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隐性合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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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

责任的前提下谋求新的更为远
大的利益
契约的分类:
1
完全契约与不完全 契约:
完全契约:缔约双 方对契约条款产生 争议时,第三方能够 强制其执行. 不完全契约:又称” 完整的不完全契约”
2
显形契约与隐性契 约: 隐性契约又称默认 契约,是用以阐述 雇主 和雇员之间 各种书面的心照不 宣的复杂协议的契 约.
当工资和雇工规模实现帕累托最优时,产品价格为 p, 工资为w,N个工人中有L个被录用,那么,
工人的期望效用为: L N L u ( w) v (b ) N N 企业的期望利润为: EU E p f ( L ) wL
工人期望被录用的概率为N/L,未被录用的概率为 (N-L)/N。 工人的无差异曲线和企业的等利润曲线如图2

值得考虑的问题一:
为什么雇员乐于接受雇主提供的保险,而不求助专业保险公司?
其缘由与员工在劳动力市场面临独特风险有关。
例如,假定雇员因技艺导致失业风险向专业保险公 司投保,当该员工因失业需要保险赔付时,却很难鉴定 其失业的真实原因(是因技艺,还因素质低下或表现不 佳)。 相反,雇主在化解这种劳动力市场风险上,似乎有 更多的信息优势。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
<<圣经>>中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而放弃长子权的故事
按古代法律,长子有继承家中全部财产的权利,其他儿子没 有.一户人家中,次子雅格熬了美味的红豆汤,外出打猎归来的 长子以扫又渴又饿,想喝一碗红豆汤.
雅格:可以喝汤,但要用长子权来换.
以扫:人都要饿死了,长子权有什么用,它既不能饱腹,又不 能 解渴,你拿去好了. 雅格让以扫发誓后,给了他红豆汤.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放 弃了继承权和财产,等他后悔时,却为时已晚.

信贷配给-详解

信贷配给-详解

信贷配给-详解什么是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目录• 1 什么是信贷配给• 2 信贷配给理论发展简述[1]• 3 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探析[2]• 4 信贷配合的类型• 5 信贷配给存在对宏观经济及其主体的影响• 6 解决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的设想•7 参考文献什么是信贷配给信贷配给的内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定义。

就宏观上的信贷配给而言,它是指在确定的利率条件下,信贷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大于供给。

就微观角度而言,它又包括两个方面:①在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当中,一部分人的贷款申请被接受,而另一部分人即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②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只能部分被满足(例如,一百万的贷款申请只能贷到五十万)。

信贷配给理论发展简述[1]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8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信贷配给理论最早可追溯到 Adam Smith(1776)的《国富论》,他在论述高利贷的最高数额时曾扼要地探讨过信贷配给:“法定利息率若低于最低市场利息率,其结果将无异于全然禁止放贷取利的结果。

如果所取得的报酬少于货币使用之所值,则债权人便不肯借钱出去,所以债务人得为债权人冒险接受货币使用之全值而支付一笔费用”。

虽然他没使用“信贷配给”一词,但说明了利率受到抑制时信贷的非价格配置。

到了 19 世纪 20 年代,英国银行学派与通货学派讨论多种金银块和货币问题时也曾涉及过信贷配给问题。

1833 年贷款利率管制法令被废除前,英格兰银行受贷款利率上限管制所限,无法调节贴现利率,只能以限制贷款供给作为政策工具,因而信贷配给曾经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问题。

此后近一个世纪里,信贷配给问题淡出人们视野。

1930 年,Keynes 在《货币论》中对“未被满足的借方需求”的讨论,描述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确实存在银行以非价格手段独立地配给信贷资金的现象。

虽然 Adam Smith 和 Keynes 等较早地注意到了信贷配给现象,但没有深入地研究下去,甚至针对信贷市场的分析都很少。

信贷配给理论发展_模型与实证研究

信贷配给理论发展_模型与实证研究

金融论坛2009年第4期(总第160期)信贷配给理论发展、模型与实证研究*任建军[摘要]信贷配给理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经济学理论,对于信贷配给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该理论不仅内容多、不系统,且理论模型多又较为分散,实证研究虽已处于起步阶段但度量仍较为困难。

中国学者对此问题也进行了10 多年的研究,研究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零散介绍西方信贷配给理论研究情况,另一类是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相应的信贷配给问题的研究。

