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对出口商带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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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探析

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探析

摘要信用证在本质上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是现代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

而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信用证方式本身并未消除国际贸易业务中风险的各种成因,同时由于信用证交易的复杂性以及信用证制度本身只关注单证相符而不去考虑其它因素的特点,导致使用信用证的风险加大。

信用证风险存在将会极大破坏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对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对外贸易产生严重的损害。

所以本文通过对信用证方式本身运作的特征及信用证风险的成因、种类和方式的研究,旨在促进我国出口商在贸易实务中有效防范信用证风险。

对我国出口商来讲,在信用证业务的开展中应当严格遵循信用证的交易原则,规范信用证操作,熟知信用证风险的种类方式,进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信用证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欺诈信用证拒付风险预测AbstractLetter of credit in essence is a kind of certificate that the bank swears to pay a sum of money conditionally, and is an important payment method and financing implement in the modern international trade. But as one kind of means of payment and the financing implement, Letter of credit itself does not remove various elements that cause risk of trading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business.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letter of credit system shows solicitude only for the conformity between certificates and documents, the risk leading to the usage letter of credit is enlarged. The existence of the risk in using Letter of credit will do great harms to the regular international trade order, and at the same time bring damage to foreign trade of our country and othe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herefore this thesis focuses on discussing the cause and the types of the risk of using Letter of credit,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operation of Letter of credit in practice. This thesis aims at finding out an effect way that the exporters can take to keep watch letter of credit risk in actual trade affair. For exporters, they ought to abide by principles strictly when using Letter of credit as payment method, and regulate the operation of Letter of credit, and get familiar with the varieties of the risk in using Letter of credit so that the exporters can adopt effective measures to keep the risk within limits.【key words】Letter of credit; The defraud of Letter of credit; The dishonor of Letter of credit; Risk prediction目录1 信用证概述1.1 信用证的含义及种类 (01)1.2 信用证的特点 (02)1.3 信用证的流通程序 (02)2 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2.1 信用证欺诈所产生的风险 (04)2.2 被银行拒付的风险 (07)2.3 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丧失支付能力的风险 (07)3 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应对风险的措施3.1 应对信用证欺诈的措施 (08)3.2 应对被银行拒付及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丧失支付能力的风险的措施 (09)3.3 应对信用证各种风险的战略性措施 (11)参考文献 (13)致谢 (14)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探析前言信用证付款方式具有其他国际支付方式所不可比拟的优点,被誉为“国际商业的生命液”。

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相对于汇付与托收而言,因为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对于出口商大多会选择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结汇,但是信用证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出口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面临的风险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交易双方能够合理地选择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给双方都带来相应的制约与权利。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F70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一、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因为信用证是银行信用,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许多出口商认为只要买家顺利收到货物,出口商就可凭借装船单据很快取得货款,既安全又方便。

实际上,信用证只是一种付款方式,而非保险工具,对于出口商而言,信用证也具一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信用证“软条款”是指开证申请人开立的信用证中附有陷阱条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收款。

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卖方,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

这种信用证改变了其本质,对出口商具有很大的风险。

“软条款”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外贸实践中常见的“软条款”有:1.开证申请人(买方)通知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目的港、验货人等,受益人才能装船,此条款使卖方装船完全由买方控制。

2.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此类条款使出口货物能否装运,完全取决于进口商,出口商则处于被动地位;出口商见信用证才能投产,生产难安排,装期紧,出运有困难。

3.信用证到期地点在和有效期在开证行所在国,使卖方延误寄单,单据寄到开证行时已过议付有效期;信用证限制运输船只、船龄或航线等条款。

4.品质检验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者签发,由开证行核实,并与开证行印签相符。

采用买方国家商品检验标准,此条款使得卖方由于采用本国标准,而无法达到买方国家标准,使信用证失效。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与防范信用证结算方式作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一种,在国际贸易收支结算过程中发挥出非常大的作用,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60%的外贸企业正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但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发展放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种传统的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交易结算方式正面临诸多挑战。

