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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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2012.4.28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规范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调整房地产开
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核定征收条件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五)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二、核定征收率
对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单个清算项目已售建筑面积的销售均价确定核定征收率,具体如下:
(一)销售均价未超过8,000元/㎡的,核定征收率为5%;
(二)销售均价超过8,000元/㎡、未超过10,000元/㎡的,核定征收率为6%;(三)销售均价超过10,000元/㎡、未超过20,000元/㎡的,核定征收率为8%;(四)销售均价超过20,000元/㎡、未超过30,000元/㎡的,核定征收率为11%;(五)销售均价超过30,000元/㎡的,核定征收率为13%.
三、销售均价的计算
销售均价=房产销售总收入÷已售总建筑面积
房产销售总收入按房产实际销售价格确认。
对视同销售的房产或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
无正当理由的房产,按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价格确认。
已售总建筑面积按经房管部门确定的房产实际测绘面积确认。
销售合同所载房产面积与房产实际测绘面积不一致的,按房产实际测绘面积予以调整。
四、核定征收清算应补缴税款的计算
应交土地增值税税款=房产销售总收入×适用核定征收率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税款=核定应交土地增值税税款-已预缴土地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分期开发或者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的,应分别按每个清算项目的销售均价,确定适用核定征收率,计算应交税款及应补缴税款。
五、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六、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工作由各市县(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纳税人出具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
(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定征收核查;
(三)出具核定征收意见报告;
(四)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合议;
(五)出具核定征收通知书,下发执行。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公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措施。
七、以核定征收方式清算后剩余房产的处理
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清算后再销售所剩余房产的,应在发生销售房产行为的次月15日内,按当期销售房产的销售均价确定适用核定征收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税款并申报缴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销售均价=当期房产销售收入÷当期已售建筑面积
当期应交土地增值税税款=当期房产销售收入×适用核定征收率
本公告下发前,税务机关已按原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公告下发后,再销售所剩余房产所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八、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予以核定征收清
算后,税务稽查发现纳税人设置账簿,可以确定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并查出应交税款超过核定征收税款的,应补缴其少缴的土地增值税税款。
九、本公告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公告下发前,税务机关已作清算结论的,不再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已受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本公告第一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未出具清算结论前,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核定征收方式进行清算,其他情形按查账征收方式进行清算。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法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三亚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