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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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之比较(成稿)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之比较(成稿)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之比较在物权法中,与地役权制度最接近的制度便是相邻关系,两者均涉及他人不动产的利用,在某些方面有所交叉与重叠,但又各具其内涵,极易混淆。

澄清二者之关系,对于其在实际中的处理运用,对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建立均有现实意义。

一、地役权所谓地役权,系指土地使用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中,不动产使用人的土地称需役地,提供便利的不动产称供役地;相应的,享有地役权的人成为地役权人,供役地权利人称为供役地人。

地役权在本质上是相邻土地各方所有人意定的产物,构成一项独立的物权,是以用意为内容的不动产他物权,是土地用益物权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形态之一,其成立必须满足不动产登记要件。

一般而言,地役权有以下特征:其一,地役权是地役权人使用他人(供役地人)土地的权利;其二,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所享有的权利;其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地役权的从属性,是指地役权依附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而存在。

它是地役权的固有属性,也是其与其他用益物权的本质区别。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地役权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即使需役地或供役地的权利发生转移(如将其使用权移交他人),地役权也不可分。

二、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防止来自邻地侵害的权利。

二是排水和流水的使用。

三是邻地使用权。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和延伸,是所有权内容限制的一种,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具体实现。

相邻关系的主体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其客体不是物而是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所获得的权益;相邻关系与自然自理环境有关,更强调毗连性。

三、比较我国《物权法》第七章和第十四章分别就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作了规定,《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法硕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法硕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法硕
地役权和相邻关系是土地法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土地
利用和土地权益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我们来看地役权。

地役
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对自己的土地行使支配权时,对相邻土地享有的
一种特殊权利。

这种权利是以一块土地为服务对象,对另一块土地
的权利限制或利用。

地役权通常包括通行权、通风权、采光权、排
水权等,它们是为了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相邻土地权益的平衡而
设立的。

地役权的设立通常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包括协商达成协议
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

相邻关系则是指两块相邻土地之间的关系,包括相邻土地之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利益冲突等。

相邻关系是土地权利人之间的一种
法律关系,它涉及到土地的使用和权益保障等方面。

相邻关系通常
包括邻地通行、邻地排水、邻地采光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相邻
关系中,各个土地权利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尊重相邻土地
的权益,同时也享有自己的权利。

因此,地役权和相邻关系在土地法律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适用
范围。

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关系,是针对具体的土地而设立的,而相邻关系则是指相邻土地之间的一般性法律关系,包括各种权利
和义务。

在实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地役权和相邻关系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各方权益的平衡。

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相 邻 关 系 是 指相 邻 不动 产 的权 利 人 ,在 行 使 权 力 时 , 相 互之 间应
产权利的限制与扩展程度较大 ,并且能够基于当事人 意思自治来弥补 相邻关系的不足,从而更优质 的利用土地和其他不动产资源。 3 . 二者在有偿或无偿 、存续期间上的不同:相邻关系 中,相邻权 人行使权利是无偿 的,相邻义务人有容忍义务;地役权 既可 以是有偿 的也可是无偿的,具体情况双方可在契约 中自由约定,但一般情况下 是有偿的 。此外,相邻关 系的存续期间是法定的,一般 随不动产的存 续而存续;地役权 一般有固定期限,由地役权合同约定 。 4 . 二者 的救济方式不 同:正是因为二者产 生原因不 同进而 导致二 者不 同的法律性质与效力 。因此 ,在权利受损 情况下二者 的救济方式 也不相 同。相邻权受到侵害的,相邻权人只能提起侵权 之诉 ,在性质 上属于物权请求权,根据权利受到侵害的实际状况,要求相邻义务人 承担 “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等物权 责任 ,有 损失 的还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地役权关系中, 地役权人可对妨害地 役权行使的人提起侵权之诉 ,供役地人可对地役权人 的权力滥用和损 害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并可因此中止合 同的履行。 综上,地役权与相邻关系在调整土地利用方面早 已有明确分工 。 相邻权主要体现 了法定相邻关系的模式,但也在 一定程度上抑制 了私 法 自治原则 ,存在一些弊端 ,因此需要约定地役权来 弥补其在使用过 程 中的漏洞与不 足, 以实现 更优质 的土地 利用 。这两 项制度 互为依 托 ,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意思 自治,对维护法院 的权威和 当事人的权利都大有裨益。
现行立法大体相似 ,即德国立法将地役权 分为广义地役权与侠义地役 权。我们现在所说的地役权即为侠义地役权。 英国 以圈地运动为 界,之前在公有制土地之下,不存在对他人土 地的利 用问题 ;圈地运动之后 ,为使使用他人土地更加便利,也演进 出 地役 权 制 度 。美 国继 承 了 英 国法 这 - ̄ , J 度 。并 且 英 美 法 意 义 上 的地 役权也与我国大体一致 。 2对相邻关系和地役 权的相关论述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精品】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精品】

