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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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方案

贷后管理方案

贷后管理方案随着贷款市场的扩大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贷后管理方案是指金融机构对贷款发放后的监督管理措施,旨在降低贷款风险,确保贷款的健康运营和良好回收。

本文将介绍贷后管理方案的目标、重要性以及常见的贷后管理措施。

一、贷后管理方案的目标贷后管理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贷款的正常回收和减少不良贷款的风险。

通过有效的贷后管理,金融机构能够及时了解贷款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从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贷款违约的风险。

贷后管理方案的具体目标包括:1. 监督和评估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符合借款人的资金需求;2. 监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及时发现并解决逾期还款问题;3. 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债务状况,判断借款人是否存在财务风险;4. 促进借款人的信用建设,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5. 加强借款人的沟通和关系维护,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贷后管理方案的重要性贷后管理方案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都非常重要。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后管理可以有效控制贷款的风险,减少损失,并优化贷款业务的效益。

对于借款人来说,贷后管理可以提供更好的借款体验,改善借款环境,并帮助借款人完善信用记录,提高信用评级。

具体来说,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控制:贷后管理通过实时监测和评估贷款的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和扩大;2. 提升效益:贷后管理可以通过合理的还款计划和调整,提高贷款回收的效率和回报率,同时优化贷款业务的运营成本,提升业务效益;3. 客户服务:贷后管理可以加强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沟通和关系维护,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4. 信用建设:贷后管理可以帮助借款人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从而获得更多的信用额度和更低的利率。

三、常见的贷后管理措施为了达到贷后管理的目标,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贷后管理措施:1. 还款提醒: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避免逾期还款;2. 贷后调查: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资金运作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3. 风险预警:通过贷款管理系统和风险评估模型等工具,监测贷款的风险情况,发现潜在的风险;4. 调整还款计划: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适时调整还款计划,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5. 催收措施:对于逾期还款的借款人,采取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信函通知、法律途径等,促使借款人尽快还款;6. 资产处置:对于无法回收的不良贷款,采取相应的资产处置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x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动态管理,持续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业务等)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述及的政策、流程适用于我行总行以及所有经营单位的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从事贷后管理的相关管理部门及负责具体操作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贷后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贷后管理的职责第六条各经营单位负责贷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与客户接触,了解有关客户的信息,主要职责为:(一)资金账户监管。

按照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用前审核和用后监督,检查信贷客户账户资金的往来情况;(二)现场检查。

定期现场检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担保人和担保物的情况;(三)日常跟踪监管。

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走访客户,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和担保人的情况。

负责提示信贷客户按时还本付息;(四)风险分类与风险预警。

及时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做好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发起工作。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五)逾期信贷资产管理。

制定处置方案,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置方案内容,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积极组织实施催收清缴;(六)定期分析并按时提交检查报告。

在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管理、风险分类、风险预警、逾期信贷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信贷客户的贷后风险状况,撰写并按时提交《xx银行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xx 银行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报告》(见附件);(七)每笔信贷业务第一责任人(主办客户经理)、相关责任人(协办客户经理)分别承担贷后日常管理、发现和报告风险及处理风险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八)客户经理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分行或支行行长、分管信贷业务的分行副行长或支行副行长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领导和风险处理及决策责任;(九)借款人账户所在分支机构负责按照信贷部门的要求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监督借款人账户资金进出情况,执行信贷部门提出的有关借款人账户监管相关要求。

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贷后管理指的是在借款人贷款结束后,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的一系列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提出一些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指标来评估其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可以对不同类型客户进行分类,对高风险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措施,减少坏账风险。

第二,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与风险控制。

金融机构应采集、管理和核实借款人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在贷款发放后,要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严格控制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通过将贷款金额分期放款、分担保放款等方式,降低对借款人的信贷风险。

第三,建立完善的贷后监控机制。

金融机构应建立定期还款提醒系统,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并监测借款人的还款状态。

