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实证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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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与方法研究

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与方法研究

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与方法研究
犯罪学研究方法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时所采用的方式和手段。


国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理论分析法
理论分析法是犯罪学研究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它主要是通过理论
分析,对犯罪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从而找出犯罪行为的内在规
律和原因。

二、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对某一特定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从中探究犯罪形
成的原因和规律。

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犯罪现
象的本质,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三、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是指利用统计学方法对大量的犯罪数据进行分析,从
中发现犯罪现象的规律和趋势。

这种研究方法可以为制定犯罪预防和
治理的政策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四、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一种基于实验和观察的研究方法,它通过对具体的
犯罪现象进行实际观察和分析,从中找到犯罪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为
犯罪预防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我国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法、案例分
析法、统计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

这些方法各具特点,可以相互补充,共同推动我国犯罪学的研究和发展。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法学研究是一门严谨而复杂的学科,要想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学领域的知识,必须借助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技巧。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学研究常用的方法与技巧,并给予相关实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法学研究。

一、实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最为常用的方法之一。

这种方法强调以事实为基础,通过观察、实地调查、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法律现象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和解释。

例如,在研究法律实施效果时,我们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搜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从而验证法律规定的实际作用。

二、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是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或不同社会环境下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差异和相似之处,以揭示社会文化、经济因素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举例来说,研究不同国家的刑法制度时,我们可以比较其刑法条文内容、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罚数额等方面的异同,进而分析其背后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影响。

三、历史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通过对法律发展的历史变迁进行深入研究,可以理解法律的演变规律,对当代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比如,研究古代法律文献里的法条,我们可以推测其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历史意义,从而对现代法律的借鉴和完善提供参考。

四、逻辑研究方法逻辑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方法之一。

逻辑学原理的运用可以使法学研究更具严密性和精确性。

通过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理论的推理和演绎过程,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做出更合理的论证。

举例来说,在论证某一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时,我们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分析案例事实和法条要素的契合度,从而得出合理的判断。

五、文献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

通过深入研读各类法律文献,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学术观点。

在论文写作或学术研究中,我们常常需要查阅相关文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引用和分析。

在进行文献研究时,我们要注重筛选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的文献,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

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

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

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引言法学是以研究法律规则和法律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实证研究方法是一种基于数据和事实,追求客观和可重复性的研究方法。

在法学领域,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法律现象的本质,验证法律理论的可行性,并为法学研究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证据。

本文将探讨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并讨论其优势和局限性。

1. 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实证研究方法强调基于观察和实际数据的研究分析,通过收集、处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来得出结论。

在法学领域,实证研究方法可以用于研究法律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法律体系的影响等方面。

2. 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案例2.1 法律政策的评估实证研究方法可以应用于评估法律政策的效果和影响。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评估出某项法律政策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是否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2 法律现象的解释和预测实证研究方法可以用于解释和预测法律现象的发生和演变。

通过分析大量的实证数据,可以揭示不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和影响,进而对未来的法律趋势进行预测。

2.3 法律规则的效力研究实证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法律规则的实际效力和适用情况。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研究和数据分析,可以判断出某项法律规则在实际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 实证研究方法的优势3.1 客观性和可重复性实证研究方法强调基于数据和事实的分析,追求客观和可重复性。

在法学研究中,这种方法可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保证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3.2 提供科学证据实证研究方法可以提供科学和准确的证据,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决策提供支持。

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为法律实践提供更加可靠和有力的依据。

4. 实证研究方法的局限性4.1 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面临数据可获得性和可靠性的挑战。

有些法学领域的数据可能较为敏感或难以获取,而且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需要仔细验证。

4.2 时间和成本的投入实证研究方法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投入,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等环节。