在部分境外企业流动资金遭遇困难、资金链出现断裂,甚至是企业发生破产倒闭等问题的时候,境外企业进口商出现恶意违约、拒付货款等问题经常发生,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了许多麻烦,出口创汇风险增加。

本文主要分析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标签:信用证结算;出口企业;风险;防范一、引言如今,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成为企业间贸易结算的一种较为广泛的方式,企业间采用信用证结算,利于收款单位能够较安全的收到货款,因为这种结算方式,其中有银行信用的支持将传统的商业信用转化成了银行信用,可信性较高。

尽管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交易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信用证结算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比如,银行为了提高效率或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是在对单证审核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审核不仔细或是不清楚的情况而把款项支付出去,造成的损失;其次如果供货方是不法商人,有意伪造或是变造假单证,或是发出的货物存在问题等,假如银行在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极易给进口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因此,在现实交易过程中,出口企业应该不断增强信用证结算的风险意识,并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概念。

信用证结算的前提是交易主体双方事先都在同一银行开有账户,而交易双方又不在同一地点的时候,一方将款项预交给银行,委托银行签收信用证并通知异地收款单位所在地开户行通知收款方,收款单位获知信息后,按照交易双方事先的约定俗成或是签订的合同要求,将货物发给购买方,随后销售方开户银行立即将款项代付给收款单位。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1.开证银行破产倒闭的风险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下,银行发生破产倒闭的事件是很难发生的,主要是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还未完全放开,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放开,银行可能自身经营不善或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破产倒闭的问题就很可能发生,这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此次金融危机让部分已有上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轰然倒闭,根据相关报道显示,2007年至2009年,美国就有84家金融机构破产倒闭;这使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更加直观的暴露在我们的面前,这就告诉我们银行的信用并不是完全安全可靠的,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风险及对策研究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风险及对策研究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风险及对策研究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中应用最普遍、最广泛的结算形式, 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相互不信任的矛盾, 并且使双方在结算的过程中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在我国. 信用证也是进出口业务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

但是,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 出口商也有许多风险.出口企业应该引起注意并采取相应对策。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收款风险,而这种风险又主要来自信用证本身、进口商和银行三方面。

(一)来自信用证本身的风险风险主要产生于信用证业务应遵循的“独立抽象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办理付款、承兑等是以单据为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单据内容的复杂、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不清以及各国法律规范、文字含义、贸易习惯等的不同,造成“单证不符、单单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信用证拒付,严重影响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二)来自进口商方面的风险第一,进口商延迟开证或拒绝开证。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因国际市场上价格看跌,进口商筹资不利等原因,进口商延迟开证或拒绝开证,或是开证后对进口商提交的单据故意找不符点拒付的风险。

有时进口商虽然向进口地的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但开证太迟甚至已经占用了出口商的交货期,这就使出口商发生交货困难而造成损失。

第二,进口商开出的信用证不符合贸易合同的要求。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进口商没有严格依照买卖合同开立信用证,从而导致出口商对销售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和争议,使得出口商遭受额外的损失。

第三,进口商开立“软条款”信用证。

所谓的“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人要求开证行开出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开证方手中,能制约受益人,且随时可解除付款责任条款的信用证,其实质就是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

