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金朝猛安谋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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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朝中期猛安谋克户的贫困化
陈德洋
【摘要】猛安谋克是女真族特有的一项制度,它建立于金朝初期。

为了稳固女真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金朝统治者大批的猛安谋克户迁入中原。

到金朝世宗时期进入中原的猛安谋克户日益贫困,造成了众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金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遏制猛安谋克户的贫困。

本文针对女真猛安谋克户的贫困化问题作一研究,探讨的贫困化的原因和金朝统治者采取的对策,并对这些对策作初步检讨。

【关键词】猛安谋克贫困化对策
猛安谋克是金代的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女真族特有的制度。

1115年女真族建立金朝后,伴随着金朝对外战争的步伐,猛安谋克开始大批的南迁,特别是海陵王迁都燕京后,把大批的猛安谋克户迁往中原地区。

金朝中期猛安谋克户出现了贫困化的趋势,为此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遏制猛安谋克户的贫困化。

对金中期的猛安谋克户贫困化和对策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研究金朝历史,也对现实社会有借鉴意义。

一金中期猛安谋克户的贫困及原因
猛安谋克是一种军政合一的制度,建立于金太祖正式建立政权之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谢十。

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

”1猛安谋克建立目的是出于反辽战争的需要。

从1114年9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开始发动灭辽战争,到1117年4月攻取西京、燕京,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金先后取得辽的全部国土,同时继续将战火伸向宋王朝的北方境内,并于1127年金灭北宋,金朝不太长的时间统一了我国北方地区。

为了稳定与管理新占领土地内的,金朝从太宗天会年间开始三次大规模将猛安谋克户迁往中原地区。

2女真人是一个以渔猎、畜牧为主,兼营少量农业的民族,后来迁移到长白山地区,生产结构农耕业地位逐渐提高,但中原同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汉人相比,生产力水平还是低下的。

中间是不是需要一两句过渡一下。

到金朝中期,进入中原地区的猛安谋克贫困化的问题日益突出。

《金史·唐括安礼传》载:“南路女直户颇有贫者,汉户租佃田土,所得无几,费用不给,不习骑射,不任军旅。

”其贫困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一点从世宗的话就可以看出,“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之民,往往骄纵,不亲稼穑,不令家人农作,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

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之,欲望家给人足,难矣!”3而造成猛安谋克户贫困化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金史》卷44《兵志》
2据三上次男先生《金朝女真史研究》、张博全先生《金代经济史略》,猛安谋克
第一,进入中原的猛安谋克户获得土地比较贫瘠。

中原地区本来就是地狭人稠的地方,土地本来就是非常紧张的,虽然经多金初的战争,中原人口有所下降,但是猛安谋克户的土地都是通过不合理的括地和授予而得到,其土地质量本身就不高。

《金史》卷47《食货志二》载,金世宗先对省臣说:“官地非民谁种,然女直人户自乡土三四千里移来,尽得薄地,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贪乏,其遣官察之”,又对参知政事说:“先尝遣问女直土地,皆云良田。

及朕出猎,因问之,则谓自起移至此,不能种莳,斫芦为席,或斩刍以自给。

卿等其议之。

”可见,猛安谋克户所得到的土地并不是肥沃的(措辞有些绝对)。

土地的贫瘠,加上女真人生产水平的低下,日趋贫困也就成为必然了。

第二,猛安谋克内部分化带来一些问题。

金朝建国之处,女真社会内部贫富差距不大,但是迁入到中原地区后,女真人开始接触中原的统治方式,国家机构开始复杂化。

一些有门第的女真人开始担任官职,这部分人利用职权开始占有土地,导致土地分配的不均,如大定十七年六月,刑州男子赵迪简就说:“随路不附籍官田及河滩地,皆为豪强所占,而贫民土瘠税重,乞遣官拘籍冒佃者,定立租课,复量减人户税数,庶得轻重均平。

”1大定二十一年,省臣又奏:“前参政纳合椿年占地八百顷,又闻山西田亦多为权要所占,有一家一口至三十顷者,以致小民无田可耕,徙居阴山之恶地,何以自存?”2猛安谋克户失地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猛安谋克的内部分化,导致了另外的一个问题就是赋役不均。

