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基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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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

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

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体外诊断试剂是指用于临床实验室、家庭自测或医疗机构等场所进行体外诊断或监测的试剂。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保障公众健康,各国都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申报资料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将介绍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资料的要求以及常见问题。

1.产品信息: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规格、用途、包装情况等。此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组分及其所代表的生物学特性等信息。

2.生产工艺: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等。此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稳定性研究及贮存条件等相关信息。

3.临床试验: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包括临床试验的设计、受试者人群、试验过程、试验结果等。临床试验数据是评估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4.质量控制:申请人需要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记录等。质量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对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着重要作用。

5.不良反应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产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包括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等。不良反应报告是评估产品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1.资料不齐全:有些申请人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会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或者缺乏必要的文件。这样会导致审评周期延长,甚至可能被要求重新提交资料。

2.临床试验数据不完备:临床试验数据是评估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完整的临床试验数据。如果数据不完备或者数据分析不合理,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审评结果。

3.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申请人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案。如果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产品被拒绝注册。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3: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第一部分治疗用生物制品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研究结果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生产用原材料研究资料:

(1)生产用动物、生物组织或细胞、原料血浆的来源、收集及质量控制等研究资料;

(2)生产用细胞的来源、构建(或筛选)过程及鉴定等研究资料;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

一、原则概述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的注册申报资料审评提供技术指导。为确保注册产品的安全有效性,生产商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注册申报。

二、试剂分类与命名

1.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应按照其预期用途进行分类,如细胞凋亡检测试剂、增殖检测试剂等。

2.试剂的命名应清晰明了,反映其预期用途,便于审评人员和用户识别。

三、产品质量要求

1.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应具有稳定的性能,能够准确、特异地检测目标抗原。

2.试剂应具有良好的批内和批间一致性,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3.产品应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注册要求。

四、安全性评估

1.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应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无菌试验、内毒素检测、交叉反应性检测等。

2.试剂应无致突变、致癌、致畸等潜在危险。

3.生产商应提供产品的风险分析资料,明确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五、有效性评估

1.生产商应提供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的有效性评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灵敏度、特异性和准确性等指标的检测结果。

2.试剂应具有足够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能够准确区分正常组织和病变组织。

3.生产商应提供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对试验资料,以证明其产品的性能优势。

六、制造与质量控制

1.生产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制造和质量控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生产商应定期对生产线进行自检,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免疫组织化学实验流程

免疫组织化学实验流程

免疫组织化学实验流程

免疫组织化学实验是一种利用抗原-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原理,通过标记的抗体来定位抗原的生物学技术。以下是免疫组织化学实验的基本流程:

一、实验准备

组织样本处理:获取的组织样本需要经过固定、脱水、透明和浸蜡等处理步骤,以便于切片和后续的免疫组织化学实验。

抗体选择:根据实验目的选择相应的抗体,确保抗体的特异性高、亲和力强,并且与抗原的结合效果好。

实验试剂准备:准备好免疫组织化学实验所需的抗体、二抗、底物、DAB染色剂等试剂,确保试剂的质量和有效性。

二、切片制作

将经过处理的组织样本切成薄片,厚度一般为3-5微米。

将切片放置在载玻片上,用滤纸吸去多余的蜡滴。

在切片上滴加适量的抗体,使其与抗原充分结合。

三、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在切片上加入适量的二抗,与一抗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

加入底物溶液,使其与抗原-抗体复合物反应,生成有色产物。

用DAB染色剂对有色产物进行染色,使其呈现明显的颜色。

四、观察与记录

在显微镜下观察染色结果,根据抗原的分布和染色强度进行记录。

可以使用图像分析系统对染色结果进行定量分析,进一步了解抗原的表达情况。

五、结果分析

根据染色结果,分析抗原在组织中的分布和表达情况,与正常组织进行比较,判断其与疾病的关系。

将结果与其他实验室指标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免疫组织化学实验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抗体的质量、抗原的特异性、组织处理的方法等。因此,在进行实验时需要严格控制实验条件,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结果的解读需要结合临床背景和实验室其他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避免出现误判或漏诊的情况。

SM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SM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SM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SMA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英文名称:FLEX Monoclonal Mouse Anti-Human Smooth Muscle Actin, Clone 1A4, Ready-to-Use (Dako Omnis)