对于逾期还款的客户,要及时进行催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还款计划、提供还款延期等,使借款人尽快恢复还款能力。

第四,加强风险提示与预警机制。

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

在贷款发放后,对客户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通过监测其日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

对于高风险客户,要及时调整风险控制策略,减少潜在损失。

第五,加强对借款人的教育和指导。

金融机构可以定期开展贷后教育培训,提供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借款人提高财务素养和还款能力。

此外,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应用等渠道,提供实用的贷后管理工具,帮助借款人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还款。

第六,加强合同管理和法律保护。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在贷前要明确还款计划和利率等内容,在贷款发放后要及时向借款人提供相关合同和文件,维护双方权益。

同时,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总之,贷后管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非常重要,它能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提高收益稳定性。

中国民生银行“民易贷”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民易贷”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民易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培育和巩固以中、高端客户为主体的优质客户资源,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民易贷”业务是指我行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以便捷、简约的方式发放的信用贷款,用以满足借款人综合消费的资金需求。

第三条该贷款需坚持“批量准入、个案审批”的原则办理,在本制度规定客户范围和条件内发放的贷款由分行按审批权限审批;其他情况要在整体授信规划报总行批准后由分行按审批权限审批。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授信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在授信行所在地有固定职业和住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三)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要求客户信用记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截至申请日无未结清的逾期贷款;2、近一年内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2次且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无不良社会记录,在公安、税务、交通、工商行政执法部门未留有违法违规记录第五条具体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一类:国家党、政机关公务员,其中副科级(含)以下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二类:有财政拨款的市级(含)以上科研院所、公立教育机构、公立卫生机构、市级(含)以上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工,其中副科级(含)以下和中级(含)职称以下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三类:垄断性质及其他优质企业正式员工,其中中级以下(含)职称和职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与我行有代发工资业务的合作的企业优先办理,具体行业包括电信、电力、银行、保险、证券、铁路、民航、机场、烟草、市政公共等;四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认证资格、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能的优秀人士,包括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设计师、评估师、作家、书画家、演艺人士等;五类:我行金卡级以上(含)的贵宾客户;六类:我行优质存量住房按揭及他行住房按揭客户,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申请日仍有住房按揭贷款余额或还清住房按揭贷款的时间在一年(含)以内;2、存量住房按揭贷款有2年以上的连续还款记录且客户信用良好、再评估有稳定还款能力;第三章贷款要素第六条授信额度(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内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内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XX银行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优化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组织体系、运作模式和约束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保障个人授信业务持续健康有效发展,根据《XX银行个人授信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着重规范个人贷款发放后,批量监管、现场检查、风险处理、信用收回、档案管理等环节的主要工作。

个人贷款风险分类、系统维护等工作遵照总行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三条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明确职责、快速处置”的原则。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授信业务的全流程,全方位管理个人授信业务风险。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批量监管与督导,完善监管策略,丰富管控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产品、区域、额度等,针对风险特征采取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强化精细化管理。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各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明确、细化考核指标,分层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快速处置是指发现风险信号时及时进行信号分级、预警发布并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专人实施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四条本规程主要规范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类的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个人贷款,在移交资产处置部门之前的贷后管理工作适用本规程,移交资产处置部门之后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所辖机构提供的个人贷款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农户授信业务。

第六条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使用授信管理系统群(以下简称C3)作为基础信息平台。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管理行(主要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授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经营行承担贷后管理的经营责任,负责辖属所有个人授信业务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个人授信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其承担的辖属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职责分为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两类。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我行零售业务服务及产品,规范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开展,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我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委托贷款(下称“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限自然人及小微企业)、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业务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主体,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

受托人是指我行获准授权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各经办机构。

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符合我行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

担保人是经委托人认可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

第四条个人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

我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不为委托人垫支资金,不得接受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不得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贷款。

第五条对委托资金来源有下列情况的禁止办理:(一)无法证明委托资金为自有资金;(二)反洗钱法律法规中所指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资金;(三)按照国家规定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类专项基金,如社保资金、企业年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工会经费、保险资金、基金会基金、住房公共维修费等。