我不应把我的作品全归功于自己的智慧,还应归功于我以外向我提供素材的成千成万的事情和人物!——采于网,整于己,用于民2021年5月12日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李仁玉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 吴万军鲁东大学政法学院关键词: 地役权/相邻关系/探讨内容提要: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是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都涉及对他人不动产的利用。

相邻关系属于最小限度不动产利用的调整,是实现相邻不动产和谐利用的必要前提,认识相邻关系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最小限度利用。

从妨害相邻关系的判断标准入手论证:凡是属于最小限度利用的情形,必然构成相邻关系,除此以外的不动产利用应以地役权约定实现,所以相邻关系属于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地役权则是一种约定权利,属于用益物权。

一、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相邻权)的制度演进(一)地役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地役权是伴随着土地私有而发展起来的制度。

在古罗马,凡是对他人土地的利用都归纳到了地役权名下,地役权成为一段时期内的唯一的用益物权,像后来的用益权、人役权、永佃权、地上权等用益物权都是从地役权演化而来的。

(1) 到了近代,随着欧洲单一民族独立国家的兴起,国家通过立法强化统一的意义,各种制度都以国内法的形式出台,地役权也不例外。

在欧洲大陆国家,法国率先制订了《民法典》,比较完整地继承了古罗马有关地役权的规定,把地役权分为法定地役权与约定地役权。

与法国不同,德国把相邻不动产利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认为是所有权的延伸与限制,将之规定为相邻关系,在所有权章节中规定,而对于当事人意定的不动产利用问题才认为是地役权问题,在用益物权章节里规定,由此形成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二分法。

德国法中的地役权的内容与范围就是法国法中的约定地役权,所以将法国法中包括相邻关系的地役权称之为广义地役权,将德国法中的地役权称之为狭义地役权。

本文中,如无特别交待,地役权仅指狭义地役权。

欧洲大陆的多数国家、日本与当时的中华民国都借鉴了德国的作法。

英国与美国的地役权制度的产生与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

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作者:景昭财来源:《卷宗》2014年第10期新世纪以来,关于不动产的纠纷日益增加,其中关于相邻权的问题成为当下一个热点话题。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普及的今天,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对自己不动产的积极有效利用,而是想实现自己不动产权利的最大化。

这种现实中的矛盾不禁让我们想到两种类似却又看似冲突的两种法律制度: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毫无疑问,这两种法律制度都涉及对他人不动产的利用,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但在我国当前立法中,这两种制度在属性上有着“质”的差别,相邻关系属于所有权的延伸而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区分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一方的行为是否属于对他人不动产的必要合理以及最小限度地利用。

从理论上来讲,凡是属于对他人不动产最小限度的利用均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反之,则为地役权。

但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司法实践中也尚未做出一套相对成熟的裁判机制,所以从学理上对二者各方面的区分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地役权相关制度的历史演进在奴隶制社会,土地的所有制形式为土地私有,关于地役权的论述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

那时,对他人土地的利用均属地役权的范畴,而作为用益物权的地役权也不断丰富发展,进而演进出许多其它类型的用益物权。

而地役权内容的发展是在近代的欧洲国家,较为典型的立法模式为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欧洲大陆对土地利用的法律制度不断出台,其中就包括对地役权的相关规定。

1804年,拿破仑率先制定了法国《民法典》,其中关于地役权的制度继承了古罗马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将地役权发展为法定地役权和约定地役权。

而德国《民法典》却有所不同,第一次明确区分了两种法律制度,其立法与我国现行立法大体相似,即德国立法将地役权分为广义地役权与侠义地役权。

我们现在所说的地役权即为侠义地役权。

英国以圈地运动为界,之前在公有制土地之下,不存在对他人土地的利用问题;圈地运动之后,为使使用他人土地更加便利,也演进出地役权制度。

浅析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浅析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浅析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摘要:相邻关系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不动产的权利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两者都是在不动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用于平衡相关人利益的制度,本文旨在从权利性质、产生依据等方面对两者进行区别,以期有助于相关立法、司法实践。

关键词:相邻关系地役权区别地役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是最早的他物权制度。

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历经兴衰,最终为近现代民法所继承,为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地役权是指:依据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简言之即不动产权利人为了利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对他人不动产享有的权利。