刑事和解制度之实证研究——以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为视角

刑事和解制度之实证研究——以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为视角

新修 订 的《 刑 事诉讼 法》 中未直接 采用刑 事和解 这一术 语 , 而 害人 的协 商与 沟通 , 能够 使加 害人深 刻认 识到 自己的犯罪 行 为给 以当事 人和解代 之 , 同时 没有 给 出明确 的概念 界 定。 学术界对 于 受害 人造 成 的 巨大 痛苦, 使其真 心悔 过并 付 诸实 际行动对 受 害人 刑事 和解 的研究 比较多 , 结 合修 订后 的刑事诉 讼法增 设的特 别程 予 以及 时、 足额 赔偿 来建 立平 和社 会关 系, 为其 再社 会化 创造 有
悔过 、 赔 礼道 歉、 积极赔 偿 等方 式与 被害人 达成刑 事和 解协议 , 司 修 复被侵 害 的法益 和被破 坏 的社会关 系 , 建 立有序 、 和谐 的社 会。
法 机 关对 该协 议予 以认可 并 作为 案件 处理 结果 的依 据 。刑事 和 但 二者 在 行为 方式 一 I - 有 所不 同 , 刑事 和解 是从 个人 角度 , 通过 积
制占 轧 金
2 0 1 3 ・4 ( 中) ◆ 司 法 天 地
刑 事和解制 度之实证研究
以检 察 院 的 司法 实践 为视 角
段瑞瑞 赵 丽 清
摘 要 修订 后 的 《 刑 事诉 讼法》 于2 0 1 3 年 1 月 1日 正 式 实施 , 该 法明确 规定 了当事人 和解 的公诉 案件 诉讼 程序 , 即刑事 和 解制 度 , 这 一制度 的 实施有 利 于社会 关 系的修 复与和 谐社 会 的构建 , 但在 取 得成 效的 同时也 存着 不少 以钱赎 刑 和 司法腐
法 公正 的基 础上 实行 , 才能真 正 发挥 出它应 有 的作 用 , 才 能提升
司 法公 信 力, 发挥 出法应有 的指 引 作用 。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及其相应理论的学科,研究方法的选择对于研究成果的质量至关重要。

在法学研究方法中,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两种常见的方法,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研究方式与价值。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比较。

实证研究是一种以实际的数据和经验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它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现实中的相关数据来得出研究结论。

实证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现实进行观察和分析,形成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或者产生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实证研究注重事实,强调客观性与可重复性。

在法学研究中,实证研究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观察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来获取数据。

通过定量分析或者定性分析的方式,研究者可以发现法律规则或者法律现象的规律性特征。

实证研究在法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和价值。

首先,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观察与分析,为法律实务提供指导意义。

研究者可以分析案例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从而总结出某种类型案例的共性与特点。

其次,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法律规则或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观察和分析,为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实证研究可以对法律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与实证研究相比,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据重要地位。

理论研究是通过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剖析和阐释,形成系统性理论框架和逻辑体系的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注重思维的逻辑性与系统性,通过梳理现有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发展出更加完善和科学的理论体系。

在法学研究中,理论研究可以通过文献阅读、比较分析和逻辑推理等方式来进行。

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本质进行深入探索,揭示法律规则背后的哲学与伦理基础。

其次,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体系进行梳理和重构,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和思路。

最后,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和解构,揭示规则背后的意义和目的。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方法,对于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途径与思路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途径与思路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途径与思路法学方法论是研究和探讨法学研究方法的理论体系,旨在指导和规范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它对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视角介绍法学方法论的研究途径与思路,以期探讨出一种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强调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的法律数据和案例来获取法律问题的客观认识。

实证法学的核心思想是借鉴自然科学方法的观察、实验和统计数据等方法,来分析法律现象和规律。

实证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较强的实证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准确地描述和解释法律规则和现象,为法律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是一种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来推进法学研究的方法。

它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发现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异同、利弊、借鉴点,为法律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比较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较强的跨文化、跨国家的背景知识,能够深入分析和理解不同法律制度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并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法律研究中。

三、历史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是一种通过对历史的追溯和分析,来研究和理解法律发展和演变的方法。

法律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社会现象,通过对法律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规律,为法学研究提供深层次的理解和解释。

历史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扎实的历史学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从历史文献、档案和资料中获取和整理法律信息,并将其与现代法学理论相结合。

