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大学毕业生“种菜”
为观 者 ,最好不要 去纠 结于它的依 据和 可信度 。
1 9
增 多 ,其 队伍正 目渐 壮 大 。 “ 多云 南蚁族 租 住时 非 更
常 低调 ,希望 越少 人知 道越 好 。”一 住杨 家地 的蚁族
表示 。 ( 源 :春城 晚报 ) 来
点 评 ,享 受着城 市的便 利 ,习惯 了城 市的繁 华喧 嚣 ,
每 日面对 时 隐时 现 的机 遇 和平 台 , 大 多数 人 宁 愿 徘
徊 ,也 不 甘心 落 寞回头 。但是 ,理 想 始终 还须 植根 于
现 实的 沃 土
I 南 两 高 校 入 围 全 国 高 校 百 强 t 中国 校友 会 网和 云 《1 2 世纪 人才报 》于 1 曰正 式公 布最新 一 期的 中国 月6 大 学排 名 。在全 国百 强 高校 中 ,云 南 省有云 南大 学和 昆明理 工大学 入 围 。其中 ,云 大位 居 第6名 ,昆 工位 4 居 第 10 。据介绍 ,中国政 法大学 、中央 民族大学 、 0位
大 学 毕 业 生 “ 菜 ” z 时 下 ,在 网 上 开 心农 场 种 种
北京 工业大学 、暨南 大学 等均排 在云 大 之后 。而 昆工 则 是 百强 排行 榜 中 罕 见的 非 “ I工 程 ”重 点 大学 。 2 1
( 来源 :云南 网 )
菜 ,已经成 为不少 年轻 人 的消遣 方式 。云 南农 业 大学 黄 涛 、沈丽 两名毕 业 生同 样迷 恋种菜 ,不过 ,他 们可
互助 ,对 农村 低保 对象 、 “ 五保 对象 ”和 2个边 境 县 5 以行 政 为单位 农村 群众 个人 缴纳 参加 合作 医疗 资金给
尊重与珍 惜。
昆 明 。 族 ”低 调 ;近 F,有 记 者走 访 了 近 2 名 蚁 J 0
低效林改造大有可为——峨山县实施低效林改造试点项目的调查
、
主要做 法
林保证金,待预整地结束后返还 6 万元 ,当年造林检查验 收合格后返还 6 万元 ,第 3 年底返还 3 万元。
1确 定改造 原则 .
试点前 , 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与峨 山县确定 了以下 改造原则: 改造 对象必须是区划为商 品林 的区域 , 且是 以扭 曲云南松林 分为主的低效用 材林 ,按照生态优先 、 因地制宜 、 适地适树适种源 的原 则 , 优化林分结构 , 选 择 集 中连片 ,符合营 造丰产 用材林 条件的地块 进行 改 造 ; 实保护改造地 的生物多样性及 自然环境 t实施主
竞标改造项 目 经营权。 塔句镇党委 、 镇政府按 照云南省林 业科学院的采伐和造林作业设计要求, 在林业部门的指导 下制定 了竞标条件 。 这些条件是 : 实施改造项 目的承包年 限为 5年; 目 0 项 补助每公顷 70 5元给经营者 , 承包费每年 每公顷 10 , 5元 交村民小组。此外还规定:中标者于 当日 交中标金额的 1%, 0 其余部分 5 日内交清 , 所有款项 由 镇
改造 试点工作 。
势未能得到充分乖用 。林分达不到一般用材林的生长标 J J 准 ,不能满足定 向培育优质云南 松林分的需求 ,更没有 体现出生态 、经济 ,社会的综合效 益,面需实施改造 。
5 公 开 竞标 选 择 林 地 改 造 项 目经 营承 包者 .
