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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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规定培训(3篇)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3篇)

第1篇一、培训背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规范处方书写,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举办本次处方管理规定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医务人员对处方管理的认识,增强处方书写规范意识,确保医疗安全。

二、培训目标1. 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处方管理的重要性;2. 掌握处方书写的基本规范和要求;3. 了解处方审核、调配、点评等环节的管理要求;4. 提高医务人员对不合理处方识别和处理能力;5. 促进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培训内容(一)处方管理概述1. 处方的定义与作用2. 处方管理的法律依据3. 处方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二)处方书写规范1. 处方书写的原则2. 处方格式要求3. 处方内容规范- 处方前记- 处方正文- 处方后记4. 处方书写注意事项(三)处方审核与管理1. 处方审核的原则和内容2. 处方审核的流程3. 处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4. 处方错误处理及责任追究(四)处方调配与发放1. 处方调配的基本要求2. 处方调配的流程3. 处方发放的要求4. 处方退回与补发(五)处方点评与评价1. 处方点评的目的和意义2. 处方点评的内容和方法3. 处方点评结果的反馈与应用4. 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六)特殊药品处方管理1. 特殊药品的种类和特点2. 特殊药品处方的开具和管理3. 特殊药品处方调配与发放的要求4. 特殊药品处方点评与评价(七)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1. 处方管理信息化的意义和作用2. 处方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3. 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步骤4. 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注意事项四、培训方法1. 讲座:邀请专家对处方管理规定进行讲解,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2. 角色扮演:模拟处方书写、审核、调配等环节,提高医务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3. 互动讨论:针对培训内容,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讨论,解答疑问。

4.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处方案例,提高医务人员对不合理处方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

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

4.使用管理—处方的开具(1)
第十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 上角分别标注“麻醉、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 为白色,印刷字体为红色,处方 右上角标注“精二”。
第十 一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实行手写处方。不得采用医 嘱单领药。
4.使用管理—处方的开具(2)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大 2001年12月1日
法 律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规
国务院
2002年9月15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5年11月1日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义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 药品。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获得
•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 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 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本医疗机构考核 合格后取得相应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 取得相应药品调剂资格。
处方管理的一般Biblioteka 定应当使用符合统一格式标准要求的处方
急诊
普通、精二
儿科
麻醉、精一
应当规范填写处方前记
4.使用管理—处方的开具(3)
4.取药
人身份
证复印
件 3.患者身份
2.患者
证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
1.医生开具疾 病证明诊断书
二甲以上 医疗机构
办理除痛病例需要
4.使用管理—处方的保存
“麻”、“精一” 处方保存3年
“精二” 处方保存2年 “毒” 处方保存2年
4.使用管理—安瓿的处理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 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演讲人:记录人:参与人员:内容:《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总结:通过此次培训学习,科室全体医生对于《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内容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医院按规定配备并鼓励临床积极使用基本药物。

对全院医疗、护理、药学、医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处方集》及医保、农合保药品的实际使用方法。

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做好本院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药剂科负责制定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及湖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198种),根据临床医疗需要保障供应。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并核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同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工作。

医院鼓励临床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要求临床医生提高基本药物应用比例,职权范围内尽可能的争取各级政府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及适当的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

将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科室的一项指标。

将全院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总收入的40%以内,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收入在药品总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全院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

各临床科室为本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实施管理职责,要求各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占本科室总药品比不低于30%。

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本院基本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价,组织专家定期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出院病历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对使用严重不达标的科室及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进行诫免谈话。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处方的开具与调剂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范围处方权授予、处方开具与管理、处方审核与调剂管理。

四、定义处方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以下简称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五、处方权的管理(一)处方权授予。

1、普通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注册、被本院聘用者具有普通处方权。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者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成药。

中草药处方权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专门提出申请。

(3)试用期或者进修、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有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知识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4、计算机管理中心按医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在 HIS 系统中将医师相应处方权与其工号进行捆绑,开通相应电子处方权。