四、逻辑研究方法逻辑研究方法是一种通过逻辑推理和分析方法,来研究法律规则和论证的方法。

法律是一种具有逻辑性的文本,通过逻辑研究方法可以深入理解法律逻辑的构建和运行机制,并提出相关的法律哲学和法理学观点。

逻辑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分析和评价法律规则和论证过程中的逻辑结构和合理性。

五、综合研究方法综合研究方法是一种通过多学科、多方法的综合研究,来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方法。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实证调研和制度构想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实证调研和制度构想
据 ,尤 其是存 有嫌 疑人 的指纹 、血液 等重 要生理 特征 的证据 ,一 旦流转 操作 不当 , 就 会大大 降低 其证 明能力 。在 单据移 送 、公安管 理模 式 中,涉案 财物仅进 行 单据移 转 ,减少 了证 据 的实物 流转次数 ,可 最 大 限度 减少 因人 为 因素 导致 证据 出现瑕疵 ,降低 了流转 环节 发生 差错 、污 损 、灭失 的可 能性 。
二 、两种涉案财物 管理模式 的不足
( 一)涉案财物实物移送 、分别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 . 主体分散 ,权责不清。公检法三家单位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分别管理涉案财物,分别承担责任 ,
部 门 ,由公 安机 关和 自侦部 门对 这些涉 案物 品进 行相 应的处 理 。
3 . 在涉 案财物 的处理 方面 。法 院应 当在判 决 书中对查封 、扣押 、冻结 的财 物及其孳息 作 出处理 。 对 查封 、扣押 、冻 结的赃 款赃物 及其孳 息 ,除依法 返还被 害人的 以外 ,应当一律 没收 ,上缴 国库 。对 与本案 无关 的财物 ,法 院应 当通知 扣押 、冻结机 关依法 处理 。因犯罪 嫌疑人死 亡的 , 检 察机 关 、公 安
送和处理,而不涉及对于涉案财物的查封 、扣押 、冻结环节。
4 0 ・
辨认、 移 交鉴 定 、 庭 审质证 等司法 程序 ;二是 公检法 三 家单位对 于涉 案财物 管理互 有衔接 、 互有责 任 , 保 证 了涉案财 物 管理 的 中立性 ;三是通 过 实物移 送 、分别 管理 , 检 察机 关和法 院对 于涉案 财物 是否是 赃物 、是否 应 该扣 押 、冻结 可 以及时 实施 审查 ,有 利于对 扣 押 、冻结措 施 的监督 。 ( 二 )单据 移送 、公安 管理模 式 单据 移送 、公安管 理模 式是各地 司法 机 关针对实 物移 送 、分别 管理模 式所 作的有 益探索 ,即涉 案 财物 实物 不随 案移送 ,只 随案移 送相 关法律 手续 ,物 品仍 由公安机 关继 续保管 。如 在上海 市某 些区 , 公检 法三 家单位 通过签 订相 关协议 ,明确检察 机 关向法 院提起 公诉 的案件 , 赃款 以银行 转账 的方式 随

法学 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 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研究方法有哪些法学研究方法是指在法学领域进行研究时所采用的方法和途径。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获取和分析相关的法学知识和数据,从而得出科学且可靠的结论。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学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这是法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它通过阅读、分析和比较各类书籍、判例、条例、法律文件和相关文献,来获取所需的法学知识和信息。

研究者可以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献,了解法律背景、法律文本的解释和适用、先例和判例等各类法学问题。

二、案例研究法:这种方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来深入研究法律规则的适用和效果。

研究者可以选择某个特定的案例,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探究其中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法律解释。

案例研究法尤其适用于探讨一些新的、争议性强的法律问题。

三、实证研究法:这种方法通过对事实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来研究法律规则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实证研究方法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式,来获取相关数据。

研究者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验证和支持理论假设,从而得出科学且可靠的结论。

四、比较法研究法:这种方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进行比较,来研究法律规则的异同和适用效果。

比较法研究法可以运用到各个方面的法学研究中,可以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对比,以探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五、历史研究法:这种方法通过对历史文献的研究和分析,来了解和探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的演变过程。

历史研究可以对法律规则的制定、解释和适用进行深入的探究,以揭示这些规则的历史渊源和背景。

六、逻辑推理法:这种方法通过运用逻辑分析和推理来解决法律问题。

研究者可以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来分析法律规则中的前提条件和结论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科学且合理的结论。

七、实践研究法:这种方法通过实地观察法律实践和实际案例,来研究法律规则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研究者可以通过观察法庭审判、律师辩护、法律顾问、仲裁过程等,来了解和分析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和效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法学研究方法。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刑事诉讼法是规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是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探讨证据的收集、保存和运用等相关内容。

