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易修改word版 (4页)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中级个人理财》预测试题8(答案解析)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中级个人理财》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某人希望在5年后取得本利和1万元,用于支付一笔款项。
着按单利计算,利率为5%。
那么,他现在应存入( )元。
A.8000B.9000C.9500D.9800?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根据单利现值计算公式,可得:考点:现值与终值的计算?2.下列收藏品中,最适合普通投资者进行投资的是()。
A.古典家具B.文房四宝C.根雕D.邮票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一般而言,古玩包括玉器、陶瓷、古籍和古典家具、竹刻牙雕、文房四宝、钱币,有时也可外延至根雕、徽章、邮品、电话卡及一些民俗收藏品。
其特点是:①交易成本高、流动性低;②投资古玩要有鉴别能力;③价值一般较高,投资者要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
而邮票面值较小,便于普通投资者进行投资。
ABC三项价值一般都比较高,要求投资人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
3.下列关于货币市场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低风险、流动性高B.高风险、高收益C.高风险、低收益D.期限长、流动性弱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货币市场的特征包括:①低风险、低收益;②期限短、流动性高;③交易量大、交易频繁。
4.在实务中衡量投资组合风险最常用的指标是()。
A.收益额B.期望收益率C.方差D.协方差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实务中衡量单一金融资产或由若干金融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风险最常用的指标是方差。
期望收益率和收益额衡量单一金融资产或由若干金融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
协方差是一种可用于各种金融资产之间收益相互关联程度的统计指标。
5.下列投资者中,属于高资产净值客户的有()。
A.小赵提供了最近三年每年28万元的家庭收入证明B.小李购买理财产品时,出示120万元个人储蓄存款证明C.小秦是私人银行客户D.小王单笔认购理财产品150万元E.小张提供了最近三年的个人收入证明,每年超过20万元正确答案:B、D、E本题解析: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①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②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重庆市房屋交易税收明细
重庆市房屋交易(买卖/继承/赠与)税收收费明细
备注:
一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免征契税。
二法定继承,暂时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在夫妻之间更名/增减名字,暂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四离婚析产,暂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五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经公证后,只收3%的契税,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六上述税率征收标准为目前重庆房屋交易过户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文件规定税率为准!。
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前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发承包人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市建设、设计、施工及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组长:乔明佳副组长:明成员:夏太凤琦罗天菊万洪冉龙彬洁黄刚综合组组长:琦副组长:万洪冉龙彬洁黄刚成员:绍均邱成英傅煜娄进王鹏程吴红杰任玉兰黄怀莉.专业.整理.编制组组长:娄进编制人员:包刚黄小林黄琪敏胡茜琳蓝海波小华明罗英廉田均汪家全阳小玲茜余广维材料组组长:邱成英编制人员:徐进吕静现峰芳畅唐波王红审查专家:红梅冯秀娟龚国均何长国栾洪海泉宋强朱雪梅钟凤计算机辅助:鹏业软件股份浩福伦渝建[2018]200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定额的通知.专业.整理.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规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推动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以上简称2018年计价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8年计价定额于2018年8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2018年重庆定额房屋修缮定额课件
2018年7月下降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适用范围三、编制特点四、各章节、子目设置情况及变化情况 五、定额使用中需注意的地方下降一、编制依据201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是根据国家2015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31-2015)、2013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下降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的修缮工程。
三 、编制特点(一)定额人工工日按不同工种设置,体现了差异化管理,不同工种设置不同的综合人工单价,定额人工价格更加贴近市场下降修缮定额的综合工分为维修综合工(拆除工程章节、加固工程章节)、土石方综合工(土石方工程章节)、砌筑综合工(砌筑工程章节的砌体、翻修石作)、钢筋综合工(砌筑工程章节的砌体加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的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混凝土综合工(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架子综合工(脚手架工程章节)、木工综合工(木结构及门窗工程章节)、金属制安下降综合工(金属结构工程章节)、建筑综合工(楼地面章节的整体面层修补、人力及汽车运输章节)、镶贴综合工(楼地面章节、装饰工程章节的块料面层修补)、防水综合工(屋面工程章节的柔性屋面)、抹灰综合工(装饰工程章节的抹灰面修补)、油漆综合工(装饰工程章节的油漆面修补)、管工综合工(给排水工程章节)、电工综合工(电气工程章节)。
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砌筑、混凝土、防水、建筑、维修综合工115元/工日,架子、模板、钢筋、金属制安综合工120元/工日,下降木工、油漆工、抹灰工、电工、管工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
国家房产税新政策2018?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国家房产税新政策2018?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国家房产税新政策2018?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3、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1、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计算公式为:用于经营的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2、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减除幅度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更具当地情况确定),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年税率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2018)-渝府发〔2018〕4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2018)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8〕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46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24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重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8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7〕121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渝府发〔2012〕42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2〕105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9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3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9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大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0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统筹城乡重点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43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文本·图集)的通知(渝府发〔2014〕46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52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66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7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渝府发〔2015〕57