第四,进口商用假信用证进行诈骗。

有些进口商伪造信用证,涂改信用证,窃取其他银行的空白信用证,向出口商提供假信用证进行诈骗,从而使信用证结算存在很大的风险。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 中出 口商面 临的
风险
信 用 证 结 算 中 出 口商 面 临 的 风 险主 要 是收款风险。 而这种风险又主要来 自信用证 本身、进口商和银行三方面。 ( 来自信用证本身的风险 一)
风 险 主要 产 生 于 信 用证 业 务应 遵 循 的
却 迟 迟不 予 安排 或 给 予指 示 , 出 口商 无法 使 按 合 同规 定 文货 和议 付 货款 。 第 四 , 口商用 假 信用 证进 行 诈骗 。有 进 些进 口商伪 造信 用证 , 信用证 , 其他 涂改 窃取 银 行 的空 白信 用 证 , 出 口商 提供 假 信 用证 向 进行 诈 骗 , 而使 信用 证 结算 存在 很 大 的风 从 险。 第五 , 口商唆使出口商利用打包放款 进 诈骗银行资金 , 骗取贷款 , 然后将所得款项转 移 。 口商 唆使 出 口商 用 国外开 来信 用证 做 进 抵押 , 向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 申请 出货前的 资金融通 , 然后设法将所得款项转移 , 使银行 资 金遭 受损 失的 诈骗 行 为 。像 这 种 情况 , 当 款项 被 不法 进 口商转 移后 , 口商 就得 承 担 出 还贷责任 , 这对出 口商的危害是极大的。这 种诈骗一般采取这样的做法 : 不法分子往往 打着 合 资企 业 的招 牌 , 以开展 正常 贸易 为借 口, 心设 置 产 品返 销 的骗 局 。之 后 又玩 弄 精 手法 来诱使 国 内出 口商 以他 们开来 的信 用证 做抵押 , 向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 , 然后在获得款项后就设法将款项转移国外后 逃 之天 天 。 第六 , 在信用证中, 口商要求的 “/ 进 13 提单直寄进 口商”即三份正式提单 中的一份 ( 直接寄给进 口商) 的条款所造成 的风险。有 些国家离 目的港较近, 货物往往会比通过银 行的单据先抵达进 口国, 而进 口商为了提前 提 货, 往往 要 求 开证 行在 信 用 证条 款 中注 明 1 3提 单直 接 寄 给买 方 ,/ / 2 3提单 送 银行 议 付 。这种做法出 口商面临的风险很大 , 因为 如果直接寄给进 口商的那一份正本提单生效 提货 , 就是说进 V商没有付款就获得了货物 I 所有权 , 口商 可以先不去银行支付货款而 进 直接凭手中的提单去目的港捉走货物。如果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与防范措施_贸易经济论文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与防范措施_贸易经济论文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与防范措施_贸易经济论文摘要:信用证结算方式把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见的支付方式。

但是,信用证自身的特点也使得信用证在结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本文从信用证的特点入手,分析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交易安全。

关键词:信用证进出口商风险防范一、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二)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

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

对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明确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销售合约或其他合约是性质上不同的业务。

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该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完全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2.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立的汇票;也可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支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

这后一种情况并不能改变开证行作为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4条明确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

内容摘要:信用证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现代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与创新,信用证结算方式日臻完善。

由于使用信用证手续烦琐费用较高等原因,在发达国家,信用证已经不是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但是在我国,从事出口业务的贸易商在选择结算方式的时候仍然很青睐信用证。

因为与其他的以商业信用作为结算基础的结算方式相比,信用证确实给卖方提供了银行的付款保证。

但是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人士普遍认为,没有绝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由此看来使用信用证结算也是存在风险的,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来自开证行的风险1.开证行资信不佳。

信用证是开证行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

信用证开立后,开证行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因此,开证行的资信和付款能力成为关键性的问题。

在全球数量众多的银行中,并不是每家都能开出让人放心的信用证。

对于一些实力较弱的银行,或外汇短缺国家的银行开出来的信用证,受益人一旦接受,面临的可能就是收汇困难。

所以,要了解开证行的资信。

2.开证行因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对受益人构成的风险。

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一些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

其中最著名的要数英国著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银行界,学术界和有关教育内容研究和引用的典型案例。

二、单证不符引起的拒付风险在所有的信用证交易纠纷中,由于单证不符引起的拒付占五成以上。

而这一现象实际上是由信用证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开证行付款的条件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要和信用证的要求一致,即单证一致,那么对于单证不符的开证行就不再保证付款义务了,至于不符的单据最终是否会被付款,取决于进口商是否有付款的愿望和付款的能力,即最终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

