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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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8•【字号】淮府办秘〔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8日淮南市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办水体〔2022〕34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建设美丽淮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开展排查溯源1.组织全面排查。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指导各县区进行排查整治。

依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等有关要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结合历次排查成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进排污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汛前检查主要险工隐患处理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汛前检查主要险工隐患处理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汛前检查主要险工隐患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淮府办[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汛前检查主要险工隐患处理意见的通知(淮府办〔2008〕23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淮南矿业集团,各有关单位:现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汛前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并对其中主要险工隐患处理任务进行了分解。

请你们按照责任范围,迅速予以处理。

对汛前确实来不及处理的,要制定度汛预案,备足抢险物料,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各地要将险工隐患处理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附件:1.关于淮南市2008年汛前防洪工程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2.汛前检查主要险工隐患处理任务分解表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淮南市2008年汛前防洪工程安全检查情况2007年淮河发生了54年以来的大洪水,我市4个行洪区相继行洪,防洪工程水毁严重,为确保今年的度汛安全,我部早准备、早部署,2月中旬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和汛前检查工作, 2月底开始在市防指主要领导带领下全面查看全市防洪工程情况。

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在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主要堤防、涵闸、水库、城市排涝大沟等防洪工程进行了抽查。

同时,把各类预案的修订、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特别是对河道堤防崩岸处理情况及主要排涝泵站的检查列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及早消除隐患,确保度汛安全。

现将汛前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堤防检查及处理意见(一)确保堤淮南市主要确保堤有淮北大堤、西淝河堤、茨淮新河堤和城市工矿圈堤,共计203公里。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一些险情,随着淮北大堤加固工程的逐步实施,这些险情将得到有效处理。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淮府办秘〔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赋予的职责,推进《淮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实施,扎实做好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淮南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税务局、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络、报送材料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适合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与其他行业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

(二)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淮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分解下达各县区和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

(三)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调研,协调解决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难点问题。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4•【字号】淮府办秘〔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淮府办秘〔2016〕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洪涝灾害随时可能发生,防汛工作已到关键阶段。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仍有明显降水,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并伴有强降水、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防汛抗洪任务十分艰巨,我市已于7月4日12时启动《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V级响应。

根据全省防汛抗洪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值班要求。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要充实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值守到位、信息畅通、处置高效。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报告,做到“三个必报”。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科学研判,做到有情必报,有情快报。

要提高信息报告频次,强降雨、持续降雨期间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到重大险情、溃堤破堤、人员伤亡“三个必报”。

对各类重大紧急事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事实、30分钟内书面报告,并及时续报结果。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熟悉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要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装备等,按计划做好防汛物质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及时、科学、高效。

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巡查要有力有效,做细做实人员撤离方案,及时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淮府办〔2018〕76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1日淮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城市,根据《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5年第29号)、《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城市节约用水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节水监管机构)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节约用水专项资金,用于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和节水宣传等。

第五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和国家技术规程对有关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制定单项用水定额。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城市年用水量6000m3以上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建立用水档案,并根据用水定额,编制年度用水计划。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统计制度,建立节约用水报表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信息联网和资源共享。

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应做好节约用水统计工作,定期向节水监管机构报送供水、用水和节水情况。

第九条实行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制度。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提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安全、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市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包括:住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以及住宅小区内配套公建用房等。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并与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二、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范围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小区内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包括住宅小区的外部电源、小区内部居民用电和小区公建配套等供电资产分界点(电表出线侧)以上的供配电设施。

三、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四、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方案的编制、工程设计、建设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等。

五、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应当按照适度超前、技术先进、质量保障、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实施。

推行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质量。

六、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区和公建配套设施用电容量基本配置标准如下:(一)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配置容量每户4千瓦;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及以下的,配置容量每户6千瓦;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及以下的,配置容量每户8千瓦;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及以下的,配置容量每户10千瓦;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配置容量按提高型75瓦/平方米负荷密度确定,但每户不得低于10千瓦。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淮府办秘〔2017〕127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0日淮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为加强淮南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进一步理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44号)要求,做好我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摸清我市行政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包括企事业单位、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以及雨污合流市政排水口等现状,排查分析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整改,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护我市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二、检查内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刚性约束,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检查:(一)入河排污口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逐一排查我市入河排污口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取水口和水源地的影响。