一、刑事证据的收集刑事证据的收集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通过各种合法手段获取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信息、物证等。

刑事证据的收集需要严格依法进行,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 直接证据的收集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等。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需积极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如走访目击证人、勘查现场等。

同时,法庭在开庭审理时,应充分利用直接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

2. 间接证据的收集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推断出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通过出入记录、通信记录等可以间接证明被告人与案件有关。

在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推理非常重要,需要采取合法手段予以收集。

3. 书证、物证的收集书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证据,如合同、收据等。

物证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物品,如血迹、指纹等。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需妥善保管和固定相关书证、物证,并在法庭上予以呈现,以支持案件事实的证明。

二、刑事证据的保存刑事证据的保存是指相关机关在证据收集完毕后,需妥善保存证据原件,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电子证据,应当进行数据提取和备份,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丢失。

1. 实物证据的保存实物证据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物品,如毒品、凶器等。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需要对实物证据进行分类、登记和封存,并妥善保管。

在法庭上,公安机关应当带齐实物证据,以供法庭审议。

2. 书证、电子证据的保存书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证据,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证据。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需将书证、电子证据予以保存,并在法庭上通过呈现等方式提供给法庭和辩护人查阅。

刑事检验报告制度的实证研究——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7条

刑事检验报告制度的实证研究——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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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检验 报告 制度 的实 证研究
声 像 资 料鉴 定 类 三 大 类 鉴 定 机 构 。( ]二 是 法律 与 司法 解 释 规 定 可 以 进 行 检 验 的事 项 。 “检 验 ” 与 “鉴 定 ” 虽 被 区分 ,但 并 无 本 质 区别 ,都 是 有 专 门知 识 的人 对 诉 讼 中的 专 门 性 问题 提 供 专 家 意见 。只不过 ,不 同法律 、司法解释 的习惯用语存在差异 ,并且 ,这些检验领域大多超 出了法 定 鉴 定 机 构 的 鉴 定 范 围 。本 文 将 司 法 解 释 第 87条 参 与 刑 事 司 法 的 “有 专 门 知 识 的人 ” 统 称 “非 法 定 鉴 定 人 ”,或 简 称 “检 验 人 (员 ) ”。第 二 ,检 验 报 告 的 法 律 属 性 。 司 法 解 释 将 检 验 人 提 供 的专 家 意 见 定 位 为 “检 验 报 告 ”,而 非 “鉴 定 意 见 ”。换 言之 ,检 验 报 告 不 是 证 据 , 只是 可 以作 为 “定 罪 量 刑 的参 考 ”。第 三 ,检 验 报 告 的 审查 认 定 。 司 法 解 释 要 求 法 院 对 检 验 报 告 的 审 查 认 定 参 照 鉴 定 意 见 。 同 时 ,与 鉴 定 意 见 的庭 审 质 证 一 样 ,经 法 院通 知 ,检 验 人 拒 不 出庭 作 证 ,检 验 报 告 不 得 作 为 定 罪 量 刑 的参 考 。
2o12年最高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最 高法 院”)在 《关 于适 用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刑事 诉 讼 法 > 的解 释 》(以下 简 称 “司法 解 释 ” )之 《鉴 定 意 见 的 审查 与认 定 》 一 节 第 87条 作 出 如 下 规 定 : “对 案 件 中的 专 门 性 问 题 需 要 鉴 定 ,但 没 有 法 定 司法 鉴 定 机 构 ,或 者 法 律 、 司法 解 释 规 定 可 以进 行 检 验 的 ,可 以指 派 、聘 请 有 专 门知 识 的人 进 行 检 验 ,检 验 报 告 可 以 作 为 定 罪 量 刑 的 参 考 。对 检 验 报 告 的 审查 与 认 定 ,参 照 适 用 本 节 的有 关 规 定 。经 人 民法 院 通 知 ,检 验 人 拒 不 出 庭 作 证 的 ,检 验 报 告 不 得 作 为 定 罪 量 刑 的参 考 。” 该 条 司 法 解 释 具 有 三 层 含 义 :第 一 ,“有 专 门 知 识 的人 ” 的参 与 条 件 。一 是 对 案 件 中 的专 门性 问题 需 要 鉴 定 ,但 没 有 法 定 司法 鉴 定 机 构 。所 谓 法 定 司法 鉴 定 机 构 ,是 指 司法 行 政 机 关 依 据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会 常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司 法 鉴 定 管 理 问 题 的决 定 》 (以下 简 称 《决 定 》 ) 审 核 、登 记 、造 册 、公 告 的法 医 鉴 定 类 、物 证 鉴 定 类 与