【包装规格】

12mL

【预期用途】

体外诊断用途。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

SMA抗体试剂/检测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预期与Dako Omnis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设备配合使用,进行免疫组化(IHC)分析。该抗体可标记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中的平滑肌细胞、肌成纤维细胞和肌上皮细胞。其结果有助于区分平滑肌瘤、平滑肌肉瘤(1)和多形性腺瘤(2)。该抗体与其他相关抗体联合使用有助于疾病的鉴别诊断。临床上解释任何染色或其缺失都需辅以使用恰当对照的形态学研究,并应由有资质的病理医师结合患者临床病史和其他诊断检测进行评价。该抗体预期在使用非免疫组化法的常规病理学染色对肿瘤进行初步诊断的基础上使用。

【检验原理】

胞质肌动蛋白属于细胞骨架蛋白微丝系统中的一员,是哺乳动物和鸟类中表达最保守的一类蛋白。肌动蛋白包含六种亚型,其氨基酸序列不同,但分子量均为42 kDa。这些亚型显示了超过90%的总体序列同源性,但在肽链N端的18个残基中仅有50-60%的同源性。因此N端区域是区分不同亚型的主要抗原区域(3)。在不同的肌肉组织中又有不同特异性的α亚型,如骨骼肌α-、心肌α-和平滑肌α-肌动蛋白(4)。β-和γ-肌动蛋白可能存在于肌肉细胞以及身体其他大多数细胞类型中,包括非肌肉细胞(5)。

MUM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MUM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MUM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MUM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英文名称:FLEX Monoclonal Mouse Anti-Human MUM1 Protein, Clone MUM1p, Ready-to-Use(Link)

【包装规格】

40-60测试/盒

【预期用途】

体外诊断用途。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

MUM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预期与Autostainer Link免疫组化染色设备配合使用,进行免疫组化(IHC)分析。该抗体可标记MUM1蛋白,MUM1蛋白表达于生发中心明区的B细胞亚群(代表B细胞分化晚期)、浆细胞和活化T细胞。其染色结果可辅助血液淋巴肿瘤的分类以及淋巴系统恶性肿瘤的亚型分类(1,2)。该抗体与其他相关抗体联合使用有助于疾病的鉴别诊断。临床上解释任何染色或其缺失都应辅以使用适当对照的形态学研究,并应由有资质的病理医师结合患者临床病史和其他诊断检测进行评价。该抗体预期在使用非免疫组化法的常规病理学染色对肿瘤进行初步诊断的基础上使用。

【检验原理】

抗原别名:IRF4(干扰素调节因子4)、ICSAT(活化T细胞的干扰素保守序列结合蛋白)和PIP(PU.1相关元件)(3)。

MUM1蛋白(多发性骨髓瘤癌基因-1)是一种由MUM1基因编码的50 kDa蛋白,在多发性骨髓瘤(MM)中观察到其参与的罕见t(6;14)(p25;q32)易位,导致MUM1基因与Ig重链基因座并置,由此被发现(4,5)。MUM1-蛋白缺陷小鼠无法形成生发中心,脾和固有层缺乏浆细胞,从而血清免疫球蛋白水平显著降低,无法产生可检测的抗体应答、T淋巴细胞毒性或抗肿瘤应答(1)。MUM1蛋白的表达不依赖于t (6;14)(p25;q32)易位,可在多发性骨髓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LPL)、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和激活T细胞中检测到。MUM1蛋白对浆细胞分化无特异性(1-3,6)。

1.ER、PR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2015年8月广州IVD培训班

1.ER、PR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2015年8月广州IVD培训班

ER、PR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5年8月▪广州

背景

•“审评论坛”—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临床意义—乳腺癌的诊治

•ER、PR检测试剂存在的问题

范围

•ERα

•方法学—免疫组织化学法

•样本—病理组织切片

•预期用途—用于乳腺癌患者的预后判断与指导用药及与其它肿瘤的鉴别诊断

•组成形式—单一抗体、试剂盒

大纲

(一)综述资料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五)阳性判断值资料

大纲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七)临床试验(八)产品技术要求(九)注册检验(十)产品说明书

大纲

(一)综述资料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五)阳性判断值资料

大纲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七)临床试验(八)产品技术要求(九)注册检验(十)产品说明书

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第一抗体

第二抗体、质控片

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免疫反应性(每种组织类型不少于3例)

正常组织

非正常组织:良性、恶性病变

ERβ的交叉反应

可选择经充分验证的组织芯片或经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进行免疫反应性研究。应明确样本组织类型的确定方法,商业化组织芯片应提供相关信息。