三、国家风险对于出口商来说,国家风险指来自进口商的国家风险,主要包括:外汇管制风险、外贸管制风险以及战争或内乱等。

外汇管制有些是在交易之前就存在的,有些是突发的,如果贸易伙伴位于突然发生外汇管制的国家情况就更糟糕,因为一旦该国宣布全面冻结外汇,则由该国开出的信用证也被止付。

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与防范

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与防范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与防范王国安, 高萍摘要:本文阐述了信用证的两大特征,根据中国外贸行业的实况揭示了出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分析了这些风险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就这些风险的防范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提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出口商;进口商;银行;信用证;风险;防范中图分类号:F7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46(2001)01-0引言信用证凭着表面严格一致的原则保障了进出口商双方的利益,同时也便利了双方的融资,它把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

信用证支付方式已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当事人最普遍采用的结算方式。

但是,信用证自身的特点也使得在信用证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据数据表明,信用证结算风险已给我国外贸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分析我出口企业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坏帐的发生,已成为一件迫切的事情。

1信用证的两大特征所谓信用证是指银行以自身的信誉向出口商提出有条件付款保证的一种书面凭证,它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1.1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便利买方可以向他的银行申请开立任何信用证,偿付行通常不要求他支付该信用证的全部金额,只向他收取一笔押金,其数额主要取决于买方的资信和买方跟银行的业务关系。

由于买方在开证行只支付货款的一部分,因此他的资金就不会产生积压。

对卖方而言,可以利用打包放款、信用证抵押贷款、出口押汇和票据贴现等方式立即得到货款,同样达到融资目的。

信用证缓解了进、出口商互不信任的矛盾,便于银行对进出口双方的资金融通,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80%以上的进出口业务是由信用证来结算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已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最普遍的结算方式。

1.2 独立性和严格相符原则由于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性,银行只对单据本身的合格承担责任,而对于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事项,诸如货物的品质、数量、以及发货人、承运人等的诚信与否、清偿能力等概不负责。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摘要由于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成为买卖双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的首选,是最普遍、最主要的结算方式。

文章根据中国外贸行业的实况揭示了出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分析了这些风险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就这些风险的防范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提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的一些建议,如仔细核对密押及印鉴;对客户做好资信调查;认真核查合同条款和单据内容,远离“软条款”等风险;尽量采用100%即期付款的不可撤消信用证等。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防范目录前言 (1)1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简介 (2)1.1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 (2)1.2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点 (2)1.3信用证结算的缺点 (3)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对出口业务的风险 (3)2.1信用证欺诈行为 (3)2.2提运单风险 (4)2.2.1信用证规定“提单径寄开证申请人” (4)2.2.2航空运单的风险 (4)2.3信用证“软条款” (4)2.3.1另加信用证生效的条款 (5)2.3.2凭证文件规定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条款 (5)2.3.3关于货物运输的限制条款 (5)2.3.4国际贸易术语选择中软条款的设置 (5)2.3.5似是而非的条款 (5)2.4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 (5)2.5单证不符、单单不一、证同不符、证货不一的风险 (6)2.1.1 单证不符和单单不一的风险 (6)2.1.2 证同不符的风险 (6)2.1.3证货不一的风险 (7)3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对出口业务风险的防范 (7)3.1对信用证欺诈行为的防范 (7)3.2对提运单风险的防范 (7)3.3对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防范 (8)3.4对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防范 (8)3.5单证不符、单单不一、证同不符、证货不一的风险的防范 (8)4结论 (9)参考文献 (10)前言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书。

保证只要符合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就必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就是受益人提交的全套单据严格相符,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浅议出口商在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遭遇的风险及防范

浅议出口商在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遭遇的风险及防范

知 外 贸 公 司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之 一 :( 1 ) 由 其 他 大 银 行 保 兑 ;( 2 ) 由 偿 付 行
确 认 偿 付 ;(3 ) 要 求 加 列 电 索 条 款 ;(4 ) 在 信 用 证 中规 定 允 许 分 批 装 运
的条 件 下
可采取