云南松是峨 山县的主要用材树种 ,但长期以来 ,有
维普资讯
云南林业
20 , ( 062 1 7)
领 准的作业设计组织造林。 通过精心组织, 严格管理, 认 种金银花列 为产业结构调整 中的主要项 目,成立 了 导 小组, 设立 办公室 , 从镇政府 、 林业站等部 门抽调 了6 名 真施工,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造林任务。 工作人 员, 从社会上聘请 有经验 、 懂技 术的4 管理人 员, 名 二 试点项目取得的成果
2024年三改一拆半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三改一拆半年工作总结在2024年的上半年,我参与了城市的三改一拆工作,并担任了项目经理的角色。
本文将对我在此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内容、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一、工作内容1. 拆迁工作:在一下岗工厂的改造项目中,我负责协调拆迁工作。
首先,我与相关部门合作,整理拆迁计划,并与业主沟通,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然后,我组织了拆迁队伍,确保迅速高效地完成拆迁工作。
2. 改造工作:在拆迁完成后,我负责了改造工作的筹划和实施。
我与建筑设计师、施工队和业主进行了密切的合作,确保建筑设计满足业主的需求,并且施工进度得到及时控制。
同时,我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改造项目符合法律法规。
3. 环保工作:在改造项目中,我重视环保工作的推进。
我与环保部门合作,制定了环保措施,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同时,我还积极宣传环保理念,鼓励员工和业主参与环保行动。
二、取得的成绩1. 完成了拆迁工作:通过我的努力,拆迁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在拆迁过程中,我保护了业主的权益,与他们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同时,我也确保了拆迁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2. 顺利进行改造工作:改造工作在我的全力推动下进行得很顺利。
我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建筑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并与业主协商,确保改造项目符合他们的需求。
施工进度得到了高效的控制,项目按时完成。
3. 加强了环保工作:我注重环保工作的推进,与环保部门配合,确保环保措施的全面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我积极监督环保工作的执行,并宣传环保理念,鼓励员工和业主参与环保行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教训1. 拆迁工作的沟通不畅:在拆迁工作中,我发现与业主的沟通不够顺畅,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将更加重视与业主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改造工作中的协调不足:在改造工作中,我发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还不够紧密,导致工作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云南省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
《 南 省 2 0 — 2 1年 国 有 林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云 0 9 01
困难 问 题 始 终 没 有 得 到 解 决 。 有 林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国 的 实 施 , 疑 为 优 化 重 点 国 有 林 区 改 革 和 生 产 力 布 无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 立 健 全 组 织 领 导 机 构 , 层 落 实 建 层 责 任 。 地 林 业 部 门 和 实 施 单 位 设 立 了 专 门 工 作 机 各 构 .狠 抓 工 作 落 实 。各 有 关 部 门 依 据 职 责 分 工 ,积
推进 提 供 了坚 强 的 组织 保 障 。
一
全 面 铺开 后 , 实施 单位 根 据 国 家 的部 署 , 照省 各 按
林 业 厅 、省 发 改 委 、省 住 房 城 乡建 设 厅 的 要 求 .加
、
加 快 推 进 我 省 重 点 国 有 林 区棚 户 区 改 造 , 是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强 力 推 进 .工 作 取 得 了 新 的 进
展 的 层 次 . 动 重 点 国 有 林 区 早 日步 入 可 持 续 发 推
展 道路 。
设 方 案 .联 合 下 达 了国 有 林 区 棚 户 区 改 造投 资计
划 ,落 实 年 度 建 设 任 务 。
云 南 省 委 、 政 府 对 国 有 林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工 作 省
工 作高 度 重视 . 国有 林 区棚 户 区 改造作 为云 南省 将 保 障 性安 居 工程 来 抓 。 南 省林 业 厅 党 组 . 抓 好 云 为
此 项 工 作 立 了 国 有 林 区棚 户 区 改 造 工 作 领 导 小 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云政办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11日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改善民生、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推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切实解决我省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系统规划缺乏、资金保障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作为经济工作和民生工作的重大工程,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规律、尊重群众,与破解“城市病”、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扩大内需、稳定增长有机结合,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
(二)工作要求。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科学确定改造升级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推动“城市病”治理,着力解决停车难、架空线、城市内涝等问题,实施烂尾楼动态清零;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城市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底蕴深厚的城市社区、街区;严格落实国家防止大拆大建有关要求,防止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变形走样,杜绝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坚决防止“摊大饼”、破坏性“建设”等行为发生。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峨山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峨山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25•【字号】峨政办发[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峨山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峨政办发〔2011〕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峨山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峨山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环保目标,根据《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动计划》(玉政办发〔2011〕81号)和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1-2012年责任目标分解要求及玉溪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目标,以加快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公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保证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我县要围绕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突出“两江”流域治理;围绕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钢铁、化工、焦化行业治理;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力争2012年底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2020年1月9日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市政公用设施与绿化第四章市容环境卫生第五章节能环保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峨山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城市管理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助、投资、融资等方式依法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和保障机制,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六条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第七条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第八条自治县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权限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与建设第九条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体现以彝族文化为主的民族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
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6届〕第8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八号《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经2023年9月1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1日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2023年9月1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第三章城市更新实施第四章城市更新保障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和规范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的活动。