为全面理解和把握好信贷配给理论,本文从信贷配给定义、信贷配给理论发展、信贷配给理论模型、信贷配给实证和中国信贷配给理论研究等多视角,对信贷配给理论与实证文献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

[关键词]信贷配给;理论发展;模型与实证;文献综述[文章编号]1009 - 9190 (2009)04- 0021 - 0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信贷配给(c r ed it r a tio n in g)是经济学中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研究领域。

纵观信贷配给理论研究文献,从时间角度看可将其分为早期信贷配给理论和现代信贷配给理论,从均衡角度看可将其分为均衡信贷配给理论和非均衡信贷配给理论。

一、信贷配给定义自A da m S m ith以来,信贷配给问题就引起了不同时期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信贷配给定义。

大体上看,信贷配给主要包括利率配给、见解分歧配给、红线注销配给、纯粹的信贷配给和综合型信贷配给等5类定义。

第一类:利率配给型。

它是指借款人在给定贷款利率上能得到小于意愿贷款规模,要想得到更大规模的贷款则要支付更高的利率,其代表人物有Wilso n,Ja ffee和Mo d ig lia n i,Ja ffee和S tiglitz,D e Meza和Web b等。

第二类:见解分歧配给型(d iver g en t views r a tio n in g)。

它是指潜在借款者无法在他们认为适合自身风险的恰当利率上得到贷款。

微观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研究

微观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研究

微观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研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经济交易在人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当人们进行经济交易时,他们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需要考虑到另一方的利益。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人们会签订契约。

契约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我们可以将契约定义为一种法律形式,它是一个双方同意的协议,约定了彼此如何行事。

那么,在经济领域契约与什么有关呢?这就涉及到了微观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

本文将探讨微观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研究。

一、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契约理论可以被定义为对经济代理人在非完全合约情况下制定合约或交易的决策和行为记录的解释。

所谓的完全合约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合同均可以达成共识,约定所有情况的处理方式,任何一方都无法违反合约。

但在现实中,存在着许多无法预测的情况,因此契约并不能穷尽所有细节。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还涉及到许多基本的概念。

首先,契约交易是指在两个或更多的人之间进行的交易,并且这些交易在不违背任何一方的利益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其次,在契约交易中,契约本身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文件,它是对双方承诺的一种方式。

最后,契约代理人是指为代表别人进行契约交易的人。

二、契约理论的主要研究方向1. 契约类型契约类型可以被定义为一个特定合同所适用的规则集。

契约的类型可以是不完全的,它们不覆盖所有可能的情况,因为有许多潜在的事件可能会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当涉及到未知事项时,契约类型的选择就非常重要。

例如,灵活的契约类型可以使双方更容易适应未知的情况,但这种能力也可能导致可能的利益冲突。

2. 契约设计契约设计是指在制定契约时如何选择契约类型和规则。

契约设计可以通过对事先确定的契约类型和规则进行适当修改来实现。

为了使契约更加成功,一些因素需要考虑,如代理人的能力、契约的持续时间以及双方的时间偏好。

3. 契约的执行和违约契约的执行和违约是契约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尽管契约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性执行,但有时这样的执行代价很高,因此违约是一种常见现象。

中日雇佣制度的比较

中日雇佣制度的比较

中日雇佣制度的比较——隐性契约理论的视角一、问题的提出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受重创,整个国民经济几乎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1946年国民生产总值只有战前的62%。

然而经过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日本经济就实现了腾飞。

1955-1974年间,日本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9.8%,增长了4.2倍,1966-1970年这5年期间平均增长率更是高达11.6%,这一速度相当于美国的2.7倍,英国的4倍,西德的2.3倍,法国的1.9倍。

到1973年,日本的人均GNP从20世纪50年代不及美国的1/10,增长到相当于美国的60%。

[1]这样的增长速度在日本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少有的。

虽然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与这一时期美国对日本的援助是分不开的,但是国外许多学者都认为日本大企业里的长期或终身雇佣制度是近年来日本经济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72年发表的《对日劳动报告》指出,日本的高速增长靠的是终身雇佣和资历工资这种日本固有的雇佣制度。

20世纪,中国在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以后至80年代改革开放的大部分时间里实行的都是固定工制度,直到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雇佣制度才逐渐被“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所取代。

固定工制度与终身雇佣制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中国国营企业的效率却十分低下,与日本企业相差甚远。

