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土地细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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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土地细分导则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规划依据 (2)

第三章整体定位 (2)

第四章规划设计原则 (2)

第五章土地使用 (3)

第六章道路交通控制 (3)

第七章空间环境设计 (4)

第八章绿地规划控制 (4)

第九章公共设施规划控制 (5)

第十章建筑控制 (5)

第十一章城市安全控制 (5)

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河西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促进并带动整个城镇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西务镇重点建设规划范围内各片区、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由本规划进行技术总协调。

第三条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重点地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是结合河西务镇实际和今后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天津市、武清区和河西务镇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河西务镇规划局负责。

第二章规划依据

第七条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7)《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8)国家、天津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八条有关规划、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三章整体定位

第九条承担镇级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务中心等职能,并适当配置居住以安置本地迁村并点后的居民,同时拉大中心镇区整体构架,为河西务镇老镇区的更新改造做好铺垫,使之成为河西务镇各项功能有机组合、促进城镇发展的生态的城镇办公、商务、居住

综合区。

第四章规划设计原则

第十条规划设计原则

1.在形态布局上通过自然河渠水体与城镇形体空间的有机结合来实现现代化生态新

镇区的创造。

2.用地布局顺应城镇总的功能空间发展趋势,与分期建设的步骤相结合,发挥现有

设施的使用潜力,将城镇建设滚动开发、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一考虑。

注重与周边片区建设的协调统一,包括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联系以及景观风貌建

设等方面,使其成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

3.提供合理、优化的用地布局和便于操作的土地细划方案,创造有个性的舒适宜人

的城镇空间,突出城镇新形象。

第五章土地使用

第十一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

第十二条为便于土地开发及规划管理,本规划区用地性质划分为小类。

第十三条规划范围内用地布局采用“一心、两轴、两带、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行政管理核心

行政管理核心包含行政办公、商业金融、贸易咨询、文化娱乐、休闲游憩等多种复

合功能,是整个镇区的发展核心。该核心不仅为整个开发区提供商贸服务功能,镇

区也依托该核心形成一个全新的现代化城镇,两者相辅相成。

两轴:京津公路发展主轴和王河公路,慈航路发展副轴

京津公路与王河公路两条发展主轴:串联各个主要控规单元,与镇区主要核心区,

形成整个河西务镇的空间发展轴线和开放空间汇集的景观主轴线。

两带:慈航路文化产业带与京杭运河旅游观光带

慈航路文化产业带:即为控规单元间联系通道,文化,同时与主轴联系成网,有效

发挥空间网络的作用,向整个镇区辐射其复合功能。

京杭运河旅游观光带:是主要的旅游观光带,秉承悠久的历史文化,融合优秀的自

然资源,是河西务镇运河,田园风光的集中展示带。

四区:四个片区,即四个控规单元。

艺术家聚集区——位于林溪路以南,怡溪路以北,慈航路以东,京津公路以西。以

居住为主,同时凭借三溪塘特色艺术家聚集文化区的良好景观与京津公路的便捷交

通条件,等城镇进入“成熟期”后,此片区可发展以艺术家聚集区为主的宜居生态

住区,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

镇区生活区——位于一纬路以南,十三纬路以北,二经路以东八经路以西。以河西

务镇原镇区所在地为核心,建设具有特色的商住混合、住办混合,结合办公,商务,

商业、文化娱乐,居住为一体的镇区中心区。

产业园区——位于王河公路以南,十八纬路以北,十经路以东,十二经路以西。

毗临镇区生活区与养老社区,以规划合理的路网结构与以优良的生态环境,吸引

实力雄厚的无污染企业进驻,带动镇区的产业发展步伐。

养老社区——位于孝义路以南,十九纬路以北,慈爱路以东,慈航路以西。是民

政部重点发展的养老社区示范基地。该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捷,政策支

撑,在未来的发展中,必将成为一个主要的增长极。

每个片区依托交通网络与核心区以及其他组团紧密连接,一方面有利于核心区向

整个开发区辐射其复合功能同时也便于整体合力的形成。

第十四条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

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

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考虑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市场的需求,允许以规划用

途为原则,设施建设通过规划管理过程进行调控。土地使用兼容性不是土地使用性

质的兼容,而是指在相同性质土地上设施的兼容,它体现着混合使用的功能多样性

和服务综合性。

第十五条以分区为单位大面积成片开发时,分区内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第六章道路交通控制

第十六条各分区、地块周边用地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入口位置等均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道路红线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第十八条道路布局、断面设计、选线及转弯半径等等要适应未来大量小汽车进入家庭的需求。第十九条结合绿化和景观系统开辟步行系统,禁止机动车辆入内,创造安宁、清洁、舒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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