过程与效果:刑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以侦查程序为中心

过程与效果:刑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以侦查程序为中心
者 收 效 甚 微 ③。
那么 ,实践 中这一制 度如何 运行 ,能否 产 生 一定 的控权 效 果 ?基 于 此 ,笔者 选 择 了 s省 w
区和 R县两个 县级公 安机关 作 为研 究样 本 ,就 两个 样 本公 安机 关 案件 审 核 制度 的实 际运 作 过程
收稿 日期 :2 1 — 1 0 01 — 0 2
社会科学
21 0 1年第 7期
唐 雪 莲 :过 程 与 效 果 :刑 事 案 件 审 核机 制 之 实 证 研究
过程与效果: 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 刑
以侦 查 程 序 为 中心
唐 雪 莲
摘 要 :加 强 侦 查 权 力 的控 制 是 当 下 学 术 界 讨 论 的 热 点 问 题 ,但 既 有 研 究 对 实务 关 注 不 够 。 案 件 审 核 制 度 是 公 安 机 关 内部 对 侦 查 权 力 进 行 控 制 的 重 要 制 度 。 该 制 度 在 控 制
作者 简 介 :唐 雪莲 ,四 川大学 法学院诉讼 法博 士研 究生 ,四川 省公安厅 宣传 处干部
( 川 成都 四 60 6 1 0 4)
问题 的提 出
早 在 19 9 4年 ,公安 部 即提 出在公 安机 关 内部实行 案件 审核制 度 ,具 体规定 ,在办理 案件 中, 拟采取 涉及 当事人权 利 、义务的执 法行 为前 ,由专业 审核 部门法 制部 门对其合 法性 、适 当性进 行

事 前审查核 实 。19 9 9年 ,公 安部 又颁布 了 《 公安机关 内部执 法监 督工 作规定 》 ,以部 门规 章形 式
正式确立 案件 审核制度 ,将其 作 为保 障 民警 依法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防 止 、纠正 违 法 或 不 当执 法 行 为 ,保护公 民合 法权益 的重要 内部监 督制 度 。该 制度 同样 适 用于公 安 机关 侦 办刑事 案 件 。对 于 这 一 内部 权力控 制机制 ,当下 学界 缺乏 足够研 究 ,很 少或基 本没 有立足 于案件 审核制度 细微 的 日 常运 作来进 行研究 考察 ,对其 效果亦 多持 否定 和质疑 态度 ,认 为 内部 控制模 式 不能发 挥 作用或

刑事诉讼中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证

刑事诉讼中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证
目的
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证据损毁灭失、妨害司法公正和维护社 会秩序。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范围
主要对象
适用于有潜在危险性、可能危害他人或自身安全、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遭受伤害的 被害人、证人等。
适用条件
当采取其他措施不足以防止有关人员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证据损毁灭失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时,可采取临时 保护性约束措施。
CHAPTER 03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践 应用
实践应用的案例
北京某法院
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法院根据 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对其进行 了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安排了专门 的医疗团队进行监管和治疗。
VS
上海某检察院
在审查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检察院根据 儿童证人的证言和证据,对被告人采取了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以防止其再次接近 受害者。
刑事诉讼中临时保护 性约束措施的实证
汇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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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概述 •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践应用 • 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建议 • 结论
CHAPTER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保 护被害人、证人及其家属,避免其受到犯罪行为或其他不当 行为的侵害。
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 建议
完善法律制度
01
02
03
明确适用范围
明确规定临时保护性约束 措施的适用范围,确保在 必要情况下能够合理使用 。
规范审批程序
建立规范的审批程序,确 保只有符合条件的犯罪嫌 疑人或被告人才能适用该 措施。
保障权利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 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法学研究方法有哪些内容

法学研究方法有哪些内容

法学研究方法有哪些内容
1.文献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已有的法律文献、案例、法规等法学资料,来获取、整理、分析和评价相关的法学知识和信息。