这两种雇佣制度究竟有哪些本质的区别,又有哪些相同的地方?本文试图从两种雇佣制度的契约性质及其激励监督机制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为这两种雇佣制度所导致的不同经济效果提供一种解释。

二、终身雇佣制与固定工制度终身雇佣制是指这样一种雇佣方式:当被雇用者受雇于某一企业后,经过几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即确定了终身雇佣的身份以后,只要不长期无故缺勤或发生严重有损于企业利益、声誉的行为或犯罪,就能保持长期雇佣;雇员一般不中途跳槽,雇主也很少单方面解雇员工。

即便是在经济出现萧条,企业出现员工过剩时,一般也不采取解雇员工等不符合员工意愿的做法,而往往是通过调整工种,减少工作和加班时间,停工或轮换培训等方式将其留在企业内部,直至景气回升,过剩人员被吸收。

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答案

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答案

5.1. 当 ρ = 1 ,该效用函数为线性.
证明:当 ρ = 1 时,效用函数为
u(x1, x2 ) = α1x1 + α 2 x2 此时,函数 u 是线性的.
4
第一讲 偏好、效用……
5.2.
当ρ

0 时,该效用函数趋近于 u(x1 ,
x2 )
=
x α1 1
x α2 2
β1
证明:令
=
α1 α1 + α2
2 x12
因此 x1 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同理, x2 的边际效用也是递减的.i
4.2. 请给出一个效用函数形式,使该形式不具备边际效用递减的性质.
答:可能的一个效用函数是 u(x1, x2 ) = x1 + x2 .
5. 常见的常替代弹性效用函数形式为
请证明:
( )1
u(x1 , x2 ) = α1 x1ρ + α 2 x2 ρ ρ
述的偏好中,商品 1 与商品 2 是完全替代的.
4. 若某个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
u ( x1 ,
x2 )
=
1 2
ln
x1
+
1 2
ln
x2
其中, x1, x2 ∈ R+
4.1. 证明: x1 与 x2 的边际效用都递减.
证明: u(x1, x2 ) 对 x1 取二阶偏导:
∂2u = − 1 < 0
∂x12
不具有完备性.同理可以说明无差异关系也不具有完备性.
8.2. ≈ 满足反身性
说明:如果无差异关系不具有完备性,那么根据无差异关系的定义,则必存在一个消
费束严格偏好于它自身,也就是说,这个消费束同时既偏好于它本身又不偏好于它本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ppt课件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ppt课件

客观事物本来具有的,不是交易人所控制的
非对称信息
隐藏行动 当事人的行动不为人知
内生的非对称信息
契约签订以后,其他 人无法观察的,事后 也无法推测的行为
隐藏信息
当事人的知识(个人特 征)不为人知
ppt课件.
8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契约发生之前
契约发生之后
信息不对称发生在

信息不对称发生在
契约之前,则为事
契约之后,则为事
前非对称信息

后非对称信息
市场上只剩下质量 低的商品——逆向

违背合同,不守诺 言——道德风险
选择(adverse selection)

(moral hazard)
道德风险模型
逆向选择模型

研究事后非对称信
研究事前非对称信
息是为了降低激励
息是为了降低信息
成本问题
成本问题
例子:雇主与员工
ppt课件.
2
契约的定义:
法律角度
现代法律经济学:契约就 是资源流转方式的一种 制度安排,它规定了交易 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 或限定了当事人各方的 权利与义务.
经济学角度
.
除了包括法律角度的 定义,还将所有的市场 交易都看成一种契约 关系
ppt课件.
3
契约的功能:
契约的功能
维护缔约双方或多方的合作, 鼓励缔约方在恪守承诺,承担 责任的前提下谋求新的更为远 大的利益
• 隐性合约,又称“隐含合同”,是指风险中性的雇主与厌恶风险的工人之间 存在着某种稳定收入的非正式协议。
隐性合约理论,正是以这种隐含合同的形式阐明工资和非自愿失业之间的 关系。
• 隐性合约的基本思路:

第四讲 不完备合同理论(高级公司金融-中国人民大学 周业安)

第四讲  不完备合同理论(高级公司金融-中国人民大学 周业安)

