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不动产的种类与特点及其法律规定
转让条件与程序
转让条件
不动产的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产权清晰、无争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此外,对于 某些特殊类型的不动产(如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转让条件。
转让程序
不动产的转让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交付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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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及流程
交易方式
不动产交易主要包括买卖、赠与、互 易等几种方式。其中,买卖是最常见 的交易方式,双方通过签订买卖合同 ,支付价款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成 交易。
交易流程
不动产交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 骤: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买卖合 同;支付定金或首付款;办理贷款手 续(如有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支付尾款并交付房屋。
其他定着物类型
其他定着物类型多样,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以及矿藏 、水流等自然资源。
其他定着物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其他定着物登记制度,其他定着物所有权和抵押权等权利 设立、变更需进行登记。
03
不动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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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性
地理位置固定
在交易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
06
不动产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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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意义和作用
确认产权
通过登记,可以确认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和产权状况,保护产权人 的合法权益。
维护交易安全
登记制度可以确保不动产交易的公开、透明,减少欺诈和纠纷的发 生,维护交易安全。
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有什么特征
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有什么特征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与土地紧密相连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设施,不包
括物理实体的建筑物和设施。
一、不动产的范围
1.土地:土地是自然存在的不动产,包括地表、地下和空中的土地和
水域。
2.建筑物:指用来固定在土地上的房屋、厂房、桥梁等构筑物,以及
由这些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所组成的独立的整体。
3.浮动设施:指特定的地点或区域内固定的设施,如码头、航空跑道
和车库等。
4.地上、地下和空中的矿产资源:指地下矿物、矿石、矿石和矿床等。
二、不动产的特征
1.固定性:不动产与土地紧密相连,无法移动或搬迁。
例如,土地和
建筑物是永久性的,不像动产可以随意转移。
2.持久性:不动产具有长期的存在和使用价值,不易消失或毁坏。
尽
管土地和建筑物可能会发生损坏或毁坏,但它们仍然可以重建或修复。
3.地域特征:不动产的价值和使用权通常是特定地理区域内的。
土地
的价值和用途可能会在不同的地区和城市之间有所差异。
4.权益性:不动产是权益的载体,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
这些权益在不动产交易和使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5.价值稳定性:与动产相比,不动产的价值相对稳定,不容易受到市
场波动、供求关系和物价等因素的影响。
总之,不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浮动设施和矿产资源等,具有固定性、持久性、地域特征、权益性和价值稳定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不动
产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和法律概念,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的生活。
不动产的名词解释
不动产的名词解释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上附着的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建设物,地下以上部分、地上以下部分均包括在内。
它是经济、法律、地理学等多个学科交叉的概念,具有广泛的意义和重要性。
不动产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对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土地是不动产中最基本的要素。
它是指地球表面的自然资源,包括陆地和水域。
土地具有稳定性、有限性和独特性等特点。
它是生产、居住、交通、生态等活动的场所,也是自然资源的载体。
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动产的主要内容之一。
通过土地使用权,人们可以进行农业、工商业、居住等各种经济和生活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房屋是指建造在土地上的用于居住、办公、生产等活动的建筑物。
房屋作为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社会秩序和城市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房屋不仅提供了人们的住所,还为人们的工作、学习和娱乐等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
同时,房屋也具有价值保值、资产增值的特点,是人们重要的财富来源。
房屋所有权即属于不动产的权利之一,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可以支配和利用该房屋。
建筑物和其他建设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非居住用途的建筑物,包括商业楼宇、工业厂房、公共设施、道路、桥梁、隧道等。
建筑物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重要不动产,它为各种商业、工业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和设施。
建筑物的价值除了有用价值外,还具有投资和资产增值的潜力。
拥有建筑物的使用权的人可以进行各种商业和生产活动,获得经济效益。
不动产的特点是稳定性、有限性和固定性。
不同于动产(如货币、股票等),不动产是固定在地上的,因此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稳定的价值。
同时,不动产的供给是有限的,土地面积有限,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数量也是有限的。
因此,不动产的一种重要的特征是供需矛盾,不动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对其价值和价格产生着影响。
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产业,与经济、法律、地理学等多个学科密切相关。
在经济领域,不动产的投资和经营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什么是不动产意思详解
什么是不动产意思详解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么你对不动产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不动产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参照《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概念定义: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real estate,real property),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自然特性: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
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社会经济特性: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特性。
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价高,而且总价大。
2、用途多样性:也称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