(二)处方权取销医师在本院行使处方权时浮现以下情况,医院可酌情取销其处方权:1、处方书写时常不规范,或者时常浮现严重的使用错误,医务部可报请医院取销其处方权。

2、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方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
十三、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13.1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药品知识的认识,增强自我药疗管理能力。
13.2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讲座、手册等,向公众普及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对处方管理的认识。
13.3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公众参与处方管理,通过意见箱、公众开放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处方管理工作。
九、药品使用监测与评价
9.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
9.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药品使用评价,包括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用药的合理性、药品费用的控制等,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药品目录和处方行为。
9.3医疗机构应当将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采购、库存管理、临床应用管理的依据,促进合理用药。
八、患者权益保护
8.1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向患者充分说明处方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用途、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8.2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处方复印件或者电子处方信息,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便利。
8.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患者合理诉求。
(2)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
(3)合理用药提示,对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反应等进行警示;
(4)处方保存,确保处方数据的完整、真实、可追溯;
(5)提供数据分析,支持医疗机构进行用药管理、药品采购决策等。
5.3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防止处方信息泄露或丢失。
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7.1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水平。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记录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记录
(七)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师、药师法律责任
医师和药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培训资料??□培训影像资料?□培训试卷□考试成绩
2.药剂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1)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3.药品剂型的书写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三)处方权的获得
1.申请处方权的人员资格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记录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规范地开展处方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技能和专业水平,特开展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

以下是本次培训学习的记录。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培训学习活动于2021年5月10日在xxx医院的会议室举行,持续时间为3小时。

二、培训人员本次培训学习活动共有本院各科室的医务人员40余人参加,其中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住院医生等。

三、培训内容1. 处方管理法律法规概述培训人员首先介绍了《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背景和意义,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对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

2. 处方管理的要求与规范接下来,培训人员详细介绍了处方管理中的核心要求与规范,包括处方开具的基本要素、处方审核与核查、处方保存与备案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实例进行了解读和讲解。

3. 处方管理的操作流程及相关软件应用在本次培训中,培训人员还为参训人员演示了处方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使用电子处方系统的步骤和技巧,并介绍了常见的处方软件应用及其功能特点。

四、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效果的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对培训组织与讲解的满意度等方面的反馈。

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参训人员对本次培训学习的内容表示满意,并表示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培训后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强化参训人员的培训效果,医院将根据本次培训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后工作安排。

其中包括推广处方管理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处方管理的制度与流程、不定期进行处方管理的检查与评估等。

六、总结本次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培训学习对于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参训人员加深了对处方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为规范和规范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医院的处方管理工作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完善。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有处方权医师必须在医务科和药剂科签名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医师认真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四、被责令暂停执'也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以及退休未被医院反聘的医师,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一)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等。

(二)正文:以Rp或R (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开具日期、签名,药品金额以及调配、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一)处方的前记和后记须清晰、完整。

费别要选择。

“住院号”栏不能空, 门诊处方可以写“门诊”或划一斜线。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每张处方除输液处方、中药饮片外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五)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书写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及完整。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

废止的文件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卫医发[2004]269号)
--2004年9月1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卫医发[2005]436号)
--2005年11月1日施行
继续执行的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3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2005]438号) 文件下 发之日施行
处方要求-2
• 11、使用计算机技术的普通处方必
须打印纸质处方并由处方医师及调
剂人员的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要求-3
12、用量: • 普通处方和二类精神药品7天量 • 急诊处方3天量 • 慢性疾病和特殊情况等可以适当延长,但医师 必须注明理由。
•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处方要求-3
国际通用药名
(1)药品名称的拼写和发音应清晰明了,全词
不宜太长,避免与已经通用的药名混淆;
(2)同属一类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在命名时
应适当表明这种关系;
国际通用药名
(3)避免采用能使病人从解剖学、生理学、 病理学、治疗学推测药效的名称。 为贯彻上述原则,制订了一批词干, 用连接符号表示词头或词尾,为Sulfa-为磺 胺类药物的词干,译作磺胺;Cef-为头孢 菌素类抗生素的词干,译作头孢;-tidine 为H2受体阻断剂的词干,译作替丁
废止的法规
•《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 政务院1951年发布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1987年11月28日发布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1988年12月27日发布
依据2-卫生部文件

处方药管理法律规定培训(3篇)

处方药管理法律规定培训(3篇)

第1篇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本次培训旨在深入解读我国处方药管理法律规定,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培训对象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第一部分:处方药管理法律概述1. 处方药的定义和分类- 处方药的定义: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 处方药的分类:根据作用特点、安全性、疗效等因素,分为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2. 处方药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第二部分:处方药销售和使用规定1. 处方药销售规定- 销售主体: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 销售条件: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