注:关于这方面的详细综述参见杨瑞龙和聂辉华(2006),“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经济研 究》,第2期。Grossman, Sanford, and Oliver Hart, 1986, “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ners Theory of Vertical and Lateral Integration ”,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691-719. Hart, Oliver and John Moore, 1990, “Property Rights and Nature of the Firm”, Journal of Economy, 98(6): 1119-1158. Aghion, P. and P. Bolton, 1992, “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 Financial contracting”,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59:473-94.Williamson, O.E., 1988, “Cor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Journal of Finance43:567-91.
另一个思路是关于资本结构的。由阿洪和博尔顿(1992)最先提出,哈特 等人后续发展。其思路是,在忽略专用性的情况下,假定企业家(受财富 约束)和资本家进行项目投资磋商。企业家在未来有某些行动会产生额外 的利益,这个利益及其行动可观察而不可证实。导致合同不完全。事后的 再谈判发生在这些利益争夺上。从而降低事前的效率。此时,事前剩余权 利归谁所有(即是企业家控制还是资本家控制还是分担责任)就非常重要 。一般认为,债权具有控制权的相机转让功能,所以具有某些优势。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

契约理论——隐性合约理论
隐性合约理论研究的特定事例: 1、在某一周期内,就业呈变动态势但工资保持不变或者
具有刚性特征; 2、当存在非志愿失业现象时,即使工资稍低于“时价”,
失业者也乐于承接某个工作; 3、当存在非志愿失业现象时,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劳动
力市场相比,就业水平将趋于下降。
二、隐性合约及其相关问题
• 隐性合约,又称“隐含合同”,是指风险中性的雇主与厌恶风险的工人之间 存在着某种稳定收入的非正式协议。

违背合同,不守诺 言——道德风险
选择(adverse selection)

(moral hazard)
道德风险模型
逆向选择模型

研究事后非对称信
研究事前非对称信
息是为了降低激励
息是为了降低信息
成本问题
成本问题
例子:雇主与员工
例子:信贷市场
契约理论的模型
逆向选择模型
代理人知道自己的类 型,而委托人却不知 道。 例如:二手车市场
非对称信息
隐藏行动 当事人的行动不为人知
内生的非对称信息
契约签订以后,其他 人无法观察的,事后 也无法推测的行为
隐藏信息
当事人的知识(个人特 征)不为人知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契约发生之前
契约发生之后
信息不对称发生在

信息不对称发生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契约之前,则为事
契约之后,则为事
前非对称信息

后非对称信息
市场上只剩下质量 低的商品——逆向
契约的分类:
1
2
3
完全契约与不完全 契约:
完全契约:缔约双 方对契约条款产生 争议时,第三方能够 强制其执行. 不完全契约:又称” 完整的不完全契约”

《金融衍生工具》教学大纲

《金融衍生工具》教学大纲

《金融衍生工具》教学大纲衍生金融工具是金融工程专业的必修课。

2020中国发生的“原油宝穿仓”事件, 使很多普通投资者损失巨大。

因此,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知识普及和理论发展以及相应的市场监督提出新的课题。

本课程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多种衍生金融工具,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原理、风险特征、产品性质、运用方法、对冲机制作了系统阐述,同时紧密联系我国衍生金融产品发展现状,注重衍生金融工具在实践中的运用。

本课程除介绍必要的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理论之外,注重理论密切联系实际, 列举实际案例解释基本原理,同时采用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同时提供给学生必要的课内实践,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为将来能尽快适应实际工作做准备。

通过对衍生金融市场的了解和对价格走势的研究和判断,提高金融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实力。

五、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总论课程目标课程目标1、2、3、4支撑关系教学目标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掌握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经济功能和主要参与者。

教学重点衍生金融产品的概念和种类;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主要功能。

教学难点如何理解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主要功能?学时课堂教学2学时,课外自主学习不少于2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主要内容第一节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类型第二节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起源和发展第三节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经济功能第四节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学习方法自主学习第二章期货与远期市场课程目标课程目标1、2、3掌握期货交割方式、场外交易与远期合约。

期货头寸、交割、远期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和远期合约的区别,理解期货的交易信息。

课堂教学2学时,课外自主学习不少于2学时。

讲授法、案例法第一节期货合约及其核心条款 第二节主要国际期货市场 第三节期货头寸第四节理解期货交易信息第五节期货保证金制度与逐日盯市制度 第六节交割方式第七节场外交易与远期合约 自主学习、课外辅导第三章期货与远期合约定价课程目标2、3、4理解连续复利、期货定价策略,了解期货成本理论。

