人的伤痕、医院的诊断书、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需要能够证明被害人确实遭受了家庭暴力的侵害,而不是凭空的指控或者猜测。
只有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够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其次,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
家庭暴力不仅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言语上的侮辱、心理上的虐待等。
这些行为虽然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痕,但对被害人的伤害同样严重。
因此,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严重性,而不是单纯地看伤害的程度。
另外,家庭暴力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一次偶然的争吵并不足以认定为家庭暴力,需要考虑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如果某一方长期以来频繁地对家庭其他成员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因此,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最后,家庭暴力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
主观上,需要考虑行为是否是有意的、故意的;客观上,需要考虑行为是否对被害人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只有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情况,才能够准确地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总的来说,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支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频率和持续时间,以及主观和客观情况。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准确地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慎重对待,不能轻易认定,更不能漠视。
因为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家庭暴⼒的法律认定家庭暴⼒的法律认定标准:1、⾝体虐待,即是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2、⾔语虐待,即是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个⼈;3、⼼理虐待;4、性虐待,即是强迫对⽅进⾏性⾏为、逼迫对⽅看⾊情影⽚或图⽚、拒⽤保险套等,下⾯请⼤家和店铺⼩编⼀起来了解,欢迎⼤家进⾏阅读。
⼀、家庭暴⼒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体虐待,即是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2、⾔语虐待,即是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个⼈;3、⼼理虐待;4、性虐待,即是强迫对⽅进⾏性⾏为、逼迫对⽅看⾊情影⽚或图⽚、拒⽤保险套等5、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体上的伤害、性⽅⾯的伤害和经济⽅⾯的伤害等。
家庭暴⼒的范畴⾸次以法律形式明确。
6、县级以上⼈民政府负责妇⼥⼉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作。
7、县级以上⼈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作。
各级⼈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遇到家庭暴⼒怎么办家庭暴⼒受害⼈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可以向加害⼈或者受害⼈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受害⼈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民法院起诉。
三、家庭暴⼒实施者承担哪些责任1、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会构成刑法中暴⼒⼲涉婚姻⾃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实施者对共同⽣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劳动、限制⾃由等⽅式,从⾁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家暴工作制度
防家暴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家庭暴力预防、制止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防家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家暴工作格局。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防家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家暴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防家暴工作经费。
第五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家庭应当共同履行防家暴工作职责,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预防措施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法律培训、社会调查等方式,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七条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提高家庭成员的家庭美德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家庭成员解决家庭矛盾和问题,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九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和保护,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和临时庇护。
第十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防家暴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恶化。
三、制止措施第十一条家庭暴力受害人或者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寻求帮助。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收到家庭暴力投诉或者求助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调解,协助受害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告诫,并督促施暴者停止家庭暴力行为。
第七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七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什么是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字样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各级人民政府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3.遭遇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单位或个人发现家庭暴力后应该如何处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另外,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5.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该如何处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民法典中家庭暴力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家庭暴⼒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四⼗⼆条规定,禁⽌家庭暴⼒。
禁⽌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关于民法典中家庭暴⼒最新规定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法典中家庭暴⼒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零四⼗⼆条【婚姻家庭的禁⽌性规定】禁⽌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涉婚姻⾃由的⾏为。
禁⽌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重婚。
禁⽌有配偶者与他⼈同居。
禁⽌家庭暴⼒。
禁⽌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家庭暴⼒如何处理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后进⾏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中受伤,则⼀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此外,还要在当时进⾏拍照,保留好照⽚。
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伤情鉴定。
3、如果家⾥或者⾝边有条件的,可以进⾏录⾳、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
或者可以申请证⼈出庭作证。
三、长期家庭暴⼒怎么处理
1、建议您尽早搬离现在的居住环境,防⽌再次遭受家暴,如果暂时⽆法搬出,再次发⽣家暴时要第⼀时间报警、及时就医,并且通过拍照、录像等⼿段固定证据。
2、家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之⼀,只要证据充分,提出离婚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反家庭暴力工作制度
反家庭暴力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
第三条反家庭暴力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第四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制止和举报。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协调机制,由政府牵头,民政、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联动效应,确保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公安机关是反家庭暴力的主管机关,负责接警、出警、调查、取证、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等工作。
第七条妇联组织是协助政府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受害人维权等工作。
第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预防措施第九条政府应当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养文明、健康的家庭关系。
第十条家庭应当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观念,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履行家庭义务。