- 销售过程: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2. 处方药使用规定- 使用主体:仅限于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 使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师处方使用。

- 使用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药使用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三部分:处方药管理法律责任1. 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的法律责任- 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反处方药使用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医师未按照规定使用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用】药事管理学习培训考核记录本√

【实用】药事管理学习培训考核记录本√
2、急诊处方。
3、儿科处方。
4、普通处方。
四、处方权的获得。
1、必须要有执业医师证的本院医师。
2、必须在药剂科留有签名字样的医师。
3、开具精、麻药品处方还得具有精麻药品处方权。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必须得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
5、进修医师必须得有进修医院授权。
6、医师调走或吊销执业证,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提问两人回答熟练,成绩合格。
培训效果:优(√)良()一般()差()
存在问题:总体培训效果优良,需继续巩固加强,建议药剂科成员下去认真复习
整改措施:再次培训(√)再次考核个人(√)/员工姓名:西热顿觉索郎曲珍
跟踪验证:再次提问药剂科员工回答熟练,整改效果良好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学习内容
学习培训内容
一、处方的概念:
C级高危药品
1、口服降糖药 2、甲氨蝶呤片(口服、非肿瘤用途) 3、阿片类镇痛药,口服 4、脂质体药物 5、肌肉松弛剂(如维库溴铵) 6、口服化疗药 7、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8、中药注射剂。
12种特别强调的高危药品
1、皮下注射用肾上腺素
2、静脉用依前列醇
3、中性胰岛素500U/mL
4、硫酸镁注射液
5、甲氨蝶呤(口服,非肿瘤用途)
B级高危药品:
1、抗血栓药(抗凝剂,如华法林)2、硬膜外或鞘内注射药3、放射性静脉造影剂 4、全胃肠外营养液(TPN)5、静脉用异丙嗪 6、依前列醇注射液 7、秋水仙碱注射液 8、心脏停搏液 9、注射用化疗药 10、静脉用催产素 11、静脉用中度镇静药(如咪达唑仑) 12、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药(如水合氯醛) 13、阿片类镇痛药,注射给药 14、凝血酶冻干粉。
培训主题:麻精药品管理与使用参人:培训内容:(详见第二页讲义)

处方管理制度培训记录

处方管理制度培训记录

处方管理制度培训记录时间:2023年5月10日地点:XX医院会议室参与人员:医院所有科室医生、护士长、药品采购人员等培训内容: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规范、流程等培训记录一、培训开场白在会议室内,医院的各个科室医生、护士长、药品采购人员等纷纷就坐,整个会议氛围显得非常热烈。

培训由医院的主管医生开场,首先他向大家揭示了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即“希望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处方管理水平,减少处方错误和滥用药物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首先,主管医生为大家介绍了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他指出,处方是医生开具给患者用药的依据,而科学、合理、规范的处方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基础。

同时,处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处方规范接着,主管医生对于处方的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他强调了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规范性,并结合实际例子对各种不规范的处方进行了逐一分析。

在场的医务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表示以后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来开处方,杜绝一切不规范的行为。

四、处方流程随后,主管医生向在场的医务人员介绍了医院的处方管理流程,包括患者就诊、医生诊断、开处方、配药、取药、用药等各个环节。

他强调了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和规范要求,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流程来进行工作,杜绝疏漏和错误。

五、处方管理制度的建立最后,培训结束之前,主管医生强调了处方管理制度的建立。

他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处方管理标准和流程、建立首诊医生开具处方备案规定、建立处方信息互通和共享等一系列建议。

并要求各个科室医生和护士长要积极响应,并在日常工作中为之努力,争取早日实现。

结束语整个培训时间持续约两个小时,但培训的内容却非常丰富和有价值。

在场的医务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于处方管理制度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并表示一定会自觉遵守和执行,严格按照规范开具处方,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此次培训的意义重大,对于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4年度-《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2024年度-《处方管理办法》培训课件
12
处方调配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处方,按照 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药品配齐后,与处方 逐项核对无误后,再 交给复核药师复核。
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 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13
不合格处方处理
不规范处方
超常处方
包括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 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等 。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 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电子处方具有便捷、高效、环保等优点,可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 量。
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处方管理制度,确保电子处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电子处方应包含纸质 处方的所有关键信息,且易于查询和追溯。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电子处方系统的维护和升级,确 保系统稳定、安全、可用。
20
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措施
违法行为认定
包括未按照规定开具、调剂、保 管处方等行为,以及违反药品管 理、医保支付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 果,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 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法律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处方管 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
,提高处方质量。
医师职业道德教育
02
加强对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师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
,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
社会监督与参与
03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处方管理的监督工作,加强对不合理用
药现象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6
THANK YOU
27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规定了基本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 等,对医生开具处方时选择药品提供 了参考。