从经济角度土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商业、办公、居住、工业、耕地、牧场、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广泛性:又称相互影响,不动产涉及社会多方面,容易对外界产生影响。
不动产.ppt
(四)不动产业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不动产业的概念; 不动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返回Βιβλιοθήκη (一)不动产的涵义 (二)不动产的特性 (三)不动产的分类 (四)不动产业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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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的涵义 不动产是指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和 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以及由 此衍生的产权。
1)不动产是一种财产。 2)不动产是实体与权利的有机结合。 3)不动产,作为有形实体,可区分为三种类型:土地; 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 属设备。 4)产权,实质上是财产权的简称,它包括对财产的所 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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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的特性
不动产,作为一种资产,除拥有与其他资产相同的 基本属性(有用性、稀缺性、可被独占性)外,还具有 以下基本持性: 1)数量的有限性; 2)位置的固定性; 3)使用的长期性; 4)保值性和增值性; 5)投资与消费的双重性; 6)质量差异的普遍性。 城市不动产.除具有上述一般特性外,与乡村不动 产相比,还具有以下待点: 1)聚集性、2)多能性、3)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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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动产的分类
1)按产权性质分类: 国有不动产、集体所有不动产、私有房产、涉外房产 2)按使用功能分类: 非农业用途的不动产:商业、金融业用途;居住用 途;工业用途;仓储用途;文、体、娱、办公用途; 交通用途;市政公用设施;特殊用途,其他用途 农业用途的不动产: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农村居住用房和用地;农村道路;其他 3)按投资目的分类 非经营性不动产;经营性不动产
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包括哪些?
腹有诗书气自华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包括哪些?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
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动产的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
例如,建筑物一旦移动或离开土地就不成其为建筑物,其价值将大大降低。
而动产则可以随意移动,其价值不受影响.(一)不动产有哪些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二)不动产权利有哪些(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不动产权益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1)不动产权益是不动产的核心所在,是房地产法律中必须明确设置或规定的一项根本性内容。
在西方国家,土地大多归私人所有,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非常繁杂的不动产关系,因而西方法律对不动产权益的规定比较系统和细致。
不动产的定义及其特点分析
不动产的定义及其特点分析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统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在法律上,不动产具有一定的定义和特点,本文将对不动产的定义及其特点进行分析。
一、不动产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不动产包括了土地、建筑物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管道等。
二、不动产的特点分析1. 永久性不动产具有永久性的特点,即其存在时间长久,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土地作为不动产的核心,具有永久存在的特征,而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使用寿命虽然有限,但在法律上仍然属于不动产范畴。
2. 有限性不动产的数量是有限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建筑物也有其容量限制。
由于不动产的有限性,使得其在市场上具有稀缺性,从而对其价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不可移动性不动产的特点之一是不可移动性,即其无法在空间上进行迁移。
土地的位置固定,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也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因此不动产无法像动产那样方便地进行交易。
4. 不可分割性不动产在法律上具有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即其不能被分割成独立的部分进行交易。
例如,一块土地上的建筑物无法单独出售,必须将土地和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交易。
案例分析:某市的一块土地上建有一座商业大楼,该土地和建筑物属于不动产范畴。
一家公司在该商业大楼的一层开设了一家餐厅,并将其作为经营场所。
然而,由于该公司未能按时缴纳租金,房东决定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该公司搬离。
在这个案例中,土地和建筑物作为不动产的一部分,属于房东的所有权。
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该公司搬离,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赋予了房东对其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综上所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统称。
不动产具有永久性、有限性、不可移动性和不可分割性等特点。
了解不动产的定义和特点对于理解不动产法律规定及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是什么意思?——法律专家分析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不动产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重要财产。
那么,不动产到底是什么意思?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为您进行详细解析。
一、不动产的定义和分类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上所建物屋,以及与之有关的权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主要分为以下两类:1.土地:指地球表面及其下部所含的土、矿物、水,以及由地球表面向下的空气层。
土地是不可移动的,但是土地上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等可以移动。
2.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筑物是指人工修建的不可移动的物体,如房屋、办公楼、工厂等;附属设施则是指与建筑物有关的附加设施,如管道、电缆、空调设备等。
二、不动产的权利不动产拥有者可以享有多种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这些权利的取得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土地出让,建筑物的所有权需要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
三、不动产的转让和抵押不动产可以通过转让和抵押来变现。
不过,不动产的转让和抵押过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产权过户;抵押不动产则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登记。
四、不动产的维修和管理不动产的维修和管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物业公司可以代表不动产所有者进行维修和管理,但是需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遵守相关法规。
同时,不动产所有者也需要对其不动产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五、不动产的纠纷处理不动产的纠纷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常见的纠纷包括土地纠纷、建筑物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