地役权制度对于合理、充分地利用土地及其他不动产,具有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根据《物权法》关于地役权的相关规定,地役权的设立,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地役合同,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也即地役权的生效采意思主义,但未经地役权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地役权登记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也不是地役权的生效要件,只是地役权的对抗要件。

对于地役权权利义务双方而言,供役地权利人有容忍和不作为义务,即依照双方的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所有的土地,不得妨碍其行使权利并在合理范围内为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提供便利,与此同时,地役权人依此当然享有其基本的权利,即使用权。

但是这种使用权是有着界限和限制的,地役权人行使使用权需依照约定的目的和方法,而不能任意而为,同时他还必须履行最小损害义务,以实现尽可能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相邻关系的法律制度渊源于《德国民法典》,它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区分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相互之间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如何界定

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如何界定

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如何界定地役权和相邻权这两个法律概念有十分相近的地方,那么应该如何界定二者呢,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纠纷如何界定在审判实践中,区分两类纠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首先,相邻关系依法律规定而产生,而地役权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

从我国民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来看,由于相邻关系主要基于法定,所以不能完全取代约定的地役权。

例如双方约定,相邻双方一方使用另一方土地通行,并给予对方一定数额补偿,这属于地役权而非相邻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纯粹根据其相互间的约定而设定便利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此种权利是地役权而不是相邻权。

但如果相邻双方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土地通行(别无他路可走),则属于相邻关系的问题;其次,地役权强调的是在土地之上发生的权利。

而相邻权不仅包括土地权利,还包括所有相邻不动产发生在空间的权利;第三,地役权一般需要登记,因为相邻关系在实质上是对相邻各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它不需要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而进行登记。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相邻关系不同于地役权,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八十四条【供役地权利人单方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法定事由】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地上权人、农地使用权人、典权人乃至土地的承租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

传统民法称地役权,谓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权,故地役权系在他人土地(供役地)上存有负担,以提高自己土地(需役地)价值之权利。

地役权以为需役地的利用方便或提高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利用供役地为内容。

所谓“以他人土地供便宜之用为内容”,具体包含以下几点含义:(l)地役权的内容是以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关系存在为前提,地役权须为需役地自身利益而设,并非为了带有不同需求的需役地所有权人的利益。

换言之,土地上权利人的变更,不影响已经设定的地役权的存续,此点恰是传统民法中地役权与人役权的区别所在。

即人役权是为了特定人的利益而设定的,所以人役权具有很强人身性,不得转让和继承,而地役权则是为特定地的需要而设定的,所以具有随地而动这样一种很强的从属性;(2)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需役地的利用方便或提高需役地的利用价值的利益。

此种利益不仅指经济利益,如通行地役权或取水地役权等,也包括精神上或情感上的利益,如为需役地上的视野宽广而设定的眺望地役权、安宁地役权等;(3)地役权的具体内容相当繁多,均由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予以约定,而非基于法律的明定。

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不得与其他用益物权制度的内容重复,否则地役权无独立设定的必要;(4)地役权的内容,在需役地上往往体现为一定积极的行为,如通行或伐薪地役权等,而在供役地上则体现为不作为的容忍义务,如容忍他人的通行或不得建筑高楼等。

地役权内容的实现一般非以占有为要件,所以地役权不同于一般物权的排他性而具有相容性;(5)地役权的取得可无偿亦可有偿,完全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由于是法定限度以外的要求,所以大多是有偿的。

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指南针,也是尺子,它为我们设定行为准则,也为我们明确行为方向,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现今,你是否也对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有疑问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别,除了体现在基本保障和更高追求外,作为彼此独立的法律制度,二者主要差异还在于:第一,产生的原则不同。

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是法律要求一方必须要为另一方便利,是维护正常生活和生产的最低需要。

地役权是根据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而产生的,是地役权人通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而使自己的不动产获得更大的效益。

第二,性质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律上对土地间利用关系的一种最小限度的调节。

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更不是独立的他物权,属于所有权的内容。

而地役权的主要功能在于弥补相邻关系的不足,在相邻关系得不到调节时,可通过约定加以弥补。

地役权不仅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且还是一种独立物权形式,为用益物权的一种。

考虑到这一制度有存在的必要性。

因此,物权法设专章规定了地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通过以上我整理的,有关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帮助。

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我建议您,可以去在线学习,他们会给您更加专业的解答。

祝您生活愉快!。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比较分析剖析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比较分析剖析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事主体间相互利用相邻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上便利实现的情况日益增多,这些具有特殊利益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不动产使用人间因相邻不动产的使用而发生的关系,对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利用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文从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定义及性质特征入手,对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作一剖析,揭示二者的区别。