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29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2014〕49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的通知(渝府〔2015〕35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试行)(渝办发〔2008〕269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特色村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渝办发〔2012〕332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18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微型企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2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22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233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43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5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21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要素资源完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扶持政策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2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35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展思路和储备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42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44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94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向城市发展新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有序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0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0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1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3〕26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铁路口岸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8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的意见(渝府办〔2014〕15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发展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2014〕38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消防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5〕1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的意见(渝办〔2012〕57号)附件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渝办发〔2012〕216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13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24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84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17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13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31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9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5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扶贫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81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区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0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4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10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24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89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44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狠抓落实全力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02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98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城区城市道路暴雨积水点和检查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3〕13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渝府办〔2013〕20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2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市级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手续的通知(渝府办〔2014〕18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4〕41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5〕27号)——结束——。
法律名目大全
经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全1.总类xx中小企业促进法………………………………………………………………(1)(2002.6.29公布)xx反垄断法………………………………………………………………………(4)(2007.8.30公布)xx企业国有资产法………………………………………………………………(10)(2008.10.28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7)<1980.8.26公布)附:xx经济特区条例……………………………………………………………(17)2.财政(1)财政、财务xx预算法…………………………………………………………………………(20)(1994.3.22公布)xx预算法实施条例………………………………………………………………(26)(1995.11.22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2)(2002.6.29公布)(2)会计xx会计法…………………………………………………………………………(40)(1985.1.21公布l993.12.29xxl999.10.31修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46)(2000.6.21公布)xx注册会计师法…………………………………………………………………(50)(1993.10.31公布)(1)所得税xx个人所得税法……………………………………………………………(55)(1980.9.10公布l993.10.31第一次xx1999.8.30第二次xx2005.10.27第三次xx2007.6.29第四次xx2007.12.29第五次xx)xx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58)(1994.1.28公布2005.12.19第一次修订2008.2.18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62)(2007.3.16公布)xx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67)(2007.12.6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79)(1993.12.29公布)xx增值税暂行条例………………………………………………………………(80)(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xx消费税暂行条例………………………………………………………………(82)(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xx营业税暂行条例………………………………………………………………(84)(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订)(3)财产税xxxx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86)(1988.9.27公布2006.12.31第一次修订2011.1.8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87)(1986.9.15公布2011.1.8修订)xx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87)(1993.12.13公布2011.1.8修订)xx资源税暂行条例………………………………………………………………(88)(1993.12.25公布)(4)行为、目的税xx车船税法………………………………………………………………………(90)(2011.2.25公布)xx印花税暂行条例………………………………………………………………(91)(1988.8.6公布2011.1.8修订)例………………………………………………………………(93)(2006.4.28公布)xx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93)(2007.12.1公布)xx契税暂行条例…………………………………………………………………(94)(1997.7.7公布)xx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96)(2000.10.22公布)xxxx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98)(1985.2.8公布2011.