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填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31)
33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34
七、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2-33)
汇总纳税税款分配
35
主要机构、场所填报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分摊所得税额(36+37+38)
36
其中:主要机构、场所直接分摊所得税额
37
主要机构、场所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8
2.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当期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
3.第2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当期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数额。当期为境外盈利的,以正数表示;当期为境外亏损的,以负数表示。
4.第3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数额。本行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F210)“调增数额”列填报。
行次
项目
据实计算
申报金额
核定征收
申报金额
1
一、利润总额
2
减:境外所得
3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F210)
4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F210)
5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6
其中:项目①(减免性质代码)
7
项目②(减免性质代码)
8
项目③(减免性质代码)
9
项目④(减免性质代码)
10
项目⑤(减免性质代码)
11
主要机构、场所从事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额
39
减:本机构、场所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40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5-39)
41
其他机构、场所填报
A0685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

A0685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F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境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及附表由办理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在经营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税款所属年度的起止日期。
纳税人当年实际经营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填报当年实际经营期间的起止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纳税人境内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基本信息1.“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或地区)三字母代码(ISO 3166-1标准)。
2.“在境外成立地法定名称”: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名称。
3.“境外成立地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4.“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填报人为单独申报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勾选“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除主要机构、场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
5. “计税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据实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据实计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核定征收”。
已经勾选“核定征收”的填报人,需要填报本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表F4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第五条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公司所得税审定征收判定表
申报年度:金额单位:元纳税人名称(盖印)
纳税人辨别名联系电话
纳税人注册地点邮政编码
经济性质经营范围
开户银行行业类型
账号主营业务项目
上年收入总数上年景本花费额
上年公司所得税额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缴纳增值税额上固定财产总数
上年缴纳营业税额上年原资料耗用量(额)
上(本)年燃料、动力耗用量上年员工人数
上年员工薪资支出额上年征收方式
行项目纳税人自报状况税务机关审查建议
次
1账簿设置状况
账簿、凭据保留状况
2收入核算状况
3成本花费核算状况
4执行纳税义务状况
5纳税申报状况
6其余状况
公司法人
(负责自己保证本公司供给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资料真切、完好,并肩负因资料虚假
人)申明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纳税人对
征收方式
的建议:
经办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税源管理部门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建议:
税款属期:税款属期:
审定公司征收方式:审定公司征收方式:
定额征收口定率征收口定额征收口定率征收口
审定所得额或应税所得率:审定所得额或应税所得率: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税政部门一份,税源管理部门一份,纳税人一份。
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47c8ab0be23482fb5da4c8b.png)
国税发[2010]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2010-02-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并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应的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能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应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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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F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境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F200《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及附表由办理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在经营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税款所属年度的起止日期。
纳税人当年实际经营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填报当年实际经营期间的起止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纳税人境内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基本信息1.“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或地区)三字母代码(ISO 3166-1标准)。
2.“在境外成立地法定名称”: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名称。
3.“境外成立地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4.“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填报人为单独申报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勾选“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除主要机构、场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
5. “计税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据实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据实计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核定征收”。
已经勾选“核定征收”的填报人,需要填报本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表F400)。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完整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新)

合同号行次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1
2
3
4
5
6
核定征
收方式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纳税申报情况中文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英文名称:
项目纳税人自报情况账簿设置情况收入核算情况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编号:青税18所非鉴( )- □按收入总额 □按成本费用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从事的行业
及适用的利润率
□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核定利润率( )
□管理服务,核定利润率( )
□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核定利润率( )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其他情况注:1、本表由非居民企业填写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式一份。
2、在符合情形的□内打“√”,在核定利润率“()”中填写具体的利润率。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负责人签章:税务机关受理意见:经办人:
(受理章) 年 月 日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经办人:申请采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编号:
中文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英文名称:
从事的行业:□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管理服务□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行次项目情况
1 账簿设置情况未设置账簿
2 收入核算情况可以准确核算收入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无法准确核算成本
4 纳税申报情况不能据实申报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由境内企业扣缴
6 其他情况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核定征收方式□按收入总额□按成本费用□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利润率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办税服务厅意见:
年月日
分管局领导意见:
(公章)
年月日大国科意见:
年月日
备注信息:
中方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合同名称:合同号码:
注:1.非居民企业从事的行业,请在符合情形的□内打“√”;
2.非居民企业自收到本表10个工作日内填好并送达主管税务机关;
3.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征收方式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