分批
出运
分批

收汇
以分散风



2 、 对 开 证 人进 行 资信 审查
但 是 . 信 用 证 业 务 自身 的 复 杂 性 和 游 离 于 基 础 合 同 的 独 立 抽 象 性加大 了风 险防范和金 融监 管 的难 度 , 因此 常为一 些 不 法 商人 所 利 用 ,对 于 买 卖双 方 和银行 来说就存在很 多 的风 险。 那 么 对 于 出 口 商来
说 。主要 存在 以下 风 险 :
对 方 的 资信 可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获 取 :( 1 ) 中 国 银 行 , (2 )我 驻 外 使/
领 馆 经 商处 , (3 ) 国 内外 的有关 商会 , (4 )金 融 咨询 中介 机 构 , (5 )商界
朋 友 。 从 ( 1 ) 和 (2 ) 获 取 的 资 信 报 告 最 为 可 靠 。 资 信 调 查 要 经 常 搞 新 ,
如 : 国外开来 的信用证 要 求投保伦敦协会 的一 切 险 和 中国人 民保 险
公 司的战争条款 。 根据 中国人 民保险公 司 的规定不 能 同时投保 中外
两 个保 险机 构 , 只 能选 择其 中一 个保 险公 司 。 如果 卖方 不 了解 有 关 方 面 的法律法规 ,就无法做到单据与信用证 严格相符。 或者存在软条款 现 象 。 软 条款 指 买 方在 信用 证 条 款 中规 定 一 些 限 制性 或 者 含义 不 清 、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10081041 戴亮10金工62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外贸企业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尽管由银行提供信用,但它仍旧内潜着很大的风险,本文总结了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见风险,希望能对我国外贸公司选择结算方式时有所帮助。

一、风险: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信用证支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

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信用证适用领域的跨国性及银行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载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因而暴露了信用证特征下的明显局限性。

总结起来,我国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面临如下风险:1、进口商所在国的政治经济风险所谓进口商所在国带来政治与经济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宏观经济生活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和调整,给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制约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发生变化时,由于贸易主体对新政策理解滞后而发生的被动对抗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各国对外贸政策的变化会对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损失。

同时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同样会带来风险,如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世界各国经济都陷入了低迷的状态,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

2、开证行资信不佳的风险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书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这就意味这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

但是令人不可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

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

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

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一、背景概述国际贸易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使得企业棘手的贸易问题更加复杂。

一方面,企业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另一方面,又需要控制风险。

因此,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成为极为重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开具的一种风险保障凭证,是一种保证用于支付或收款的财务工具。

信用证同时还是承诺支付的凭证,保证出口商将货物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交付给进口商,而进口商则应付款项给出口商。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从中作为中介,对每一笔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都进行严格监管。

二、风险分析1. 信誉风险虽然信用证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支付方式之一,但信用证所依据的是开证银行贷款和评估出口商的信誉状态。

因此,如果用于出口商是一个非官方机构或缺乏信誉的机构,开证银行不会开立信用证。

2. 进口商风险如果进口商支付习惯不良,可能会延迟或拒绝付款,因此可能会导致出口商的经济损失。

3. 押汇风险当出口商通过汇票贴现融资时,付款人未能按时履约可能使出口商遭受经济损失。

4. 信用证文件错误或遗漏在交付信用证后的时间内,出口商需要准备适当的文件,如果文件遗漏或错误可能会导致银行拒绝结算。

5. 汇率风险汇率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利润减少。

三、风险防范1. 了解进口商信用和信誉在签订信用证之前应进行进口商的信用评估和信誉评估,以保证进口商具有支付能力和意愿。

2. 合理规划付款时间出口商应考虑远期货币交易的影响,尽可能避免货币的持续贬值和汇率波动。

3. 审查信用证背景和条款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仔细检查,以确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要求。

