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部新城综合管廊整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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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东部新城综合管廊整治提升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HIM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

2017年5月·宁波

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东部新城综合管廊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依据《宁波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2月版示范文本)填写,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2月版示范文本)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东部新城综合管廊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2016】1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民安路以南,百丈路以北,甬新河以东,福庆路以西区域内。

建设规模:提升综合管廊全长约9.38公里,服务面积约4平方公里。

总投资:1231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监控中心电气及通风系统及相关装修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监理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

大厦191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6:00,投标人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缴入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8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电话:5、;传真:2;

联系人:陈文昌、吴瑾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开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参加开标,必须在开标前提交证明材料,征得招标人同意并经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交下列原始证件资料,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注册监理执业证书;4、相关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

5.5 开标程序

5.5.5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

5.5.6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资格审查文件,最后开商务标的开标顺序进行评审;

5.5.8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公布资格审查的评审结果;

5.5.9开启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商务标初步评审结束后抽取业主意向浮动率A及投标价格权重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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