第二章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第六条借款用途应当正当合法,贷款资金不得流入股市。

第七条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由委托人确定,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下限。

第八条若贷款对象、用途、利率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符的,经办机构应向委托人提出改进建议。

委托人不予更改的,不得受托办理。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内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内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信贷产品,帮助其实现财务目标,同时也需要对贷款的后续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保护银行利益,增强客户信心,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务形象。

为此,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

二、贷后管理流程(一)贷后跟踪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后跟踪管理程序,按照客户类型、贷款金额、贷款品种、贷款期限等分类设置跟踪周期,并制定跟踪方案,实现对客户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重要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并在跟踪过程中及时发现风险。

跟踪的频次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季度一次。

对于风险大、重点客户,应当加强跟踪频次。

(二)还款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还款管理机制,对于还款出现违约的借款人,应当制定追偿方案,采取适当法律手段实施追偿。

对于还款良好的借款人,应当加强与之沟通,及时提供合适的还款方式,确保其正常还款。

(三)额度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额度管理制度,对于老客户或有按时还款记录的客户,允许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同时,应当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控制贷款额度。

对于存在贷款滚存等风险的客户,应当适当限制其额度。

(四)逾期管理银行应当建立逾期管理制度,对逾期还款的客户及时与其沟通,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催收。

对于长期逾期的客户,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并依法通报征信机构,影响其信用记录。

(五)风险评估与防范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对借款人资产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三、要求和措施(一)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岗位和责任制,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分工明确并相互协调,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我行个人贷款资产结构,提高综合收益,加强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我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私营企业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自然人发放的,用以支持其生产经营及其他合理性投资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经营性贷款坚持“全面规划、批量开发、专业管理、集中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以我行认可的标准化质物作质押申请贷款用于经营用途的业务按照我行标准化质物质押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及所经营企业的条件(一)借款人要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口碑,为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拥有者或控制人;2、如借款人为小企业主,其家庭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不低于50万元,在经办行所在城市有固定的居所;如借款人为小业主之外其他自然人,要求至少应有二年以上行业经验,贷款投资对象和所支持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1(二)小企业主经营企业的条件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在经办行所在城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有一定的行业经验,主营业务突出,有稳定产购销渠道,盈利能力较强;3、能够按我行要求提供3年的连续经营记录,包括财务报表、税单、银行流水等资料;4、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或销售许可(或授权),符合国家关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生产加工条件和用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客户发展目标(一)积极发展对象1、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的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批发性商业街等交易市场中的商户、品牌经销商、连锁经销商、外贸进出口经销商等;2、具有产业集群型共生经济特征的工业园、科技园中的小企业主,特别是具备大企业供应链特征的企业集群、工贸一体化(又称前店后厂模式)日常消费品生产企业集群等;3、城市繁华商业街区或成熟购物中心内的品牌专卖店、专业店、连锁店等零售商店;4、与大众生活关系紧密的社会服务行业(餐饮服务、医药销售、交通运输等)的业主;5、与我行有长期业务往来,结算量大,信用较好的其他个人客户 2等。

银行贷后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贷后管理岗位职责

银行贷后管理岗位职责通过行业分析、市场分析、财务分析、现场及非现场检査、征信平台、媒体信息等渠道,全程动态监控授信风险,发现、提示与预警风险信息;负责实施对信贷业务风险常规和专项检查,检查监督整改方案落实。

贷后管理岗第一部分——对贷后管理岗的认识一、贷后管理定义: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二、岗位职责1.建立贷后管理台账2.客户还款时间节点前三天做还款提示3.客户还款逾期处理及建立风险防控议案三、岗位要求1.将全部客户按借款金额大小做初步分类。

2.在合同有效期间: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了解、掌握,得出客户在每个阶段是否能够按时按额还款,并将所有客户进行风险分类。