隐性合约理论及其新发展

隐性合约理论及其新发展
维普资讯
第 9 ( 第 2 6期 ) 期 总 2
20 0 2年 9月



经 问 题 研 究
Nm e9( e r eaN 2 6) u b Gi aSr1 。 2 r ll i e

Re e r h o Fi nc a nd Ec sa c n na i la ono i s ue m cIs s
了能 对 这 些 问题 做 出满 意 解 答 ,学 者 们 开 始尝
试 探 索新 的 理 论 和 方 法 , 隐性 合 约 理 论 便 是其
由颇 具 影 响 力 的一 个 。


早 期 隐 性 合 约 理 论 的 基 本 思 想
隐性合约理论是 2 0世 纪 7 0年 代 中期 发展 起 来 的 。 贝 利 、 戈 登【 和 阿 扎 里 迪 斯 【 是
来 .这 不 仅 引起 了经 济 学 界 广 泛 的 注 意 ,而且 也 使 隐 性 合 约 理 论 成 为 近 些 年 来 研 究 最 为 活 跃
收 稿 日期 :2 0 — 5 1 0 20 .8 咋 者 简 介 : 赵 建 国 (9 3一) 男 ,辽 宁 抚 顺 人 .副 教 授 ,经 济 学 博 士 。 17 ,
如 此 简单 。 对 现 实 经 济 生 活 中 的一 些 现 象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无 法 给 出合 理 的解 释 。如 ,为 什 么 劳 动 力 需 求 的 变 动 主 要 是 由数 量 变 化 而 不 是 由相
对 价 格 变 化 来 调 节 ? 即工 资 为什 么 呈 现 刚性 特 征 ? 以及 非 自愿 失 业 是 如何 形 成 的 ?等 等 。为
货 币的 连 续 现 货 交 易 , 而是 将 其 看 作 为 一 种 更 为 复 杂 的 长 期 合 约 关 系 。他 们 以完 全 信 息 和 风 险 的不 对 称 为 假 设 前 提 来 展 开 分 析 。 完 全 信 息 假 设 是 指 企 业 和 工 人 作 为 签 定 合 约 的 双 方 ,拥 有 较 为 充 分 的 信 息 ,对 各 自 的 情 况 都 非 常 了 解 ;风 险 的 不 对 称 则 假 定 企 业 为 风 险 中 性

合同法对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对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对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规定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是合同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实际合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合同法对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隐性合同的概念和规定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在明示合同外形成的合同关系。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没有明示约定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民间惯例确定。

”这一规定明确了隐性合同的适用条件和确定方式。

隐性合同的适用条件包括:一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的主要内容没有明示约定;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民间惯例确定。

隐性合同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即根据该行业或者地区的惯例确定;二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民间惯例确定,即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惯例确定。

二、默示条款的概念和规定默示条款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示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应当包含的条款。

合同法第1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没有明示约定的,适用与该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默示条款的适用条件包括:一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没有明示约定;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包含。

默示条款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即根据法律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二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即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陈述确定。

三、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作用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在实际合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可以填补合同中的空白。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某些重要内容时,通过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内容更加完整,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可以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通过适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民间惯例或者法律规定,可以确保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平衡,避免一方因信息不对等而受到损失。

最后,隐性合同和默示条款可以提高合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第四讲隐性合约理论

第四讲隐性合约理论
不管企业产品价格如何变化,通过隐性合约 所形成的雇工规模,将高于完全竞争劳动力 市场所形成的规模。
解释:不管企业产品价格为多少,企业确定 的工资和雇工规模组合,都应实现帕累托最 优,否则,至少有一方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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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资和雇工规模实现帕累托最优时,产品价格为p, 工资为w,N个工人中有L个被录用,那么,
E3 E2 E1
A
员工的无差异曲线 L
图4-2:隐性合约与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规模比较
现在您浏览到是二十五页,共四十三页。
在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水平位于
F`(L)=w/p 决定的劳动力需求曲线上,是图4-2中 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AD。
在隐性合约条件下,就业水平处在图4-2中向右上方倾 斜的曲线AC上。
现在您浏览到是三页,共四十三页。
隐性合约的基本思路:
雇主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低于雇员,因此,雇 佣合同中包含一些保险因素,对雇主而言是 有利的。
例如,雇主在合约中向雇员提供某种保险, 以避免因劳动边际产量的变化而引起工资波 动。
现在您浏览到是四页,共四十三页。
隐性合约理论关于工资的确定:
阿扎里迪斯在其经典论文《隐含合同和就业 不足均衡》中提出,由于工人与雇主之间存 在的一种基本的不对称———雇主是风险中 性的,而工人是厌恶风险的。
现在您浏览到是三十四页,共四十三页。
隐性合约的执行方式
执行方式1(Baily,1974):假定工人的职业变动存在 流动成本,雇主解聘员工也存在重置成本。
当流动成本和重置成本特别高时,尽管合约工资与劳动力市场 工资不相等,但合约仍然可以执行;
若合约工资与劳动力市场工资差别太大,工人辞职的得大 于失,雇主重新招聘也有利可图,那么,合约将难以执行;