4. 携带适当文书和证件出口商应携带适当的文书和证件以确保交付文件的准确性,避免延误或纠纷。

5. 选择可靠的承保机构出口商可以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提供信用证保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四、结论随着全球经济不断扩大和贸易流量不断增加,信用证结算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保险的支付方式之一。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出口商角度下,信用证结算方式面临的风险及对策10081041 戴亮10金工62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外贸企业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尽管由银行提供信用,但它仍旧内潜着很大的风险,本文总结了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见风险,希望能对我国外贸公司选择结算方式时有所帮助。

一、风险: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信用证支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

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信用证适用领域的跨国性及银行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载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因而暴露了信用证特征下的明显局限性。

总结起来,我国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面临如下风险:1、进口商所在国的政治经济风险所谓进口商所在国带来政治与经济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宏观经济生活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和调整,给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制约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发生变化时,由于贸易主体对新政策理解滞后而发生的被动对抗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各国对外贸政策的变化会对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损失。

同时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同样会带来风险,如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世界各国经济都陷入了低迷的状态,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

2、开证行资信不佳的风险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书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这就意味这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

但是令人不可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

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

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

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摘要:信用证出现于19世纪后期。

当时,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了一种现象,即进口商、出口商互不信任,进口商害怕付了货款却收不到货,而出口商则担心发了货收不到款。

信用证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了,它最大的特点是由银行担保付款。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导论:案例---2005年南非公司总经理李某与内地厂商达成购买其领带及衬衫的意向并委托华泰进出口公司做代理,达成销售合同后通过香港公司委托香港银行出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并且信用证规定出口人应提供装船前检验证书,该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签字,且签字盖章须与银行留底相符。

信用证开出之前李某按约定向内地厂商和华泰进出口公司收取佣金和信用证保证金共计461500元人民币。

李某在得知货已发出后通知香港开证行拒付。

不久香港开证行告知华泰进出口公司由于商检单上的签字与银行留底不符,会将不符点移交开证公司。

如果开证公司确认不符点成立,银行将拒付信用证款项,4月3日香港银行正式通知受益人拒付提单。

4月10日信用证过期。

在这一案例中李某因一个小货柜的货物产生的多余费用和华泰进出口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华泰进出口公司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指示船务公司发运货物至香港。

而李某在得知货已发出后通知香港开证行拒付。

那么李某有了诈骗的动机,李某通过设立信用证软条款伪造了商检单造成商检单上的签字与银行留底不符从而导致银行拒付,直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是典型的检验软条款的诈骗案例。

正文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本身的需要,在符合信用证条款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浅谈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浅谈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浅谈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摘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因为它特有的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此是各种结算方式中最安全的一种。

然而随着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发展,其风险也在逐步的增加。

尤其在我国,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增加,了解和防范信用证结算风险就变得尤其重要。

本文简述了信用证发展的现状分别从进、出口商的角度分析了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并提出了防范的措施,运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研究结果真实可靠,颇具价值。

关键字:信用证、结算、风险、防范一、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发展现状国际结算的产生是不同国家之间的进出口商在进行商品贸易时产生的,当一个国家的商品跨越国界形成国际贸易时,国际贸易结算也随之产生。

经过长时问的发展,形成了现代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电汇、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福费廷、票据贴现及国际保理业务,但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丰要有三种,即信用证、托收和电汇.自信用证产生之后,因为它特有的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很多企业为了资金和货物的安全,采用了以信用证为丰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也就是说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交单",是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先决条件。

二、信用证业务的风险在信用证业务中,由于各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实际货物,因此出口商只要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单一致的单据,开证行就应付款,开证银行对单据的真伪、货物是否已经装船、是否存在单据的诈骗行为一概不予理会.因此,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面临的风险1.出口商伪造信用证单据进行诈骗。

开证银行是否付款主要是看出口商提交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提款的要求。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内容摘要: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贸活动中最为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虽为广泛应用但并不意味着最安全。