当发生纠纷时,不动产所有者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和仲裁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六、不动产的税务问题不动产涉及的税务问题比较复杂,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
不过,不动产所有者只要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就不必担心税务问题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综上所述,不动产作为重要的财产,其权利和义务需要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定。
不动产名词解释
不动产名词解释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包括房屋、厂房、仓库等)及其他与土地紧密相关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是不动产的基础,是自然资源中最重要的一种。
土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工业建设、住房建设、商业用途等。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人持有土地的权益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获得的。
建筑物是不动产的主体,是人类居住和工作的场所。
建筑物包括房屋、厂房、仓库等各种形式。
建筑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随着土地的转让而转移,但建筑物所在的土地仍然是由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统一管理。
除土地和建筑物外,还有其他与土地紧密相关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
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人的权益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获得的。
不动产具有以下特点:稳定性、耐用性、物质性和有限性。
由于土地和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用性,使得不动产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较高的价值。
不动产的物质性意味着它是有形的实物,而不是抽象的概念。
不动产的有限性意味着它的供给是有限的,无法无限增加,因此具有稀缺性。
不动产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不动产是生产要素之一,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
其次,不动产是投资的重要形式,房地产投资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不动产也是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的住房需求、商业需求和办公需求都需要不动产来满足。
总之,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与土地紧密相关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相关知识点
不动产相关知识点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上所承载的永久性建筑物(如房屋、厂房、桥梁等)以及与土地或建筑物有密切关联的权益(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与之相对应的是可动产,即可以移动的财产(如汽车、家具等)。
在法律和经济学中,不动产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形式,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法律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不动产相关的知识点。
一、不动产的分类1.土地:不动产中的主体部分,是指地表、地下和其上空的幻象2.建筑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和土地曾经属于的永久性建造物。
3.构筑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临时性建造物,如临时的棚屋、展览馆、大篷车等。
二、不动产权利的种类1.所有权:是指对不动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不动产权利中最高级和最完备的权利。
2.地役权:是指对土地为服务对象设立的一种权利,可以限制或禁止土地所有权人的其中一种行为。
3.地(房)屋使用权:是指国家以法定形式对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使用的一种权利。
三、不动产的取得方式1.买卖:是指以金钱支付或与金钱等价的财产支付的方式取得不动产。
2.赠与:是指以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取得不动产。
3.继承:是指通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转移方式取得不动产。
4.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建设或购买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不动产。
四、不动产权益转让与担保1.不动产交易:指不动产所有权的买卖或赠与等方式的转让。
2.不动产质押: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将其不动产权利质押予他人,作为债权的担保方式。
3.不动产税与费:包括不动产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动产维修专用基金等。
五、不动产的公证与登记1.不动产的公证:是指将不动产权益转移等重大事项通过公证机关的证明,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不动产的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益、不动产的权利限制等事项纳入到不动产登记簿中,以公示和保护权益。
六、不动产发展与管理1.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制度和政策。
2.不动产开发:是指开发商通过购买或取得土地,按照规划建造房屋、商铺等不动产,并最终出售或出租给用户的一系列活动。
不动产登记课件ppt
趋势四
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不动产登记课件
目录
• 不动产登记概述 •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 不动产登记的种类和方式 • 不动产登记的权属和争议处理 • 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和数据管理 • 不动产登记的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定义
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法定登记机关 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进行登记,以公示 和公信的方式确认和保护不动产物权 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历史沿革
起源
不动产登记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地 役权登记制度,随着资本主义经
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善。
发展
各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践中不 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和体系。
国际统一
随着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成立,各 国开始探索建立统一的国际不动产 登记制度,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 交流。
02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程 序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土地使用权
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 使用权、土地抵押权等
。
房屋所有权
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 抵押权、房屋租赁权等
。
林地使用权
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 使用权、林地抵押权等
。
其他不动产物权
如采矿权、取水权等。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 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确定不动产权益归属
通过不动产登记,明确不动产权益的 归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防止权属纠纷
通过登记公示,减少不动产权益纠纷 ,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的秩序。
不动产登记的争议处理
登记错误处理
当不动产登记出现错误时,应当 及时纠正,并对受影响的权利人 进行合理补偿。
