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收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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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收发管理办法
前言
本规定是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程序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并归口。
本程序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起草。
1、目的:规范公司报纸、期刊、信件收发操作,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信件安全。
2、适用范围:所有来往报纸、期刊、信件(包括快递等)。
3、后勤保卫室门卫负责每日报纸、期刊、信件的接收,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发放。
4、接受与发放程序
4.1所有公司来往信件、报纸和期刊,均由门卫负责接收。
4.2邮递员送来的信件,门卫要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的函件,如有开封、损坏函件,必须让函件接收部门(或本人)派人查收。函件接收部门(或本人)不派人或不收函件按信件退回处理。
4.3节假日及下班后的损坏函件,门卫负责与函件接收部门负责人联系,部门指派人员来公司查收,部门不派人或不收的函件按退回处理。
4.4需到邮局领取的函件,由部门负责到邮局领取,后勤保卫室协助、配合。
4.5总经理工作部收到报纸、期刊和信件后,先分类登记(来函来信记录表)后分发,属于公务信函/物件的,必须由函件接受部门或人员签收;属私人信函/
物件的,直接分发到接受人(财务部另有约定统一接收,按约定执行。函件本人不在的由部门人员代收)。公务信函/物件的范围包括: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某部门等为收信人的;发函人为单位的,收信人为公司名称加收信人名字的;其他需要由领导处理或向领导汇报的应及时汇报请示。
4.6报纸保存期限为一个月,具有重大保存价值的送交档案室存档。一个月后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7非信件接受人来领取信函/物件时总经理工作部应仔细核对、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授权委托是否真实,并做好记录。
5、收到信件、报刊后须及时分发,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延误或遗失。
6、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行,之前规定若与本办法冲突,则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之处遵从公司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