本文首先分析了信用证结算给进出口双方带来的风险,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进口方出口方风险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最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由于其属于银行信用,对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作用,所以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但实际上无论对出口商、还是对进口商来说,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出口方面临的风险进口方伪造信用证进口方窃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或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恶意涂改等,引诱出口方发货,以骗取货物,使出口方货款两空,损失惨重。

进口方从一些资信不良的小银行开出信用证在外经贸实际业务中,不法进口方往往与一些信用较差的小银行勾结,故意开出内容叙述纷繁复杂、条款含糊不清的信用证,致使出口方收汇困难,或造成单据不符而被迫主动降价的结局。

进口方不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要求或指示开立的,信用证的条款应与合同条款一致。

但在实际业务中,进口方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或使出口方违反合同规定,遭致额外损失。

进口方开出有“陷阱”的信用证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陷阱”有:信用证中有出口方无法办到的要求。

按照信用证的特点,出口方必须提交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银行才保证付款。

但如果信用证上规定的某种单据是信用证受益人(出口方)无法出具的(比如买方领事签证);或是由开证申请人(进口方)或其指定的人出具的,而其又故意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该单据时,实际上信用证受益人就无法满足开证行的单据要求,银行就可以拒绝付款。

买方指定检验机构。

若信用证上明确规定由买方指定检验机构,则受益人很可能会受到该检验机构的限制,该检验机构有可能会对受益人进行为难挑剔,使受益人因此遭受任人摆布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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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结算对出口商带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浅析[摘要]本文首先从信用证入手,解释了信用证的概念、产生的原因并进行了理论分析从而证明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理论合理性。

其次,从信用证的实践出发,在对信用证风险理解的基础上,分析了信用证风险的现状、特点,并指出了研究信用证风险的现实意义。

再次,通过对信用证风险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及影响进行分析,并归纳出信用证业务中主要当事人——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并总结出信用证风险形成的原因及风险对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出口商、银行和整个国际贸易的影响。

最后,通过分析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面对风险时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方式;风险与防范;防范措施1 问题的提出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使进出口商双方在相互不了解和不信任的情况下,以银行作为中间人,较为公平合理地解决了进出口商之间的风险问题。

据编者宋毅英在《信用证》一书中所说,“目前全世界大约90%的贸易总额是通过信用证来结算的”,由此,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中出口业务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它是随着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随着美国银行业和企业倒闭破产数量的不断增加,出口来证的偿付风险和出口货款的赖账风险也随之升级。

由于信用证以付款的迅速性、本身的流动性和高效性在保持信用证机制活力的同时,内在机制特点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了信用证风险的不断发生。

近年来关于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数额也与日俱增,结果由于大量信用证纠纷案的频频发生,动摇了信用证方式下买卖双方的信心,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为此,相关贸易界与银行界,在对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上作出了大量的研究。

本文借用了相关学者的观点,通过运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及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信用证风险的来源、种类、影响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而对信用证风险问题的理解得到扩展和深化地认识。

2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分析2.1 单、证同货不一的风险“单证”是指出口单据和信用证,“单单”是指一笔交易中以出口方的发票为核心的整套出口单据。

信用证业务中是由开证行负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它是一项自足文件,是一种纯粹的单证业务,开证行只凭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承兑、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如果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货物与合同完全吻合,议付行也有权拒付货款;即使单据对货物的描述与实际货物不符,只要单据与信用证相符,议付行也会付款。

因此,单证的正确与否是顺利收汇的基本保证,出口商如果不能做到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单据表面不能与信用证相符,就会遭到开证行的拒绝。

2.2 软条款信用证风险软条款是指开证行在开出的信用证中开列某种条款,从而使买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其保证付款的责任,这对受益人安全收汇构成很大威胁。

软条款信用证在形式上条款齐备,但其所附条件较为苛刻,不易被受益人发现,受益人一旦接受该信用证,在履约过程中就会很难执行,其付款的主动权完全被开证申请人及开证行控制。

2.3 开证行倒闭风险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二条的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这意味着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