上述赵迪简就说“贫民土瘠税重”。

大定二十年四月,金世宗对宰臣曰:“猛安谋克户,富贫差发不均,皆自谋克内科之,暗者惟胥吏之言是从,轻重不一。

自窝斡叛后,贫富反复,今当籍其夹户,推其家赀,傥有军役庶可均也。

”3赋役的不均,必然导致贫困者更加贫困。

第三,自然灾害。

金朝中期,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猛安谋克迁入的中原的地区更是多次发生水、旱、蝗、地震等灾害。

如海陵正隆二年,“正隆二年六月壬辰,蝗飞入京师。

秋,中都、山东、河东蝗。

”五年“河东、陕西地震。

”世宗大定三年,“中都以南八路蝗。

”七年,“中都南八路蝗飞入京畿。

”十六年五月,“中都、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辽东等十路旱、蝗。

”十七年七月,“大雨,滹沱、卢沟水溢,河决白沟。

”二十年七月,“七月,旱。

秋,河决卫州。

”自然灾害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猛安谋克户来讲,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必然导致粮食生产量的降低,造成猛安谋克户生活陷入困境。

1《金史》卷47,《食货志二》。

2《金史》卷47,《食货志二》。

第四,战乱的影响。

金朝自海陵王篡位以来,就危机四伏,从海陵正隆年间到世宗大定初年就是连年战乱。

海陵王发动了对宋的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征兵,规定“调诸路猛安谋克军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者,皆籍之,虽亲老丁多亦不许留侍。

”1这样猛安谋克户里面所有有劳动能力的男人全部参军参战,势必生产人员的不足。

海陵南伐导致了契丹人的叛乱,“是时,籍契丹部人丁壮为兵,部人不愿行,以告使者,使者燥合畏海陵不以告,部人遂反。

”2这次叛乱波及金朝的北京路、咸平府路、东京路和西京路,直到世宗大定五年才平息。

战乱对猛安谋克户来说,由于长时间的离开家园,导致田园的荒芜。

而参加战争的猛安谋克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如对参军金宋战争的军人的补偿是,“曾过界者,人给绢二匹、银二两,不曾过界者银二两、绢一匹。

阿里喜绢一匹。

谋克倍军人,猛安倍谋克。

”3如此少的补偿对于长期放弃生产,远途征战的猛安谋克户来讲就是杯水车薪,贫困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第五,女真人不事农业,生活奢侈造成的。

猛安谋克户进入中原后接触了汉人的风俗和物质文明,由于女真享有赋税、土地和其它方面的特权,这就造成了金朝奢靡之风日盛,女真人往往不事农业。

女真人对于在中原所得到的土地,并不进行自己生产,而是出租土地,“金人北军,一家莳地不下数顷,既无赋税,春则借农以种,夏则借人以耘,秋则借人以收。

”4大定二十一年,世宗“闻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之民,骄纵奢侈,不事耕稼”5。

同年六月世宗又说:“近遣使阅视秋稼,闻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往往以田租人,而预惜三二年租课者,或种而不耘,听其荒芜者”6。

大定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于民,有一家百口,垄无一亩者”7。

如此不事农业,加之生活奢靡,也就自然入不敷出,生活贫困了。

二金朝应对猛安谋克户贫困化之对策
猛安谋克对金朝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贫困化必然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威胁金朝统治的稳定。

因此金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帮助猛安谋克户摆脱贫困。

第一,改革猛安谋克。

占有土地贫瘠和分配不均是猛安谋克户贫困化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要解决土地问题,必须采取改革。

金朝以整顿土地为中心的改革始于大定十五年,《金史》卷44《兵志》载:“十五年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天下,再定猛安谋克户,每谋克户不过三百,1《金史》卷5,《海陵王传》。