对布局不合理、废污水排入与划定的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影响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和用水安全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和综合整治计划。

(二)重点行业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和监测情况。

检查沿河(湖、库)化工、冶炼、水泥、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和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情况,严厉查处违法排放、超标排放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汛前准备工作是应对洪涝的好。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请阅读,上站,发现学习。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一为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并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汛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极端天气预报,启动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及时完善城市内涝防治组织机构,公布城市内涝防治热线电话,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治汛期内涝职责,把“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检查调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环节落实到岗到人。

省住建厅要求,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开展汛前的巡查,对不能满足排水需要的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和落实除涝方案。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二为做好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全省各地市安全度汛,省住建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维护,认真排查隐患点,有效解决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汛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及演练、常年易涝重点地段和区域防涝方案制定及落实、现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近况、排水设施信息系统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及实施、保障措施等事项。

要求各地市在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省住建厅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各地尽快编制完善本行政区域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排水防涝器材和物资的储备,并组建专业抢险队伍,加强应急演练。

加强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简报三省住建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汛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80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80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8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对做好汛前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排查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有效解决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城市积水内涝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按照今年4月3日全省城市建设管理重点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隐患排查。

要迅速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隐患点排查,重点对城市行洪河道、立交桥、地下构筑物、道路井盖、棚户区及往年积水易涝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安全度汛方案。

要督查排水防涝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到位;要对市政排水管网、雨水进出口、检查井、泵站进出水池(渠)等排水设施进行疏浚和清淤,做好排涝泵站机电设备检查、维修工作;要做好城市河道、水系的清淤、护岸加固工作,保障汛期排水渠道通畅,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各地排查隐患和整改情况应及时报告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同时抄报我厅。

二、全面启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城市排水设施普查,并结合当地气象、水文资料,研究制订当地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各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各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各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
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07
•【字号】淮府秘〔2017〕181号
•【施行日期】2017.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水污染防治
正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各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淮府秘〔2017〕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淮府〔2013〕78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2016年度各县区水资源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经研究,确定寿县、凤台县为优秀等次,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田家庵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大通区为良好等次。

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
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2017年11月7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55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55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4月14日淮南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淮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2016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出淮南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市重要地灾隐患点情况和2016年发展趋势预测2016年经汛前排查鉴定,全市确定了18个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大通区3处、八公山区4处、谢家集区1处、凤台县4处、寿县6处。

2015年全市新发3起地质灾害,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2015年的厄尔尼诺事件给我市带来强降雨,根据气象部门中长期趋势预测,强厄尔尼诺的次年,主汛期降雨量仍有可能偏多,主要降雨带含江淮流域。

因此我市汛期要加强天气研判和预测,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2016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8个(见附件),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以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及矿山疏排水引发地面塌陷、山体崩塌、滑坡及边坡失稳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2016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区段、威胁对象与范围(一)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地段为八公山大瓜地、谢家集范圩村、九大地区大通一小以及凤台政务新区,预测的情况为:灾害程度将与汛期降雨量呈正比关系,降雨量越大发灾程度越强,同时与矿山疏排水存在密切关系。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18•【字号】淮府[2001]43号•【施行日期】200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的通知(淮府[2001]43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我市城市用水安全。

二00一年七月十八日淮南市城市应急供水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实现目标 7月14日淮河田家庵水位为15.67米,通过精心安排,科学调度,落实行之有效措施,假设从7月15日至9月底无大的降雨,确保到今年9月底城市供水安全。

三、编制原则按照“一保居民生活及重点工业、二保工业、三保农业”确定用水秩序,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合理使用有限的水资源。

第二章城市概况一、城市经济概况淮南市位于安徽省中北部,淮河中游,跨淮河两岸,辖五区一县及毛集实验区。

全市面积2121平方公里,其中南岸城市四区面积为484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 206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37万人(截止2000年底),南岸四个区城镇居民85万人。

淮南市是我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国家大型能源基地,煤炭蕴藏量丰富,境内有12对大矿井,其中:淮河以南7对,淮河以北5对,年采煤2670万吨。