银行卡显示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银行卡显示不动产是什么意思银行卡显示不动产是什么意思?——法律专家分析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银行卡的功能也越来越丰富。
其中,有些银行卡会显示“不动产”信息,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下面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相关问题,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什么是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的规定,“土地、矿藏、山岭、森林、草原、水域以及所含生物、自然增殖物、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地物,均属于不动产。
”简单来说,不动产就是指无法移动的物品,包括房屋、土地、建筑物等。
二、银行卡为什么会显示不动产?有些银行卡会显示持卡人拥有的不动产信息,这主要是为了方便银行和持卡人进行业务交易。
例如,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或者在购买房屋时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等。
同时,银行也可以通过显示不动产信息来判断持卡人的资产状况,从而更好地为持卡人提供服务。
三、银行卡显示不动产信息是否合法?从法律角度出发,银行卡显示不动产信息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应当登记。
”银行卡显示的不动产信息来源于国土资源部门的登记信息,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银行卡显示不动产信息也符合《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
”四、银行卡显示不动产信息的风险是什么?银行卡显示不动产信息的风险主要在于信息泄露和滥用。
如果不动产信息被泄露,可能会给持卡人带来经济损失和隐私泄露等问题。
同时,如果银行将不动产信息用于其他未经持卡人同意的业务,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五、如何保护银行卡中的不动产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银行卡中的不动产信息:1.定期查看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联系银行处理。
2.注意安全防范,避免银行卡信息被盗用。
3.谨慎选择银行卡服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显示。
4.及时维护自己的不动产权益,对不动产信息进行登记和备案。
六、案例分析2019年,某银行推出了一款信用卡,可以在卡片上显示持卡人的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一般指什么
不动产一般指什么不动产一般指什么:法律专家的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动产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很多人对不动产的定义和范围还不是很清晰。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本文将对不动产的概念、种类和相关法律进行探讨。
一、概念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和与土地附着的矿藏、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以及与建筑物固定连接的设备、构筑物等物权法律规定的财产。
不动产是不能移动的财产,其价值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
二、种类不动产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土地:土地是不动产的最基本形式,它是指地球表面的外层固体。
土地可以用于农业、建设、开采矿产等用途,其权利以及使用方式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2.建筑物:建筑物是指人类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工厂、商店等建筑物体。
建筑物是不动产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
3.矿产、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矿产、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是不能移动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其权利以及使用方式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4.与建筑物固定连接的设备、构筑物等物权法律规定的财产:与建筑物固定连接的设备、构筑物等物权法律规定的财产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是不能移动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其权利以及使用方式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三、相关法律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受到法律保护。
以下是与不动产相关的法律:1.《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不动产法律的基础,其规定了不动产权利的种类、取得、转让和保护等方面。
2.《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土地的基本用途、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等方面。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其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的管理、销售、租赁等方面。
四、案例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在购买土地时,未及时清理土地上的杂物和垃圾,导致土地上积存了大量的垃圾和杂物。
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有什么特征
不动产包括哪些不动产有什么特征不动产是指地面及地下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在土地上的设施,具体包括土地、建筑物、山林、矿藏、水域、草原等。
不动产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稳定性:不动产是一种长期存在的资产,相对于动产来说更具有稳定性。
土地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减值,建筑物虽然会随着使用寿命的延长而磨损,但经过维护和修缮依然可以保持其价值。
2.有形性:不动产是有形的资产,可以通过肉眼观察和参观来确认其存在和实际价值。
相比之下,动产的存在和转移更为便捷和灵活。
3.不可移动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即土地和建筑物无法像动产那样轻易搬迁和转移。
这也是不动产相对于动产而言的一个重要区别。
4.领域性:不动产受到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其价值和使用权通常局限于特定的地理范围内。
同一份不动产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价值和用途可能截然不同。
5.可分性:虽然不动产本身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可以按照其用途、地域等因素进行划分和分割,形成不同的产权形式,比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形式,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都是由法律保护的,不动产的流通和交易也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在不动产领域,存在着土地规划、建筑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管理等诸多相关产业,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
不动产投资是一种相对稳健的投资方式,因为不动产在长期内保值增值的潜力较大。
但不动产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比如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影响不动产的价值。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不动产投资时应当谨慎、全面地评估市场情况和风险因素,做好风险管理和资产保护。
总的来说,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形式,具有稳定性、有形性、不可移动性、领域性、可分性等特点,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财富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投资是一种相对稳健的投资方式,但是也需要谨慎对待风险因素,做好风险管理和资产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是什么概念类型
不动产是什么概念类型不动产是什么概念类型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与土地有关的固定不动的物体,其权利依法可以作为财产进行买卖、转让、抵押等处置方式的一种财产类型。
在法律上,不动产的权利可以被界定为物权,而物权又可以分为产权和担保物权两种类型。