2《金史》卷6,《世宗纪上》。

3《金史》卷87,《仆散忠义传》。

4《三朝北盟会编》卷230,引《朝奉郎崔陟孙淮夫梁叟上两府札子》。

5《金史》卷8,《世宗纪下》。

6《金史》卷47,《食货志二》。

七谋克至十谋克置一猛安。

”这里的重新划定猛安谋克的作法,可能是出于当时猛安谋克人口的增长,需要分配土地的缘故。

金朝解决土地贫瘠的方法就是进行土地置换。

金朝在大定二十二年九月,“遣刑部尚书移剌慥于山东路猛安内摘八谋克民,徙于河北东路酬斡、青狗兒两猛安旧居之地,无牛者官给之。

河间宗室未徙者令尽徙于平州,无力者官津发之,土薄者易以良田。

”1对于冒占土地的问题,金朝采取限制土地占有,把占有土地较多的贵戚之家的土地分给贫民。

金朝规定:“其令占官地十顷以上这,皆括籍入官,将均赐贫民”2。

前面所说的纳合椿、故太师耨碗温敦思忠孙长寿等,亲属计七十余家,所占地三千余顷的处理办法,“至秋,除牛头地外,仍各给十顷,余皆拘入官”3。

此外对于山东路土地问题,金世宗宗下诏:“故太保阿里先於山东路拨地百四十顷,大定初又于中都路赐田百顷,命拘山东之地入官。

”4河间路也是如此,“前徙宗室户于河间,拨地处之,而不回纳旧地,岂有两地皆占之理?自今当以一处赐之。

”5山后亦如此,世宗大定二十一年三月,“诏山后冒占官地十顷以上者,皆籍入官,均给贫民”。

6对于赋役不均问题,金朝采取通检推排的政策。

金世宗宗在大定二十年四月对宰臣说:“猛安谋克户,富贫差发不均,皆自谋克内科之,暗者惟胥吏之言是从,轻重不一。

自窝斡叛后,贫富反复,今当籍其夹户,推其家赀,傥有军役庶可均也”7。

但是就采取何种方式通检推排,金朝内部是有争论的。

据《金史》卷46《食货志一》载:“右丞相克宁、平章政事安礼,枢密副使宗尹言:‘女直人除猛安谋克仆从差使,余无差役。

今不推奴婢孳畜、地土数目,止验产业科差为便。

’左丞相守道等言:‘止验财产,多寡分为四等,置籍以科差,庶得均也。

’左丞通、右丞道、都点检襄言:‘括其奴婢之数,则贫富自见,缓急有事科差,与一例科差者不同。

请俟农隙,拘括地土牛具之数,各以所见上闻。

’”从君臣讨论的重点来看,集中在是按照现在的产业来推检,还是从根本上推排户口、农具、土地、奴婢等。

最后金世宗说:“一谋克户之贫富,谋克岂不知。

一猛安所领八谋克,一例科差。

设如一谋无内,有奴婢二三百口者,有奴婢一二人者,科差与同,岂得平均。

正隆兴兵时,朕之奴婢万数,孳畜数千,而不差一人一马,岂可谓平。

朕于庶事未尝专行,与卿谋之。

往年散置契丹户,安礼极言恐扰动,朕决行之,果得安业。

安礼虽尽忠,未审长策。

其从左丞通等所见,拘括推排之。

”8看来是同意了完颜通的建议,按照户口、土地、农具、
1《金史》卷47,《食货志二》。

2《金史》卷47,《食货志二》。

3《金史》卷47,《食货志二》。

4《金史》卷47,《食货志二》。

5《金史》卷47,《食货志二》
6《金史》卷8,《世宗纪》。

7《金史》卷46《食货志一》
奴婢来推排的。

到十二月,首先在中都路开始推排,“猛安谋克多新强旧弱,差役不均,其令推排,当自中都路始。

”1到二十二年八月,金朝就将推排推行到全国各地了,“始诏令集耆老,推贫富,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分为上中下三等。

以同知大兴府事完颜乌里也先推中都路,续遣户部主事按带等十四人与外官同分路推排。

”2
第二,赈济贫困的猛安谋克户。

对于猛安谋克户的贫困,特别是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金朝采取了多种减免赋税和赈济粮食的措施。

首先是减免受灾群众的赋税。

如世宗大定十二年,“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东、陕西去年租税”3。

十七年,“诏免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西京、辽东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税。