但是令人不容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

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

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

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

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出口商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2.4 打包放款诈骗风险打包放款诈骗是指诈骗分子打着正常贸易的招牌,内外勾结,外商唆使国内出口企业以国外开来信用证做抵押,向出口地银行申请出货前资金融通后,设法将所得款项转移,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诈骗行为。

2.5 伪造信用证的风险有的不法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

有的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用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者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若此时卖方贸然发货,将造成出口商被欺诈的被动局面。

3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风险的防范措施分析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存在及相互影响,对于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存在的风险,出口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3.1 调查了解资信,辨别信用证真伪出口商首先必须深入调查和了解进口商及进口商所在地银行的资信状况,如果进口商及开证行资信情况不佳,信用证欺诈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大。

其次,出口商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和了解进口方的资信及经营状况。

例如:可咨询贸易伙伴或国家信用保险及商务部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调查。

再次,出口商可以凭技术的手段判断信用证的真伪,熟悉信用证诈骗的伎俩。

通过调查了解进口商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的资信,辨别信用证真伪,出口商才能更好地避免欺诈的发生。

3.2 谨慎签约、认真审证,合理规避不利条款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全,合同条款要尽可能详细,例如信用证开立和到达时间、信用证的主要条款等都可以在合同中说明。

尽量避免信用证的“软条款”。

收到信用证后出口商应认真审核信用证是否与合同一致,发现不利条款要力图劝说客人改证。

特别对欺诈性质的“软条款”或客观上不可能实现的条款务必须要求客人改证。

如客人要求的条款有其合理性,同时自己也能做到,则应按信用证要求认真履行。

当信用证对船龄、船期、启运港、承运人等有详细要求时,出口商应提前与指定承运人联系装运事项,以免造成提单这一重要的单据出现不符点。

曾有信用证要求船龄不能超过15年,该证的目的港为中东某非基本港而指定船公司到该港的船的船龄都超过了15年。

对于这样的条款,务必要求更改。

出口商一定要谨慎签约、认真审证,合理规避不利条款。

3.3 熟悉贸易惯例,认真制单当采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只有单据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出口商才能安全收汇。

传统上,出口企业的单证人员对于相符交单的理解是所谓的“八字真言”,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而在目前实行的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简称)与之前的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相比,相符交单的含义被扩大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但要做到与信用证相符;而且要做到与UCP 的相关适用条款相符;还要做到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相符;即“三个相符”,只有同时做到3个相符,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才是相符单据。

这就要求出口商在按信用证制单的过程中必须熟悉UCP600及ISBP相关惯例的规定,同时还要熟悉客人的贸易习惯,认真制单。

即使与UCP500相比,UCP600对单据审核标准总体上有所放松,但在制作单据时出口商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样才能降低风险或避免风险。

3.4 熟悉经济发展趋势,正确预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2008年国际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深重的影响,一旦陷入泥沼各国出口企业则危机重重。

许多世界大公司、金融机构都纷纷倒闭、破产,更不要说小公司及银行了。

如出现以上情况,一旦进口商倒闭,即使银行经营状况尚可,属于银行信用的结汇方式——信用证相对于商业信用来说,其优势并不明显。

而如果银行也倒闭的话,出口商收回的货款的希望则更加渺茫。

因此出口商必须关注世界经济的变化,尤其必须关注与自己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对方银行及进口商的经营状况。

只有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预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3.5 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应对危机风险国际市场的风险本来就远大于国内市场,凭符合银行要求的全套单据和保险申报单可向银行申请融资。

对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受全球经济放缓、市场萎缩、诸多因素叠加影响导致部分企业经营形势急剧恶化;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无论是国外客户的支付能力还是支付意愿都较过去明显降低,甚至一些信誉卓著的老客户、大客户也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出现了支付危机。

在比利时,据比利时权威研究机构——克雷顿公司日前公布的最新调查报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比利时共有8512家公司企业破产倒闭,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年份。

在2009年前三个月共有2570家公司宣布破产,仅在2009年3月就有1000多家公司倒闭。

以上数据表明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应对危机风险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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