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对不动产的类型和权利进行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不动产的概念和法律特点。
一、不动产的类型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两大类,其中土地指地球表面的一部分,建筑物指建造在土地上或者其他不动产上的房屋、构筑物、设备等固定不动的物体,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
此外,不动产还包括与土地紧密相关的物体,如地下采矿权、地下水、地下管线等。
二、不动产权利的种类不动产权利是指不动产所有人对其物权的享有情况,主要包括产权和担保物权两种类型。
1. 产权产权是指不动产所有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其中,使用权是指所有者对不动产进行使用和处理的权利,收益权是指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归所有者享有的权利,处分权是指所有者对不动产进行买卖、转让、抵押等处置方式的权利。
2.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为了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
其中,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依法取得的以不动产为担保的债权,质权是指债权人依法取得的以不动产为质押物的债权。
三、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和转移1. 不动产权利的设立不动产权利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是不动产必须存在,二是权利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三是权利必须有具体的内容和范围。
设立不动产权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获得不动产权利,二是通过买卖、赠与、遗赠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利,三是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设立担保物权,四是通过继承、受遗赠等方式承继不动产权利。
2. 不动产权利的转移不动产权利的转移主要通过买卖、赠与、遗赠等方式实现。
其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买卖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
不动产什么意思
不动产什么意思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途的物,包括附着于地⾯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以及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如⼟地以及房屋、林⽊等附着在⼟地上的物。
不动产什么意思,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动产什么意思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途的物,包括附着于地⾯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以及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如⼟地以及房屋、林⽊等附着在⼟地上的物。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条 【征收、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不动产证的房⼦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
不动产证=房产证+⼟地证。
房屋做不动产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公⽰⼿段。
房屋产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房⼦没有进⾏过户等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民法典》第⼆百零⼋条【物权公⽰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途的物,包括附着于地⾯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以及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如⼟地以及房屋、林⽊等附着在⼟地上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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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什么意思有几年产权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有几年产权不动产是什么意思,有几年产权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不动产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不动产的含义和产权性质却让人们感到困惑。
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对不动产的含义和产权性质进行分析,列出6个标题并逐一展开分析,最后以一个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一、不动产的含义不动产是指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以及其他与土地有关的权益。
其中,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建设用地。
房屋及其附属物是指人工建造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如门、窗、墙、屋顶、地下室等。
二、不动产的产权性质1. 土地的产权性质我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即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占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下,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或土地管理部门授权,农村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在土地上使用的权利。
2. 房屋的产权性质我国房屋的产权性质分为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权利。
而房屋使用权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他人使用的权利。
三、不动产产权的取得方式不动产产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转让、继承、赠与、遗失移民等方式。
其中,出让是指国家或集体组织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程序和价格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
划拨是指国家或集体组织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无偿划转给特定的个人或单位的行为。
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持有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继承是指不动产权利人死亡后,不动产权利自动继承到其法定或遗嘱继承人的行为。
赠与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不动产权利无偿赠与给他人的行为。
遗失移民是指因战争、灾害等原因导致原不动产权利人无法继续占有和使用不动产,而被迫迁移至他处。
民法典对不动产的规定
民法典对不动产的规定一、不动产的概念与分类不动产是指土地和与土地固着的建筑物,具有固定性和不能随意搬迁的特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主要分为土地和建筑物两大类。
其中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不同类型;建筑物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等。
二、不动产权的归属与保护1.不动产权的归属不动产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
根据民法典,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可以依法出让、出租或者抵押给居民个人和法人组织。
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属于土地所有权人或其他具有权利主体资格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不动产权的保护民法典对不动产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担保物权和登记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不动产权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和承担违约责任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担保的债权确权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登记制度是指对不动产权属关系进行登记备案,便于公众查询和权益保护。