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精密度

检测内精密度:连续切片

检测间精密度:批次、适用机型、操作方法、检测时间和操作人员

染色强度、阳性细胞百分比、着色位置

对不同染色强度、不同阳性细胞百分比及

ER/PR阴性的乳腺癌样本进行研究

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灵敏度

对不少于5例ER/PR弱阳性样本(1%-10%)进行灵敏度评价。

《免疫组织化学试剂盒》标准编制说明

《免疫组织化学试剂盒》标准编制说明

《免疫组织化学试剂盒》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为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6)归口。本标准任务来源为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药监综

械注〔2019〕23号,项目计划号为I2019002-BJ。本标准为对YY/T 1181-2010的修订。

2、工作过程:至少包括起草阶段、验证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等重点时间节点。

本标准为2019年SAC/TC136标准项目。2018年8月提交草案。项目获批后,于2019年4月4日,在北京参加了TC136项目启动会,成立起草小组,明确了工作时间节点,形成工作组讨论稿。讨论会于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召开,来自企业、审评、检测机构、医院等单位的代表共计66人参加了讨论,参会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会议就工作组讨论进行审核,并确定会后各起草单位等进行试验验证,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标准制定的意义、原则

免疫组织化学试剂盒是医院病理实验室等广泛使用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对于临床诊断具有重要支持作用。该产品品种众多,早在2010年,就已制定发布行业标准YY/T 1181-2010。随着技术进步与

国家相关法规的变化,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2、本标准性能指标制定依据,对于有争议指标的处理及验证情况。

2019年5月29日工作组讨论会形成以下主要意见:

—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验室所使用的基于抗原抗体反应的用于检测石蜡切片、冰冻切片及涂片、爬片等标本的组织/细胞化学定性试剂盒,该试剂盒至少包括一抗和显色系统”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基于抗原抗体反应的用于检测人体组织及细胞样本等的组织化学/细胞化学定性、半定量试剂或试剂盒”;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

2013-01-04 01:48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是指一类利用免疫学原理结合酶催化底物显色的化学方法,检测组织标本中抗原的检测试剂。此类试剂为待测抗原特异性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或抗体与显色系统、对照试剂、质控片及其它辅助试剂一同包装成试剂盒形式的检测试剂盒。该类产品检测项目繁多,应用广泛,检测过程为多步骤检测,影响因素多,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检测细胞的特异性抗原以确定细胞的表型。该类产品的预期用途与诊断、鉴别诊断、预后判断、指导用药相关,按照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

基于该类产品临床应用的重要性及特殊性,根据目前注册申报工作的需要、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及《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临床及病理检测中的应用实践、临床病理专家和生产企业的建议,现对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提出以下基本要求(对于本要求未提及的部分,申请人均应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提交注册申报资料)。

本《要求》是在目前科学技术认识水平及现阶段免疫组化类产品技术审评基础上形成的,审评人员会密切关注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随着认识的提高将适时调整。由于该类产品种类繁多,《基本要求》不能涵盖所有该类产品的特殊情况,如某些要求不适用,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技术性能,建议申请人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并提交相应的性能验证资料。

依据免疫组化不同标志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将其分为二个大类:A类:Her2/Neu、ER、PR、ALK、CD117、c-met、CD20、EGFR等与临床治疗、用药密切相关的标志物;其他全新标记物,具有新的临床意义。

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

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

附件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为规范生物制品注册申报和管理,将生物制品分为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和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预防用生物制品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疫苗类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治疗用生物制品是指用于人类疾病治疗的生物制品,如采用不同表达系统的工程细胞(如细菌、酵母、昆虫、植物和哺乳动物细胞)所制备的蛋白质、多肽及其衍生物;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变态反应原制品;微生态制品;人或者动物组织或者体液提取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制品等。生物制品类体内诊断试剂按照治疗用生物制品管理。

按照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等。

药品注册分类在提出上市申请时确定,审评过程中不因其他药品在境内外上市而变更。

—1 —

第一部分预防用生物制品

一、注册分类

1类:创新型疫苗:境内外均未上市的疫苗:

1.1无有效预防手段疾病的疫苗。

1.2在已上市疫苗基础上开发的新抗原形式,如新基因重组疫苗、新核酸疫苗、已上市多糖疫苗基础上制备的新的结合疫苗等。

1.3含新佐剂或新佐剂系统的疫苗。

1.4含新抗原或新抗原形式的多联/多价疫苗。

2类:改良型疫苗:对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疫苗产品进行改良,使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有改进,且具有明显优势的疫苗,包括:

