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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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自2024年以来已连续10年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

然而,由于能源的高消耗和排放,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二、目标设定1.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减少能源消耗。

2.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3.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结构的绿色化和低碳化程度。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加强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行业的限制力度。

建立相关奖惩机制,激励企业和个人节能减排。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高效节能产品。

2.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能源节约意识。

鼓励居民和企业采取主动措施,如购买节能设备、合理使用能源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大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等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

鼓励企业采用新能源发电和运输方式。

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4.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加强对建筑行业的规范,提倡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

鼓励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推广低碳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

5.提高工业能效和产品能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和指导,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更新。

推广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标准,提高工业能效。

加强对产品能效的监督,实行能效标识制度。

6.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监测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和减排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四、预期成效和前景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能够实现以下目标:1.能源消耗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际水平。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是按照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和发展要求制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为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政府、企业和公众需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二、总体目标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节约能源的基础上,降低排放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具体目标如下:1. 能源消耗总量降幅:力争到2020年,能源消耗总量比2005年减少20%。

2. 温室气体减排:力争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减少40%。

3. 资源利用率提升:力争到2020年,资源利用率提高15%。

三、重点工作1. 提高产业能源效率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产业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强度。

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技术、设备和系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 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政府将制定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推动清洁能源向主力能源地位转变。

3. 实施节能措施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意识。

推广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的使用。

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政府还将制定相关标准和政策,鼓励企业推行节能措施,节约能源。

4.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数据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了解各行业、各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

政府将加强统计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企业需要加强自身数据的统计和报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法制保障。

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经济刺激政策、财税政策、技术支持政策等,引导和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2. 强化监管和执法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处,并及时公开曝光。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1篇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制定本方案。

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10%、10%、10%。

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 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

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加强节能降耗1.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

2. 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节能监察,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

(三)推进污染减排1.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

2.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3. 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循环经济。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节能减排工作。

2. 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完善政策体系1. 完善节能减排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

2. 制定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价格、收费政策,激励社会节能减排。

(三)加强执法监管1. 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 加强节能减排监测、监察、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四)强化科技支撑1. 加大节能减排科研投入,推动关键技术攻关。

2. 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技术普及率。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准确、及时、可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四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及机动车、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为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之和。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之和。

氮氧化物排放量为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机动车排放量之和。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和季报。

年报主要统计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报告期为1至12月,年报快报数据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季报主要统计季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报告期为1个季度,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上季度数据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四条统计调查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地)、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并对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经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调查单位,是指环境统计发表调查的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发表调查的工业企业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地区(以地市级为基本单位)排污总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发表调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是指按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划分标准确定的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发表调查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是指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本方案分为四个部分:节能减排目标、措施、落实和评估。

一、节能减排目标1.1 能源消耗总量:在年平均增长速度不超过4%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能源消耗总量与GDP增长之间的分离,即以更低的能源消耗实现更高的经济发展。

1.2 温室气体减排:力争十二五期间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措施2.1 促进绿色能源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先发展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2.2 推行节能技术与装备升级:加大对节能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3 加强能源管理与监测:建立统一的能源管理平台,推广能源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2.4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产能,培育和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三、落实3.1 加强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企业和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提供税收优惠和奖励措施。

3.2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广告和教育活动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对节能减排的意识,培养绿色生活的习惯。

3.3 加强协作与合作: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合力。

3.4 加强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进行评估,倡导透明和公正。

四、评估4.1 监测与数据收集:建立全面、准确的节能减排监测与数据收集体系,及时掌握节能减排的实施情况。

4.2 定期评估与反馈:每年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反馈意见,为今后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相信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安徽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整体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整体规划

安徽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一O年十一月目录55前言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保障的产业,是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紧密结合并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具有跨行业、宽涵盖面的综合性特征。

节能环保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节能环保产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以及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9]119号),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1、产业规模快速扩大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十五”以来发展迅速,产值平均年增长率超过30%,成为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2009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从业人数9.5万人,总销售收入42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1亿元。

其中,节能装备和产品生产总销售收入166.9亿元,环保装备和产品生产总销售收入29.9亿元,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总收入12.8亿元,资源综合利用总销售收入218.4亿元。

