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现状与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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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工程
0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起征
于1799年的英国,我国在1980年确认此项税种[1]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背景形势和居民个人收入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
化,这使得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薪酬
“起征点”不断调整抬高。最近几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方案都
会被热议。今年在
“两会”开幕前夕,温家宝总理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调整已经列入国务院议事日程,一时间,引来了外界广大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外界媒体和民众也发表了相应看法。对个人
所得税工薪“起征点”
具体数额进行民意调查和争先竞猜。最终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应民意以表决通过了个税修改方案,个税起征点确定为3500元,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则为3%至45%,修改
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2]
。“起征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对于居民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额的俗称,在税收概念中其实质是工薪所得计税过程中的“免征额”,即个人的工薪收入中不用缴纳所得税的部分。国家税务局统计中,近年来居民工薪所得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的50%左右,占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大部分,但是,中低收入纳税群体也占工薪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绝大部分。因此,国家宏观调控,以上调“起征点”为调节收入差距,是工薪所得改革的最为常用的手段。虽
然这次改革调整了工薪所得个税的
“起征点”,由原来2000元上调这3500元,让人们看到了政府为了更加有效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希望,但是从本质上讲,只是在短期、局部缓解了这种收入分配的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存收入分配的根本问题。如果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上不作出根本改变,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所得税缴纳群体的税负不公问题,也会导致各时期频繁调整“起征点”的尴尬局面。
1上调“起征点”的利弊
近期全国通货膨胀的经济形势日益严峻,各月CPI 也持续走高,民众的通胀预期日渐上升,对于各工薪阶层看待工资和各项税收的敏感度加强。此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适当提高“起征点”,也可以作为广大各阶层普通民众冲抵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尽管此次上调“起征点”对于广大各工薪阶层民众保障生活发挥了举足轻重的调节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次仍然实行“起征点”全国一刀切的形式。从个人所得税的设计原理看,之所以在居民工薪所得纳税前设置一定的扣除额,主要是扣除必要的“生计费”———居民维持自身及家属基本生活条件的费用[3]。
但是,在我国东西部地区消费水平、地理环境、物价和生活成本均不相同,存在着巨大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这次改革并没有实行差异化的“起征点”,各地区也没有相应的空间调整,以适应当地的收入水平。全国“起征点”的统一划分,对各一线城市的工薪阶层每个月除了日常生活开销后再缴纳各项税款,接近“月光族”;而对于财政收入较弱省市,就会有很大影响。这种统一划分“起征点”一刀切的局面,忽略了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难以实现“结果公平”。
2税率和级距调整
与上调“起征点”相比较,调整税率和级距也起到工薪各阶层减税的作用。个人所得税采取的累进税制,即本着“多得多征,少得
少征,不得不征”
的原则。这次改革将原来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各含税级距和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原来从税率5%到45%的过程中设置9个级距,计算复杂,同时也增加了中等收入群体税,税率依次以5%递进,然而第一、二级距税率5%到10%差距过小,没有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使中低收入群体没有享受
到应有的保障,在新改革的七级累进税率中拉开一、
二级距税率差距,能更好的使工薪阶层享受较低税负目的。
3个人所得税“减税”作用的局限性尽管通过上调“起征点”、调整税率和级距等相应措施,但是我国居民收入项目的复杂性、家庭人口和各地区物价水平等差异性,
个人所得税的
“减税”作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从收入项目来看,“起征点”、税率和级距的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收入调节作用,但
是并没有包括居民所有收入。对于那些高收入群体,
其收入项目繁多。包括各种相关职务津贴、股权激励、非货币性福利收入等,其收
入多样化。
目前各税务机关对于这些隐性收入所得缺乏行之有效的统计办法,因此决定了工资收入成为主要纳税的格局。因此无形中,各工薪阶层缴纳税款后仍然与高收入群体存在收入差距。
此外,我国虽然走在高速增长时期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时代,同时也逐步迈入老龄化时代,80、90后这些独生子女一代也面临着各种生
活压力。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不健全,
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等成本迅速上涨,个人所得税也仅仅是保守改革,仍然停留在工资和相关薪金扣除额的调整,调整仍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速度。
虽然这次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薪酬上作出了调整,但是个税改革不能局部修修补补。社会在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讨论上也将过多的关注放在了提高“起征点”的细节上,没有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缴税体系监管上。如果没有好的缴税监管体系,仍然在纳税环节上起不到根本作用。税务部门也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监控措施,统计收集各种隐性收入,全面推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同各相关部门如银行、保险、工商等资源共享,进入信息化管理,共同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完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同时税务部门也增强服务意识,监制税源,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差距的功效。
4结论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控收入分配的重要调节手段和有力杠杆,其改革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能只是局部的修修补补,必须将其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结合在一起全面的考虑,要有全面、系统的思路。反之将会浪费社会宝贵的公共资源,激化社会矛盾。随着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在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一定会更加健全、公平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赵强.从单一税视角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J].财税金融,2011(3).
[2]财经日报[N].2011(7).[3]曹静韬,郝如玉.个人所得税“减税”着力点和局限性[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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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任蕾(1985-),女,湖北武汉人,助教,研究方向为财务与审计。
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现状与措施探讨
The Status of Optimizing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 and Measures
任蕾Ren Lei
(海军工程大学,武汉430033)
(Naval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Wuhan 430033,China )
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一种宏观调控收入分配的手段和有力杠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也是我国目前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文章针
对此次我国工薪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和级距改革征收的问题及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发展趋势做了相关研究探讨。
Abstract:The direction of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 as the main means and powerful lever that the nation carries on macro -control and regulates distribution,is a key link in current China ′s reform.This article made related research and discussion on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the reform of personal income tax,tax rate and adjustment of tax bracket,as well as personal income tax threshold of China ′s wage earners.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发展趋势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development tendency
中图分类号:D92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1-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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