2.1在境内或境外已上市产品基础上改变抗原谱或型别,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疫苗。

Ki-67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Ki-67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Ki-67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说明书

【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Ki-67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

英文名称:FLEX Monoclonal Mouse Anti-Human Ki-67 Antigen, Clone MIB-1, Ready-to-Use (Link)

【包装规格】

40-60测试/盒

【预期用途】

体外诊断用途。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

Ki-67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旨在与Autostainer Link仪器一起用于免疫组织化学(IHC)。本抗体有助于对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中的Ki-67抗原进行分型(1)。系列抗体的结果有助于肿瘤的分类分型。对任何染色或缺少染色的临床解释均应通过使用适当质控品进行形态学研究对其加以补充,并且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病史,以及由符合资质的病理学家进行的其他诊断测试,进行评估。本抗体可在通过常规组织病理学染色对肿瘤进行初步诊断后使用的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法。

【检验原理】

Ki-67抗原是一种核蛋白,可与来自Ki-67克隆的单克隆抗体发生反应(2)。现已鉴定的有345和395 kDa两种亚型(3)。Ki-67抗原在细胞周期的所有活性阶段(G1、S、G2和M-期)均优先表达,但在静息细胞(G0期)中不表达(2)。在细胞间期,只能在细胞核内检测到抗原,而在有丝分裂中,大部分蛋白质被重新定位到染色体表面。细胞进入非增殖状态时,抗原迅速降解(4),在DNA修复过程中似乎没有Ki-67表达(5)。

程序原则、需要但未提供的材料、储存、标本制备、染色程序、质控、故障排除、染色判读和一般局限性,请参阅Dako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一般说明或IHC程序的检测系统说明。

教你如何进行体外诊断试剂(IVD)的临床试验

教你如何进行体外诊断试剂(IVD)的临床试验

一文对体外诊断试剂(IVD)临床试验部分的解读

体外诊断试剂(IVD)临床试验定义

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包括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的比较研究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临床试验注意的问题

1.临床机构的选择

2.临床试验方案

3.参比系统的选择

4.样品种类和数量

5.临床试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法规对临床机构的要求

1.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3家(含3家)、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选定不少于2家(含2家)临床试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试验。

2.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机构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可。

3.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其预期用途,综合不同地区人种、流行病学背景、病原微生物的特性等因素选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具有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并能够确保该项试验的实施。

临床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提交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机构代码等

2.提交注册检验报告

3.提交说明书:考核试剂的说明书、参比试剂说明书

4.自检报告

5.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情况说明

6.与临床试验机构签订协议

伦理的不同点

1.临床试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必须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

2.研究者应考虑临床研究用样本,如血液、羊水、胸水、腹水、组织液、胸积液、组织切片、骨髓等的获得或研究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

3.对于例外情况,如客观上不可能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或该临床研究对受试者几乎没有风险,可不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评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但临床研究者应提供有关伦理事宜的说明。

抗核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技术要求新产业

抗核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技术要求新产业

2. 性能指标

2.1 外观和性状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试剂盒内组分(磁性微球冻干品除外)应为澄清的液体,无沉淀、无悬浮物、无絮状物。磁性微球冻干品呈浅棕色、颜色呈上浅下深非均匀分布;复溶后,悬浮溶液应该均匀分布,无肉眼可观察到的团聚颗粒,无异物,无块状沉淀。

2.2批内精密度

批内变异系数(CV)应≤8%。

2.3批间精密度

批间变异系数(CV)应≤15%。

2.4 准确度

回收率应在(90.0% ~ 110.0%)范围内。

2.5 空白限

空白限应≤ 0.500 AU/mL。

2.6 检出限

检出限应≤ 0.792 AU/mL。

2.7 线性

在(1.00~400)AU/mL浓度范围内,线性相关性系数(r)绝对值应≥0.9900。

2.8 校准品均一性

)应≤8%。

校准品均一性(CV

均一性

2.9 质控品预期结果

质控品1每次检测结果应在(14.0~26.0)AU/mL范围内,质控品2每次检测结果应在(70.0~130)AU/mL范围内。

2.10 质控品均一性

)应≤8%。

质控品均一性(CV

均一性

《定性检测试剂性能评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定性检测试剂性能评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定性检测试剂性能评估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定性检测试剂性能评估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定性检测试剂性能评估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报产品已有适用的指导原则,具体性能研究建议参照其相应的指导原则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述定性检测试剂是指仅提供两种检测结果(即阳性/阴性或有/无)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无量值报告的检测试剂和基于量值检测后通过阈值判断结果的检测试剂。对于结果报告为阴性、