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98)(1991.4.16公布2011.1.8修订)(5)关税例………………………………………………………………(99)(2003.11.23公布2011.1.8修订)(b】征管xx税收征收管理法………………………………………………………………(106)(1992.9.4公布l995.2.28xx2001.4.28修订)xx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15)(2002.9.7公布)xx发票管理办法…………………………………………………………………(124)(1993.12.23公布2010.12.20修订)4.金融xx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29)(2003.12.27公布2006.10.31xx)xx中国人民银行法………………………………………………………………(134)(1995.3.18公布2003.12.27xx)xx反洗钱法…………………………………………………………………(138)(2006.10.31公布)xx金银管理条例…………………………………………………………………(142)(1983.6.15公布2011.1.8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45)(1988.9.8公布2011.1.8修订)储蓄管理条例………………………………………………………………………………(147)(1992.12.11公布2011.1.8修订)xx人民币管理条例……………………………………………………………(150)(2000.2.3公布)xx外汇管理条例…………………………………………………………………(153)(1996.1.29公布l997.1.14第一次修订2008.8.5第二次修订)金融机构撤销条例………………………………………………………………………………(157)(2001.11.23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60)(2001.4.11公布)5.基本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61)(2000.1.30公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67)(2000.9.25公布)6.地质矿产xx矿产资源法……………………………………………………………………(171)(1986.3.19公布l996.8.29第一次xx2009.8.27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76)(1994.3.26公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18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85)(2003.11.24公布)7.能源xx节约能源法…………………………………………………………………(191)(1997.11.I公布2007.10.28修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198)(2008.8.1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2)(2008.8.1公布)xx可再生能源法……………………………………………………………(206)(2005.2.28公布2009.12.26xx)xx电力法…………………………………………………………………………(210)(1995.12.28公布2009.8.27xx)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15)(1996.4.17公布)电力监管条例……………………………………………………………………………………(219)(2005.2.15公布)xx煤炭法………………………………………………………………………(221)(1996.8.29公布2009.8.27xx)xx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27)(2010.6.25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33)(1993.10.7公布2001.9.23第一次修订2007.9.18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36)(1982.1.30公布2001.9.23第一次修订2011.1.8第二次修订)8.交通(1)公路xx公路法……………………一…………………………………………………(239)(1997.7.3公布l999.10.31第一次xx2004.8.28第二次xx2009.8.27第三次xx)xx公路管理条例…”……………………………………………………………(246)(1987.10.13公布2008.12.27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48)(2004.9.13公布)xx道路运输条例…………………………………………………………………<253)(2004.4.30公布) (2)水运xx港口法…………………………………………………………………(260)(2003.6.28公布)xx海上交通安全法……………………………………………………………(265)(1983.9.2公布)xxxx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69)(2002.6.28公布2011.1.8修订)xx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77)(1987.5.12公布l997.12.3第一次修订2008.12.27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79)(2001.12.11公布)xx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285)(1990.3.3公布)9.铁路xx铁路法………………………………………………………………(289)(1990.9.7公布2009.8.27xx)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94)(2004.12.27公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303)(2007.7.11公布)10.民航xx民用航空法……………………………………………………………………(308)(1995.10.30公布2009.8.27xx)xx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327)(1996.7.6公布2011.1.8修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330)(2009.4.13公布)11.邮电、通讯xx邮政法………………………………………………………………………(338)(1986.12.2公布2009.4.24修订)xx邮政法实施细则……………………………………………………………(346)(1990.11.12公布)xx无线电管理条例…………………………………………………………(352)(1993.9.11公布)xx电信条例………………………………………………………………(356)(2000.9.25公布)12.土地、xxxx土地管理法……………………………………………………………………(365)(1986.6.25公布l988.12.29第一次xx1998.8.29修订2004。
【精编范文】房产税,情况说明-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房产税,情况说明篇一:土地使用税情况说明南溪*****有限公司房产使用情况宜宾市南溪区地税局:********有限公司201*年征用南溪镇***村一社土地**亩,先后修建车间、库房、办公楼面积****㎡,由于高压线路拆迁问题尚未投产。
201*年*月公司搬迁至新址上班。
经统计,公司房产使用部分含办公、库房、车间近****㎡。
请地税局复查,以便企业交纳房产使用税。
特此说明宜宾市南溪区**********有限公司 201X年11月8日篇二: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财务负责人:法人代表:填表日期:注:1、金额单位为元。
2、本说明一式三份。
篇三:201X房产税务政策说明【名称】房地产的盛宴永远结束了......//【详情】最新消息:201X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取房产税(限购政策将退出?)请转发给你要买卖房的朋友吧!201X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201X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201X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这么重要的信息赶快告知你的朋友们!有多套房产的朋友,该处理就处理,不处理就交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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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房产税情况说明篇一:房产税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X〕121号发布日期:201X-12-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篇二:关于应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情况说明英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阴雨造成房屋塌陷影响上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情况说明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由于近日来连续降雨,桥东区东山产业区(外环路东侧)英光新能源北院墙外东西向道路塌陷,上游雨水直接流入陷坑,导致英光新能源办公楼主楼楼墙体下陷倾斜,办公楼大部分房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位于楼梯通道处的裂纹最宽达3-5厘米,楼梯北侧塌陷形成10多平方米的大坑,深约2米。
(完整word版)财税法试题
DX1.关于财税法学的学科定位,目前财税法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公共财产法)。
2.下列关于国家分配论的论述,哪项不正确?(财政的目的在于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分配论: 分配主体的国家性,分配的强制性、非盈利性、无直接偿还性,分配对象为社会总产品,平衡性3.完整科学的财政法体系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但不包括(必须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整)。
4.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财政体制的共同之处是()。
完备的法律,地方有一定立法权5.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地方税权中哪类权力相对缺乏?()立法权(涉税权)6.下列不属于现代财政制度特征的是?()属于的:公共,法制,民主7.根据我国预算法,济南市政府预算由()审查和批准。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8.在预算执行中,具体经办预算收入的收纳及库款支拨的机关是()。