具体包括:(一)以保障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二)以推动老旧厂区、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三)以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补齐短板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四)以提升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五)以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布部门】峨山彝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2.06.10【实施日期】2012.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峨山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峨山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2〕34号)精神和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玉溪市2012年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全县中等偏低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一)征地计划。
按规划完成69.63亩项目用地征用,其中:2012年项目为42.33亩,其余为2013-2015年保障性建设用地和配套商品房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石泉路以东、双江第六居民小组以西、玉元高速公路以北的双江第二、第六居民小组土地共计69.63 亩,其中:第二居民小组 67.23亩、第六居民小组 2.40亩。
(二)建设目标。
201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或4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1000套,每套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S334峨山路东延伸新建工程设计关键问题探究
第45卷第8期 山 西建筑V〇1.45N〇.82 0 1 9 年3 月S H A N X I A R C H I T E C T U R E Mar. 2019 •117 •文章编号:1009-6825 (2019)08-0117-02S334峨山路东延伸新建工程设计关键问题探究孟庆楠(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092)摘要:S334峨山路东延伸新建工程是芜湖市打造芜宣机场快速通道,接入长三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芜湖 东部地区及芜湖县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工程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选线、交叉节点及软基处理等关键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期望 对曰后类似的工程设计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选线,互通立交,软土路基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〇引言[1]芜湖市地处我国东中结合部、长三角西缘,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水陆综合交通枢纽,是安徽省接轨长三角着力打造的皖江城市带上的核心城市。
S334峨山路东延伸工程西起弋江区南部沿江高速峨山路收费站交叉口,向东过下穿沿江高速后跨荆山河进入镜湖区荆方地块,继续东跨青弋江后进入芜湖县,与芜宣高速相交,形成芜湖市区至芜宣机场的快速通道;远期向东接入杨黄路,北越水阳江后接入芜太一级公路,与芜申运河、芜雁高速等一并成为芜湖接入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交通线路。
同时,本工程也是打通荆山河、青弋江阻隔,连通芜湖市区与荆方地区、芜湖县,服务沿线开发,加快推进芜湖东部区域城市化进程的东西向发展轴。
本工程经过多年的方案研究及优化调整,最终于2018年完成设计。
1选线[]公路的选线,不仅仅要求在技术上可行、造价合理、与城市发展现状及规划匹配,同时还需兼顾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本工程在选线阶段,对沿线途经各区域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细致全面的对路线方案进行了比选(见图1)。
设计阶段,从路网规划及功能分析上,对南北两个路线方案进行了分析比较,详见表1。
秀山2024棚改计划书
秀山2024棚改计划书1. 背景和目标秀山县位于重庆市,是一个山区地区,人口众多,住房问题长期存在。
为了解决居民居住环境恶劣和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秀山2024棚改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对老旧、危险和不符合居民需求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提供安全、舒适和现代化的住房条件,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棚改计划的内容、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
2. 棚改计划内容2.1 棚改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对秀山县境内所有存在的棚户区进行改造。
目标是逐步消除棚户区,提供符合居民需求的住房。
2.2 改造方式棚改计划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造:•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将原有的棚户区土地用于建设新的住房和公共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房屋整体拆除重建:对老旧、危险的房屋进行整体拆除,并利用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和技术进行重建,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
•居民迁移管理:在棚改过程中,将居民安置到临时安置点或新建的住房中,确保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2.3 资金来源棚改计划所需资金将来自以下渠道:•政府预算:秀山县政府将拨款用于棚改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社会资本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共同承担项目成本。
3. 实施方案3.1 制定改造计划在棚改计划开始前,我们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改造计划。
该计划将对棚户区的数量、面积、居民人数进行调查和统计,并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3.2 完善基础设施在进行棚户区改造之前,我们将先着重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这将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为棚改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3.3 居民参与和意见征集在棚改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需求,通过宣传和信息发布,开展居民参与和意见征集活动,让居民参与到整个棚改过程中来。
3.4 监督和评估在棚改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监测项目进展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意见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峨政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意见(峨政发〔201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高质量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以质量振兴带动经济发展,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兴县战略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兴品”为载体,构建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总体质量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宏观经济发展质量与微观产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作用互补的原则;坚持质量管理与科技创新并举的原则;坚持事前源头治理与事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县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实力基本适应市场竞争需要,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努力实现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全县宏观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质量需求基本满足。
1. 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2012年,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峨山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
峨山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一、工作机制与领导小组为确保峨山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我们特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监管。
我们将建立月度会议机制,及时总结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调整工作策略。
二、改造规划与标准本次改造工程以“安全、宜居、绿色、智能”为目标,结合峨山老旧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改造规划。
改造内容将涵盖建筑结构加固、外立面翻新、公共设施更新等多个方面。
我们将参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三、集中连片改造策略为提升改造效率,我们将采取集中连片改造策略,优先选择条件成熟、居民意愿强烈的小区进行改造。