1+、2+或3+的分等级报告或滴度的半定量检测试剂,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基于所有方法学的定性检测试剂,包括核酸扩增技术、标记免疫分析技术、免疫组织化学技术等。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预期用途的定性检测试剂,包括:筛查试剂、诊断试剂和确认/确证试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相关产品注册和许可事项变更的性能评估,包括申报资料中的部分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1.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1)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中文和英文名称、注册人或申报人、生产企业、产品规格、目录号、产品适应症等。

(2)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原理、主要成分、工艺流程、包装材料和储存条件等研发相关信息。

(3)临床试验数据:提供临床试验报告,包括研究设计、试验结果、统计分析等,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不良事件报告和质量事故情况:提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不良事件报告和质量事故情况,以评估产品的安全性。

(1)注册证申请表: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填写,并加盖注册人或申报人的公章。

(2)产品说明书: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编写,包括产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

(4)临床试验报告: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编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结果、统计分析等内容。

(5)生产质量管理文件:应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标准等文件,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

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

附件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为规范生物制品注册申报和管理,将生物制品分为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和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预防用生物制品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疫苗类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治疗用生物制品是指用于人类疾病治疗的生物制品,如采用不同表达系统的工程细胞(如细菌、酵母、昆虫、植物和哺乳动物细胞)所制备的蛋白质、多肽及其衍生物;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变态反应原制品;微生态制品;人或者动物组织或者体液提取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制品等。生物制品类体内诊断试剂按照治疗用生物制品管理。

按照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等。

药品注册分类在提出上市申请时确定,审评过程中不因其他药品在境内外上市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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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预防用生物制品

一、注册分类

1类:创新型疫苗:境内外均未上市的疫苗:

1.1无有效预防手段疾病的疫苗。

1.2在已上市疫苗基础上开发的新抗原形式,如新基因重组疫苗、新核酸疫苗、已上市多糖疫苗基础上制备的新的结合疫苗等。

1.3含新佐剂或新佐剂系统的疫苗。

1.4含新抗原或新抗原形式的多联/多价疫苗。

2类:改良型疫苗:对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疫苗产品进行改良,使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有改进,且具有明显优势的疫苗,包括:

2.1在境内或境外已上市产品基础上改变抗原谱或型别,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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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

2013-01-04 01:48

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是指一类利用免疫学原理结合酶催化底物显色的化学方法,检测组织标本中抗原的检测试剂。此类试剂为待测抗原特异性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或抗体与显色系统、对照试剂、质控片及其它辅助试剂一同包装成试剂盒形式的检测试剂盒。该类产品检测项目繁多,应用广泛,检测过程为多步骤检测,影响因素多,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检测细胞的特异性抗原以确定细胞的表型。该类产品的预期用途与诊断、鉴别诊断、预后判断、指导用药相关,按照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

基于该类产品临床应用的重要性及特殊性,根据目前注册申报工作的需要、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及《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临床及病理检测中的应用实践、临床病理专家和生产企业的建议,现对免疫组织化学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提出以下基本要求(对于本要求未提及的部分,申请人均应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提交注册申报资料)。

本《要求》是在目前科学技术认识水平及现阶段免疫组化类产品技术审评基础上形成的,审评人员会密切关注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随着认识的提高将适时调整。由于该类产品种类繁多,《基本要求》不能涵盖所有该类产品的特殊情况,如某些要求不适用,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技术性能,建议申请人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并

提交相应的性能验证资料。

依据免疫组化不同标志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将其分为二个大类:A类:Her2/Neu、ER、PR、ALK、CD117、c-met、CD20、EGFR等与临床治疗、用药密切相关的标志物;其他全新标记物,具有新的临床意义。

B类:临床使用多个指标综合诊治的标志物之一,与辅助诊断、鉴别诊断、病情监测、预后相关标志物:如:Ki67、CK5/6等。

一、产品说明书

1. 【产品名称】:单独的第一抗体试剂通用名称建议采取以下命名方式:待测抗原特异性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抗体与显色系统、对照试剂、质控片及其它辅助试剂一同包装成试剂盒形式的检测试剂盒通用名称建议采用以下命名方式:待测抗原+检测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法)。如:雌激素受体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孕酮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法)。

