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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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
1、出纳岗位:
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
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现付字凭证)工
作描述:
(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
(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
(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
(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
2、对外结算会计:
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
(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
(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
(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
(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
(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
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
(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
(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
(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
(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二)现金付款:
1、集团所属各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经办的各项业务,必须取得原始
的发票;
2、业务经办人填制“现金支款审批单”一式两联,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
领导、财务主管签字;
3、单位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集团领导审批、集团财务签字。
4、结算中心出纳根据审核后的单据办理报销付款手续,并在发票及现金支款单上加盖业务章,一联留存,一联连同发票记账后退给业务单位。
(三)拨付备用金:结算中心现金出纳,根据各单位资金需要情况,申请由集团账户向各单位拨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日常紧急业务需要,业务完成后,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催缴票据和余款,到结算中心办理报销手续,补足单位备用金。对没有现金支款审批单、没有加盖结算中心业务章的单据,各单位财务不准记账。
(四)对外结算会计
1、结算收款:结算会计根据业务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对除现金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记账。
2、对外付款:结算会计根据集团审批的资金计划,按用款时间顺序向外付款,以承兑汇票结算的,用款单位向出票单位开具收据,挂往来账户,电汇或以支票结算的,直接由各单位账户划款。票据、财务章统一由结算中心结算会计保管,各所属单位财务向供应商付款时,索取收款收据并记账。结算会计定期将汇款单据、支票存根、收据等返各单位财务记账。
3、月末,中心结算会计与各单位财务核对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余额,如有未达账项及时调整,帐实相符后,各单位才可结账。
4、根据银行对账单,对各单位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对账单一起装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