三、不动产交易的规定1.合同形式与要件不动产交易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价格和交付标的等要件。
并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交易需要进行公证或者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2.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面积、结构、权属等情况,并约定交付和交纳价格的方式和时间。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实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产权证明,并确认权属状况。
3.公开交易与拍卖民法典对不动产的公开交易和拍卖做出了规定,即依法经过公证机构、法院或者其他经依法设立的机构进行,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四、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1.登记机构与登记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登记工作由登记机构负责,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不动产的权属登记、变动登记和限制登记等。
登记机构应当确保登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2.登记申请与效力不动产登记需要依法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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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土地是否存在贬值 存在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包括导致土地价值下降的因素。 测算时,一般不采取成新率的方式,而是在土地评估中, 将其影响的价值量核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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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假设开发法 基本公式 静态方法与动态方法 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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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房地产估价对折现率计算的要求
5.3.5资本化率应按下列方法分析确定:
l、市场提取法:应搜集市场上三宗以上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净 收益等资料,选用相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出资本化率。
2、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以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作为 资本化率。安全利率可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期国债年利率或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估 价对象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及未来预测、估价对象的用途及新 旧程度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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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 • • 清查的目的不清楚 清查的内容不完整 清查的方法不合理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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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清查的目的不清楚 清查目的 掌握评估对象的主要特征以及影响不动产价值的主要因素。 结合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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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收益口径的选择 未来收益的折现,收益包括收益性不动产的经营和不动产持有期末 转售的净收益。 理论上,收益口径可以是多样的。但不动产收益法一般采取净收益。 目前在不动产评估领域较为通行采用净收益作为收益口径来计算房 地产的价值。净收益是净运营收益的简称,是从有效毛收入中扣除 运营费用以后得到的归因于房地产的收入。 按用途区分:基于租赁收入测算和基于营业收入测算; 按经营方式区分:有限期和满寿命期; 主要的问题: • 是否含所得税、折旧。 • 非不动产贡献收益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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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成本法 不动产价值构成(投资利润是否计算) 土地与建筑物 土地是否存在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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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不动产价值构成(投资利润是否计算),一般包括: 土地取得成本 开发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投资利息 销售税费(销售) 开发利润(销售)
• 不动产准则内容概况 定义 要求 要点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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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 如何解读和学习不动产准则 具备不动产评估的理论基础 理解 分析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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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 比如 第十一条 当不动产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应当在合 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最优用途与实际用途冲突; 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冲突;住宅楼底层车库,临街, 产权证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商铺;如何处理? 最优利用方式: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 行 。法律允许是前提。 如何判断法律允许?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管理部门证明。 无规定限制,可按现实用途操作。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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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清查的内容不完整 权益状况 实物状况 区位状况 财务核算状况 建设施工文件 影响价值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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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案例 某评估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对不动产账面价值清查不到位,对企业取得不动产支出的 实际情况了解不清,造成评估值对应可能的未支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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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非现场调查 非现场调查的适用性 抽样技术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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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方法不熟悉 • 方法之间的关系不清楚 • 对方法适用性理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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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方法不熟悉 方法原理 方法公式 方法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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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 比如 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利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 的不动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其不动产评估结果进行 必要的分析和判断,合理加以利用。 