2、科技实力显著增强我省拥有包括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合肥水泥研究院、蚌埠玻璃工业研究院及安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大批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的科学与技术研究单位;拥有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瓦斯治理工程研究中心、汽车节能环保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

研究开发出智能电网技术、电动汽车技术、余热利用设备、烟气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高效曝气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最新版】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最新版】

精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主要污染物减排,不仅是国家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也是省建设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票否决”指标。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能源消耗和城镇人口持续增长,污染物新增量持续增长,全区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减排任务非常艰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区生态环境,确保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以控制增量、消减存量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全面推进“管理、工程、结构”等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扎实基础,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以XX年数据为基数,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9.4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01%,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0.0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17.77%,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492.8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49.8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52.6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00吨。

XX年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01%,氨氮排放总量削减2.0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3.56%,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299.82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70.65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30.5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200.43吨。

三、主要减排措施结合我区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调整减排。

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和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减少和取缔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

2、工程治理减排。

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等措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削减生活污染源排放量。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

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强化工程措施,增强污染减排能力,提高污染减排绩效。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与清洁生产,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坚持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0.3万吨、10.0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97.3万吨、11.20万吨分别下降7.2%、9.9%(其中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6.5%,农业排放量下降8.3%;氨氮: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9.8%,农业—1 —排放量下降10.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0.5万吨、82.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3.8万吨、90.9万吨分别下降6.1%、9.8%。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能力。

积极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完成6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0万吨/日。

配套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完成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启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积极推进200个左右特色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重点流域重点建制镇。

重点建设省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一部分:背景及意义为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提出了新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0%,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40%-45%。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需要制定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方案,以下是针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为了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这项工作方案将遵循以下总体目标:1. 加强政策调控,提高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力度;2.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加速煤炭清洁化进程;3. 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促进能源合理利用;4. 将更新、节能、环保融入工业生产、民生生活、城市建设等各领域。

第三部分:重点措施1. 改进现有政策法规,推出更具激励性的政策。

政策应该体现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优先性,如推广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以及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发展,将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到新高度。

2. 提高清洁能源比例,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清洁能源发展计划,特别是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削减化石燃料的使用。

3. 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和发展阶段,合理布局并推广新型城市化模式。

在城市建设方面,建立低碳城市模式,强调节能减排措施和环保工作。

4. 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支持能力。

尤其是在制造业和建筑行业,针对主要行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研究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和应用,使得技术成果更快、更广泛地实现产业化。

5. 引导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通过宣传教育、奖励惩罚、媒体监管等手段,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人们在生产生活领域中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第四部分:风险及应对措施虽然该方案有望有效减少我国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但仍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例如,一些企业因为无法承受新的政策和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压力,可能会出现行业整体萎缩现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8•【字号】皖政[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12〕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八日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机遇和挑战(一)循环经济工作基础。

资源节约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 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 8.32%的增速支撑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 13.4%的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末的0.71下降到0.62,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1.21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6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0.36%,比全国高1.2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扭转了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上升的趋势。

单位GDP用水量由2005年的387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239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369立方米下降到166立方米。

能效水平大幅提高。

水泥、钢铁、铜冶炼等行业综合能耗分别下降25.22%、3.88%、1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4%,比全国高18个百分点。

马钢集团、铜陵有色、海螺水泥等资源能源利用大户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72%和7.36%,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67.99%和113.64%,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

佚名
【期刊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页数】28页(P15-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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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1〕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十四日安徽省“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突出,节能工作形势严峻。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节能增效为主线,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发展节能产业、建设重点节能工程、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突破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的作用,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亿吨标准煤左右。

2011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黄山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以上,其余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科学分解节能目标。

强化能耗强度下降指标约束,采取因地制宜、分档安排的方式,将全省“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落实。

2.强化节能目标监测预警调控。

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和用电量监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量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等重点领域能源统计制度,实施节能季度会商分析制度,发布半年、全年的全省及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制定“十二五”预警调控方案,适时启动分级预警调控响应。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自然保护区,厅有关事业单位: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已经进入文本起草阶段,重点工程是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工程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做好规划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筛选工作,现就报送规划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备选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落实专人,科学谋划,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提升环境质量为切入点,加强“十二五”期间环保投入的测算,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和规划,积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库。