同时,我们将充分利用小区间的空间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
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针对老旧小区供水管网老化、漏损严重的问题,我们将进行全面的供水管网改造。
新的供水管网将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新型管材,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我们将加强管网的维护和保养,降低漏损率。
五、资源整合与财政投入我们将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造工程。
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造工程的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
六、多元化服务理念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我们将设置便民服务点,为居民提供改造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
同时,我们还将开展文化、教育、健康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七、智慧管理设施建设为提升小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将引入智慧管理设施。
新的管理系统将包括智能门禁、智能监控、智能停车等多个方面,实现小区管理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八、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注重雨水的收集和利用。
我们将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提高小区的雨水滞蓄和净化能力,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
双江村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
双江村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一、前言双江村是一个位于中国西南地区的小村庄,自古以来就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而闻名。
然而,在发展进程中,双江村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为紧迫的就是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改善。
因此,为了改善双江村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安置房工程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土地利用、建筑设计、设施配置、环保措施等方面,提出双江村安置房工程方案的设计方案,并就每一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利用设计方案1.选址选择对于双江村安置房工程选址,应该考虑到村落的整体规划和景观保护。
一方面,选址应离村庄主干道较近,以便居民出行和交通方便。
另一方面,选址应尽量避开村庄的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避免对村落原有环境及风貌的破坏。
因此,建议在离村庄中心较近的位置,选取一块较为平坦且不影响自然风景的土地为安置房工程的选址。
2.厂房布局设计在土地利用方面,应该设计合理的厂房布局,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考虑到厂房周边的环境因素和居民的生活需求,尽可能地保持厂房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建议将厂房分布在不同区域,分别建立业务区、生活区和公共区,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3.绿化设计在土地利用方面,应该设计合理的绿化方案,以改善村落的居住环境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双江村安置房工程中,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植树造林和草坪种植等方式进行绿化,以增加村庄的绿色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营造宜居的居住环境。
三、建筑设计方案1.建筑风格设计在建筑设计方案中,应该考虑到双江村的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设计具有特色的建筑风格,以提高建筑的艺术价值。
在双江村安置房工程中,我们可以采用传统的彝族建筑风格为主要设计元素,结合现代建筑技术,打造出既具有传统民俗特色,又具有现代气息的建筑。
2.建筑结构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方案中,应该考虑到建筑的耐久性、抗震性和安全性,设计合理稳固的建筑结构。
峨眉山市拆迁2006号令文件
峨眉山市拆迁2006号令文件峨眉山市20xx年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符溪镇符溪村2组,符泉村1、2、3、4、10组;绥山镇洪川村4、5、6组,太泉村5、6、7、8组;双福镇露华村2组集体土地32.9591公顷。
该批次土地已经省政府川府土[2013]764号文批准,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的意见》(峨府发[2006]43号)、《峨眉山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之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生产组基本情况,经征求被征地生产组意见,拟定《峨眉山市2013年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地面积: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符溪镇符溪村2组,符泉村1、2、3、4、10组;绥山镇洪川村4、5、6组,太泉村5、6、7、8组;双福镇露华村2组集体土地32.9591公顷,其中:耕地29.4518公顷、园地及林地0.2256公顷、其他土地3.2817公顷。
二、征地位置及四至界限:以征地勘界地形红线图所示位置和四至界限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1、年产值:3.045万元/公顷。
2、补偿倍数:(1)土地补偿费:耕地6—10倍,其他土地按耕地年产值标准减半计算。
(2)安置补助费:耕地4—6倍,其他土地按耕地年产值标准减半计算。
(二)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批准的乐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川府函[2012]98号)和《峨眉山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的规定执行补偿。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1、本批次建设征地农转非人员实行货币安置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方式由征地农转非人员自愿选择。
选择货币安置的,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到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安置的,按《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号)、《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的意见》(峨府发[2006]43号)规定办理。
峨山双江中学招生简章
峨山双江中学招生简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峨山双江中学2022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2022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峨山双江中学2022年招生范围为:峨山双江中学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三、报名条件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峨山双江中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已经就读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
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xx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峨山双江中学。
六、入学资格审验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峨山双江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xxxxxxxxxx峨山双江中学2022年7月12日。
玉溪钢铁闲置土地招标
玉溪钢铁闲置土地招标近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续发布2则关于“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搬迁安置点”的公告,公告分为造价咨询服务和监理招标,公告显示,项目规划用地约283.09亩,规划总户数389户,民房建筑面积约16.38万方,项目规模约290万元。
这也预示着,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搬迁工作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根据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峨山县化念镇,建筑占地面积约7.04万方,建筑面积共17.69万方,其中规划总户数389户,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目前该项目共涉及峨山8个居民小组搬迁及地上附作物补偿。
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项目按照两批进行过渡安置,过渡安置时间原则为两年,最终时间以安置房主体竣工交房后六个月为止。
第一批安置地点为原化念糖厂魁阁山职工宿舍,第二批安置地点为原东来铁厂(凤凰谷)和原化念糖厂魁阁山职工宿舍剩余房源或化念烟叶站职工宿舍。
过渡安置方式按照人均25平方米进行安置,不同批次面积有60㎡(两室一厅一厨一卫)、10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135㎡(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以及35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卫)可供选择。
此外,过渡安置搬迁费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过渡安置户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过渡期生活补贴,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腾空交房的,每户给予10000元奖励;自行租房过渡安置的农户,每人每年给予7500元租房补贴。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4口按照上述要求过渡,过渡安置户一户一年大约可领到4.6万元。