3.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一套相对公平的客户信用指数评价系统流程:只有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解决客户的合理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有利于资金回笼,拓展新客户,重要的是,可以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认真分析客户经营状况以及了解行业信息,强化贷后监管,构建贷后管理长效机制,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部分——初期工作计划一、建立贷后管理台账二、贷后回访流程1.时间:据客户的运营规律而定(提前与饲料公司和客户做好沟通)。

2.目的:及时掌握客户经营状况,确保风险最佳可控化。

3.内容: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并将其反应到系统,进行风险评估。

备注:访问前需对客户说明访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必要性是访问结果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否,关系到客户自身和投资者与平台的切身利益;重要性是指平台只有通过与客户的充分沟通而才能更好的为客户和投资人服务,让相关各方均得到正常发展。

(二)与饲料公司定期沟通1.时间:回访客户后。

2.目的:核实从客户所提供的信息。

三、风险管控2.提前还款的客户,原则上需要交付一定的违约金,但前期不做违约处理。

3.对逾期还款的,对其进行未还金额千分之五/天的罚款,然后担保公司先进行垫付,再向客户追款,并降低其信用额度系数。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贷款机构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工作。

第三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贷款机构。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流程、风险评估和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贷款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贷后管理工作。

第六条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包括:(一)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二)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三)及时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回收情况;(四)建立贷后管理档案,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第七条贷款机构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并给予足够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第八条贷后管理流程包括贷后监督、贷后检查、贷后分析、贷后调整和贷后追偿等环节。

第九条贷后监督是指对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贷后检查是指对贷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并防范贷款风险。

第十一条贷后分析是指对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资金回收情况以及贷款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第十二条贷后调整是指根据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调整贷款方案和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贷后追偿是指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和追偿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回收。

第四章风险评估和处置第十四条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当对贷款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方案。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包括对贷款项目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风险处置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第十七条风险处置措施包括调整贷款方案、催收和追偿、提前清偿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贷款机构应当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于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公示。

第十九条贷款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贷后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贷后管理是指在贷款发放后的一系列措施,以监督和引导借款人恪守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以下是一些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
1.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包括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和贷款情况,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

2. 加强贷后风险管理。

定期进行贷后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3. 加强贷后监督和检查。

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岗位,负责对贷款风险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违约和逾期的客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 建立健全的逾期催收机制。

制定贷款逾期催收流程,包括提前预警、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环节。

对逾期客户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

5. 提供贷后支持和帮助。

为客户提供贷后咨询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对客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贷后管理能力。

6. 定期进行贷后评估和报告。

对贷后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定期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贷后管理情况,提供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具体的机构和行业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贷后管理操作规程贷后管理操作规程一、贷后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贷后管理是指在贷款发放之后,对贷款使用情况、偿还情况及贷款风险进行跟踪和监督的过程。

贷后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确保贷款正常收回,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有效防控风险;它的意义在于提高贷款信贷业务的质量和效益,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贷后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主动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贷款借款人的情况,主动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确保贷款风险的有效管控。

2. 客观公正原则:贷后管理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行为,对待不同的借款人应有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限制下进行。

3. 风险管理原则:贷后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借款人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三、贷后管理的基本流程1. 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偿还能力:收集借款人的经营报表、资金周转情况、还款能力等信息,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

2. 监控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经营和用途。

3. 监管借款人的还款行为:定期跟踪借款人的偿还情况,及时核对贷款本息的收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 发现和处理风险问题: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对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包括调整贷款利率、变更还款方式、追加担保等。

5. 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档案:建立完整的贷后管理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各种资料和偿还记录,方便后期的信息查询和业务分析。

四、贷后管理的常用工具和手段1. 现场调查:通过对借款人的经营场所、仓库和存货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

2. 经营数据分析:通过对借款人的经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判断其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

3. 电话跟踪:定期与借款人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其经营和偿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人)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和总结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充分运用合同约定的农业银行应享有的权利和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进行贷后管理.第五条贷后管理应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MS)。