有的评估师不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如引用其他评估 机构评估结果,是否需要先在报告中分析其评估结果 是否合理,如有分歧,如何解决?若出现责任问题, 资产评估师是否承担责任? 利用、合理利用、利用合理,披露。 现阶段,对于利用其他评估机构的不动产评估报告的 各自责任划分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结合第四十 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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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清查的方法不合理 无计划或方案,或不能达到清查目标 缺乏控制 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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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重视 没有意识 反映不充分 回避 举例 某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为租赁,出租方为当地驻军。评 估中,如何处理土地问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不动产评估有关问题探讨
主讲人:肖 力
内容介绍
一、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二、不动产清查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探讨 三、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探讨
四、不动产评估报告方面的主要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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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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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基本公式(静态) 不动产评估价值 = 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 后续开发成本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 投资利息 -销售税费 - 开发利润 - 取得不动产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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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静态方法与动态方法的区别 时间因素 静态:收入、支出等以静止在评估基准日时点; 动态:模拟不动产开发过程预测,预测收入、支出未来发生的时间 以及在未来发生时的金额。 扣除项的差异 静态:扣除投资利息、开发利润; 动态:不扣除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房地产估价),原因:折现 率中包含安全收益部分(通常的利率),又包含风险收益部分(利 润率)。 动态两种情形: 自有资金考虑情形下,不扣除投资利息; 外部借贷考虑情形下,扣除投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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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准则是“纲”,具有普遍适用性及指导意义。 在准则制定过程中,准则内容难以对各具体情形完全覆盖, 操作性体现在对主要情形限制性的要求与提示性要点中。 程序是明确且相对具体的。 方法运用需从理论与实践中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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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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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 比如 第二十八条 运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时,有租约限制的, 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 的租金应当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 当披露租约情况。 有的评估师认为,评估对象所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明 显高于或低于市场租金,通过判断毁约的成本,结合 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判断选择租赁期内的租金。 这里,首先需要明确评估对象——带租约的不动产。 也就是权利限制的不动产。 其次,评估师是否有权调整租赁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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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市场法 一般适用对象: 同种类型的数量较多且经常发生交易,住 宅、写字楼、商铺、房地产开发用地 最接近原则 修正体系与修正标准 土地、附属设施、局部环境等因素对修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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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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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土地与建筑物
土地自行开发形成土地适用条件,如基础设施,道路、 给排水、热力等,其价值单独反映,避免土地评估中 重复计算。
土地与不动产虽投入资金不同,但不动产利润形成由 土地与建筑物共同实现。在同一个开发项目或不动产 中,是否存在土地收益与建筑物收益的不同,是否有 必要这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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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资本化率与报酬率的关系 资本化率,当不考虑收益变化或收益稳定的情况下,若存在与不 动产预期收益相似的大量可比市场信息时,可靠性较高。市场可 比信息缺乏时,报酬率提供一个解决方法,并相对可靠。 在实际应用中,永续情况下,资本化率等于报酬率。也就是,报 酬率的年金方式等于资本化率。有限年期、收益变动直接影响资 本化率。 资产评估 折现率,概念上,净现金流量模式,多采用报酬率。一般以风险 投资报酬率的形式来体现。 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这样的情况,净收益没有变化,无限期,直 接利用资本化率。或者,有限期,但无不动产到期收回,也是如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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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直接资本化法一般只适用于评估收益无限期的不动产价值。 这种情况下,不动产的当期收益等于年金,用一个资本化 率来计算这一年金的现值,以获得不动的价值。 • 报酬率的确定含有某些主观选择性,在一定时期,报酬率 大体上有一个合理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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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评估方法应用方面的主要问题
• 资产评估对折现率计算的要求 强调折现率与收益口径匹配。其实质也是包含至资本化率和报酬率两 种。 实际操作 以不动产租赁为例 1、 当采取资本化率或类似资本化率方式时,可以与被评估不动产类似 资产的市场净租赁收益与价值的比作为折现率。 2、当采取报酬率的方式时 (1)可以所经营租赁不动产企业或行业的投资回报率(考虑税前与税 后)加减被评估不动产个别风险状况; (2)以该类企业净资产收益(考虑税前税后)率加减被评估不动产个 别风险。 (3)采用资产资本定价模型(CAPM)。同样考虑收益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