并探讨二者的适用范围,有助于进一步认清地役权与相邻权的本质,解决生活中的遇到的问题,并提倡立足现实,适应形势,按照科学、理性的思路为我国设计出一种动态开放、充满活力、有利于提高不动产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的地役权与相邻权制度。

关键词:地役权;相邻关系;物权;不动产;ABSTRACT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civil subject for mutual use of their property on the adjacent property to facilitat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these have a special interest in real property owners and real estate use the earth for the use of adjacent property that occurred relationship, easements and neighboring right of use of a huge impact. In this paper, easements and adjacent relationship, the definition and nature of the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n the neighboring relations and the easement for an analysis to revea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nd to explore both the scope of help 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easement rights and the Adjacent the nature of life in the face to solve problems and promote based on reality, Shiyingxingshi, Anzhao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thinking for our country Sheji out a dynamic open, dynamic, help to improve real estate efficiency of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use of the easement with the neighboring right system.Key words Easements;Neighborhood;Property;Real Estate;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比较分析绪论土地及其他不动产,历来为人们所重视,更是民法规范、保护的重心所在。

浅析地役权与相邻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分界

浅析地役权与相邻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分界

基本原则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基 本确定 了我 国相邻关系的基础问题。 三 、地 役 权 与 相 邻 关 系 的 异 同 辨析 ( 一 ) 二 者 的相 同点 1 .在权 利内容方 面,二者 的权利 内容多有重合之处 , 均 涉及通行 、 排水 、通风 、采光 、越 界建筑 等问题 。 2 .在法律救济途径上 ,两者 的权利 人均可请 求使用物 权的保 护措 施或债权的保护措施。 ( 二 ) 二 者 的 不 同点 ( 1 )二者权源 、性 质不 同。相邻关 系不是 一种独 立 的权利 ,而是 不动产使用权的权 能之 一 ,并基 于法律 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因此 只要不 动产间在空间上相邻 , 相邻关 系即存在 。地役权是基于双方 当事 人的意 思表示一致 ,订立合同而产生 的用益物权 ,因此其具有从属 性 ,随主权 利的转移而转移 ,主权利 消灭 ,地役权不能独立存在 。 ( 2 ) 二 者 取 得 方 式 不 同 、 有 偿 性 不 同 。地 役 权 基 于 当 事 人 之 间 意 思 表 示 一 致 而设 立 ,其 产 生具 有 意定 性 ,法 律 规 定 出 相 关 的产 生 及 保 护 制 度 ,而 地 役权 本 身 的取 得 依 设 立 地 役 权 合 同而 取 得 。地 役 权 可 以 是 有