劳动力市场隐性合约理论研究新进展

劳动力市场隐性合约理论研究新进展

摘要:本文回顾了隐性合约理论对劳动力市场无效率就业的解释,总结了隐性合约在内部劳动力市场上的存在基础、执行及其对代理人的激励效率,最后提出了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和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隐性合约,就业不足,过度就业,主观绩效评价,声誉一、引言隐性合约理论(implicit contract theory)是解释劳动力市场工资刚性和非自愿失业等特殊现象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由Baily(1974)、Gordon(1974)和Azariadis(1975)提出,以完全信息(即双方的相关信息都是共同知识)和风险偏好不对称(即工人厌恶风险,企业风险中性)为假设前提。

在这个假设前提下,厌恶风险的工人为了避免收入不确定性而与风险中性的企业达成的一种非明文规定的长期保险合约,就是所谓的“隐性合约”。

企业支付给工人的实际工资脱离劳动的边际收益而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性,就是就业波动下的(实际)工资刚性。

早期的隐性合约理论,由于假设条件太强或不符合现实情况,虽然能够解释外部劳动力市场工资刚性的原因,但却无法解释非自愿失业现象(Akerlof和Miyazaki,1980;Grossman和Hart,1981;Taylor,1987等)。

Grossman和Hart、Hart,以及Chari等学者将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假设以及企业同样也厌恶风险的假设引入了隐性合约模型,从而发展了隐性合约理论,并用它来解释事后的无效率就业,得出了外部劳动力市场就业不足和过度就业两种相对立的观点。

在内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利益不一致,代理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传统的委托一代理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代理人的行为和努力程度不可观察,但其工作绩效却可以观察并能被第三方(如法院)所证实。

因此,可以把代理人的收益和其工作绩效联系起来,建立基于客观绩效评价的显性合约激励方案,如计件工资制、年薪制和股票期权计划等,以激励其努力敬业。

但在很多情况下,对代理人的绩效无法做出客观评价,特别是一些与晋升相关的绩效指标,如团队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等,这些绩效不可观察或被第三方所证实,最优的评价方法就是主观评价(Baker等,1994)。

隐形合同范本

隐形合同范本

隐形合同范本合同是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各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而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会不经意地陷入一种特殊的合同,即隐形合同。

隐形合同是指没有正式书面形式,也没有口头约定,却存在于我们与他人之间的默契和暗示中。

本文将从几个角度,探讨隐形合同的范本。

1.信任与守信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合作基础是信任,这种信任可以说是隐形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信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日积月累的互动和沟通而建立起来的。

在隐形合同中,我们会默默地接受那些我们信任的人的请求,或者默默地帮助那些求助于我们的人。

这样的信任既是我们与他人之间的默契,也是我们对他人的尊重和关心的表现。

2.友谊与支持在隐形合同范本中,友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朋友之间不需要通过书面合同承诺互相支持,而是在需要的时候无私地给予帮助和鼓励。

朋友之间的隐形合同不需要经过谈判,它是建立在心灵相通和深厚情感基础上的。

无论我们遭遇何种困境,只要朋友在身边,我们总能感受到他们的温暖和力量。

3.亲情与关怀家庭是另一种特殊的隐形合同范本。

家人之间不需要言辞明确地承诺互相关心和照顾,这是一种内在的默契和义务。

父母将无条件地给予孩子关爱和支持,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依靠和照顾。

这种亲情的隐形合同如同一条纽带,将家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困难,始终能够相互扶持。