第六条概念释义。

第六条概念释义。

本办法所指经营行是指直接受理并经营管理信贷业务的行.本办法所指管理行是指经营行的上级行。

本办法所指客户管理行,是指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承担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的整体营销、维护,授信额度核定,以及整体贷后管理责任的行。

本办法所提经营主责任人专指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时确定的经营主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要求逐户确定客户管理行,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行的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管理行负责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总体风险控制、监测客户整体用信、定期风险分析、沟通传递风险信息、牵头处理风险事项等工作;经营行负责辖属所有客户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组),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有条件的行要积极实行双人管户;对于管理行直接管理的客户,管理行的客户部门要指定客户经理,并组织所辖行成立客户经理组,共同负责对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各级行要配备充足的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管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法人客户的数量不得超过12户(仅与农业银行发生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除外,小企业管户数量可适当扩大),集团客户按1户计算,客户经理管户数量超过规定的行,必须在一年内配足客户经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个人客户的数量由一级分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XX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XX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XX银行贷后管理细则在金融机构中,银行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不仅对于个人客户的存取款等操作提供保障,对于企业客户也是提供融资、投资、理财等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务量的不断增加,银行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贷后管理作为银行业务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银行的风险控制、资产质量和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贷后管理的概念及意义贷后管理是指银行在向客户发放贷款之后,对客户资金的运用情况、还款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控制。

贷后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银行资产的质量和流动性,减少不良贷款的风险,并通过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保障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贷后管理的基本原则1.风险识别原则:贷后管理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及时识别出有潜在风险的客户和业务,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预警和防范。

2.信息公开原则:银行应当建立客户信息共享和报告机制,及时更新客户的信用信息和经营状况,并对不同客户制定不同的贷后管理政策。

4.风险控制原则: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价和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遏制有风险的贷款和业务,降低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损失。

5.监督管理原则: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三、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贷款资金使用监控:银行应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2.还款情况跟踪: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还款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客户的还款情况和还款能力,对逾期客户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3.风险评估和预警:银行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客户和业务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开展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

4.不良贷款处置:银行应建立不良贷款的分类管理系统,对不同类型的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处置,采取合理的清收和资产处置方式,尽快化解和减少不良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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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第九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十条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二)根据本行业务及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在总行相关制度指引下,制定各项贷后管理及操作实施细则,有序组织辖内各项贷后管理工作的实施;(三)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制订并实施风险化解预案,跟踪风险事项处理进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及降低业务风险;(四)组织开展辖内贷款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催清收合作机构、制订贷款催清收方案及不良贷款核销预案,提交不良贷款催清收报告;(五)组织和实施辖内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对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提交书面贷款检查报告;(六)汇集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七)收集整理相关个人信贷业务信息及数据,登记贷后管理工作台账,填制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八)管理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及信贷档案资料;(九)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具体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十)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的贷后服务工作;(十一)对辖内贷后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支行须积极配合进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

经办客户经理是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的主要配合者。

第三章贷后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第十二条根据上述贷后工作职责,相应设置以下六类贷后管理岗位:风险监测岗、贷款检查岗、贷款催清收岗、权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贷后服务岗。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风险监测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立风险监测岗。

风险监测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

(一)总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1、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动态监测,并结合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放款监督等各方面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对全行系统性风险及重大风险事项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2、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撰写风险监测报告;3、收集全辖口径个人信贷业务信贷信息和数据,为风险监测及贷款催清收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4、制订全辖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5、组织、指导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6、收集银行业监管部门、行内稽核、外部审计、媒体负面报道等涉及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查明原因并发布风险预警或风险提示。

(二)分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1、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收集辖内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权证管理、放款监督等各方面获得的数据和信息,对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风险监测及预警;2、提出具体风险控制预案,跟踪落实风险事项处理进程;3、对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撰写风险监测报告;4、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辖内风险分类工作;5、对认为确需组织贷款专项检查的,制订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监督贷款检查岗具体实施;6、收集辖内银行业监管部门、行内稽核、外部审计、媒体负面报道等涉及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查明问题并发布风险预警。