2.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实证研究法律现象,探寻其中的规律性和因果关系,以提高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3.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时间、文化等背景下的法律制度、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进行比较研究,以深入探究法律问题的异同、优劣和改进之道。

4.逻辑研究方法:通过逻辑思维、推理和分析等方法,来分析、归纳和推演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等法律理论问题。

5.历史研究方法:通过对法律史料、历史事件和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研究,以揭示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演变和发展。

6.实践研究方法:通过对法律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争议和问题进行研究,以总结和归纳出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为法律实践和理论提供参考和指导。

以上是法学研究方法的主要内容,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研究问题中各有所长,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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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

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

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实证法学是法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论,以实证主义为基础,通过观察、实证和推理,以客观、中立和科学的态度,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

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主要包括问题的选择、理论的建构、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环节。

首先,选择研究问题是实证法学研究的第一步。

针对问题的选择,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进行选定。

同时,问题的选择应与社会、经济等现实背景相结合,旨在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例如,可以选择探讨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距,或者研究法律的适用性和效果等。

其次,实证法学研究需要建构合理的理论框架。

理论框架是研究的基础和指导,能够帮助研究者从复杂的现实中提炼出关键变量,并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理论的建构可以通过文献回顾、案例分析、专家访谈等途径进行。

在构建理论框架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视角和理论观点,以确保研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数据的收集是实证法学研究的关键环节。

研究者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观察、访谈等方式获取所需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注重对象的代表性和可信度,避免样本偏差和数据失真。

此外,数据还应具备一定的时效性和可比性,以便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比较。

最后,数据的分析是实证法学研究的目标和结果。

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研究者可以得出客观、科学的结论。

数据的分析可以运用统计学方法、比较法、案例分析等手段,以完成对法律现象的解释和预测。

实证法学研究的路径并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研究者在进行实证研究时,往往需要对问题进行多次调整和修正,对理论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收集更多的数据进行再次分析。

通过循环反馈,研究者可以不断改进研究方法和路径,提高研究的质量和可信度。

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旨在提供科学、客观的研究结果,以促进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发展。

通过对法律现象的实证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规定的效果和问题,为法律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实证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路径的应用不仅局限于法学领域,也可以应用于其他社科领域的研究,如政治学、经济学等。

《2024年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实证研究》范文

《2024年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实证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实证研究》篇一一、引言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制度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和接受处罚,以实现案件的快速处理和司法效率的提高。

然而,这一制度在量刑从宽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刑事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和接受处罚,以换取量刑上的从宽处理。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如何把握量刑从宽的尺度,如何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平衡,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对于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收集相关案例、统计数据和文献资料,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检察机关的统计数据、学术研究报告等。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还对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进行了梳理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认罪认罚制度及其量刑从宽的规定。

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的现状分析1. 量刑从宽的适用情况:通过对大量案例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认罪认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率较高,量刑从宽的幅度也因案件性质、情节、被告人态度等因素而异。

2. 量刑从宽的尺度把握:在具体操作中,法院在量刑从宽的尺度把握上存在一定差异,有的法院较为严格,有的则较为宽松。

这主要是由于法官对法律政策的理解、案件性质的判断、被告人态度的评估等因素的影响。

3. 量刑从宽的问题与挑战:虽然认罪认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效率,但在量刑从宽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量刑幅度不明确、从宽幅度过大或过小等,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从宽的实证分析1. 量刑从宽与案件性质、情节的关系: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量刑从宽的幅度与案件性质、情节密切相关。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发现以刑事实证研究为例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发现以刑事实证研究为例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发现以刑事实证研究为例法学研究中的实证发现——以刑事实证研究为例在法学领域中,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为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现象和法律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刑事实证研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对大量实际案例和数据的分析,揭示了刑法在实践中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为刑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实证研究方法强调通过观察、实验、调查等手段获取客观的数据和事实,并运用统计学、社会学等方法进行分析和解释。

在刑事实证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会收集大量的刑事案件数据,包括犯罪人的个人特征、犯罪行为的特点、司法裁判的结果等,并对这些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以发现其中的规律和趋势。

例如,通过对犯罪人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个人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某些犯罪类型在特定年龄段或性别的人群中更为高发。