4.尊重与礼仪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尊重是一种基本的原则和无形的合约。

我们会默默地遵守着礼仪规则,尊重他人的隐私和空间。

比如,在公共场合我们会注意保持安静,不会大声喧哗;遇到别人的困难或者需要帮助时,我们会抽出时间和精力去提供帮助。

这种尊重与礼仪的隐形合同,是社会交往中的默契行为。

5.合作与分享在工作中,同事之间会形成一种隐形合同,即彼此合作,共同进步,共享成果。

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会尽力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团队的共同目标而努力。

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大家会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综上所述,隐形合同虽然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却存在于我们与他人之间的默契和暗示中。

【隐性的契约与隐性的交易】契约精神的经典语录

【隐性的契约与隐性的交易】契约精神的经典语录

《【隐性的契约与隐性的交易】契约精神的经典语录》摘要:Human Group,Routledge,1998,p284.)在初民社会的礼物交换中,在民间社会的宴请习俗中,以及在现代社会的商业社交中,甚至是在诺顿黑帮的互助合作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这一普遍性规范,在初民社会中,隐性交易是一种常规的交易方式,或者说,在初民社会中,跨时空的交易就是通过礼物交换的方式来进行的,(参见马塞尔・毛斯:《社会学与人类学》,佘碧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页)其最重要的功能不是促进劳动分工,而是拉平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或一段时间内缓解社会贫富不均,并因此消除或减少一些怨恨和嫉妒,但在现代社会中,伴随着隐性交易的功能退化,约束礼物交换的社会规范也逐渐淡化了,相应的私人惩罚也不可能像初民社会中那样严厉,加之法院对隐性契约根本置之不理,所以可以推测,礼物交换中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概率以及送礼者的交易风险,在现代社会肯定会大大高于初民社会如果我的朋友答应赠送我一条牧羊犬,但很快又收回了这一承诺,对朋友的信任却使我丧失了一次低价购买牧羊犬的机会,那么,我能否起诉我的朋友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他的承诺?无论是根据英美合同法上的“对价”理论,还是根据大陆民法上的“意愿”理论,法院都会拒绝强制执行朋友的承诺。

