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始人如何牢牢掌控公司控制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始人如何牢牢掌控公司控制权
掌控公司控制权有多种方式,今天小编只讲个人认为最稳妥的方式,如果以下几种情况都不符合贵公司,需请专业的股权设计顾问咨询方案。
一、公司设立
1、组织形式:
公司成立首先是选择组织形式,共有四种组织形式。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按理说合伙企业最适合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但是一般创始人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小编不建议,所以这里不讨论合伙企业。而股权有限公司,一般是需要上市进行股权改制或者基金类公司,一般这类公司都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进行股权设计规划,小编在这里也不讨论。所以,今天只讨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初创企业也建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金与经营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注册资金不要过高,如果是互联网公司,建议是注册资金100万起,IDC、ISP、呼叫中心、SP以及涉及外资电商等需要工信部批证经营的建议注册资金1000万。其他行业需要许可经营的,可先了申请最低注册资金,以及经营范围再决定注册公司,以防后期再次进行工商变更给企业经营带来不便。
3、公司章程
有些企业在设立公司的时候直接找的代办公司,让代办帮忙代写公司章程,这类公司一般都是个人绝对控股或者“夫妻店”式的公司。如当当网这类夫妻对半分股,这种模式是有很大经营风险的,可以参阅小编写的《当当网的股权之争》。
如果是几个人合作创业,或者后期打算引进风投的企业,一定要注重公司章程的撰写,这是今天小编要讲的重点之一。接下来我们就进入今天第一个重点,AB股设计。
(1)绝对控股:
第一种创始人控制公司的股权设计就是,创始人绝对控股三分之二,也就是占股66.7%(2)AB股涉及
绝对控股是基于同股同权,而很多互联网企业由于需要引入风投,创始人不可能进行66.7%的控股。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我们今天要讲的同股不同权的AB股设计。什么是同
股不同权,可以参阅小编写的《华为为什么不上市?不好意思它上不了市》。
举例:比如有两个创始人,A创始人占股3.5%,B创始人占股0.5%,其他股东占股百分之96%。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普通股和特殊股之分。普通股持有分红权和部分投票权,特殊股没有分红权有投票权。1股特殊股等于普通股20倍的投票权。也就是说A创始人拥有70%的投票权,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并且在公司章程里再加上一条,若是A创始人因故去世或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时,名下3.5%股份的3%由B创始人优先回购。这样B创始人的股份是3%,B创始人拥有的是特殊股,拥有70%的投票权。为什么要这样?因为在章程里还会有一条,特殊股在持股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时,特殊股自动失效。
4、股权稀释
那按照上面的说法,公司创始人就不需要持股那么多了,可以放出去80%的股权了。不是的,中国上市互联网企业应该只有刘强东东哥有这个实力,1票抵20票成为上市公司董事长。百度上市李彦宏是1票抵10票,最近上市的小米,雷军也是1票抵10票。这种股权结构需要创始人有很强的个人魄力,股东才会愿意的。东哥这类人,真心没有几个。那咱们按照1票抵10票来算,那就是持股7%,不是也可以放出去80%吗?还是不行,为什么?
在上市之前企业前期还有A轮、B轮、C轮等融资,都会对股权进行稀释(股权稀释详情将以单独的文章来讲)。所以企业前期最好对企业未来上市做一个初步的规划,当然也不是意味着把股权死死拽在手里。不过在进行下一步融资计划之前,一定要把控制权握在手里,如果引进下一轮风投或者打算上市融资之前。可能存在股权稀释,失去控制权风险的时候,一定要先进行股权回购,引进资金股权稀释之后,仍然持有绝对控制权。
5、上市
A股是不支持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的,新四板支持,不过上这个版的意义不大,不能公开发行。纽交所、纳兹达克支持,不过近些年不是很理想,港股重新开放同股不同权的制度。所以,内地企业,在港股上市是相对而言比较稳妥的方式。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欢迎点赞,留言评论。
本文由鲨鱼君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