第十四条贷款检查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贷款检查岗。

贷款检查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款检查指引》,采取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多种方式,对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记录、识别。

贷款检查岗主要职责:(一)按照检查范围及检查频率等要求,实施本行的贷款日常检查工作,收集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风险监测岗;(二)根据总分行及监管部门的统一布置或风险监测岗的要求,具体实施辖内专项贷款检查工作,收集并记录异常情况,并提交贷款专项检查报告;(三)协助风险监测岗进行贷款风险评价及风险预案的制订。

第十五条贷款催清收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置贷款催清收岗。

贷款催清收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操作指引》实施贷款催缴及资产保全工作。

(一)总行贷款催清收岗主要职责1、协调、指导、监督全辖贷款催清收工作的实施;2、根据各分行实际情况,协助优化催清收流程,提高催清收效率;3、协调与客户服务中心、资产管理部、法规部等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理顺贷款催清收及不良资产处置通道;4、对各行委外催清收机构进行认定,并组织指导委外催清收工作;5、建立全辖贷款催清收管理台账,对各分行催清收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催清收工作报告;6、全行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资产核销的组织工作。

(二)分行贷款催清收岗主要职责1、结合本行资产质量状况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催清收模式,制订催清收流程;2、协调分行客户服务中心、风险监控部、资产管理部、法规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催清收工作;3、实施对即将到期贷款客户的预警提示;4、对已经逾期或虽未逾期但已出现风险信号的贷款,认真分析风险成因,并组织实施贷款催清收工作;5、监督协助委外机构开展催清收工作,收集委外机构催清收报告,建立催清收机构管理台账,并对委外机构的催清收效果进行评估;6、建立贷款催清收管理台账,评估风险程度,并撰写催清收工作报告提交风险监测岗。

第十六条权证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权证管理岗。

权证管理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管理办法》实施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的收押及管理工作。

权证管理岗主要职责:(一)办理或敦促经办人员及时收取权利凭证,妥善办理交接手续;(二)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的审核、收押、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工作;(三)对应办而未办入库的权利凭证须查明原因,并跟踪督办;(四)配合会计部门做好抵(质)押品对账工作;(五)建立权利凭证管理台账,及时记录权利凭证办理及收押情况。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岗。

档案管理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岗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等工作;(二)对个人信贷业务信贷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管理台账,便于资料调阅及使用;(三)健全档案借阅、出入库登记及交接制度,并进行定期核查。

第十八条贷后服务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设立贷后服务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服务操作指引》,为个人信贷业务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对账、贷款要素变更申请受理、信息提醒等贷后服务工作。

根据实际承担工作内容的不同,贷后服务岗可分为贷后服务支持岗与贷后服务操作岗。

贷后服务支持岗在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立,贷后服务操作岗人员可采用分行个贷管理部派驻支行或由支行人员兼任的形式,具体可由分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一)贷后服务支持岗岗位职责1、组织实施与个人信贷客户的集中对账工作;2、组织实施对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等需批量处理事项的集中提示;3、处理客服中心转发的业务咨询和客户投诉;4、实施个人征信信息的异议协查工作;5、对贷后服务操作岗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助。

(二)贷后服务操作岗岗位职责1、受理提前还款业务;2、受理授信要素变更申请;3、处理授信后客户资料返还;4、受理客户征信信息查询及异议处理申请;5、受理客户个人信贷业务咨询和投诉,并承担解答和转介职责。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及其它贷后管理文件,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

如有与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原《中国民生银行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附图: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架构及流程图附图: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架构及流程图贷款催清收风险监测岗贷款催清收岗风险监测岗贷款检查岗权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贷后服务支持岗贷款催清收岗贷后服务操作岗客户经理 借款人担保人(物)外部机构放款监督岗总行支行分行行内: 客户服务中心 资产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 资产监控部监管部门风险监测贷后体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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