法院这么做(或法律这么规定)是有理由的:我对朋友的信任超出了一个合理的范围,因而是天真的、轻率的。

合同法的目的之一是激励人们对他人的承诺投入最佳的信任,而不是过度的信任。

(参见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第三版,施少华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171页)但是,如果朋友履行了他的承诺,把一条价值不菲的牧羊犬慷慨赠送给我(朋友这么做的真实目的是企图加深我们之间的友谊,以便能够在我这里获得一些免费的法律服务),然而,如果我拒绝为朋友提供任何免费的法律服务(这会使朋友很愤怒,他觉得自己白白搭上了一条牧羊犬),那么,朋友是否可以起诉我的吝啬并要求法院强制我向他提供和牧羊犬价值相当的免费法律服务?显然不能,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个明确的契约,但对隐性的契约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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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决定的工资和雇工规模 当产品价格和市场工资率既定时,雇主确定的 用工规模应满足下式条件: F`(L)=w/p (4-3)
从劳动力供给看
当w>w*时,人们会选择就业。 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上,产品价格的波动必将 引起劳动力需求曲线的波动,从而引起工资和 用工规模的波动,最终导致工人效用函数不稳 定。 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上,工人工资w不会低于 w*,导致劳动力的边际产品价值不会小于 (w*/p)。
三、隐性合约的简易模型
假定企业的生产函数为: Q=f(L) L表示雇工规模,受收益递减规律制约;产 品价格p是既定的,外生变量;w表示工资。 这样,企业的利润为: π=pf(L)-wL (4-1) 假定雇主是风险中性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 标。
假定员工的效用函数为:
U(w,h) 其中, h为工作时间,且假定为固定的。
从劳动力需求看:
假定惟有产品价格波动,波动值为( p1 , p2 …pn ), pi发生的概率为αi,且∑ αi =1; 在未知产品价格前,雇主与N个雇员签定合约。
雇主与雇员签定条件依从合约:
[(wi,Li),i=1,2…n]
该合约表示,当产品价格为pi时,雇佣工人的数目为 Li ,支付的工资为wi 。 该合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是一个显性合约。
n
(4-6)
这是一个有限条件的求极值问题,见书中附录。
雇主选择合约的限制因素:
1、工人所期望实现的效用水平(U)至少 不低于在其他企业供职; 2、企业的最佳雇工规模不高于合约,即
Li≤N 这样,企业的最佳就是在N中确定[(wi,Li), i=1,2…n]
(三)模型的重要结论
结论1:隐性合约理论中的工资刚性定理:工 资是刚性的,不随企业产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二、隐性合约及其相关问题
隐性合约,又称“隐含合同”,是指风险 中性的雇主与厌恶风险的工人之间存在着 某种稳定收入的非正式协议。 隐性合约理论,正是以这种隐含合同的形 式阐明工资和非自愿失业之间的关系。
隐性合约的基本思路:
雇主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低于雇员,因此,雇 佣合同中包含一些保险因素,对雇主而言是 有利的。 例如,雇主在合约中向雇员提供某种保险, 以避免因劳动边际产量的变化而引起工资波 动。
一、引言
贝利(Baily,1974)、戈登(Gordon, 1974)等是隐性合约理论的创始人。 隐性合约理论研究的特定事例: 1、在某一周期内,就业呈变动态势但工资保持 不变或者具有刚性特征; 2、当存在非志愿失业现象时,即使工资稍低于 “时价”,失业者也乐于承接某个工作; 3、当存在非志愿失业现象时,与完全竞争条件 下的劳动力市场相比,就业水平将趋于下降。
(二)隐性合约理论的基本模型
雇主对合约的期望利润 : MaxE i [ pi f ( Li ) wi Li ]
i 1 n
限制条件,即员工对合 约的期望效用: Li N Li EU i [ u ( wi ) v (b)] U N N i 1 (Li N,i 1 , 2...n)
其缘由与员工在劳动力市场面临独特风险有关。 例如,假定雇员因技艺导致失业风险向专业保险 公司投保,当该员工因失业需要保险赔付时,却 很难鉴定其失业的真实原因(是因技艺,还因素 质低下或表现不佳)。 相反,雇主在化解这种劳动力市场风险上,似乎 有更多的信息优势。
值得考虑的问题二:
为什么雇主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低于雇员?
定理解释:工人是风险规避者,不喜欢工资随 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雇主是风险中性者, 只关注企业的平均工资。 因此,合约中以一个稍低于平均水平的固定工 资取代随机变化的工资,对签约双方都有益。
关于结论1的证明:
假定企业产品价格在p1和p2两者间变化,分别 对应的工资水平为w1和w2,令p1发生的概率为 α,则p2发生的概率为(1-α)。 若工资w1和w2足以吸引工人到企业工作,那么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工人就业条件下,来自工资(w)的效用为: U(w)= U(w,1) (4-2)
在工人失业条件下,来自失业福利(b)的效用 为: v(b)= U(b,0) (4-2)
由于热爱劳动并不是人们的天性,因此,当 U(w)> v(b),且w>b时,人们才选择劳动或 工作。
假定w=w*时,U(w*)=v(b),那么,w*即为 保守工资水平。 假定工人是风险规避者,以使U(w)和v(b) 成 为凹函数,即二阶导数为负数。
u(w1 ) (1 )u(w2 ) u
(4-7)
即此时,该合约所提供的期望效用等于其他企 业所提供的效用。 如图4-1中的E点。
w2 企业的等成本曲线
E
员工的无差异曲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50
0
u(w1 ) (1 )u(w2 ) u
隐性合约理论关于工资的确定:
阿扎里迪斯在其经典论文《隐含合同和就业 不足均衡》中提出,由于工人与雇主之间存 在的一种基本的不对称———雇主是风险中 性的,而工人是厌恶风险的。 因此,工资的确定,不仅是对劳动贡献的合 理回报,还应有充分规避雇员收入变动风险 的职能。
值得考虑的问题一:
为什么雇员乐于接受雇主提供的保险,而不求助 专业保险公司?
相对于物质资本而言,以人力资本形式存 在的资产,其风险更难规避。 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可将其资产分散投资于 不同企业,以分散或规避投资风险;而人 力资本所有者在既定时间内却只能受雇于 一个企业。
值得考虑的问题三:
隐性合约是什么?
按照签定合约的本意,正常情况下,雇主与雇 员必须事前就合同条款达成公识,以促使雇员 从长计议,将企业当作安身立命之所,以及明 确应付各种不同事件(如劳动力市场形势的好 坏等)的措施。 但是,事实上,很多条款事前并没有明确,而 是隐蔽地或含蓄地为雇佣双方所认同。 合约具有隐性特征,使强制履约成为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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