( 一 ) 地 役 权 的概 念
1 .地役权在 学理 上的定 义 地 役权 制度为大陆法 系与英 美法系所 共有 的一种 用益物权制度 ,我 国已于 《 物权法》 中予 以引进并进行 了基本 的规定。传统 民法学认 为 , 所 谓 地 役权 ,是指 土 地上 的 权利 人 ( 包 括 土 地 所 有 人 、地 上 权 人 、乃 至 承租人 ) ,为了 自己使用 土地 的方便或者 土地利用 价值 的提 高 ,通过 约 定得 以利用 他人土地的一 种用益物权。地役权具有如 下特征 :①地役 权 是一项 独立 的用益物权 ;② 地役权 的客体 是他人 的土地 ,其权能是使 用 他人不 动产 ,并对他 人权 利加以限制的权利 ;③地役权是 为使 自己享 有 的主权 利行使便利 而设立 的权利 ,是一种从权利 ; ④地役权 由双方 以合 同形式设立 ,但未 经公示 ,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 二 、相邻 关系的概念 及我国的制度设计 ( 一 )相专 关 系的 定 义 1 .在此,我们引述五个简单案例 ,全面了解相邻关系的定义及特征 : ( 1 ) 甲村在河流 上游 修建拦水 坝 ,使 乙村 的用水量 骤减 ,引起 纠 纷 ,本 案 如 何 处 理 ? 解析 :本案属用水 、排 水相邻 关系 。 《 物 权法》 第八 十六 调规定 : “ 不 动 产 权 利 人 应 当为 相 邻 权 利 人 用 水 、排 水 提 供 必 要 的 便 利 。 ” ( 2) 甲公司要 欧舍 一条 输 油管 道 ,需 要通 过相 邻 乙公 司 的土地 , 但 乙公 司要求 甲公 司每年给付 1 O万 元的使 用费才 同意其铺设 。若 甲公 司不接受 乙公 司的条件 ,是 否有权铺设管道 ? 解析 :甲享有建造 、修缮建筑物 以及铺设管道 的相邻 关系 ,根据 我 国 《 物权法》 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甲公 司无 需 乙公司 同意 即可铺 设 管 道 ,但对 乙公 司造成 的损 害 ,应予 以赔偿 。 ( 3) 甲与乙的房屋 相邻 ,甲在扩 建 自己房屋 时将 自己烟 囱改在 正 对 乙窗户 的位置 ,乙是否有权要求加改变烟 囱的朝 向? 解析 :我 国 《 物权 法》 对有 害物 质排放 有所 限制 ,乙有 权据 此要 求停止侵害 ,排除妨 害,并赔偿损失 ( 4) 甲乙是邻居 ,连根 的房屋建 有一条 巷子 供两家 平时 通行 ,该 巷 子 在 乙 甲 的宅 基 地 上 , 乙据 此 建 起 围 墙 ,将 巷 子 封 住 ,使 甲无 法 通 行 。甲是否有权要求拆除 围墙 ? 解析 :甲享有通行 的相邻权 ,若该道路是 甲通行 的正常道路 ,甲有 权要求 乙拆除 围墙 。 ( 5 )甲与乙家南 北相 邻 ,皆为平 房 ,且 只以一小 巷 相隔 。后 乙家 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新二层新房 ,房屋建成后将严重影 响甲家的采光 ,甲 是否有权要求 乙停止建房或 给予补偿? 解析 :我 国 《 物权 法》 规定 了通 风 、采光 相邻关 系 ,甲的采 光权 利 应 当得 到 保 护 。 ( 二 ) 我 国法 律 对 相 邻 关 系的 规 定 我国 《 民法通则》 第 8 3 条 规定 “ 不 动产的相邻 各方 ,应 当那个按 照有利生产 、方便生 活、团结互 助、公 平合理 的精神 ,正 确处 理截水 、 排水 、通行 、通风 、采光等 方面 的相邻 关系 。 ”而 《 物权 法》 第 8 5 条 规定 :“ 法律 、法规对处理相 邻关 系有规定 的,依 照其规定 ;法律 、法 规没有规定 的,可 以依照 当地 习惯。 ” 以上两条 确定 了处理相邻关 系 的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之一,为了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民法体系,我们应该要不断的探索未知,更要加强对已存的法律关系进行审视,以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其中,对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探讨就是很好的例子。

经历从无到有,再见证在实践中的作用,学者们应该在理论的基础上扩大两者的探讨范围,从而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实际,以体现法律的真正价值。

标签:相邻关系;地役权;所有权;不动产1 两者概念之比较1.1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还用专章对相邻关系进行了规定。

《物权法》第七章对《民法通则》第83条进行了较为具体化的分析,内容从基本概念、原则到具体适用以及对损害的救济都有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其法律特征,强调的是以不动产为前提,由一方权利主体给予另一方必要的便利,以保证不动产权利的正常实施,这样的一种便利的范围应该是对低的义务限制。

由此,笔者认为,相邻关系的本质是权利之间的一种制衡,是自由这一概念本质的另一种体现,它并不是简单的单方权利,相反的,正应该是权利双方互相的限制,使得以绝对性为特征的所有权在实践中更好的发挥功效。

1.2 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地上权人、农地使用权人、典权人乃至土地的承租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

据有关资料,起草《物权法》时,对于是否规定地役权制度,有学者曾主张以相邻权取代地役权的物权立法模式,使得地役权制度很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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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是互相联系⽽⼜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地役权是指⼟地所有权⼈使⽤别⼈⼟地的权利。

地役权发⽣在两个不同归属的⼟地之间。

为他⼈利⽤⽽提供便利的⼟地叫供役地,接受便利⽽得以使⽤或者经营的⼟地叫需役地。

所以,地役权是存在于他⼈⼟地之上的物权,属于他物权。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重要区别之⼀是相邻关系的“必需”性,即不动产权利⼈必须借助相邻不动产,才能对⾃⼰的不动产正常使⽤,因此,他有权要求相邻的不动产⼀⽅提供必要的便利。

例如甲承包的⼟地不能直接通到公路,甲要到⾃⼰的⼟地上进⾏耕作或运输种⼦、化肥、农作物等,必须要经过⼄的承包地才能到达公路。

按照相邻关系的规定,甲有权通⾏于⼄的⼟地,⼄⽆权阻拦。

地役权则是不动产的权利⼈之间,就⼀⽅使⽤另⼀⽅的不动产签订许可其使⽤的合同。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具体体现在:1、两者的设⽴⽅式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各⽅通过合同设⽴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