2. 【预期用途】:应明确检测的样本类型(冰冻和/或石蜡包埋等);明确抗体的类型、克隆号、阳性着色特点;明确临床用途(诊断、鉴别诊断、预后判断、指导用药);指明“对任何阳性或阴性结果的解读,应

由病理医生结合病理形态学、临床表现及其它检测方法进行,不作为单独的诊断指标。”

3. 【样本要求】:应明确对适用样本的取材、固定、包埋及稳定性(样本处理前、后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的具体要求;对于骨组织进行脱钙处理等要求。此部分内容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操作性文件内容进行编写。

4. 【检测方法】:应注明标准操作程序(手工和/或自动化),明确推荐的染色前处理步骤、抗原修复方式、各步骤处理时间、所用缓冲液的配制及pH等内容;如果申报产品只包含第一抗体,应注明配套使用的第二抗体及显色系统的详细信息;如果抗体为浓缩型抗体,还需明确推荐抗体工作液的浓度、稀释液的详细信息;应明确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法,为用户提供可作为(内部)阳性和阴性对照的组织名称。

5. 【检测结果的解释】:配合彩色图片对结果判读进行说明,明确阳性着色特点,包括颜色及着色部位。对可能出现的假阴性、假阳性情况进行说明,并明确提出出现该情况后的处理方法。

彩色图片应至少包含,阳性及阴性质控片结果图例;对于A类产品,应包含不同级别(如适用)阳性及阴性质控片的结果图例。

6. 【参考值(参考范围)】:企业可根据适用情况进行编写;如不适用,无需编写。

另:由于病理产品不存在“检验”说法,建议申请人,将说明书各项标题中,所有【“检验”】修改为【“检测”】。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抗体的免疫源资料。

2. 抗原的特性。

3. 详细的抗体制备资料,包括抗体的克隆选择、抗体的纯化。

4. 抗体性质鉴定资料,资料应包含对抗体类型、特异性、抗体识别表位、亲和力及效价的测定。申请人可通过双向琼脂扩散法、ELIS

A、western blot等方法进行研究。

5. 企业内部质控片及试剂盒配套质控片(如适用)的研究资料。建议在试剂盒中,设置弱阳性质控品(如适用),可更加灵敏的监控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结果。

6. 封闭液的研究资料,封闭液应能够封闭非特异结合、内源性酶活性或内源性生物素等。

三、反应体系研究资料

由于染色温度、时间、抗原修复与否、修复方式等实验条件对于染色结果有较大影响,对于检测过程各步骤的实验条件,均应有充分的试验验证资料支持。

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1. 应至少包含免疫反应性及精密度研究资料。

(1)免疫反应性:

正常组织:对30种正常人体组织(见表1),每种组织类型不少于3例,进行特异性评价,同时对着色位置及染色特点进行描述。

非正常组织:对相关良性、恶性病变组织进行特异性评价,每种组织类型不少于3例。

(2)精密度:

在进行精密度评价时,除申报试剂本身的影响外,还应对检测时间(日内/日间)、批次(三个批次)、适用机型(如适用)等要素进行相关的验证。

2. 对于半定量的免疫组化检测试剂,应对不同强度分别进行研究。如有手工和自动两种修复、染色方式,还应对两种方式之间的精密度进行评价。

3. 对于已广泛应用的与治疗用药及预后相关的病理产品,应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资料,论证标记物与疗效、生存率之间的关系。支持资料可以为文献资料或实验室/多中心临床试验资料。对于新病理产品且预期用途与治疗用药及预后相关,支持资料应包括文献资料及实验室/多中心临床试验资料。

4. 建议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卫生部病理质控评价中心、各省直辖市临床病理质控中心等)、国际(NordiQC、UK NEQUAS、CAP等)质控机构的质控活动,并提交质控结果报告(如有)。

五、稳定性研究资料

由于抗体开瓶/稀释后的稳定性根据不同的贮存条件有较大变化,且开瓶使用后效价变化较快,直接影响实验结果,因此,申请人除货架稳定性外,还应提交开瓶、机载稳定性研究资料。对于浓缩型的抗体,还应提交稀释后抗体工作液的稳定性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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