有田家庵、洛河、平圩三大电厂,装机容量319万千瓦,年发电量为200亿度。

其他工业门类齐全,化工、建材、制药、机械、食品、轻纺等工业规模较大,1999年市区工业年总产值为80亿元,固定资产合计达到209亿元,其中南岸四区为177亿元。

二、自然特征及主要水源淮河由西向东贯穿我市,流经其间长达87公里,其中流经市区长40公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12•【字号】淮府办秘〔2019〕69号•【施行日期】2019.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9〕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2日淮南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6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城乡统筹、强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

立足于现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充分利用可靠水源,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构筑骨干大管网,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到2019年底,全面解决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以上。

二、基本原则(一)区域统筹,城乡一体。

各县、区应统筹考虑县(区)域水源条件、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建设等供水系统整体布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通过骨干水厂联网供水,能延则延、能并则并、需建则建,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大力推进区域供水和城乡联网供水,全面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向标准化、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2•【字号】淮府办秘〔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8日印发实施的《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府办秘〔2020〕54号)同时废止。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日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2.4 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5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6 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机构2.7 工作组、专家组3 应急准备3.1 责任落实3.2 预案准备3.3 工程准备3.4 物资准备3.5 队伍准备3.6 培训演练3.7 信息化支撑3.8 宣传教育3.9 防汛抗旱检查4 监测预报预警4.1 监测预报4.2 预警发布4.3 预警响应5 应急响应5.1 一级应急响应5.2 二级应急响应5.3 三级应急响应5.4 四级应急响应5.5 不同灾害应急处置的衔接配合机制5.6 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5.7 社会动员5.8 信息报送与发布5.9 应急终止6 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6.2 通信保障6.3 交通保障6.4 供电保障6.5 治安保障7 后期处置7.1 善后工作7.2 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8 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奖励与责任8.4 预案解释部门8.5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证。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淮府办秘[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淮府办秘〔2012〕9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2011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勇(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王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穆范椭(市政府副市长)成员:范德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委主任)沈斌(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克(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朱传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东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永多(市财政局局长)杨舒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建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华兵(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徐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春阳(市农委主任)王寅生(市水利局局长)徐进(市林业局局长)陈寅(市审计局局长)詹政煊(市统计局局长)王怀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庞胜(市物价局局长)洪涛(市公安局副局长)孔德刚(市农投公司董事长)彭泽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南分行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王寅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3.24•【文号】建办城函[2016]286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28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安全度汛工作对保障“十三五”平稳起步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汛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国家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部署,做好今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和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据中国气象局会商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今年汛期气候年景总体差,长江中下游、松嫩流域以及受台风影响较大的沿海区域是今年城市排水防涝的重点防范区域。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排水防涝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侥幸思想,高度重视内涝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解决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汛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人。

要坚持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责任追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重点地区和构筑物实行分段包干。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一)确保设施运行完好一是加强排水管网清疏。

要在汛前完成排水管网清疏工作,特别是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周边以及常年易淤积管段,打通断头管线,提高现有设施排泄能力。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淮府办[2005]166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05]166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我市“三大基地”建设和各类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市委已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率”纳入县区经济运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这一重要决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环境标准以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凡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对拟引进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保部门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理。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整治工作的通知(202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整治工作的通知(202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整治工作的通知(2020)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汛期城市安全度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整治工作通知:一、整治范围寿县、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山南新区)范围内城市排水水系、截洪沟、排洪沟等排水泄洪沟渠;排水管网、泵站、窨井等排水设施;立交桥下、施工工地、棚户区、地下构筑物等积水易涝点;“世行”、“亚行”项目排水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在建工程。

二、沟渠现状和整治内容(一)田家庵区(龙王沟水系)上游碧荷亭、上湖、赵圩村、万达广场南、兴华大楼下等沟段内倾倒垃圾、违章建筑占压沟面现象严重,沟内淤积物较多,泄洪功能较差。

中游前锋村与钟山园小区、国庆路入口处沟段内有垃圾淤堵。

整治内容:田家庵区政府负责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垃圾杂物,对沟渠进行清淤清障,扩大排水断面,加强沿线垃圾收集和管理,严禁向排水沟渠倾倒垃圾。