目前第二批过渡安置房认房抽签已于4月完成。
另一方面,化念片区的拆除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就在上月,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隆声,化念片区第一批居民房屋大寨组拆除工作启动,据了解,第一批涉及13户人家。
据悉,玉溪大化产业园区化念片区是玉昆钢铁集团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搬迁地,玉溪市努力把大化园区建设成为一个集钢材生产、加工、交易、配送、金属材料研发、配套商业等为一体的“云南绿色钢城”,该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预计2023年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为了让项目顺利入驻化念片区,目前涉迁群众房屋拆除工作正逐步推进。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棚租及大雨来救二调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棚租及大雨来救二调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7
•【字号】峨政办发[2011]139号
•【施行日期】2011.10.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棚租及大雨来救二调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加强小街街道小棚租及大雨来救二调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小棚租及大雨来救二调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通知如下:
组长:蒋晓林副县长
副组长:赵永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施桂丽小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曦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常宏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施雄飞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华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建兵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燕清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普光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文光县农业局副局长
方增禄县林业局副局长
矣永波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兵县审计局副局长
乔有德小街街道办事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王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志琼(县国土资源局)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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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方案
(草案)
为实施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等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征收原则和目的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依法征收、公开公平、平稳改造的原则,力争把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建设成交通便利、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城市新区。
第二条项目批准文件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投资〔2018〕39号)。
第三条征收主体及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双江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征收范围、规模、期限
征收范围: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东至峨峰路和桂峰路,西至五梭坡,北至练江北路、玉元高速公路,南至王家村和县职业中学)内县人武部、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双江卫生院、双江农机站、原化念矿生活区、云南交投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管理处玉溪分处峨山收费站、玉交集团峨山分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用房及住宅。
征收规模:征收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2.78万平方米。
征收期限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第五条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第六条征收补偿及补助、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根据被征收人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经评估后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被征收人房屋装修经评估后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三)被征收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不含房屋装修补偿费)2%补助搬迁费。
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给予补助。
(四)被征收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按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不含房屋装修补偿费)的3%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
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进行补助(含安置期间房租、水、电费等补助)。
(五)被征收房屋奖励:被征收人在2018年11月30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迁出的,奖励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不含房屋装修补偿费)的10%。
(六)被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相关政策退还。
第七条征收补偿原则
(一)被征收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
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依据,证载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内容有争议的,可由产权人本人向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书面材料,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认定。
(二)征收补偿范围界定
凡在征收范围内私搭自建、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或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盖的违法建筑物不予补偿。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经评估后给予补偿。
(三)拆除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情况的房屋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依照《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公示栏及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经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
(四)拆除用于抵押的房屋
由征收部门协助抵押权人、抵押人(被征收人)双方共同结清后予以补偿。
(五)水、电及其他费用
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缴纳搬迁前所使用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若征收时未缴清的,将由征收部门代扣代缴。
(六)征收范围内的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等管线由所有权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七)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不得拆除被征收房屋的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若发现私自拆除的,扣减相应的征收补偿款。
第八条补偿费用支付
补偿费用在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30日内确认兑付。
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由征收部门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第十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棚户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福利性房改房时未足额享受补助政策的,凭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购房时的相关依据,待全县范围内统一执行政策时再予以兑现。
(二)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关证件,在兑付征收补偿款时,由征收部门统一收集后交产权登记机关注销。
(三)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
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如实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五)征收纠纷处理
1. 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 被征收人或者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
3.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研究处理。
第十二条本方案由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