这有助于我们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犯罪的策略,比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或者为女性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再比如,对犯罪行为的手段、动机、后果等方面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的发生机制,从而优化刑法的罪名设置和刑罚裁量标准。

如果某种犯罪行为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和隐蔽化,那么刑法就需要及时调整对该犯罪的定义和处罚范围,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此外,刑事实证研究还可以对司法裁判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

通过分析大量的判决书,我们可以了解法官在定罪量刑时的考量因素,以及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裁判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这对于规范司法裁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发现某些地区或法院在类似案件的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就需要进一步探究原因,加强司法指导和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

然而,刑事实证研究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也并非一帆风顺,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是一个难题。

刑事案件的数据往往涉及个人隐私和司法机密,获取这些数据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且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也难以保证。

其次,实证研究方法的局限性也需要引起关注。

法律实证研究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巧

法律实证研究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巧

法律实证研究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巧在法律实证研究中,数据收集和分析技巧是非常关键的。

通过科学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者可以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从而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巧,帮助研究者在法律实证研究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一、数据收集技巧1. 文献调研:文献调研是法律实证研究的基础。

研究者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学术论文和案例资料,获取已有研究成果和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作为研究的参考和依据,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

2.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一种常用的数据收集方法。

研究者可以设计问卷,通过调查对象的回答来获取相关数据。

在法律实证研究中,研究者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某一法律政策的看法和态度,或者了解某一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

3. 实地观察:实地观察是一种直接获取数据的方法。

研究者可以亲自前往法庭、法律机构或者相关场所进行观察,获取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通过实地观察,研究者可以直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细节和特点,从而更全面地进行研究和分析。

4. 数据库查询:在现代社会,大量的法律数据被存储在各种数据库中。

研究者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数据库,获取大量的法律数据。

例如,通过查询法律案例数据库,研究者可以获取大量的案例数据,用于研究和分析。

二、数据分析技巧1. 描述性统计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是对数据进行整理和概括的方法。

研究者可以使用各种统计指标,如平均数、中位数、众数等,对数据进行描述和概括。

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研究者可以了解数据的基本特征和分布情况。

2. 相关性分析:相关性分析是研究变量之间关系的方法。

研究者可以使用相关系数等统计指标,来衡量变量之间的相关性。

通过相关性分析,研究者可以了解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从而揭示法律问题的内在规律。

3. 回归分析:回归分析是一种用于研究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

研究者可以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变量之间的数学模型,来研究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

《循证刑事证明研究》

《循证刑事证明研究》

《循证刑事证明研究》篇一一、引言循证刑事证明研究是近年来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其以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刑事证明的证据、过程、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循证刑事证明的概念、理论框架及研究方法,分析当前刑事证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探讨循证刑事证明研究的实践意义和应用前景。

二、循证刑事证明的概念与理论框架循证刑事证明是一种基于证据的刑事司法理念,它强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科学、公正、严谨的态度对待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循证刑事证明的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的收集与审查:遵循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

2. 证据的判断与运用: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证据进行科学的判断和运用。

3. 证据标准的制定:根据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制定科学、合理的证据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4. 司法公正与客观:确保司法过程中不受主观偏见和外部干扰的影响,实现司法公正与客观。

三、循证刑事证明的研究方法循证刑事证明研究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分析、案例分析、问卷调查、实验研究等。

具体而言,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文献分析: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循证刑事证明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 案例分析: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循证刑事证明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3. 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问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循证刑事证明的认知程度和实际应用情况。

4. 实验研究:通过设计实验,验证循证刑事证明的理论和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当前刑事证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当前刑事证明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和挑战:1. 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客观:部分案件中存在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客观的情况,导致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法得到保障。