国库9.国债的发行价格不包括(高于面值发行)。
有平价、折价、溢价发行10.国债最基本的功能是()。
弥补财政赤字11.长期国债指的是()的国债。
偿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12.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采用多次课征的税种是?()增值税13.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课税对象14.某纳税人2月份取得收入15000元,若规定起征点为8000,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适用税率5%,应税收入超过10000元不超过2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则纳税人应纳税额为(1500 )元。
15000x10%15.下列哪项职能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财政职能?稳定职能16.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7.在确定财政法基本原则时,必须将什么置于首要的地位?人民的民主参与18.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形式不包括()。
税收减免19.下列哪个国家采用了集权型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新加坡20.2014年9月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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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房产税情况说明篇一:房产税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X〕121号发布日期:201X-12-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篇二:关于应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情况说明英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阴雨造成房屋塌陷影响上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情况说明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由于近日来连续降雨,桥东区东山产业区(外环路东侧)英光新能源北院墙外东西向道路塌陷,上游雨水直接流入陷坑,导致英光新能源办公楼主楼楼墙体下陷倾斜,办公楼大部分房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位于楼梯通道处的裂纹最宽达3-5厘米,楼梯北侧塌陷形成10多平方米的大坑,深约2米。
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O—九年九月word资料第一部分综合解释wo -2- rdwo rd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住宅建筑工程适用于住宅、宿舍、公寓、别墅建筑工程,其中宿舍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答:宿舍的适用范围包括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等人员居住建筑。
1.2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及市政、仿古建筑、园林、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装饰工程,其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如何计算?答: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及市政、仿古建筑、园林、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装饰工程,凡执行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时,其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均按装饰工程专业标准计算。
1.3己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需单独涂装等装饰工程如何取费?答:按装饰工程取费。
1.4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涉及到局部管网拆除、恢复以及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涉及到局部道路及人行道拆除、恢复时,如何计取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的费用?答: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按道路工程取费,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按市政工程对应的排水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对应的市政给水、燃气工程的专业取费。
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涉及局部管网拆除、恢复项目,按道路工程取费;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涉及到局部道路人行道的拆除、恢复等项目,按综合管网工程对应(排水、给水和燃气)的专业取费。
1.5费用定额中工程费用计算说明第三(十)条“厂区、小区的建(构)筑物散水(排水沟)外的条(片)石挡墙、花台、人行步道等环境工程,根据工程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对应的专业工程确定费用标准”,如何执行?答:厂区、小区的建(构)筑物散水(排水沟)外的条(片)石等砌筑挡墙、混凝土挡墙执行市政挡墙工程费用标准;花台(池)、人行步道等硬质景观执行园林工程费用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执行市政工程的广(停车)工程费用标准;绿化项目执行绿化工程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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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
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
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018-2019-纳税证明word版本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纳税证明篇一:企业纳税证明企业纳税证明公司xxxxxxxxxxxx,税号为xxxxxxxxxxxxxxx,属我局管辖,该公司依法诚信纳税,为xxxxxxxx诚信纳税单位,其201X年至201X年实缴税金主要明显如下:201X年度: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x万元;201X年度: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x万元;201X年度:上缴营业税xxxxx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xx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等xxxx万元;特此证明!xxx地税局xx分局201X-3-21篇二:纳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XX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XX先生的个人所得税均由本公司财务部统一代扣代缴,其近两年的纳税情况如下:一九九八年度:1、工资和薪金:38,400.00元,年纳税额:2820.00元。
2、股份得总额:229,636.89元,年纳税额:45,927.38元。
3、总计纳税额:48,747.38元。
一九九九年度:工资和薪金:43,200.00元,年纳税额:3540.00元。
股份所得额:308,587.76元,年纳税额:61,717.55元。
总计纳税额:65,257.55元。
特此证明局长:江西省九江市地方税务局201X年9月18日收入证明兹有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自___年__月__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任___职务.该同志的劳动用工形式属于____,其本人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特此证明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章) 年月日备注:1、单位全称:_________2、单位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3、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______4、联系电话_____;传真号码_____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兹证明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年,学历为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元,(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发文字号】渝地税发[2005]172号【发布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日期】2005.06.01【实施日期】2005.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5〕17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重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报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以下的住房。
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有一条不符合即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非普通住房。
(一)重庆市主城区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各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经算术平均和加权平均测算出同级别土地上的普通住房的综合平均价格,报各区人民政府审核后,送市国土房管局汇总,报市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
税法练习题(判断、单选、多选)
《税法》习题一、判断题1.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实质上是等同的。