我厅将根据“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对各单位上报的规划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库,并报环境保护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做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环保项目审查、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补助)的重要依据。

凡入库项目,“十二五”期间将给予重点支持。

二、认真做好备选项目申报衔接工作各单位要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合肥经济圈生态保护规划》、《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2009-2020年)》等为依托,积极主动与当地发改委、财政、城建等部门衔接,力求做到备选项目不重不漏、责任主体明确、环境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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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

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强化工程措施,增强污染减排能力,提高污染减排绩效。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与清洁生产,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坚持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0.3万吨、10.0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97.3万吨、11.20万吨分别下降7.2%、9.9%(其中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6.5%,农业排放量下降8.3%;氨氮: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9.8%,农业排放量下降10.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0.5万吨、82.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3.8万吨、90.9万吨分别下降6.1%、9.8%。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能力。

积极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完成6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0万吨/日。

配套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完成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启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积极推进200个左右特色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重点流域重点建制镇。

重点建设省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到2015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所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15%;省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实施减量化处理并妥善处置。

(二)加快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强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无害养殖技术,实施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床等措施,建设和完善粪便、沼渣、沼液、垫料等收集处理设施,强化污染全过程治理。

大力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

积极引导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努力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

(三)大力推进脱硝脱硫工程建设,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现役燃煤机组尚未实施脱硫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已脱硫运行但达不到国家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改造。

2014年底前,现役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外)全部完成脱硝改造并同步取消烟气旁路;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熟料生产线配套建成脱硝设施。

对现役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有色冶炼、硫酸生产企业依照新的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设施改造。

(四)大力推进机动车排气环保管理,切实强化机动车污染减排。

加强在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

自2012年起,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新注册和转入车辆一律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2013年基本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

积极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全部及时依法报废和注销,规范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到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大型载客、重型载货营运黄标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其他营运黄标车。

逐步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尾号限行,2012年合肥、芜湖、马鞍山市率先实行黄标车限行制度。

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积极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全面推广使用清洁汽柴油。

(五)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工业园区要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循环利用率。

对制药、淀粉、羽绒、农药、造纸、合成革与人造革、酵母等行业未达到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和提标改造。

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

浮法玻璃生产线、建筑陶瓷窑炉要实施烟气脱硫或使用清洁能源,规模在35吨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到2015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制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电力、钢铁、有色、炼焦、水泥、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以及小锅炉、小热电的淘汰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

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现增产减污。

(七)进一步强化项目准入和环保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

新建燃煤机组、钢铁烧结装置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建的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把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项目主体。

环保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

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承担起各自领域的污染减排职责,做好污染减排计划编制、任务下达和政策制定等工作,督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重点减排措施落实。

各协同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合力推进。

中央在皖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切实发挥污染减排的骨干作用。

(二)完善落实政策。

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实行差别电价。

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按照污泥无害化处理要求,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标准。

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积极引导使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鼓励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利用系统,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厉行节约用水。

(三)加大工程投入。

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市场化。

加大对污染减排的政府投入,对重点减排项目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

(四)加强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减排监控和统计体系,完善污染减排预警办法,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监测预警。

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的重点环境监控企业,要安装、完善运行管理监控系统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监控平台建设,做好运行考核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和核准脱硫脱硝电价的重要依据。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省、市、县三级减排管理能力。

(五)加强监督检查。

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督查、后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污染减排政策情况、减排计划执行情况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污染减排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对污染减排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地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实施预警和挂牌督办,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主要负责人。

全年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当地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加大执法力度。

对没有按期完成重点减排工程或重点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暂停审批除污染治理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的环评,属于上市公司的一律不通过环保核查。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三年内达不到75%的,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和建设项目用地,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七)严格责任考核。

把落实“十二五”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省政府报告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省政府每年对各市政府进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市政府、减排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十二五”各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2.“十二五”各污染减排部门及重点企业责任分解表“十二五”各市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注:不考虑国家“十二五”期间批准我省新建燃煤机组的污染物排放量,全省“十二五”二氧化硫削减目标为13.0%,氮氧化物为15.6%;考虑后分别为6.1%和9.8%。

“十二五”各污染减排部门及重点企业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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