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管理条例(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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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假管理条例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公司员工休假福利,规范员工请假管理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方式;

2、工时制度:公司按工作性质区分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适用职位

标准工时制财务、行政、人力资源、普通文员等

不定时工作时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外勤人员如业务员、采购员等依劳动部门批准而

综合计算工时制生产基地行政管理人员、仓库人员、车间生产人员、清洁工等依劳动部门批

准而定

3、考勤范围:上下班或加班上下班,超过8小时的时数需与《加班申请单》已批准之时数相结合,作为

确定加班的依据;

4、“考勤情况说明联系单”填写内容: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须

事先通知主管领导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联系单”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名确认。

5、考勤内容:

1)迟到早退:员工上班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迟到;工作时间未终止而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口头警告并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半天处理。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核准者以事假处理。

2)加班:因生产任务或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予以安排加班。如未经申请或部门主管批准之程序,或无相应考勤记录,员工超时工作的不算加班,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3)加班申请:加班须经员工书面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核后方可生效。若员工在加班时段未能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时,公司将不予批准其下次的加班申请。

4)加班时间计算:加班以申请时间为计算标准,计算加班工时需核对加班上下班打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和申请加班的上下班时间,如加班上下班时没有指纹考勤记录,则加班无效,如加班上下班打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与申请加班上下班时间不符,不符时段无效。

5)补休:指员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公司依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中进行休息,补休视为正常出勤,对无法安排进行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费。补休需填写补休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名确认。

6)因公出差:员工因公务需出差外地,无法在当日内往返称的,称为出差,员工需事先申请出差,并依公司规定完成签核,出差期间视同正常出勤。

7)内训、外训:员工因公在公司内培训的称内训;在公司外培训的称为外训。平日参加培训视同正常上班,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数,不产生加班工时,不计算加班费。休息日、节假日培训不算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8)考勤异常维护:出勤考勤异常情况时,考勤部门应于次日通知产生考勤异常员工的部门主管,以便核实工时,并于每月考勤月结日前完成所有异常登记作业,逾期未进行考勤异常维护的,视同旷工处理。1

天上下班1次无指纹考勤记录者,算半天旷工;1天上下班2次无指纹考勤记录者,算全天旷工。

9)属于忘记无指纹考勤记录需补签的,时间上不得超过一天,当天的“考勤情况说明联系单”当天签,每月补签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的按迟到处理。

10)特殊考勤:因部分员工工作性质及场所较为特殊,无法在公司内考勤机处进行考勤打指纹的,此部分员工采取部门主管签“考勤情况说明联系单”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11)“考勤情况说明联系单”必须在事件发生当天之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上交公司考勤部门,超过二个工作日者作放弃说明处理。

(注旷工处罚条例根据《中企员工手册》附件劳动纪律处罚细则执行)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

1、事假:

1)员工确因事由,须本人亲自处理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者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2) 如公司设全勤奖,员工当月请假,该月全勤奖取消;

3)员工在请事假期间不计工资;(并在其年终奖中相应扣除事假部分)

4)员工请事假3天内,由其直接主管核准;超过3天(含3天)由其部门主管核准;7天以上(含7天)无论是职工或管理人员在部门主管核准后均须总经理(或行政总监)核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连续请假2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做其自动离职处理;全年累计30天以上者公司相关部门领导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的诊断书或医疗证明以及医疗单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未提供者按事假处理。

3、婚假: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婚假3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2天假期;员工在婚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

4、丧假:属于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的直(旁)系亲属死亡的,公司给假3天;员工在丧假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

5、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者):

1)已婚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0天,以预产期15天到产后75天,休产假期间包含年休假及法定假日在内,并且只能一次性连续使用,如分娩时为难产,假期增加15天,生育生活津贴按社保生育保险政策执行;请产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正规医院生育出院证明书等证明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按事假办理。

2)非婚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待遇,其需要休养的,休养期间按事假处理。

3)哺乳期:有周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经公司主管批准,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贯彻并监督执行。

浙江中企控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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