(二)田家庵区(老龙王沟水系)老龙王沟水系支流林王村排水沟渠淤积物较多,岸线雨水排口堵塞,老龙王沟末端至老曹咀泵站前池进水沟渠存在排水堵点,过水断面不足。

石姚湾中心沟底泥淤积,沟道内存在垃圾倾倒,排水不畅。

曹咀泵站前池淤泥存量较多,影响泵机叶轮正常运转。

整治内容:田家庵区政府负责对林王村排水沟渠进行清淤清障,畅通岸线雨水排口;对老曹咀泵站前池进水沟渠进行清淤疏浚,过大排水断面;对石姚湾中心沟进行环境整治,清理清运岸线垃圾,实施沟道清淤疏浚,确保汛期泄洪通畅;市城乡建设局对曹咀泵站前池进行淤泥清理,对泵机设备、专用变压器及高压设备、低压电气进行校验和保养,确保泵站汛期正常抽排。

(三)大通区排洪沟洞山东路九龙新村段排洪沟过水断面狭窄,排水受阻;九龙岗铁路桥下排洪沟渠淤泥淤堵,排水不畅;龙王撇洪沟(大通区境内)岸线有在建施工工地,施工堆料及垃圾杂物极易对沟渠排水通道造成堵塞,存在排水隐患。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内杆线进行整治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内杆线进行整治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内杆线进行整治的通知正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内杆线进行整治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市区内杆线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线杆和缆线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主要街区的线杆过密,废弃线杆未及时清除,一些输电线缆、光缆、通信电缆、有线电视电缆私拉乱扯等现象突出,不仅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市容观瞻,而且增加了城市的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为加强管理,建设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集中一段时间,对市区内主要街区空中线缆进行专项整治。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本次活动的整治范围包括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各主次干道两侧、过街及各交叉路口周边,潘集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所有新修改造道路两侧、过街及十字路口周边线路一律下地,主要街区杆线乱立乱拉等无序状态有所好转,杆线管理逐步规范,美化城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塑造城市安全、文明、有序的形象。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这次整治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规范线缆施工、实施线路入地、捆扎外接线路、清除私拉乱扯、拆除废弃杆线、完善杆线管理。

具体措施是:1.规范线缆施工。

各线路产权管理单位对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线缆施工进行一次自查,全面登记并汇总上报。

对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施工的线缆,按要求进行纠正。

2.实施线缆入地。

对今年新建、改建道路,其两侧线缆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下地、十字路口要采取顶管的办法解决横穿马路问题。

现有城市主干道、主要街区的过街线缆应有计划、分步骤改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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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
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淮府办秘[2016]72号
【发布部门】淮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09
【实施日期】201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加强隐患整治,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寿县、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山南新区)范围内城市排水水系、截洪沟、排洪沟等排水泄洪沟渠;排水管网、泵站、窨井等排水设施;下穿桥、施工工地、棚户区、地下构筑物等积水易涝点。

二、整治重点
(一)排水沟渠内堆积生活、建筑垃圾;
(二)违章建筑侵占排水沟体;
(三)建设项目改变沟渠走向,堵塞或缩小排水断面;
(四)城市水系建设未按规划实施完成,出水不畅。

三、主要任务
各县区按照今年排水防涝主要工作任务的要求(详见附件),以及辖区内存在各类排水设施和积水易涝点,认真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完成。

四、经费安排
2016年城市排水泄洪沟渠的清淤费用,由各县、区财政安排。

市级财政对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等淮河以南四区进行资金补助,由市城乡建设委在城维费中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6〕525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淮防指〔2016〕1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物资保障,进一步细化完善排水防涝工作计划,做好隐患排查处理。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针对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中排水泄洪沟渠、各类排水设施和积水易涝点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进行隐患整治和问题处置,特别是对下穿桥、地下
构筑物、棚户区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要研究制定并落实排水防涝方案,加强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市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对于排水泄洪沟渠,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维护和管理,落实城市水系防汛责任,及时清淤、清障、清垃圾;对于存在安全度汛隐患的立交桥下、施工工地、棚户区、地下构筑物等积水易涝点,要做好度汛方案,加强问题处置;对于排水管网、泵站、窨井等排水设施要及时清淤疏通、检查维护、设置警示标志;对于在建的排水防涝工程,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保障、物资储备、人员队伍等,加强动态管理,提升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工作宣传,严格督促查处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宣传和督查,特别要督促沿排水泄洪沟渠周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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