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般提起所有权的⾏使受到妨害之诉。

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不同。

地役权的设⽴是为了使所有权⼈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使,是⼀个⽐较⾼的标准。

⽽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维持⽣产、⽣活的必备条件,对他们的各⾃权利给予⼀定限制,这是为了达到权利正常使⽤的最低标准。

看过了上⾯⼩编为⼤家整合的内容,相信你⼀定对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有了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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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关系研究毕业论文

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关系研究毕业论文

目录目录1摘要2ABSTRACT3引言4一、相邻关系,地役权的概念与法理分析4(一)相邻关系,地役权的概念界定5(二)相邻关系,地役权的容6(三)相邻关系,地役权的本质7二、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联系8(一)相邻权是地役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9(二)地役权是相邻权基本容的特定化和补充9 三、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10(一)产生原因不同10(二)权利性质不同11(三)权利容不同11(四)可适用围不同11(五)对抗性不同12四、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立法模式探析与现实意义12(一)区别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现实意义13(二)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立法模式探析14英文附录14中文附录18参考文献22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关系研究摘要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伴随而来的相邻不动产纠纷也层出不穷,但司法实务界迄今为止并未总结出相对成熟的裁判规则。

相邻关系属于最小限度不动产利用的调整,是实现相邻不动产和谐利用的必要前提。

而地役权则是一种约定权利,它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是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都涉与对他人不动产的利用,它们在规目的、调整容等方面有着相似之处, 但两者也有很大的差别。

它们以各自不同的作用与功能形成了合理的分工。

所以正确分析两种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将论述两者的关系。

第一部分论述两者概念,第二部分论述两者的联系,指出相邻关系是地役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地役权是相邻权基本容的特定化和补充。

第三部分从产生原因、权利性质、对抗性、权利容等方面论述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不同。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简单分析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立法模式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相邻关系,地役权,联系,区别ABSTRACTFor the fierce conflict between the need for the land caus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the limitation of the land resource, the real estate disputes are numerous, but until now there are no relatively mature rules for these disputes. The adjacency relation is the minimum range of the real estate interest adjustment, which is the precondition to achieve the harmonious use of adjacent property. The easement is a kind of rights convention that is a property law established by a new type of our national usufruct. The adjacency relation and the easement are two similar legal systems, both mentioning the use of other’s real estate and the aim of the content and the adjustment are similar, but there is also significant distinction. They both form a r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for their different roles and functions.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analyz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adjacency relation and the easement.There is both similarity and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adjacency relation and easement.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adjacency and easement. The first part interprets the concept of the adjacency and easement. The second part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djacency and the easement, which states the adjacency relation is the precondition and the base of the existence of easement and the easement is the certainty and supplement of the adjacency relation. The third part of the thesis stat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djacency relation and the easement from thecauses, the nature of rights, the antoganism and right content.The last part of the thesis briefly analyzes the legislative styles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adjacency relation and the easement.Key words:Real estate property rights; Adjacency relation; Easement;Similarity; Distinction引言近年来,因不动产相邻关系引起的相邻权纠纷不但数量大幅度上升,而且种类也不断翻新,同时还混杂着与地役权纠纷的界定问题,随着人们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已经不限于不动产所有权本身,而是开始追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系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系

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联系与区别摘要: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是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都涉及对他人不动产的利用。

相邻关系属于最小限度不动产利用的调整,是实现相邻不动产和谐利用的必要前提,认识相邻关系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最小限度利用。

从妨害相邻关系的判断标准入手论证:凡是属于最小限度利用的情形,必然构成相邻关系。

除此以外的不动产利用应以地役权约定实现,所以相邻关系属于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地役权则是一种约定权利,属于用益物权。

关键字:相邻关系地役权联系区别在物权法中,与地役权制度最接近的制度便是相邻关系,两者均涉及他人不动产的利用,在某些方面有所交叉与重叠,但又各具其内涵,及易混淆。

澄清二者之关系,对于其在实际中的处理运用,对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建立均有现实意义。

一、什么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又称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法律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为调和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利用权人之间因行使权力所发生的冲突,要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而形成的权力义务关系。

如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用邻地通行、采光、安设管线、用水排水等法律关系。

其中,相邻关系的主体称为相邻权人;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为相邻权,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二、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用,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对他人的不动产物权施加某种限制的用益物权。

其中,享有地役权的不动产,称为需役地,供人利用的不动产称为供役地。

严格地说,地役权应该改称为物役权或不动产役权,因为不但可以为了某一块土地的便利而设立役权,而且可以为了某个建筑物的便利而设立役权。

三、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联系与区别(一)二者之间的联系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都与不动产的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都是权利人为了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经济效益,对毗邻或邻近的不动产施加一定的负担,对相互毗邻或邻近的不动产的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部分限制,要求对方应尽某种容忍或不作为义务。