第十一条教育部门应当将家庭暴力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关注辖区内的家庭暴力问题,发现家庭暴力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投诉与受理第十三条妇联组织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热线,为受害人提供咨询、倾诉、求助的渠道。
第十四条妇联组织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后,应当及时记录,并根据情况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摘要】“家安则国安”,预防及惩治家庭暴力,任重道远。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被立法者命名出台之前,该制度在反家庭暴力进程中也有一定的运用。
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目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方面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借鉴域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为推动家庭暴力防治系统的构建和反家暴救济体系的形成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法律规制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反家庭暴力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简述(一)家庭暴力的界定及反家庭暴力的必要性1.家庭暴力的界定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即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含义——在家庭成员范围内,在身体上施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在精神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同时,在第37条还指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已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法律规制的主体范围。
为使《反家庭暴力法》有更好的法律规制效果,进而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更加深入地界定家庭暴力的主体和类型:首先,受害者的范围不能过于狭隘,除家庭成员以及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外,离异的配偶和其他具有亲密关系的人同样应纳入其中;其次,关于家庭暴力的类型应进行补充,例如精神暴力、性暴力等足以控制、侵害受害者的暴力行为。
2.反家庭暴力的必要性首先,受害者身心健康遭重创。
妇女、儿童、老人多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均会被严重摧残,甚至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
同时,往往由于受害者处于家庭中的弱势地位和高度紧张和恐惧心理,使得家庭暴力成为持续且隐蔽的社会问题;其次,破坏家庭和谐关系。
长期的家庭暴力对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严重的打击破坏作用,是催使婚姻关系崩溃瓦解的毒瘤。
无数因家庭暴力的存在而破裂的家庭,正是因施暴者对受害者长期的摧残而使受害者对婚姻心灰意冷、失去信心,家庭成员彼此离心离德、关系疏远,造成一个个不幸破裂的家庭;最后,诱发犯罪威胁社会安定。
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在家庭暴力行为侵害下的受害者在长期的压迫中会转变为不可控的反抗,心理被扭曲从而诱发报复性的犯罪。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到执法机关求助并要求暴力实施人赔偿。
那么,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到执法机关求助并要求暴力实施人赔偿。
那么,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家庭暴力的判定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
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
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5、虽然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并没有如此严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也有规定: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给家庭人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遭受家庭暴力时要怎样做1、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保护令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保护令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推出了家庭暴力保护令制度。
本文将介绍家庭暴力保护令的定义,申请流程以及应对家庭暴力的其他途径。
一、家庭暴力保护令的定义家庭暴力保护令是一种法律手段,通过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保护。
申请保护令的受害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并向法院申请禁止施暴者对其进行任何伤害或接近的限制。
保护令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受害者可以在有效期内要求续签。
二、申请家庭暴力保护令的流程1. 收集证据:受害者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如家庭暴力发生时间、地点、施暴者的行为、伤害情况等。
证据可以是照片、录音、医疗记录等。
2. 拨打紧急电话:在紧急情况下,受害者可以拨打当地的紧急电话,寻求警方的帮助。
警方会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保护受害者。
3. 咨询律师:受害者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咨询申请保护令的相关事宜。
律师会指导受害者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法律建议。
4. 向法院提交申请:根据律师的指示,受害者需要填写保护令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证据。
填写时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5. 审理和判决:法院会针对保护令的申请进行审理,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认为受害者确实遭受了家庭暴力,将会颁布保护令。
6. 遵守保护令:一旦保护令颁布,施暴者必须遵守其中的限制,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三、应对家庭暴力的其他途径除了申请家庭暴力保护令,受害者还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应对家庭暴力:1. 心理辅导:寻求专业心理辅导可以帮助受害者应对心理上的创伤,并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
2. 寻求庇护所:有些地区设有家庭庇护所,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安全的住所,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受害者没有经济能力雇佣律师,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
4. 提高意识:加强社会的家庭暴力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新《婚姻法》将家庭暴力作为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条件写入了总则和法律责任中,这是新婚姻法的一大突破。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根据家庭暴力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一)肉体摧残式。
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二)精神迫害式。
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三)性虐待式。
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四)虐待体罚式。
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在离婚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
那么,家庭暴力怎样证明呢?
因为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仅有夫妻二人在场的情况下,场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
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证据,才能被法庭所采纳呢?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巩固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
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
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
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总之,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实质上是一个复原家庭暴力原状的过程。
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只要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举证合法,程序完备,都可以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庭暴力根据不同的尺度,有不同的区分方式。
但根据施暴者的特点可以分为:
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2、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3、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4、经济暴力: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
5、冷暴力:漠不关心、不理不睬、不过性生活、不做家务等。
如何保护受害者?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第三十二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包括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内容:
(一)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
(二)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
(三)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
(四)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分。
【解读】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受害人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个月至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