零售药店的年度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试题及答案

零售药店的年度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4年度培训计划日期:年月日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试题:岗位:一、填空(每空8分)1、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过,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

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前完成上述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修改工作,未完成的2013年3月1日后不得销售。

2013年2月28日前上市的药品,按原销售方式售完为止。

4、凡发现多次流失或流失数量较大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其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消减其生产企业相关品种的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量,削减幅度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审批量的。

5、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并对其和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个最小包装。

6、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1、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监、公安部门应当如何处置?答: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什么样的药品?答: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答案一、填空(每空8分)1、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过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装的修改工作,未完成的2013年3月1日后不得销售。

2013年2月28日前上市的药品,按原销售方式售完为止。

4、凡发现多次流失或流失数量较大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其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消减其生产企业相关品种的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量,削减幅度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审批量的5、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并对其和予以登记。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记录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记录

处方管理规定培训记录处方管理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处方合法、准确及科学有效。

处方管理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滥用和误用药物,避免因处方错误造成的医疗事故。

为了提高医生的处方管理水平,很多医院都会组织相关的培训。

处方管理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掌握药物的知识。

医生需要了解不同药物的作用、剂量、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相关知识,以便正确开具处方。

培训内容包括药物分类、药物的理化特性、药物的药效学知识、剂量计算、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

2.学习处方的规范写法。

处方的规范写法是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规范的处方写法能够提高药师和药店的工作效率,避免因处方不清晰而引发的错误和纠纷。

培训内容包括处方头部信息、处方格式、处方用语、药物剂型等。

3.强化用药安全意识。

培训的重点是加强医生对用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医生需要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用药禁忌等信息,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培训内容包括用药安全的基本概念、用药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的预防等。

4.规范开方行为。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性别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和剂量,避免过度或不足的用药。

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合理用药原则、个体化用药等。

处方管理培训记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培训内容:记录培训的主题、内容和讲师等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知识、处方规范写法、用药安全知识等。

2.培训时间和地点:记录培训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以便后续查询和统计。

3.参与人员:记录培训的参与人员名单,包括医生、药师、临床护士等相关人员。

4.培训形式:记录培训的形式,如讲座、研讨会、在线学习等。

5.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考试或个案分析等方式,评估培训后医生的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6.培训问题和反馈:记录参与培训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并及时进行解答和回应。

处方管理培训记录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培训的证明和依据,同时也为医院对医生的业务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病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病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病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记录培训时间:2019年5月18日晚七点培训地点:病案室办公室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具体内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共分七章,第一张总则、第二章病历的建立、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第五章:病历的封存与启封、第六章:病历的保存、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等同效力。

第二章:主要内容有病历的装订与排序第三章:主要内容有门诊病历有患者保管,住院病历有病案管理部门专人保存。

第四章:病案借阅应当在三日内归还。

查阅病历仅限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须带齐有效证件。

《病历书写规范》与病历有关的具体内容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

首程病程记录应当在8小时内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应当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

《处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中西药处方,每张不得超过5中药品。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合理用药。

十对:对科别、姓名、年龄、药名、剂型、规格、数量、药品性状、用法用量、临床诊断。

通过以上学习,提高了法律意识,自觉依法执业,做到警钟长鸣。

记录人:。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一、序言在医疗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处方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准确、规范和有效地管理处方,不仅能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工作,制定本《处方管理办法》。

二、患者诊疗信息采集2.1 门诊患者信息采集门诊患者在挂号时,应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并提供有效身.分.挣明。

医疗机构应将患者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进行核实和存档。

2.2 住院患者信息采集住院患者应在入院时填写住院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分.挣明和医保卡。

医疗机构应将患者信息录入住院系统,并与医保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三、处方开具与审核3.1 医师处方开具医师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具处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以及医师签名等内容。