理解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理解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理解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相邻关系和地役权都是我国法律明⽂规定的权利,根据双⽅当事⼈的相邻关系,双⽅当事⼈会产⽣相邻权。

如果双⽅当事⼈签订了相关的协议的,是可能产⽣地役权的。

那么,理解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理解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性质不同。

严格地说,相邻权不是⼀种独⽴的民事权利,更不是⼀种独⽴的物权类型,其本质是不动产所有权或⽤益物权的扩张,是所有权或⽤益物权的组成部分,不需要进⾏独⽴的公⽰,可以直接从不动产所有权或⽤益物权的登记中推断出来。

我们在谈论相邻权时之所以将其称为权利,纯粹是为了表达上的⽅便。

地役权是⼀种独⽴的物权类型,属于⽤益物权,不是需役地所有权或⽤益物权的组成部分,它有⾃⼰独⽴的发⽣原因和权能,需要进⾏独⽴的公⽰。

⼆、⼆者的法律效⼒不同。

相邻关系因法律规定⽽产⽣,是服务于特定⼟地或附属于特定⼟地的权利,它对“地”不对“⼈”,对相邻权⼈来说是依据不动产的⾃然条件⽽发⽣的法定权利,依其原始权利⽽具有对抗性,⽆需登记便可当然发⽣效⼒。

⽽地役权主要是依协议⽽取得,是约定的权利,当事⼈双⽅应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登记之后才具有物权效⼒,即对抗性;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具有物权效⼒,只是⼀种债权。

三、对相邻不动产物权的限制程度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对不动产利⽤关系的⼀种最⼩限度的调节,相邻权⼈只能在依社会⼀般观念所能容忍的合理限度内利⽤相邻不动产,超出这个合理限度,相邻不动产物权⼈有权拒绝或请求排除妨害。

不动产物权⼈如果想超出合理限度利⽤或限制相邻不动产,必须与相邻不动产物权⼈达成⼀项契约,向其⽀付⼀定的对价,获得其同意。

四、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在有偿或⽆偿、存续期间上不同。

相邻关系中,相邻权由法律直接规定,除⾮权利⼈⾏使权利给邻⼈造成损失,相邻权⼈⾏使权利是⽆偿的;地役权的有偿或⽆偿则属于意思⾃治范畴,双⽅可在契约中⾃由约定。

另外,地役权的存续期间,也可任由当事⼈约定,并得设定永久地役权;⽽相邻关系的存续期间是法定的。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论述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论述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论述发布时间:2021-03-26T11:52:16.070Z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2021年1月作者:安琪王丽枝张延星[导读] 所有权中涉及一个很重要的内容——相邻关系。

用益物权中有一项地役权,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并列式。

两者的调整对象、规范目的、调整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

本文要探究的是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以及明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实践意义。

华北理工大学安琪王丽枝张延星 063210摘要:所有权中涉及一个很重要的内容——相邻关系。

用益物权中有一项地役权,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并列式。

两者的调整对象、规范目的、调整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

本文要探究的是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以及明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地役权相邻关系区别所有权 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渊源 1.1地役权的法律渊源:奴隶制社会,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是土地私有,关于地役权的论述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

那时,对他人土地的利用均属地役权的范畴,而作为用益物权的地役权也不断丰富发展,进而演进出许多其它类型的用益物权。

而地役权内容的发展是在近代的欧洲国家。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欧洲大陆对土地利用的法律制度不断出台,其中就包括对地役权的相关规定。

1804年,拿破仑率先制定了法国《民法典》,其中关于地役权的制度继承了古罗马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将地役权发展为法定地役权和约定地役权。