2. 证据判断的主观性:部分司法人员在判断证据时存在主观偏见和情感因素影响,导致判断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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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追赃程序的运作机制
追赃程序的启动 追赃的方式 赃款、赃物的处理
评价:
被害人的满意度及具体指向(如损失的及时弥补) 检察官 法官的评价 客观评价:实体救济,资源节约,效率提升——可与附 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比较
原因追问:为什么追赃程序如此高效?
侦查的即时性:易于发现、控制赃款赃物 侦查的主动性:赃款、赃物一般是证据,需要 及时查获才能定案 侦查权力的强制性与深入性:可以采用一切允 许的手段(搜查、扣押、查封、冻结)发现、 保全赃款、赃物,也可要求嫌疑人提供等额的 赔偿款、物;一切可能隐藏财物的地点、人、 物都在其权力所及的范围
如何通过实证研究完善制度?
发现问题并解释问题; 确定制度规定的不合理性; 在制度理想与其他利益之间进行均衡; 为合理的制度改革确定配套制度,并进行体制、 人员、司法资源的调整。
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追赃程序
——传统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比较性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追赃程序研究 (传统研究) 概述:概念与研究现状、研究方法 行政追赃程序的价值意义 行政追赃程序之起源与发展 行政追赃程序之现状分析 行政追赃程序之比较分析 改革思路与具体建议
马静华
mjh007@ 办公地点:法学院132办公室, 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刑事诉讼中的实证研究方法
——以行政追赃程序为例
规范/价值主义的研究方法(传统研究方法)
法解释学:上世纪90年代以前 价值分析:90年代至今,主流的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
纯粹的实证方法:描述与评价制度的实践状况 及效果 问题主义+实证方法:以实证方法发现问题,分 析解释问题,并从技术角度提出制度改革的建 议。
初步的结论
经阅卷、统计发现:相当比例的财产案件,在侦查阶段 有扣押物品清单、发还扣押物品清单,或者有赃款赃物 追缴、发还的情况记载。 经询问检察官、法官可发现(还应对被害人进行电话访 谈):确有相当比例的被害人认为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 或者认为涉案金额过小,因而不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结论:相当比例的财产案件中,侦查机关启动的行政追 赃程序帮助被害人及时获得了全部或部分赔偿,从而使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追赃程序研究 (实证研究) 问题何在?
S县法院刑庭2007年的刑事案件情况:700余件案件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200件,165件为交通肇事案件, 38件为伤害案件。 发现:财产性案件(盗窃、诈骗、抢劫、贪污等)缺乏。 问题:何以财产性案件的被害人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有几种可能:绝大多数被告人及其亲属根本不具 有赔偿能力,被害人认为是否赔偿无关紧要,赔偿问题 在公诉提起之前即已解决。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追赃程序的单方性: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财物 的处理没有参与权,其财产权容易受损 追赃错误的后果:追赃主体(侦查、起诉机关) 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最后的结论
在刑事赔偿程序中,应坚持附带民事诉讼与行 政追赃的二元机制 完善行政追赃程序,增强其公开性、参与性与 责任性
实证研究的起点——制度与实践之差异,实践的多样性/复杂性 法律的规范与实践的差异实为常态,但中国刑事诉讼的规范与实 践的差异过于悬殊。例如: 强制措施的适用。按规定,取保、监视的适用应当较逮捕更普遍, 实际情况相反;又如,刑事拘留应当在紧急情况下适用,实际情 况是普遍适用。 搜查的适用。按规定,无证搜查只能在刑拘、逮捕且遇到紧急情 形时适用,实际上在口头传唤、传唤、拘传、扭送到案后普遍适 用。 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自由会见,实际上基本行不通。 审查起诉时证据不足的处理。按规定,两次退侦后应作出不起诉 决定,实际上退处情况较多。 审限问题。按规定,最长审限为两个半月。实际上,通过检察补 侦而借时限情况常见。 实践的多样性/复杂性:同一地区操作方式的差异
为什么制度/实践差异,以及实践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变量分析)
制度原因:不合理,如无证到案措施、无证搜查制度的缺失; 内因性因素:以案件审批体制和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例 如,层式审批结构;批捕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对证据取 舍及案件处理的影响,台湾又称作“绩效评比”,以移送书所载 罪名和嫌疑人员为准,一移送则计分,与目标考核制稍有区别。 司法资源因素:有限性,如讯问在诸种侦查措施中的核心地位, 以及超长时间讯问等; 司法能力因素:司法人员与制度要求的能力距离(后者要求“能 力正常的司法人员”,即训练有素的人员,但实践中人的能力悬 殊),如证据发现不充分、制作不合规格; 社会、政治影响:党委、政府、民众及媒体的影响,如证据取舍 和裁判结果的非法定性,以刘涌案为例;社会治理水平和监控能 力的低下,如取保候审适用率较低。 自然因素:案件类型、性别、年龄、区域、交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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