医师签名应为本人亲笔签名。

3.2 药师审核与调剂药师应在收到处方后,进行审核和调剂,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对有疑问的处方应及时与医师进行沟通,并及时反馈。

四、处方记录与归档4.1 处方录入与查询医疗机构应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患者和医务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和查看患者的处方记录。

4.2 处方归档与保存医疗机构应将纸质处方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电子处方备份。

归档处方应按照一定时限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五、处方管理与监督5.1 处方管理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处方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5.2 处方管理相关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处方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确保处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附件清单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门诊患者个人基本信息表2. 住院患者住院申请表3. 处方审核及调剂记录表4. 电子病历系统手册5. 处方管理制度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处方:医师开具给患者的药物使用证明文件。

2. 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用于存储和管理患者病历信息的电子系统。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生处方管理活动。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第三条医师应当在诊断基础上,并经确切判断患者需要使用药物治疗时,才能开具处方。

第四条处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机构名称、医师姓名和职称;(二)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和病历号;(三)药物名称、规格、用法、用量和使用周期;(四)开方日期和医师签字。

第五条处方应当采用统一的格式,字迹清晰,不得涂改、遗漏。

第六条处方的存档应当按要求保存,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处方审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岗位,负责审核临床医生开具的处方。

第八条处方审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处方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审核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处方执行第十条患者持有效处方前往药房购买药品时,药店应当核实处方的真实性,并按照处方提供药品。

第十一条药店在供应药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处方要求提供药品,不得进行虚假出售或替换。

第五章处方管理机制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处方管理和药品使用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药店的沟通和合作,互相交流处方管理经验,共同提升患者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第六章处方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岗位设置表2、药店处方审核记录表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医师行为的法律。

处方书写规范及点评培训资料

处方书写规范及点评培训资料
《处方书写规范及点评培训资料》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处方书写规范 • 处方点评标准 • 处方书写常见错误及纠正 • 特殊情况下的处方书写 • 处方点评实践及案例分析 • 处方书写与点评的未来发展
01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的基本规则
文字工整
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晰、易读易 懂。
用词准确
尽可能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 非医学术语。
不断更新处方点评案例库,以便为 今后的点评工作提供参考。
如何提高点评的准确性
掌握相关法规
熟知《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了解处方的规范要求。
提升专业知识
不断学习药品知识、临床知识,提 高对处方适宜性、合理性的判断水 平。
强化沟通交流
与医生、药师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 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和用药需求。
积累实践经验
内容完整
处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科别、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 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 内容。
处方书写的格式规范
纸张要求
处方纸张应整洁、无涂改,大 小适宜,空白处以斜杠划掉。
排版规范
处方格式应规范,各项目应整 齐清晰。
签名要求
医师签名应清晰可辨,字迹工 整,不得涂改。
处方书写的颜色规范
多元化与社会化
未来的处方书写与点评将不再 是单一的医疗行为,而是涉及 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服务 ,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各方面的
参与和协作。
如何适应和推动未来发展
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提升专业技能
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在实践 中符合国家规定。
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提 高处方书写与点评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团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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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调剂处方的四查十对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六)监督管理
1.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
处方权的取消,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3.卫生行政部门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培训总结及评价:通过专题讲授医疗安全与纠纷防范知识,全体医务人员加深了对医疗纠纷防范的认识,掌握了防范技巧,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将牢固树立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存档资料附后
□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签到
3.适用对象及管理规定
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处方上对用药时限的规定
(1)根据用药种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七)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师、药师法律责任
医师和药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主要讲授】
(一)概述
1.处方的定义
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立法目的
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根据用药人员:门急诊患者、疼痛患者、住院患者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特殊麻醉药品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五)处方的调剂
1.调剂人员资格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调剂处方的要求
(1)处方的审核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2.药剂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µ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1)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3.药品剂型的书写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培训资料□培训影像资料□培训试卷□考试成绩
医院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05月17日
培训地点:
主讲人:XX副主任医师
参加人员:全科医护人员及实习同学
培训主题:《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一、培训目的和培训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重点掌握处方权的获得和处方的开具,熟悉处方的一般规定,了解处方调剂和监督管理。
二、培训内容和重点知识解析
(三)处方权的获得
1.申请处方权的人员资格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如何取得处方权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四)处方的开具
1.开具处方的要求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要求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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