赈东京、婆速、曷速馆三路”4。

其次是发粮食给贫困的猛安谋克户。

如世宗大定九年四月“以大名路诸猛安民户艰食,遣使发仓廪减价出之”5。

同年十二月“诏赈临潢、泰州、山东东路、河北东路诸猛安民”6。

十一年正月“命“命赈南京屯田猛安被水灾者”。

7十二年五月“命赈山东东路胡刺温猛安民饥”8。

十七年四月,尚书省奏:“东京三路十二猛安尤缺食者,已赈之矣。

”9
第三督促农耕和责令节约。

对于猛安谋克户惰衣弃本行为,世宗反复诏谕:“自今皆令阅实各户人力,可耨几顷亩,必使自耕耘之,其力果不及者方许租赁。

如惰农饮酒,劝农谋克及本管猛安、谋克并都管,各以等第料罪,收获数多者亦以等第迁赏”10。

在对猛安、谋克等主管官员劝农行为作出赏罚规定后,又规定普通部民“不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受租百姓无罪”11。

同时金朝派遣官员劝课农桑,如大定三年“诏户部侍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诣诸路猛安谋克劝农及廉问”12。

再如大定九年四月“遣翰林修撰蒲察兀虎、监察御史完颜鹘沙分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东等路劝猛安谋克农”13。

针对猛安谋克户的奢靡风气,金朝提倡节俭,如大定十四年,下诏,“猛安谋克之民,今后不许杀生祈祭。

若遇节辰及祭天日,许得饮会。

自二月一日至八月终,并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恐妨农功。

虽闲月亦不许痛饮,犯者抵罪。

可遍谕之。

”1《金史》卷46《食货志一》
2《金史》卷46《食货志一》
3《金史》卷7《世宗中》
4《金史》卷7《世宗中》
5《金史》卷6《世宗纪上》
6《金史》卷6《世宗纪上》
7《金史》卷6《世宗纪上》
8《金史》卷7《世宗纪中》
9《金史》卷50《食货志五》
10《金史》卷47《食货志二》
11《金史》卷47《食货志二》
12《金史》卷6《世宗纪上》
1再如大定二十一年正月“上闻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之民,骄纵奢侈,不事耕稼。

诏遣阅实,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地有余而力不赡者,方许招人租佃,仍禁农时饮酒。

”2督促农耕和责令节约,使猛安谋克户重新从事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产不足的问题,而责令节约则很大程度上制止了女真人的浪费行为。

第四结束战乱,稳定国内,与民生息。

金世宗即位后不久首先是解决了契丹叛乱的问题,实现了国内和平。

其次解决了与宋的和议,结束金宋战争。

战争的结束,也就可以使长期在外征战的劳动力回到故土从事农业生产。

“至三年,诏河北、山东等路所签军,有父兄俱已充甲军,子弟又为阿里喜,恐其家更无丁男,有误农种,与免一丁,以驱丁充阿里喜,无驱丁者于本猛安谋克内验富强有驱丁者签充。

”3此外,国内和平环境的实现也为农业生产产提供了稳定的保障。

三猛安谋克户贫困化及政策之检讨
金朝对猛安谋克户贫困化所采取的措施,是出于国家利益考虑和优待统治民族的体现。

猛安谋克制度是金朝最具有特色和最重要的制度,猛安谋克户是金朝主要兵源。

金朝对猛安谋克户的解决措施,是以国家政策为中心的调控,相对而言猛安谋克户自身并没有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是不是真的是这样。

如果是的话是不是应该探讨其原因。

金朝所行使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猛安谋克户的继续贫困化,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到金章宗时期,女真族猛安谋划克户的贫困仍旧是非常严峻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金朝中期的时间断限,是不是只是指金世宗一个时期。

如果这样的话,很容易引起争议。

金朝所采取的措施在行使过程中,由于官员的贪赃枉法,导致某些措施并没有真正的惠及下层女真猛安谋克户。

金朝在遏制猛安谋克户贫困同时也制造了新的问题,中原地区本来就是土地非常紧张的地区,女真人在进行土地置换的同时,必然侵犯中原地区原住民的利益,这就导致了中原汉族与女真人矛盾的激化。

刘浦江《辽金史论》中有一文章对这一问题论述得很清楚。

前面写的很好,有些措辞还需要注意一下,有的资料还需要与金史对读校正。

后面的观点也很好,只是还需要充实。

你的资料多,底子厚,观点也多。

我的意见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参考。

呵呵!
1《金史》卷7《金世宗中》
2《金史》卷8《金世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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