而德国《民法典》却有所不同,第一次明确区分了两种法律制度,其立法与我国现行立法大体相似,即德国立法将地役权分为广义地役权与侠义地役权。

我们现在所说的地役权即为侠义地役权。

英国以圈地运动为界,之前在公有制土地之下,不存在对他人土地的利用问题;圈地运动之后,为使使用他人土地更加便利,也演进出地役权制度。

美国继承了英国法这一制度。

并且英美法意义上的地役权也与我国大体一致。

地役权作为物权的一种,是伴随着土地私有而发展起来的土地利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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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约定 地 役 和 法 定 地 役 ( 邻 关 系 ) 共 同 相 的
特 征
地役 权 和 相 邻 关 系 之 间存 在 着 紧密 的联 系。 地役 权作 为 一项 重 要 的用 益 物 权 , 为 自己 特定 是 土地 的便 利而利 用他 人 特定 土 地 的权 利 。而 相邻 关 系作 为所 有权 的一 种 延 伸 , 两 个 或 两 个 以上 是
p a t e. rci c
K yw r sesmet ajcn l i ; a t y sp a o e od :ae n ;d et e tn s t o ;t u t n s a r ao t u r i 度 演 进
作 为调节 不 动 产 利 用 关 系 的 法 律 制 度 , 役 地
相互 毗邻 的 不 动产 所 有 人 或 使 用 人 之 间 , 方行 一 使所 有权 或使 用 权 时 , 有 要 求 另 一 方 提供 便 利 享 或 接受 限制 的权 利 。二 者之 间的 相 同点在 于它们
的规 范 目的都 是 为 了调 整 不 动 产 之 间 的利 用 关
地役权与约定地役 权。与法 国不 同, 国把相邻 德

刍 议 地 役 权 与 相 邻 关 系
魏 淑玲
( 林 省磐 石市 国土 资 源 局 , 林 120 ) 吉 吉 330

要: 物权 法规 定的地役权与相邻关 系是两种相似的法律 制度 , 都涉及对他人 不动 产的利 用。二 者既有联 系, 又相
对独 立 , 实践 过 程 中 , 易 滋 生歧 义 。本 文对 二 者 的制 度 演 进 、 同特 征 、 体 区别 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与探 讨 , 在 极 共 具 为读 者 实践
第 1卷 第 4 8 期 20 O9年 1 月 2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 Ju a oJi A rutr c neadTcnl yC lg orl fin gi l a Si c n eho g oee n l c u l e o l
V 1 8. 4 o 1 No. Dc埘 e.09 eebr20
中更好 的把握二 者的尺度提供 参考。
关 键 词 : 役 权 ; 邻 关 系; 定 ; 地 相 法 约定 中圈 分 类 号 : 93 I 2 y 文 献标 识 码 : A
On teE sme t a d A jcn e t n ae ns n da e t l i h R ao
W E h l g l ui S n
( 伽 胁 Ct Ln e uc ueui Ji Poi eJ i 12 0 ) P i adRs r s r a l r n ,dn 330 y o eB n in v o
A s atT eesm ns daj e te t ni poet l r tok d f ii r ea ss ms adbt bt c: h ae et a da n li r r w ae w i s m l gl yt , o r n c rao n p y a n os al e n h
地 役权 问题 , 用 益 物 权 章 节 里 规 定 。 由此 形 成 在 了地 役权 与相邻 关系 的二分 法 。德 国法 中 的地役 权就 是法 国法 中 的约 定 地 役 , 相邻 关 系则 是 法 而 国法 中的法 定地 役 。我 国在 立 法模 式 上借 鉴 了德 国 的作 法 。
权 与相邻 关 系均 肇 源 于 罗 马 法 。在 古 罗 马 , 是 凡 对 他人 土地 的利 用 都 归 纳 到 了地 役 权 名 下 , 役 地
权 成为 一段 时期 内 的唯 一用 益 物权 l 。地 役 权 的 1 ] 传 统定 义是 指为 自己土地 的便 利 而 利 用他 人 土 地
的权利 , 承担 地役 权 的土 地 称 为供役 地 , 用 地 役 利 权 的土 地称 为需 役地 ] 。相 邻关 系制 度脱 胎 于 罗
马法 中的地 役 权 制 度 , 早 的地 役 权 就 是 因农 业 最
耕 作而 产生 的相 邻 关 系 , 以相 邻关 系 制 度 产 生 所 的基 础 是 地 役 权 制 度 j 。到 了近 代 , 欧洲 大 陆 在 国家 , 国率先 制定 了《 法 民法 典》 比较 完 整地 继 承 , 了古罗 马有 关 地 役 权 的规 定 , 地 役权 分 为法 定 把
i v le te U e o a r p r fo es n p a t e,te a ec n e t n n b t ,b s eaiey id p n e t n ov S fr lp o e t o t r .I rci h e y h c h m r o n ci si h o o uta o rlt l n e e d n , l v n e y e s o p o u e a iuo s n t s p p ,t v l t fb h s se ,c mmo e tr s p cfcdfe — a d v r a y t rd c mb g u .I i a r he e ouin o t y tms o h e o o n f au e ,s i i r e i e c fb t r ay e d ds u sd,a d p o ie t e rfrn e o e d r e trt rs e s ae o t n n e o h a e a lz d a ic s e o n n n rvd h eee c s fr ra e s b t o ga p t c l fb h i e h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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