2.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是重合的,有时是分离的。
3.免征额就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就全额征税。
4.对企业所得税来说,纳税人与负税人是重合的。
5.所谓加成,就是在原有税率的基础上再加上加成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6.直接税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等。
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律适用17%的税率。
8.甲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乙付货款,乙纳税人按合同规定向甲收取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在销售实现后收取的,因而不应该征增值税。
9.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10.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该货物购买时已缴增值税,因此,赠送他人时可不再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11.企业在销售货物中,为了鼓励购物方尽早偿还货款,按付款时间给予购货方一定比例的货款折扣,可以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
12.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买一赠一,在这项活动中售货取得销售额10万元,赠送的商品价值5000元,因未取得收入,所以企业按10万元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3.粮食、粮食复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适用13%税率。
1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1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新货物销售额中减除收购旧货物的款额。
16.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7.对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后,不再征收增值税。
18.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均应征收消费税。
19.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的价格,均为含消费税金不含增值税金的价格。
20.当货物为应税消费品时,对其征收增值税的同时也应对其征收消费税。
21.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时,组价的构成应当是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
22.某汽车厂用自产小客车的底盘改装成小货车销售,则销售时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个人出租房屋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税率篇一:个人出租房产如何纳税个人出租房产如何纳税?答:个人出租房产通常会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
(1)个人将非居住用房如店面房、车库等以及土地对外出租的,就其取得的全部租金收人,按照5%计缴营业税。
(2)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取得的全部租金收人,按照3%的税率并减半计算缴纳营业税。
2.城建税。
个人只需就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按照7%(城市市区)、5%(县城、建制镇)、1%(其他地区)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
个人需就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的3%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就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的2%计算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免缴印花税;将非居住用房对外出租的,就合同上载明的租金金额,按照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只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未规定租赁期限,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先按5元计缴印花税,待以后结算时再按照实际租金计算缴纳印花税。
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则根据实际租金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5.房产税。
(1)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4%的税率计缴房产税。
(2)个人对非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照12%的税率计缴房产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个人将非住房以及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的,一律按照主管地税务机关核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和土地面积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个人将承租的房产用于对外出租的,通常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向该个人出租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4)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用于对外出租或者生产经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均由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但是如果个人承租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并且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那么就需作为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即承租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最新文档】税务工作会议主持词(精选多篇)-实用word文档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税务工作会议主持词(精选多篇)第一篇:全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主持词主持词同志们:为贯彻落实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县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科学谋划201X年度税收工作思路,细化工作目标,今天,在这里组织召开了201X年度全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局机关、各基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及派遣人员共计120余人。
今天会议的主要日程有六项,首先,有请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同志传达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
进行会议第二项,有请县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作工作报告。
题目是《xxxxxxxxxx》。
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县局党组成员xxx同志宣读《关于201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报》和《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颁奖。
首先颁发集体奖牌。
有请xxx分局、xxx分局、办公室、xxx科、xxx科、xxx科代表上台领奖。
有请优秀税务工作者代表xxx、xxx、xxx、xxx、xxx上台领奖。
有请优秀xxx员代表xxx、xxx、xxx、xxx上台领奖。
由于时间的关系,先进个人的证书就不依次颁发了,会后到人事监察科领取。
进行会议最后一项议程,县局同各征收单位签订《税收目标管理责任状》。
1、xxx分局、xxx分局、xxx分局、xxx分局、xxx分局、管理科。
同志们,全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历时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要结束了。
会上,x局长代表县局党组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
认真总结了201X年工作;详细部署了201X年工作任务;通报了年度目标考核情况;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签订了《税收目标管理责任状》。
可以说内容全面、任务具体、措施得力、目标明确、催人奋进。
今天的大会既是一次总结表彰会,又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和收心会。
201X年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已经明确,贵在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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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
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
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
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
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
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
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
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
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